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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的意向书

2024-09-27 来源:伴沃教育

  招投标的意向书1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为一方和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鉴于招标人为获得以下药品和伴随服务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和网上投标报价;

  (2)药品需求一览表;

  (3)合同条款;

  (4)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3.投标人将获得以下药品在招标周期内的独家供货资格,并委托_______________为配送单位。

  4.投标人在此保证将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供药品和服务,并修补缺陷。

  5.合同所涉及的药品名称为

  品目号

  通用名

  商品名

  剂型

  规格

  单位

  生产厂家

  认证情况

  中标价(元)

  采购量

  6.招标人在此保证,将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________日后,向投标人支付货款。

  招标人(盖章):___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

  招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招投标的意向书2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 签订地点: 乙方(卖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资源、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招标文件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向乙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第一条 药品品种、数量、价格

  1.采购药品品种和数量:甲方向乙方所采购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等详见药品采购清单(附件一),合计:品种为 个,签约金额为 元,大 写 ,含增值税,税率: %。

  2.药品的价格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是中标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本价格为甲方的入库价格。

  (2)中标药品价格执行期间,遇国家或省价格主管部门调整价格时,对未供货部分,甲乙双方及时调整中标供货价格(原则上按中标供货价格同比例调整)。

  第二条 质量标准

  乙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最新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附有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批次检验记录或合格证。

  第三条 药品有效期

  1.乙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相一致。

  2.乙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12个月;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协商。

  第四条 包装标准

  1.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数量单和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批次检验记录或合格证(进口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经营企业公章)。如为拼装箱件,箱内应按前述要求附有各种药品数量单和药品质量证明材料复印件,

  并加盖配送企业公章。

  2.特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配送服务

  配送由乙方负责。乙方按合同要求对甲方提供服务,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供货通知/省医药招标采购网上的采购计划为准。原则上在乙方收到供货通知后48小时内送达,属急救及加急供货的应在4小时内送达。乙方负责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并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第六条 验收方式 乙方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的当日,双方现场进行数量和外观验收。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采购中标的药品品种;除本条第四项规定外,甲方不得采购其他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2.甲方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实际入库的药品数量及时结算货款;并在货物验收入库后___/ 日内结清货款。

  3.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于当日对药品进行验收入库,对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的部分,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4.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交付的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以省、省辖市药监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或延期交货等不按合同约定交货时,可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该药品的供货。

  5.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药品品种、数量、质量要求和期限,配送中标药品。

  6.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中标药品时,不存在该药品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如产生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责任。

  7.乙方应对验收时发现的破损、有效期少于12个月或不符合特殊约定期限的药品及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8.乙方供应药品在医院使用过程中,因受举报、抽检等检查出现质量问题,属生产经营企业责任的,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期限等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2.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配送药品或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每延误7日,违约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5%,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

  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迟交药品货款的50%;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乙方还应当履行应尽义务。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损失。

  3.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货款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每迟延支付7日,违约金为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直至甲方支付应付货款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0%;当甲方未支付货款金额达到本合同约定金额的50%时,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同时书面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本地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报告。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本合同履行期满10日前,一方当事人就续约一事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履行期满终止。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自动续约至下一轮招标采购合同生效之日止。

  第十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 1 种方式解决:

  1.任何一方可选择 合同签订地 人民法院;

  2. / 仲裁委员会解决纠纷。

  第十一条 需要双方明确的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认识已达成完全的一致。

  2.甲乙双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而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各自提交给对方的合同、文件、资料、数据等,或其他使用对方处于有利竞争地位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商业秘密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不当使用,但经对方书面同意或按法律规定除外。

  3.合同一方通信地址的变更,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一方按本合同规定向对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信函,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专人、速递或传真按本合同中注明的注册地址向对方发出。送达时间以下列规定为准:

  (1)专人交付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速递在发送后第三天被视为送达;

