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设备检修质量管理制度

2024-09-27 来源:伴沃教育

设备检修质量管理制度1

  1.基本要求

  1.1本规定中所称设备检修是指为保持和恢复设备规定的性能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修理、维护保养、清洗、检验检测等。

  1.2设备检修目标是以经济合理的费用,减少设备故障,消除设备缺陷,维持设备良好性能,确保生产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

  1.3设备检修以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采取状态维修、预防维修和事后维修等多种检修方式,积极推行以可靠性为中心的维修。

  1.4设备检修要做到检修技术和质量验收标准化、检修流程规范化、检修管理信息化。

  1.5设备检修遵循的原则

  1.5.1应修必修,修必修好。

  1.5.2恢复性检修与改善性检修相结合。

  1.5.3科学合理安排检修时间和降低检修费用,保证设备检修质量。

  1.5.4设备检修周期与生产装置长周期运行相适应。

  1.5.5设备检修、检验周期符合国家法规的要求。

  1.6加强设备检修全过程管理,使检修计划制定、备件材料采购、检修施工方案编制、组织施工、单机运行、试验、冷热态验收、联动试车以及竣工总结等每个环节均处于受控状态。

  1.7设备检修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和先进管理方法。

  2.职责分工

  2.1丰利石化有限公司维修车间按《设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依据其职责,全面管理各装置的检维修工作,保证全公司装置检维修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2.2各装置使用车间应建立健全装置日常维修和停工检修的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各负责人的职责。

  2.3维修车间职责

  2.3.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石化有关设备检修管理的制度、规定和标准。2.3.2制定和完善本企业设备检修制度和规定,并检查和监督执行情况。

  2.3.3组织制定并实施设备检修计划。

  2.3.4组织制、修订备品配件储备定额,汇总、审核备品配件需求计划。

  2.3.5参与本单位检修承包商的资质审查,选择检修承包商并对其进行考核;签订外委检修合同。

  2.3.6总结设备检修管理工作经验和教训,开展设备检修管理经验交流活动,推广和应用先进设备检修管理方法和技术,组织参加各种设备检修管理技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设备检修管理水平。

  2.4采购职责

  2.4.1按照设备检修计划和储备定额,及时、足额、优质、价格合理地供应所需物资。

  2.4.2对所供物资的质量负责,确保其满足技术和使用周期要求。

  2.5生产车间职责

  2.5.1贯彻执行中石化和本单位设备检修管理的制度和规定。

  2.5.2编制设备检修计划和备品配件需求计划并上报本单位设备管理部门。

  2.5.3负责设备检修和紧急抢修的现场管理。

  2.5.4负责或参与设备检修的质量验收和工作量的确认。

  2.5.5负责设备检修资料和数据的整理归档。

  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设备检修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检修计划、项目实施、备品配件、检修质量、检修市场、运行维护保养等。

  3.2检修计划管理

  3.2.1设备检修计划是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设备部组织设备检修工作的主要依据。

  3.2.2设备部应根据设备的技术变化状况,结合生产安排,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检修计划应具有科学性、准确性、系统性。制订设备检修计划应与日常的设备管理工作相结合;重要设备及关键部位应采用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技术;定期进行数据归纳整理和分析,组织检查鉴定,掌握设备的技术状况;收集、积累设备技术状态数据,为编制检修计划、制订检修方案提供依据。

  3.2.3设备检修计划分为年度设备检修计划、装置停工检修计划和月度检维修计划。

  3.2.4各车间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年度检修安排;对于主要生产装置的检修安排,按照公司部有关部门审批下达的计划执行。

  3.2.5车间编制的设备检修计划按照本单位管理程序和规定逐级上报,经审批下达后执行。检修计划的调整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3.2.6对突发性设备事故或故障应紧急抢修,使其迅速恢复正常生产,同时补办检修计划审批手续。

  3.3项目实施管理

  3.3.1设备部及车间应加强检修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对检修承包商资质、施工人员资质、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工作量进行监督、检查和复核。对每个检修项目应指定专人作为施工代表实施全过程管理。

