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这样一位大文豪:他身穿一件朴素的中式长衫,胡须成了一个隶书一字他,就是鲁迅。
在我看来,鲁迅是一个关心进步青年的人。
我曾看过这样一个故事,一次鲁迅先生穿着破烂衣服去理发店理发,一位年轻的理发师打量了他一下,以为鲁迅是一个乞丐,于是就胡乱地理了几下,于是鲁迅也乱抓一把钞票给那位年轻的理发师,理发师便数了数,呀!他猛地一惊,多了许多钱!他的心里乐开了花,真想鲁迅多来几次理发。
过了一个月,鲁迅再次来那家店理发,那位年轻的理发师认出了鲁迅,就笑容满面地给鲁迅细心地理发,理完后,鲁迅细心地给年轻的理发师钱,理发师数了数,咦?怎么钱刚好?他用疑惑的眼神望着鲁迅,鲁迅便笑着说:前一次你乱理我的头发,我也就乱给你钱,但今天你仔细地理头发,那我也仔细的给你钱听到鲁迅的一番话,那位年轻的理发师惭愧地低下了头。当我看到这里时,我心想:鲁迅的教育方式真特别!
当我们学到《一面》时,才更加觉得鲁迅是一个十分关心进步青年的。文中的阿累在一次支内山书店买书时,买书的钱不够,没想到鲁迅竟在内山书店躲避敌人,为了让年轻人可以汲取丰富的知识,他把自己译的书送给了年轻人,可见鲁迅关心爱护进步青年。
社会的未来就是现在进步青年的,人一定要有知识才能创造未来,鲁迅把希望都寄托给了进步青年,进步青年是不能用外表看人的,也不能用自己的快乐放在别人身上的应该要平等对待每一个人。
鲁迅呀!你真是一位关心进步青年的学者呀!
你是否记得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出自谁之口?你又可否记得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是在写谁?没错!正是鲁迅先生。他是我最崇拜的人。
谈起鲁迅先生,他的形象给我留下深刻印象。蓬松的头发虽看起来很乱,却很精神;每一根都笔直地挺立着。一张又瘦又黄的脸令人难忘。他的眼睛不大却很有神,令人不敢直视他,却又给人无穷的力量。
他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体验到了读书的快乐;《社戏》则感受到了童真的幸福。他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座不朽的丰碑;他是文学的巨人!从他身上,可以读出人性的真善美、读出黑白、是非。
我崇拜鲁迅先生真正的原因,是因为他是个出凡入圣的神,他是严格意义上的真正的人!他爱憎分明,脚踏实地,品德高尚;他俯首甘为孺子牛!
他说过时间就像是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挤,总是有的。时间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公平的,勤奋者,会努力去追赶,去挣、去挤;懒汉终不愿去挤、去挣,他始终不会有。鲁迅先生先生正是善于挤时间、支配时间的勤奋者。他一生多病,工作和生活条件都不好,但他每天都工作到深夜,第二天,又是废寝忘食。
他一直以父亲般的胸怀宽容我们,等待我们。让我们一起走出浮躁的海面,以后辈学人的身份带着一颗不然世俗的心,与他进行灵魂深处的对话吧!
在我的眼中一直都有一位人物形象值得我学习,他一直印在我心里,那就是鲁迅。
他时常穿一件朴素的中式长衫,短短的头发刷子似的直竖着,浓密的胡须成了一个隶书一字。鲁迅走路很轻捷,尤其使人记得清楚的,是他刚抓起帽子往头上一扣,同时左腿就伸出去了,仿佛不顾一切地走出去了。
我读了许多鲁迅的作品,例如《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这篇课给我的印象非常深刻,讲述了鲁迅痛恨旧社会和黑暗势力的破坏。有一次鲁迅在回家的路上看见一个拉黄包车的坐在地上呻吟,脚上没穿鞋,地上淌了一摊血。鲁迅问他怎么了,他说他的脚踩在脚踩在玻璃片上了,插进了脚底。鲁迅马上跑回家把药箱拿来了,鲁迅拿镊子夹出了碎玻璃片,然后拿硼酸水给他洗干净,敷下药扎好绷带。鲁迅又把手上的钱送给了他,鲁迅他对自己的病一点都不关心,倒常常叫她的佣人多休息,不叫她干重活。
我最喜欢鲁迅这种同情劳苦人众为自己想的少,为别人想得多的俯道甘为孺子牛的精神。
鲁迅先生,我想对您说:“您留给了我们一笔巨大的物质精神财富,其中有您爱国爱民的精神,有您关心帮助他人的品格,有您对读书的思考,有您不朽的作品。但是让我感触最深的,是您对珍惜时间的感悟。”
鲁迅先生,我想对您说:“我十分认同您说过的一句话:哪里有天才,我只不过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工作上了。没错,您是名副其实的思想家和革命家,您把一生的精力都用在了工作上。您从来没有虚度光阴,浪费时间,甚至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了刀刃上。您珍惜时间的精神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鲁迅先生,我想对您说:‘‘您不但珍惜自己的时间,还珍惜别人的时间。您和别人聊天时,从来都是长话短说,如果别人邀你赴宴,您只有早到,从不迟到。您用‘时间就是性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谋财害命’表现了一切!”