  (3)传真方式以顺利发出当天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4. 本合同所述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_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5.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成立。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不得违背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时,由甲方在七日内将补充协议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备案。谈判过程中形成的资料、意向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一律以合同为准。本合同与河南省医疗机构药品购销合同有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附件一:药品采购清单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招投标的意向书3

  甲方(采购人):

  乙方(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甲方自愿将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乙方组织实施招标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在甲方委托事宜范围内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品名:

  2、项目技术规格或配置详见附件:

  3、项目数量:

  4、预算金额:

  二、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选择项在□内打√,其余打×)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

  2、编制、发售采购文件:□是□否;

  3、解释采购文件:□是□否;

  4、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采购)公告或投标邀请函:□是□否;

  5、供应商资格预审:□是□否;

  6、落实开标、评标地点:□是□否;

  7、编制评标办法:□是□否;

  8、抽取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是□否;

  9、邀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现场监督:□是□否;

  10、主持开标,指定专人记录开标过程:□是□否;

  11、组织评审工作:□是□否;

  12、整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是□否;

  13、发出中标通知书:□是□否;

  14、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是□否;

  15、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是□否;

  16、项目验收:□是□否;

  17、协调处理合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是□否;

  18、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是□否;

  19、招标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保存管理:□是□否;

  20、其他事项: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指定一名项目联系人,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审批手续和详细的参考技术指标、质量标准、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和要求。

  3、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予以审核并书面确认。

  4、甲方应与乙方共同确定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人员组成。

  5、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提供的技术和商务要求必须体现竞争原则,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采购品牌,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要求。

  6、甲方有权利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并且开标前应以书面形式(单位授权书)将确定的采购人代表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

  7、甲方有权利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必须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

  8、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在采购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督。

  9、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商业秘密。

  10、甲方有义务及时答复供应商的质疑并配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做好投诉处理工作。

  11、甲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及甲方监督,维护甲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提出科学的招标采购方案,并根据甲方需求提出合理化建议。

  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并报甲方确认。

  4、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绝。

  5、乙方可以根据需要,就招标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意见。

  6、乙方应根据委托代理事项及时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7、乙方有义务保守采购过程中有关商业秘密。

  8、乙方有权依法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9、乙方有权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或报告甲方在招标采购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0、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报送评标报告。

  11、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五、委托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如因政策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撤消,本协议应作相应变更或终止。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协议规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

  七、有关费用

  1、乙方承担组织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

  2、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的中标服务费。

  八、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研究决定。

  买方(签):_________卖方(签):_________

  证人(签):_________证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招投标的意向书4

  _________(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

  _________(供应方,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

  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同签署本合同。鉴于买方希望卖方提供货物_________(货物简述),并接受卖方以_________(用阿拉伯数和书面形式表示的合同价款)提供上述货物的投标,现特此签订合同如下:

  1.合同包括此合同书和下列文件。其中的所有证件、图纸、规范和其它文件都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a)中标通知书;

  (b)投标书和价格表;

  (c)合同的特殊条件;

  (d)合同的一般条件;

  (e)规范

  本合同制约所有与此供货有关的一切合同和协议。以前曾有过的任何与此供货有关的口头式书面协议一律作废。

  本合同优越其它任何合同文件。如果合同文件中出现分歧,则以本合同文件为准。

  2.鉴于买方要向卖方付货款,故卖方在此向买方作出书面承诺:保证按照合同条款的各项规定提供货物并对任何可能出现的不足进行补偿。

  3.鉴于卖方要向买方提供货物并补偿不足,故买方也在此向卖方作出书面承诺:保证以合同价或任何合同条款下的价格,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卖方付款。

  4.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以书信、电传、电报或传真发出。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要以对方所告最新的书面地址为准。如果一方没有接到另一方新的书面地址通知,则应按以下地址通知对方:

  买方地址、电传和电报挂号:_________

  卖方地址、电传和电报挂号:_________

  通知一经发出或在通知规定之日内生效,两者中以在后之日为准。

  买卖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于上述日期签署此合同。以资证明。

  买方(签):_________卖方(签):_________

  证人(签):_________证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招投标的意向书5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付给的价。