  3.3.2委托检修的项目一律实行合同管理,由公司部按合同法和有关制度规定的程序签订检修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双方权力、义务和责任,检修内容、检修工期、检修质量和验收标准、质保期、检修材料及备品配件的供应和采购、项目费用、结算方式、安全责任、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等基本条款内容,同时在合同或合同附件中约定以下内容:

  3.3.2.1承包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标准规范施工。

  3.3.2.2承包商必须遵守中国石化和各单位安全、环保、生产、设备管理等有关制度和规定。

  3.3.2.3承包商在施工前应向委托施工的企业设备管理部门提供承接检修项目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名单,并持证上岗,自觉接受委托施工的企业设备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管理和验证。

  3.3.2.4承包商分包检修项目时,就施工管理和质保体系对委托施工的企业全权负责。

  3.3.2.5承包商在施工前,因对项目进行危害辨识,对检维修环境进行风险评价,并做好应急预案。

  3.3.3签订合同时应采用《中国石化炼化企业检维修类业务合同标准文本》。

  3.3.4所有委托检修的项目均应先签订合同再组织施工。对突发性生产紧急抢修项目可直接组织施工,但应补签合同。

  3.3.5对土建、防腐、保温以及有条件的单项工程,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采用竞价比价、协商议标或招投标的形式选择具备施工资质的承包商。

  3.3.6装置停车检修前,检修准备工作要达到质量安全环保措施、计划项目、施工方案、检修费用、图纸资料、备件材料、施工力量、施工机具等落实的要求。

  3.3.7装置停车检修和重大设备抢修应用网络技术绘制总体检修网络图和施工进度表,重点检修项目要有严密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3.3.8装置停车检修期间,由公司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检修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检修工作。

  3.3.9设备检修前,车间应严格执行安全检修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工艺吹扫置换工作,采取隔离措施,加强与检修施工人员的联系。

  3.3.10制定进入有限空间检修作业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保证检修作业人员和施工人员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防止检修作业过程中缺氧窒息、气体和粉尘中毒、爆炸等事故发生。

  3.3.11检修实行文明施工,杜绝野蛮拆装,采用先进专用工具,做到“三不见天”、“三不落地”(润滑油脂不见天、不落地,清洗过的机件不见天、不落地,精密量具不见天、不落地;上要覆盖,下要衬垫)、“三条线”(工具摆放一条线、零件摆放一条线、器材摆放一条线、现场摆放规范化)、“五不乱用”(不乱用大锤扁铲,不乱用撬杠盘车,不乱用非专用工具,不乱用润滑油脂,不乱用配件材料)。

  3.3.12检修现场始终保持环境清洁,井然有序,做到“三净”(停工场地净,检修场地净,开工场地净)、“二清”(当班施工当班清,工完、料尽、场地清)

  3.3.13装置大检修要坚持“三不交工”(不符合质量标准不交工,没有检修记录不交工,卫生规格化不好不交工)、“四不开车”(工程未完不开车,安全没保证不开车,有明显泄漏不开车,卫生规格化不合格不开车)。

  3.3.14检修结束后,要认真做好检修总结和技术资料归档。

  3.4检修备品配件管理

  3.4.1要科学合理储备和供应高质量的备品配件,保证检修设备运行的可靠性。

  3.4.2定期修订备品配件储备定额,有计划地组织采购或自制,并确保采购的备品配件质量满足设备检修需要。

  3.4.3车间要定期编制备品配件需求计划,并报送机械动力中心汇总、审核,由物资采购部门在平?利用库存后按计划组织采购,做到合理储备备品配件。

  3.4.4提高备品配件需求计划的准确性,避免造成积压。检修项目的实际领料与施工用料一致,检修项目余料应在施工完成后实行退库管理,大型事故备件修复后应办理入库手续。

  3.4.5要做好修旧利废工作,对检修调换下有修复利用价值的设备和零部件,要及时修复入库,妥善保管。对需要改造或代用的设备和备品配件,在检修期间要做好测绘工作。

  3.4.6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好检修废旧物资处理工作。

  3.5检修质量管理

  3.5.1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中国石化颁发的有关法规、标准、规程以及本单位的检修技术规定。