鲁迅先生,我想对您说:“我以前做事马马虎虎。晚上老师布置大量作业,可我依然看电视,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我浑然不知。爸爸妈妈不知骂了多少遍,我也改不了这个坏习惯。自从在书上学习了您的故事,我奇迹般地改掉了这个坏习惯,懂得了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我想对您说:“您对时间的感悟让我受益匪浅,我会好好珍惜时间的,谢谢您!人总跑不过时间,但是人可以在自己拥有的时间里跑快几步,这样一来就可以在有限的时间里干更多有意义的事情了。”
鲁迅是谁?他是干什么的?为什么大人们都知道“鲁迅”而我却不知道?……带着诸多的问题,伴着丹桂的飘香,在金秋十月我来到了鲁迅故里——浙江绍兴。
站在鲁迅故居的前坪,我便猜想着:鲁迅的家怎么会这么大?他家以前一定很有钱,说不定他小时侯还是个“小地主”呢!我的脚步在不停地前行着,它们把我带到了鲁迅家人的卧室区,我看到了鲁迅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以及其他家人的住所,等级鲜明的住房和房内的红木家具充分表明主人家的富有;光是鲁迅读书游戏的地方就让我大开眼界:上早读的地方叫“三余书屋”,白天上课的地方叫“三味书屋”,游戏玩耍的地方是“百草园”……如此看来,他们家一定很重视教育,并且特别注重对鲁迅的培养。如果当时的人们家家的环境都有那么好,家家都能这么重视教育的话,肯定就能多培养出几个像鲁迅一样的人才;如果把鲁迅以前的学习条件放到现在,小孩子不成材才怪呢!
最有意思的是在“三味书屋”了:书屋的一角摆放着鲁迅小时侯读书用过的桌子,桌面上刻着一个“早”字;书屋的侧面还留了一个小圆门,据导游介绍说,鲁迅小时侯上课时常常趁老师不注意从这圆门溜出去……哎,我以为就我们现在的'孩子读书苦读书累呢,没想到名人小时侯读书也会迟到、早退,还会爬树掏鸟蛋、摘桑葚,挖地抓蛐蛐,下河坐乌蓬船,赶集看社戏……
在鲁迅博物记念馆里,我看到了鲁迅生前的一张张手稿;看到了大人们在“百草园”里寻找“高大的皂荚树、光滑的石井栏、碧绿的菜畦、紫红的桑葚…”的文章;看到了由鲁迅亲笔题写的“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等等名言警句……看着一张张记录着历史的照片,一件件鲁迅生前用过的实物,我深深地知道了:鲁迅,他小时侯也曾经像我们一样淘气过,也有过像润土一样的朋友,他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凡人;鲁迅,他是作家、医学家、革命家、艺术家,他用他的文章唤醒了当时已经麻木了的民众;鲁迅,他是一面旗帜、一种精神,就像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里写的“他的骨头是最坚硬的…”一样,他的身材虽然并不高大,可是他的精神和气节却感召着整个中华民族!
站在鲁迅爷爷的塑像前,我庄严地敬了一个队礼:我也会像大人们一样读着鲁迅爷爷的文章茁壮成长!
鲁迅小的时候,爱买书,爱看书,爱抄书,把书看作宝贝一样。
还在进“三味书屋”前,他在自己的启蒙老师——一位远房叔祖父那里看了不带图的书。这位老师曾经告诉他,有一部绘图的《山海经》,画着人面的兽,九头的怪物……可惜一时找不到了。这么一部有趣的书,可把鲁迅吸引住了。他念念不忘,梦寐以求,把他的保姆长妈妈也感动了。长妈妈不识字,她探亲回来时,就设法给鲁迅买回了这部书。一见面,长妈妈把一包书递给鲁迅,高兴地说:“哥儿,有画的《山海经》,我给你买来了!”