  (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4)报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5)买方系指_________(招标单位名称)。

  (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

  2.技术规范

  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以及所附的技术规范响应表(如果有的话)相一致。

  3.专利权

  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4.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难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略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卖方承担。

  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唛头

  5.1 卖方应在第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以下标记:

  a.收货人:_________;

  b.合同号:_________;

  c.唛头:_________;

  d.收货人代号:_________;

  e.目的地:_________;

  f.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_________;

  g.毛重/净重_________;

  h.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_________。

  5.2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点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装运条件

  6.1 如是外国货物:

  6.1.1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前30天以电报或电传形式将合同号、货名、数量、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待运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把详细货单一式六份,包括合同号、货名、规格、数量、总体积、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价、备妥待运日期和货物的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寄给买方。

  6.1.2 卖方负责安排运输和交付运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

  6.1.3 卖方应在租订的运输工具抵达前7天以电报或电传形式把运输工具名称、装货日期、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总重量和总体积通知买方。

  6.1.4 装单日期应为实际交货日期。

  6.2 如是国内货物:

  6.2.1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30天以电报或电传形式将合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号、总毛量、总体积和备妥贷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量、总体积(立米)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单价、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

  6.2.2 卖方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由卖方承担。

  6.2.3 运输部门出具运单的日期应视为货物交货日期。

  6.3 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7.装运通知

  7.1 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后,24小时之内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应由卖方负担。

  8.保险

  8.1 出厂价合同,货物装运后由买方办理保险。目的地交货价的合同,由买方以人民币办理按照发票金额的110%的“一切险”的保险。

  9.支付

  9.1 支付应使用人民币。

  9.2 卖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下列据,买方按合同规定审核无误后按下列方式和比例付款:

  9.2.1 提交下列单据后,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a.由卖方银行为买方出具的合同总价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保函。

  b.形式发票一式五份,其金额为合同总价。

  c.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9.2.2 提交下列单据后,支付每批交贷金额的_________%,以便逐步交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a.运输部门出具的运单正本一式三份,副本两份;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其金额为所交合同货物的相应金额;

  c.详细的装箱单一式五份;

  d.制造商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五份;

  e.本合同第7条要求的装运通知电传一份。

  卖方应在每批货物装运完毕48小时内将上述单据除e以外航寄给买方。

  9.2.3 合同中全部货物被买方验收之后,提交下列单据可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a.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b.双方签订的合同货物验收证书一式五份;

  c.以买方为抬头开始_________的即期汇票一份。

  10.技术资料

  10.1 合同生效后60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

  10.2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发运。

  11.质量保证

  11.1 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并保证其货物业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后的十二个月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卖方负担。

  11.2 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保证期内所发生的索赔。

  11.3 卖方在收到通知后三十天内应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1.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二十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2.检验

  12.1 在发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要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详细要求应在质量证书中加以说明。

  12.2 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向当地的商检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如发现货物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在货物运抵现场后90天内,根据当地商检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除责任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

  12.3 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应报请当地商检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检查,并有权凭商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13.索赔

  13.1 根据当地商检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商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除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

  13.2 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a.卖方同意退货,并且合同中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金、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拒收的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b.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定同意降低货物的价格。

  c.用符合规格要求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卖方应承担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对更换条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3.3 如果在买方发出的索赔通知后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议付款或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14.迟交贷

  14.1 卖方应按照要求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4.2 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受履约保证金,加收罚款和/或终止合同。

  14.3 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5.违约罚款

  15.1 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课以罚款,款金应从贷款中扣除,罚金应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罚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提供服务合同价的5%。一周7天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应考虑终止合同。

  16.不可抗力

  16.1 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6.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航寄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7.税费

  17.1 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

  17.2 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7.3 在中国以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8.履约保证金