  3.5.2对检修质量必须从检修计划、检修技术方案、施工方案、施工队伍、备品配件、材料、验收等方面予以保证。

  3.5.3在设备检修前,必须向承包商进行技术交底,由承包商制定施工方案,经企业确认后方能施工,并监督承包商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5.4设备部应采取自检和专检相结合的'方法,对检修质量进行过程控制。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要重点跟踪检查,未经专业人员验收不得封闭。

  3.5.5检修质量应达到《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规定的有关标准。设备检修验收工作由设备管理部门按照程序,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共同验收,做好记录并签字。

  3.5.6检修项目的交工资料应符合国家、中国石化和各单位有关法规、制度。交工资料不齐全不得验收。

  3.5.7要根据不同检修项目对承包商确定设备检修保修期,在保修期内因检修质量引起的设备故障和事故,由承包商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3.5.8对承担运保任务承包商的工作质量有明确的要求。

  3.6检修市场管理

  3.6.1设备检修应大力采用市场机制,通过专业化、社会化运作,不断提高检修效率和检修质量,缩短检修时间,降低检修费用。

  3.6.2应加强设备检修市场的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实行承包商准入制,并进行动态考核,优胜劣汰。

  3.6.3建立并完善总部层面的检维修市场资源库,逐步实现各企业必须从检维修市场资源库中挑选承包商。

  3.6.4建立检维修资质第三方认证制度,委托第三方对炼化生产装置及公用和配套工程的检修、维修所涉及的检维修企业进行资质认证。检维修单位必须取得《石油化工检维修资质证书》方能准入检维修市场资源库。

  3.6.5完善检维修承包商管理的相关制度,把资质认证和检维修市场资源库管理纳入制度化、标准化轨道,实现对各企业检维修资源市场的动态规范管理。

  3.6.6检修项目承包商应满足下列条件:

  3.6.6.1管理有序、装备先进、服务诚信、检修质量可靠。

  3.6.6.2经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和已获得正式营业执照(经年审)的检修、专业制造、技术服务代理企业。

  3.6.6.3具有国家政府部门颁发的与承包项目相一致的资质。技术服务代理企业必须具备相应专业制造企业有效授权委托的证明文件。

  3.6.6.4企业资质证上的名称必须与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上的企业名称相一致。

  3.6.6.5具备相应的检修业绩。

  3.6.6.6无因违规受到中国石化和各单位禁入的限制。

  3.6.7放射性探伤、同位素仪表现场作业的承包商除具有无损检测资质外,还必须具有放射性源许可资质。

  3.6.8每年应对检修承包商进行至少1次综合评审。

  3.6.9对未列入设备检修承包商名录(检修企业资源市场)但因设备检修需要必须委托其承担检修业务、技术服务的公司商,可采取临时准入的办法,但须办理相关手续。临时时间一般控制在3个月以内。

  3.6.10应严格检修项目的发包管理,承包商承接的检修项目一律不准转包,严禁承包商对检修项目肢解分包以及无资质企业挂靠等行为。分包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3.6.10.1具有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商,不得将承接的主体检修工程分包给其他承包商,可将承接的非主体检修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商。

  3.6.10.2无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商,不得将承接的检修项目进行分包,可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商。

  3.6.10.3所有分包必须经由设备部同意。

  3.6.11要严格管理外委检修项目,做到承包范围与资质相符,不准超资质、超级别委托,确保检修的合法性。

  3.6.12要对检修质量、HSE业绩较差,严重违反中国石化和各单位有关规章制度的承包商,给予缩减检修工程量、不予承包检修项目业务、直至清除出检修资源市场的处罚。

  3.7运行维护保养管理

  3.7.1生产装置运行维护保养(以下简称运保)是指生产过程中承包商进行的日常巡检、状态检测(点检)、设备清扫检查、故障处理、备用设备检修及填报填写相关记录等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3.7.2运保业务委托承包商时,应签订运保协议或合同,其内容应符合本规定3.3.2款的有关要求,明确运保职责。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

