“穿越一个世纪,见证沧桑百年,刻画历史巨变,一个生命竟如此厚重。他在字里行间燃烧的激情,点亮多少人灵魂的灯塔;他在人生中真诚地行走,叩响多少人心灵的大门。”以真取胜,用情感人。时光荏苒,曾记得在安富尊荣下目睹着一个封建官僚家庭的沉落,曾记得在黯淡寒冷间体会到所谓“下人”原始的信仰,曾记得在沧海横流后感慨未来盛世年华......
巴金生活的封建大家庭虽说物质生活比较富足,且社会风俗繁琐应酬礼节众多,但始终照自己的意思做:总在污秽寒冷的马房中倾听叙述的痛苦、在黯淡灯光下静聆仆人发出绝望的叹息......反映了封建大家庭的没落和封建专制必然崩溃的趋势。家庭生活即是社会生活的缩影,想罢便是暮气十足的旧封建、旧制度下一个阶级的凄风苦雨。
巴金的第一个先生便是他的母亲,教他怜恤需要扶持的人,教他体恤境遇不好的仆人轿夫,教他爱上春花秋月夏风冬雪,爱一切的人,诠释了爱的完满含义,懂得人间的温情,理解把爱分给别人......这位先生教会巴金“爱”
巴金的第二位先生就是一位轿夫:“黑瘦的脸,凹陷的眼睛和破衣服裹住的瘦得见骨的身体......”饱经风霜的他早已经历了生活的千锤百炼,或诉说自身悲痛生活,或描绘社会黑暗,却又以“火要空心,人要忠心”常伴左右忠于自己所信,这份人与人之间不张扬,不虚伪,不谋利,凡事包容......这位先生教会巴金“忠实”
巴金的第三位先生是他的朋友。当巴金迈出家庭步入社会后认识了一些青年朋友,他是《半月》的一位编辑,因为“不劳动者不得食”辍学当学徒每日早上勤苦做衣傍晚报社服务、因为担负大量经费总把衣服拿去当......这位先生教会了巴金“自我牺牲”。
“什么是写作的秘诀?”“唔嗯......把心交给读者!”巴金的文章并不是充斥华丽辞藻,也不是意境婉约,却总能激荡起无数读者们纯洁年轻的心来来信请求指出一条明确而并不含糊的方向。因此巴金的信既热忱又动人,既恳切又激动,殷切真诚地希望所写能为读者驱散寒冷,赶走黑暗,除去阴霾,照亮人生征途。
自从我阅读《巴金散文集》之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让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大自然里无限的奥妙,也让我的心灵感到强烈的震撼。
《巴金散文集》中,最让我难忘的一篇文章是《把心交给读者》,那篇文章让我明白了一个写作者,不应该想写什么就写什么,而要把良好的思想作品写给读者们阅读与欣赏,如果灌输给读者们的作品起了毒害作用,那么读者们就会把它扔进垃圾箱,写作者的写作生涯也到此停止,所以,如果写作者没有了读者,也不会有什么成就,当然,读者们对于写作者的作品的评价信就相当于写作者的养料,没有了养料,写作者就无法生存。所以,身为一个写作者,只有通过读者们的评价信才能检查自己的写作效果,才能检查自己作品对社会的作用。
那是在一九四零年年尾,赵金爷爷从重庆到江安,在曹禺家住了一个星期左右,曹禺在戏剧专科学样圪,江安是一个安静的小城,外面有什么人来,住在哪里,一下子大家都知道了。巴金爷爷刚住了两天,就接到学校一部分学生送来的信,请巴金爷爷去讲话。但巴金爷爷只写了一封回信寄去,说他不善于讲话,而且也不知道讲什么好,因此不到学校去了,不过巴金爷爷非常感谢那些学生对他的信任,他会经常想到他们。青年是中国的希望,他们的期望就是对我的鞭策,这是巴金爷爷说的话,巴金爷爷还说,像他宋一位小说家不算什么,如果他的作品不能给他们带来温暖,不能支持他们前进,他没有资格做那些学生的老师,但他却很愿意做他们的朋友,在他们面前,他实在没有什么可以感到骄傲的地方。当他们在旧社会的荆棘丛中,泥泞路上步履艰难的时候,倘使他的作品能够做一根拐杖或一根竹竿给他们用来加一点力,那巴金爷爷就很满意了。这种礼谦礼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面对学生们的邀请,他却认为自己没有什么可心骄傲的地方。“旧的要灭亡,新的要壮大,旧社会要完蛋,新社会要到来,光明要把黑暗驱逐干净。”这是巴金爷爷在解放前,尤其是抗战以前,没有具体回答读者们来信上的问题,自己感到很痛苦,却只能这样鼓励读者们的话,是啊,对于读者们对写作者提出的问题,写作者不应该用花言巧语敷衍他们,至少要指出一个方向,一个并不模糊的方向。
对于一个写作者来说,最重要的是要能看到读者们内心深处的想法,只有聆听到读者们的思想,才能让读者们把自己的苦与乐倾诉于写作者,有时候,写作者会是读者们最好的倾诉内心感受的对象。而当读者与写作者对面交谈时,那善良的表情,激动的声音,恳切的言辞,这说明读者们愿意做写作者的知心朋友。
巴金先生在《日》这篇文章中,借用“飞蛾扑火”这一现象来阐述自己的生死观和人生观。他赞叹和崇尚“飞蛾不畏化为灰烬的结局,为追求光明而飞身扑火”的壮举,他还在文章中说道:“寒冷的、寂寞的生,却不如轰轰烈烈的死。”气势可敬,精神可叹。
但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对于巴金先生的观点,我有我自己的看法。那就是,一半接受,一半不敢苟同。
我一半接受的理由是因为他这样做会使他“英明一世”,“千古流芳”,是英雄的所作所为。让人们为之钦佩和敬仰。
可我一半不敢苟同的理由是因为对于人来说,生命是宝贵的。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况且,我们现在生活在和平年代里,没有战争,没有痛苦,过着美好的生活。所以,用不着轰轰烈烈的去死。其次,不用,有时也会得到“英明一世”,“千古流芳”。然而有时,即使你轰轰烈烈的去死了,也不一定会得到“英明一世”,“千古流芳”,反而会白白浪费了自己的宝贵生命。
有一句成语说的好“卧薪尝胆”。说的是春秋战国时期,越国被吴国打败。越王勾践为报仇雪恨,每天在吃饭和睡觉前,总要尝一尝胆的苦味,借以不忘亡国之恨。最后,不也是把吴国给打败了吗!
越王并没有因一时之恨而“飞蛾扑火”,即没有去“轰轰烈烈的死”,但是结局仍旧还是随了他自己的意愿。所以,世界上的事情并不都须非要以轰轰烈烈的死来换取成功。
这是我的一孔之见,不一定符合实际,但,我的确是这样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