  18.1 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通过中国的任何一家银行,或买方可接受的外国银行,向买方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货物保证期满为止。

  18.2 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应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格式提供,与此有关的费用由卖方负担。

  18.3 如卖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9.仲裁

  19.1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从协商开始60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委寻求可能解决办法。如果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委仍得不到解决,则应采取仲裁。

  19.2 仲裁应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其仲裁程序和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19.3 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9.4 仲裁费用除工商行政管理局另有裁决外由应败诉方负担。

  19.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0.违约终止合同

  20.1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不受损害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a.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货物;

  b.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在上述任一情况下,卖方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20.2 买方根据上述第20.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类似未交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部分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末终止部分。

  21.破产终止台同

  21.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都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22.转让和分包

  22.1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2.2 如投标中没有明确分包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中所授给的全部分包合同,但原投标中或后来发出的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23.适用法律

  23.1 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4.合同生效及其他

  24.1 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并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

  24.2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文书就,双方各执一份。

  24.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卖方(公章):_________ 买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招投标的意向书6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为一方和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鉴于招标人为获得以下药品和伴随服务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和网上投标报价。

  (2)药品需求一览表。

  (3)合同条款。

  (4)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3、投标人将获得以下药品在招标周期内的独家供货资格,并委托_______________为配送单位。

  4、投标人在此保证将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供药品和服务,并修补缺陷。

  5、合同所涉及的药品名称为……

  6、招标人在此保证,将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________日后,向投标人支付货款。

  招标人(盖章):___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

  招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招投标的意向书7

  编号: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为一方和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鉴于招标人为获得以下药品和伴随服务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和网上投标报价;

  (2)药品需求一览表;

  (3)合同条款;

  (4)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3.投标人将获得以下药品在招标周期内的独家供货资格,并委托_________为配送单位。

  4.投标人在此保证将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供药品和服务,并修补缺陷。

  5.合同所涉及的药品名称为:

  │品目号│通用名│商品名│剂型│规格│单位│生产厂家│认证情况│中标价(元)│采购量│

  6.招标人在此保证,将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_________日后,向投标人支付货款。

  招标人(盖章):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

  招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招投标的意向书8

  甲方(采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供应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甲、乙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若干意见》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校服的材质、规格、数量、价格依据本合同签订的订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校服的质量标准

  乙方提供的校服执行以下第项质量标准

  1.执行现行国家标准。

  2.其他标准

  乙方提供的校服应当具备以下质量标识:生产企业名称标识;面辅料成分标识;洗涤标识;规格型号标识;校名标识。

  三、校服的样式与封样

  1.校服的样式由甲方指定或由乙方设计。校服的样式、面料材质、辅料材质、颜色等最终由甲方书面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乙方应当免费制作校服样衣。

  3.甲乙双方应将经确认的样衣封样保存。封样时,双方应当将样衣在密封的包装上标注“样衣”并加盖公章,并各自保存。

  四、校服的生产加工与首次送检

  1.乙方必须严格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及双方确认的样衣,组织生产加工。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合格的工艺生产加工,确保校服的质量及安全。

  3.乙方应当在校服出厂前,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取得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后方可交货。

  五、校服的交付

  1.交货期及交货地点:乙方应在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交货,并送至甲方指定送货地点。

  2.交货通知:乙方应在交货前__________日内,将到货日期、交货数量、装箱规格等相关交货信息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作好收货安排。

  3.运费承担:运费由___________方承担。

  4.包装规格和包装要求: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需包装捆扎牢固,并在外包装上清楚注明规格型号、数量以及甲方名称。

  六、校服的验收与二次送检

  1.乙方交付校服时,甲方应对产品数量、外包装及货品有无破损等进行查看,并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封样样衣对产品质量进行验收。乙方应当出具本批次产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报告。

  2.验收异议

  甲方如对乙方所交付的产品数量、产品质量等存有异议,应在乙方交货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乙方应在甲方提出异议后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解决。