  3.7.3应对承担运保的承包商制定考核办法。对属运保范围内的检修内容,不得签订其他检修合同。

  4.检查与考核

  4.1设备部建立定期检查制度,结合企业岗位责任制检查或专业管理检查时进行,每年定期组织设备检查以落实本办法执行情况。

  4.2装置检维修管理纳入本公司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核范围,对检修管理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检修管理出现重大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5.各单位应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管理细则。

  6本制度由设备部责解释。

  7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设备检修质量管理制度2

  第一条:检修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方针,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二条:检修人员要做到“三好四会”(管好、用好、修好;会操作、会检查、会维护、会排除障碍),经常向运行人员了解设备状况,及时消除设备缺陷。

  第三条: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制度,严格执行维修标准,确保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第四条:严格检修技术设备的交接验收工作,重点检修项目要进行试运行。设备改造后要写出书面报告。

  第五条:认真做好检修技术记录,积累各种技术资料。

  第六条:对发生事故和异常情况,要认真调查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改进工作。

  第七条:要节约各种原材料,爱护工具、设备,提倡修旧利废,反对铺张浪费。

设备检修质量管理制度3

  一、工作纪律

  1、严格按公司规定时间上下班(本部门以到达班组时间核定),迟到一次考核5分,早退一次考核10分。

  2、检修休息室要保持清洁,窗明几净,更衣柜内物品摆放整齐,桌椅、文件盒、茶杯实行定置管理。当天值班人员进行清扫(7:30前),否则考核5分/次。

  3、班组成员请假时需提前10小时进行,电话请假每次考核3分,连续3次电话请假考核15分。未请假不上班按旷工处理(执行公司旷工程序),未在提前10小时请假考核3分/次。

  4、早会完毕后及时开始工作,凡未及时开展工作在休息室内抽烟者,考核个人5分/次。

  5、对分管的设备巡检、维护保养不到位扣罚10分;导致设备故障的每次考核30分/次。

  6、工作期间应严格服从班长及车间领导的工作分配,当天的任务当天必须完成,否则考核每人10分。

  7、上班期间及上班前四小时内不允许饮酒,否则考核50分/次。

  8、节假日值班期间,及周六、日值班人员应按时上班,无故不到者每次考核50分。

  9、当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得脱岗、串岗。岗位有工作任务时要迅速到达岗位进行处理,无故延迟检修时间每次考核20分/次。

  10、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影响生产或工作的扣罚100分;

  11、在部门、班组煽动员工罢工或怠工的,每次考核100分;

  12、一个月内累计累计违反工作纪律3次,扣罚100分;

  二、巡检纪律

  1.班组成员应以积极主动、认真的态度对待巡检工作,仔细检查每台设备,对有异常、试运行等设备要加强巡检,对巡检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联系整改,否则考核10分/次。

  2.熟知各包机的巡检内容,能正确判断异常情况并及时处理,对不能处理的及时汇报到车间,重大缺陷须立即汇报车间领导,否则考核10——20分/次。

  3.班组成员应按时巡检,巡检后按要求认真填写《设备巡检记录表》,将发现的问题记录到表内,未巡检签字的,每次考核个人10分(车间查处的考核个人20分)。

  4.巡检应严格执行五字操作法:听、看、查、摸、闻;

  5.有人请假或休息时,班长应安排其他人员代替巡检,班长未安排考核班长10分/次,代替巡检人员未巡检考核10分/次。

  三、检修任务书、日常维修

  1.检修人员进入生产装置区域内进行检修工作时都必须办理检修工作票证,一次不办理的.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分/次,重要装置不办理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20分/次。

  2.检修工作票证的填写,要严格按照标准填写,不得乱写乱画,缺页少项,否则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分/次。

  3.检修工接到工作任务后及时与工艺班长联系,共同落实安全措施,确认措施落实完毕无危险因素后双方签字,方可开始工作,否则每次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10分/次。

  4.检修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并联系工艺人员试车,确认签字后交付生产使用,工作票证妥善保存,凡月底检查时缺少一张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2分/次。

  5.检修工作现场要严格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容器内作业时,使用的照明、电动工具要符合规定,否则每次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分/次(关键设备、部位的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10分/次)