一听这消息,鲁迅欣喜若狂,赶紧把书接过来,打开纸包看了起来。
这是鲁迅最初得到的心爱的书。后来,识字渐渐多起来了,他就自己攒钱买书。过年,有种习俗,大人往往给孩子一点钱,叫做“压岁钱”。鲁迅得到压岁钱后,总是舍不得花,攒起来买书看。
鲁迅小时候,不仅酷爱读书,而且还喜欢抄书,他抄过很多书。显然,抄书使他得益匪浅。他的记忆力那么好,读过的书经久不忘,这与他抄书的爱好是密切相连的。
鲁迅小时候对书籍特别爱护。他买回书来,一定要仔细检查,发现有污迹,或者装订有问题,一定要到书店去调换。有些线装书,很容易脱线,他就自己动手改换封面,重新装订。
看书的时候,他总是把桌子擦得干干净净,看看手指脏不脏。脏桌子上是不放书的,脏手是不翻书的。他最恨用中指或食指在书页上一刮,使书角翘起来,再捏住它翻页的习惯。他还特意为自己准备了一只箱子,把各种各样的书整整齐齐地放在里面,箱子里还放了樟脑丸,防止虫蛀。
鲁迅小时候养成的爱书如宝的好习惯,贯穿了他的一生。他读过的书浩如烟海。他购置的书,仅据《鲁迅日记》上的“书账统计”,从1912年至1939年,就有九千多册。他收藏的书,总是捆扎得井井有条。鲁迅一生清贫,最大的财产,就是他的这些宝贵的藏书了。
有一个人,他时常穿一件朴素的中式长衫,短短的头发刷子似的直竖着,浓密的胡子成隶书的“—”字形……他,就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鲁迅。
鲁迅,原名周樟寿,字豫才,故乡在浙江绍兴。1918年,他首次用鲁迅这个笔名发表文章——《狂人日记》,之后,鲁迅又发表了许多文章,代表作:《呐喊》、《彷徨》、《朝花夕拾》、《阿Q正传》、《孔乙己》……他用笔战斗一生,在旧中国,起到了带头作用。
鲁迅小说作品数量不多,意义却十分重大。鲁迅把目光集中到社会最底层,描写这些底层人民的日常生活状况和精神状况。这是和鲁迅的创作目的分不开的。鲁迅说:“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中,意思是在揭出苦,引起疗救的注意。”这种表现人生、改良人生的创作目的,使他描写的主要是孔乙己、华老栓、单四嫂子、阿Q、陈士成、祥林嫂这样一些最底层普通人的最普通的悲惨命运。这些人生活在社会的最下层,最需要周围人的同情和怜悯、关心和爱护,但在缺乏真诚爱心的当时的中国社会中,人们给予他们的却是侮辱与歧视、冷漠和冷酷。
最令我们痛心的是,他们生活在无爱的人间,深受生活的折磨,但他们彼此之间也缺乏真诚的同情,对自己同类悲剧的命运采取的是一种冷漠旁观甚至是欣赏的态度,并通过欺侮比自己弱小的人来宣泄自己受压迫、受欺侮时郁积的怒愤之气。在《阿Q正传》中,别人欺侮阿Q、阿Q则欺侮比自己弱小的尼姑;在《祝福》中,鲁镇的村民把祥林嫂的悲剧当作有趣的故事来欣赏……所以这一切,让人感到一股寒意。鲁迅对他们的态度是“衣其不幸,怒其不争。”鲁迅爱他们,但希望他们觉悟,希望他们能够自立、自主、自强。
鲁迅一生以笔为武器,描写出了当时底层人民的悲剧生活,被誉为“民族魂”。“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苦为儒子牛。”是鲁迅一生的写照。
每个人都有一个最美好的童年。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随着时光的流逝,却一去不复反了。
自从学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课文,我就深刻了解到鲁迅先生童年时代的美好回忆与畅想。课文主要写了鲁迅先生幼时在百草园中玩耍,随着时光的流逝,到了接受教育的年龄,被家人送进了书塾,在那个新天地中接受教育。再紧急的学习压力下,他却能忙里偷闲,在先生家的小院儿里玩耍。鲁迅新生的童年里虽然没有现在的玩具,却能在百菜园和三味书屋里玩得有声有色。他的童年充满了乐趣,但是我的童年也不赖嘛。
听妈妈讲述,我小时候就是个笨小孩儿。“真是笨的可以啊!”这句话我听过不少于20次了。
小时候,我总是不喜欢去幼儿园,因为在幼儿园里要被凶巴巴的老师管着,在家里自由自在,多么舒服啊!渐渐地,我发现家里有一本很奇怪的书,听大人说叫日历。后来,我又发现,妈妈每天晚上都会撕一张日历下来。后来,我又发现,妈妈撕到红字时,我就不用去上幼儿园了。妈妈说:“红色代表星期天,这一天大家都放假。”
后来,我天天看日历,可是好久才会出现一张红色的。