  3.二次送检依据市政府有关规定,双方确认:甲方在校服发放前将乙方交付的校服进行抽样,送交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乙方同意服从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结论,并承担相应的后果。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支付方式

  本合同价款按以下第______________种方式支付:

  1.收到货物并完成货款确认,且提交货款等额的发票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

  2.甲方于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全部价款。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确认校服样式的,乙方有权延迟生产加工的时间,所造成交货延误由甲方承担损失。

  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____________日,按照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_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____________日,按照本合同总价款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交付产品数量短缺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______________日内补足,逾期未能补足的,乙方除补足短缺的校服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短缺校服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7.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第三方因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追诉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额返还已付价款,支付总价款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九、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选择以下第_____________项方式解决:

  1.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署后,由甲方负责将本合同交至_________区教育局备案。

  3.本合同签署后,由乙方负责将本合同申报至_______区质监局。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投标的意向书9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药品名称

  产地

  规格

  单位

  供货价格

  出厂价格

  零售价格

  数量

  金额

  交货时间

  人民币(大写)

  (如空格不够用,可另附)

  第一条: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须提供。

  第三条;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3)招标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上述决定必须在7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已经履行的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1)违约终止合同:

  ①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入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②招标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评标时其他中标品种或入围品种,并在7日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投标人应对购买替代药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③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投标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投标人履约延误:

  ①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投标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

  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②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

  (2)误期赔偿:

  ①除本合同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外。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

  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5%,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

  ②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3)招标人履约义务

  ①招标人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品种。投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②招标人应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合同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到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到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③招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指定结算银行及时结算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④招标人必须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

  ⑤如招标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滞纳金和/或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

  ①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②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③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1)采购周期: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批次采购合同:网上签发的批次采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3)其他义务:

  ①招投标双方同意,凡在成交目录中的药品,按公布的中标价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fc)进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②招投标双方都严格为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③招投标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④配送,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及分配送商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招标人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电子商务平台(jlmzc)、根据用药计划向投标人的配送商发送批次采购计划,投标人据此配送。投标人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

  ⑤伴随服务:

  (1)投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4)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5)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2)如果投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⑥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二条:招标人、投标人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招标人(医疗机构)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本合同可由招标人代理人持招标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以招标人的名义与投标人签订。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须附有中标通知书,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招标人

  招标

  人:(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章):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投标人

  招标人:(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鉴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章):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招投标的意向书10

  编号: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为一方和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鉴于招标人为获得以下药品和伴随服务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和网上投标报价;

  (2)药品需求一览表;

  (3)合同条款;

  (4)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3.投标人将获得以下药品在招标周期内的独家供货资格,并委托_________为配送单位。

  4.投标人在此保证将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供药品和服务,并修补缺陷。

  5.合同所涉及的药品名称为:

  6.招标人在此保证,将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_________日后,向投标人支付货款。

  招标人(盖章):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

  招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招投标的意向书11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_________(医疗机构名称)为甲方,_________(投标企业名称)为乙方,双方根据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结果,依据_________市______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招标议价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按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签订此项药品购销合同:

  一、药品名称、规格、剂型、包装、厂家及中标价:

  见附件(中标成交药品目录)

  二、合同金额:

  以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三、技术资料: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中标药品品种的有关技术资料。

  四、采购范围、采购方式、交货期、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

  采购范围:甲方必须在自己定标产品中给相应的投标企业提交采购订单。

  采购方式:甲方必须通过_________招采平台采购。

  交货期:乙方通过_________招采平台接到甲方采购订单后,在自己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交付药品。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货方式:现场验收、网上记录。

  五、付款方式

  药品到货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在_________天内按合同总价付款给乙方。

  六、质量保证

  乙方应按合同附件(中标成交药品目录)规定药品的规格、剂型、包装、生产厂家、中标价向甲方提供中标药品。因药品的质量发生问题的,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对于达不到使用要求者,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协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货物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_____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址,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