  6.检修完毕后的井、坑、孔、洞要通知工艺人员及时恢复,对不能恢复的要有临时措施,否则每次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分/次。

  7.检修完毕后要及时恢复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未及时恢复的每件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分/件。

  8.设备检修完成投入使用时周期不够15天者追究质量责任,根据设备的大、小及重要性分别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20分。

设备检修质量管理制度4

  1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质量检验部门安全职责

  1.企业在产品设计和工艺工装设计时,以及试制试验新产品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严格执行有关安全卫生的标准和规定;

  2.在检验产品质量时,应对其安全性能做出技术鉴定;

  3.参与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厂规、标准等的'制订;

  4.协助有关部门提供安全技术信息和资料,审查和采纳安全技术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5.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职工的技术教育与考核,推广安全技术方面的先进经验;

  6.参加伤亡事故的分析调查,从技术方面提出意见或作出合理化分析,帮助确定事故原因和采取防范措施。

设备检修质量管理制度5

  1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设备检修质量的检查、验收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监督检查与奖惩考核。

  1.2本制度适用于安全生产部、检修公司及其他部门的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家经贸委颁发《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20xx年)

  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安全工作规程》(20xx年)

  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安全工作管理规定》(20xx年)

  3管理机构与职贯

  3.1设备检修,应根据需要成立相应的"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监督小组",其成员根据不同设备,由一至三级检验收人员组成。

  3.2设备检修质量的检查,检验与验收实行厂部、车间、班组三级机构的检验与验收工作。

  3.3设备质量检验三级机构:一级检验小组:由班(组)长、工程技术人员、工作负责人、现场值班人员组成;二级检验小组:由车间正、副主任、技术专责人及一级验收人员组成;三级验收小组:由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安全生产部正、副经理、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工程师、设备大修理监理人员、厂技术专责人、车间正、副主任、班(组)长组成。

  3.4厂部、车间、班组三级验收小组负责范围:一级(班组):辅助设备、工艺简单的工序、大坝中简单的异常处理之后;二级(车间):重要辅助设备、工艺较复杂的工序、大坝中的较大异常处理之后;三级(厂部)主要设备大小修,重要设备技术改造,大坝中的较大异常处理之后。

  3.5三级检验小组领导管理二、一级;二级检验小组领导管理一级,一级检验小组自觉服从三、二级领导管理;二级检验服从三级领导管理。

  3.6设备检修质量检查验收坚持检修人员自检为主,验收人员综合检验为辅的原则。

  3.7检修人员对检修质量负有直接责任,检查验收人员对检修质量负有验收责任。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管理目标

  4.1.1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真做好设备检修管理工作,保证设备安全、正常、稳定运行;

  4.1.2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质量第一和检修工艺质量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管理理念。在认真执行《安全规程》检验的基础上,把好“质量第一关”;

  4.1.3鼓励各班积极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全面上等级,上水平。

  4.2管理要求

  4.2.1设备检修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与良好的工艺确保检修(调试)质量,在每项工作结束后,检修人员按照质量标准,自行修查,并做到:不符合规定标准不交验收;自己不满意不交验收;缺陷没有消除不交验收;

  4.2.2设备检验人员要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参加现场劳动、主动帮助设备检修人员解决问题,同时必须坚持原则、严把质量关;

  4.2.3设备大修前,其修试、检验、检查的仪器仪表(如:热工、长度、水平、电磁、力学、化学、声学等计量器具)必须送检或自检合格;

  4.2.4设备检修质量检验应充分发挥各专业技师、现场工程技术人员的作用,以进一步提高检修质量。

  4.3管理条件

  4.3.1为了保证设备检修质量,必须对“仪器仪表”、“热工校验”、“计量器具”、重要测试工具检定合格,以便检验值真实有效;

  4.3.2为了保证设备检修质量,要求设备检修人员认真学习有关规程,主要负责人应有二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验;

  4.3.3加快科技进步应用步伐,抓好八大技术监督和可靠性管理,促进设备检修质量上等级。

  4.4管理方法

  4.4.1设备检修质量贯彻“谁修谁负责”、“谁专责谁先检验”的原则;