有一天,我看到墙上的日历,突发奇想,想出了一个好主意。说干就干!我搬来一把小板凳,然后把日历一张张的撕下来,过了好久才出现一张红的,我又惊又喜,急忙把妈妈拉过来,指着墙上的日历说:“妈妈,日历是红的,今天是不是不用去上幼儿园啊?”妈妈看见满地的日历纸,就一下子全明白了。他语重心长的说:“日历只是让人知道今天的日子,但是时间是不会随着日历的变化而变化的。”呜呜——我要红的!我要红的!”我大哭起来,把全家人都逗乐了。
每个人的童年都是最独特的,就是最高级的模仿师也模仿不来的!鲁迅先生的的童年是新奇、有趣的;而我的童年却是幼稚、无知的。
提起鲁迅,内心深处便会引出对“背诵全文”和“深刻含义”的恐惧,如那句风靡校园的金句:“一怕文言文,二怕写作文,三怕周树人。”
鲁迅先生的外表就给人一种刻板又顽固感觉,一袭长衫,刷子一样笔直的黑短发,浓密的眉毛,微陷的眼眶,标志性的一撇“一字胡”,和时刻在手里的烟斗,正是“横眉冷对千夫指”形象。他令无数学生闻风丧胆的名声,也不是没有缘由的,譬如那个网上疯传的段子:“晚安”两字有何深刻含义?答案是:“晚”字点明当时的时间,表明当时社会的黑暗,“安”则体现了作者对麻木不仁的人民“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态度。令人摸不清头脑的深刻含义。
高中语文课本上再见鲁迅,带着一丝恐惧和好奇来一探文豪的生平,听了老师的介绍,对这个任性的小老头产生了兴趣。给热血青年写文章,也给敌人投匕刃。除此之外,他还有许多爱好,比如爱吃零食,写文章时也不离口,一边写一边吃,《华盖集续编》中有写:“夜间又将藏着的柿霜糖吃了一大半,因为我忽而又以为嘴角上生疮的时候究竟不是很多,还不如现在趁新鲜吃一点。不料一吃,又吃了一大半。”吃货形象跃然纸上。
更鲜为人知的是,鲁迅年轻时很喜欢给自己设计服装,他自己还是民国顶尖设计大师,现在的那些时髦新潮的混搭,孰不知鲁迅早就开始玩了,有一张他混搭风的照片,渔网毛衣开衫里面搭v领中式立领衬衫,并且,把毛衣塞进裤子提高腰线,可以说是非常前卫了。至于设计方面,北大校徽与中华民国国徽,鲁迅都参与设计,仅两个代表作就能使人震惊。
他不仅喜欢吃,喜欢设计,还喜欢恶搞玩乐,喜欢养花养草养宠物,所以与其说他是文学家,不如说是为生活家,是一个爱玩任性的小老头。
他淋漓尽致地享受着生活,淋漓尽致地享受着生命。
何为无常,即勾摄生魂者也。相传无常分为两种,为白无常和黑无常。黑无常是全身通黑,白无常自然是通体煞白。据《玉历纱传》记载,无常惯穿斩衰凶服,腰间束根草绳,脚着草鞋,项上挂着纸锭,手持破芭蕉、铁索以及算盘。无常整日耸着肩膀,披着头发,眉眼的外梢都向下像个“八”字,头上一顶长方帽。如此看来无常长得真不怎么讨人喜欢,大人小孩看到必定是吓得先没了半条命。不过这都是人们口耳相传,迅哥儿可是见过活无常呢。
然而迅哥儿所见的无常与咱们所了解或所幻想的无常可大不一样。在他的心目中,在阴森鬼众中,就是无常有点人情;我们不变鬼则已,如果要变鬼,自然就只有无常可以比较亲近。由此可见,迅哥儿对无常的好感绝非是一星半点。在后来的演剧中的无常更是受到迅哥儿的热爱。虽然外表可怖,但是内心却可爱的无常已在迅哥儿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烙印。到最后竟然大呼:要寻真实的朋友,倒还是他妥当。不过这是好的无常,坏无常也未曾绝迹。他们视人命为草芥,生杀不过在一念之间,若是心情好,便让你与家人道个别,可若是心情不好,便就让你连喘息的机会都没有直接带你去了地狱,不让你有一丝的求饶或是辩解。如此蛮狠!如此凶残!
人类社会不也如此?善良人们之外,有诸多内心邪恶之徒。他们光明的衣冠下蓄养着饕餮,以他人血肉为食来满足自己内心欲望。更有甚者,那些掌持生死命运决定之权的人,会因金钱人情而漠然对待他人生命。比如,在手术室这样的生死之地,无良医者会索要财物,未能上供的患者只能自求多福。
如此看来,虚伪光明反而不如真诚的黑暗。人造的强光会伤害善良的眼睛,率直的邪恶好得过面具之下的欺诈。现实生活中某些人的“人格”不如“鬼格”。最恐怖的不是无尽蔓延的黑暗,而是掩藏在光明中的黑暗。想必鲁迅喜欢的是无常的纯粹与真实吧。
我亦如此。我唯一的骄傲,乃我是人类,我愿意秉持内心光明,即使成为无常判官,我也不会追索无罪冤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