  七、药品验收

  乙方交货前应按出厂规定的检验方法,对产品做出检验。其记录附在质量证明书内,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但有关质量、规格、批号、产地、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乙方检验的结果应随药品交甲方。

  八、违约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货物款总值的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甲方逾期验收,或逾期支付货物款的,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货款总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乙方所交的药品品种、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乙方在五个工作日内不能送货到甲方时,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货款应送货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九、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间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及金药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_________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并通过监督领导小组的审核后,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仲裁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事先约定条款,向招标经办方和监督领导小组提交仲裁或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乙方投标文件的内容及其澄清内容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投标文件或澄清的内容与本合同条款不符,以本合同的条款为主。

  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和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并在监督领导小组同意下,另签署书面修改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年(_____个月,合同_________未满的药品除外),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招采平台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招投标的意向书12

  甲方(需方):__公司

  乙方(供方):__分公司

  甲方根据日常使用需要对常用药品进行年度采购,乙方为甲方提供药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购销方式

  甲方根据日常使用需要发出订单,乙方确认订单并进行配送,甲方收到乙方配送药品后进行确认并按规定时间付款。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向甲方提供《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合法有效证件。

  2、乙方对所售药品质量负责,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

  3、乙方须提供所售药品的生产批件和产品合格证,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

  4、进口药品需附有该批药品的《口岸检验报告》和《进口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的复印件,并加盖质量管理部门印章。

  5、药品有效期在1年或1年半以内的,乙方所供药品不低于有效期限12个月,有效期在2年或2年以上的,乙方所供药品不低于整

  个有效期的18个月。

  第三条 药品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章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

  3、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产品损坏和变质由乙方负责更换或赔偿损失。

  第四条 药品检验

  1、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产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产品乙方应及时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用药。 因乙方交货不符合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2、甲乙双方对药品质量存在争议时,应送甲方所在地药检部门检验。如送检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据此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如送检药品无质量问题,合同继续履行,检验费用由双方各负担50%。在药品送检期间,甲方用药暂由其他同类品规药品替代。

  3、乙方配送的药品如在使用过程中多次(三次及三次以上)出现不良反应时,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中止该品规

  药品采购合同的继续履行,退回剩余药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4、为保证药品质量,避免造成药品的浪费,甲方对已购进的药品应妥善储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药品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库存条件不符合药品正常储存,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5、甲方在购进药品3个月内可向乙方要求换货;超过3个月甲方仍须向乙方换货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除双方书面约定外,失效药品不能退换。

  第五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从20__年11月30日至20__年11月30日,采取供需双方一次签约、分批供货、分次付款的办法实施。合同期满,双方无异议可顺延一年。

  第六条 交货时间、地点

  1、药品配送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药品配送商负责。甲方根据用药计划向乙方发送批次采购计划,乙方据此配送。乙方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一般药品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七个工作日。

  2、乙方交货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伴随服务:(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失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4)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第七条 合同价款及结算

  1、合同药品价款为30万

  2、如果国家有关部门调整药品价格,药品价格原则上就低不就高,因此造成药品积压,甲方有权退回积压药品或修改合同,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结算方式:大批量采购(一次药品价款5万元以上)实行批次据实结算,平常零星采购实行季度末结算,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据。

  第八条 合同解除和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乙方对甲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1)乙方提供的药品存有质量问题。

  (2)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3)乙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影响甲方的正常使用。

  (4)乙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

  2、如甲方未按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本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按1000元/日标准向甲方交纳违约金,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20%,甲方根据乙方违约情况有权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2、乙方提供药品存在质量问题,由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或引起事故,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根据乙方违约情况有权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3、甲方预期支付货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标准为每逾期一天,支付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五。逾期十五日扔未支付的,乙方有权在发出书面催收通知五日后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4、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无故中止履行经催告后不及时改正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无法控制、不可预见、不能避免的事件或状况,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疫情等。

  2、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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