  4.4.2无论大小修、技改项目均由工作负责人首先依据设备检修质量要求,认真检查,确认合格后再交上级检查验收。

  4.5管理程序

  4.5.1设备质量验收实行静动态验收的分级制度;

  4.5.2设备检修质量检验依据厂的各类技术标准和规定,设备更新改造依据技术标准基础上参照制造厂家《检验标准》或相应的国家标准规定进行验收;

  4.5.3水轮发电机组、变压器大修,主要设备更新改造的整体验收。厂部将成立质量验收委员会进行验收,其专责部门在验收前应提交:

  4.5.3.1竣工报告;

  4.5.3.2大修项目执行完成情况;

  4.5.3.3主要缺陷消除情况;

  4.5.3.4质量与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5.3.5技术革新实际应用情况;

  4.5.3.6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4.5.3.7主要技术数据记录;

  4.5.3.8大修后试验与试运行准备情况。

  4.5.4设备提交检验前,工作负责人应向质量验收入预备详细的汇报检修概况、调试记录

设备检修质量管理制度6

  1.目的作用

  为了使设备的检修管理科学化、高效率,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准备地进行,达到公司对设备管理的目标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设备的检修工作分为公司和车间二级管理。年度大修、中修和二级以上的保养由公司统一安排,具体由设备动力科作出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二级以下保养及日常使用过程的检修由各车间负责组织实施。

  3.设备修理的原则

  3.1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生产设备是企业固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生产能力的基础,设备修理必须坚持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以预防为主、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并重的方针,实行专群结合、群管群修的方法,有计划地组织好设备的检修工作,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保证产品的产量、质量不断提高和增长,为生产的发展提供必须的物质基础。

  3.2修用结合的原则企业领导在下达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下达设备的检修计划,检查生产计划的同时,检查检修计划。在生产与设备维修时间上发生矛盾时,应根据“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合理安排。在设备检修中,操作工人要紧密配合维修工人,坚持“修用结合”的方法。

  3.3修理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要对职工进行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设备的思想教育、技术教育,培养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及自觉爱护设备的习惯,在搞好群众性维护保养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修理质量和修理工修理效率,缩短停歇时间,降低修理成本,使设备更好地为生产服务。

  4.设备在中修、大修前的检查

  4.1设备预检设备在中修、大修前必须进行一次检查,一般称预检,在修前三个月左右进行。修前检查要列人月份检修计划内,可以结合二级保养工作进行,不列人周期结构中,以尽量简化周期结构,减少计划人员的繁琐工作。修后检查要查明下次计划修理时需要修复的缺陷,确定修理内容,为下次修理做好准备。

  4.2设备的清洗和油箱的换油设备的清洗和油箱换油是根据设备的使用条件和环境及油箱换油的周期进行的。清洗和换油工作可结合一、二级保养同时进行,不单独安排计划。

  4.3精度检验精度检验一般是在精密机床和精加工设备中进行,应按照技术标准定量进行精度检验,在检验时如发现精度超差,能调整消除的应由修理工及时调整消除,如工作量较大,可以在最近一次计划修理时消除。

  4.4设备的预防性试验设备的预防性试验是对受压设备(包括动力管道)、电气设备(包括电力网路)及超重设备进行的。一般在计划检修时或定期地、季节性地进行预防试验,以防止事故发生。

  5.检修计划的编制及修理工作的统计

  5.1检修计划的分类及内容

  5.1.1按完成时间、进度的安排分:

  a.年度检修计划一安排全年的检修任务。

  b.季度检修计划一按年计划,安排季度检修任务。

  c.月份检修计划一按季度计划,安排每月的检修任务。

  5.1.2按修理的程度和内容分:

  a.年度大修理计划(包括年度贵重关键设备的局部大修计划)。

  b.年度中修、二级保养(预防性试验)计划。

  5.2设备年度技术状况的普查鉴定设备技术状况的普查鉴定,是编制年度检修计划的重要依据,设备技术状况普查工作的组织和进行如下:

  5.2.1每年第三季度由设备科提出全厂设备普查工作的计划安排及要求,报设备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同意后,在全厂安排进行设备普查工作,具体工作由设备科组织。

  5.2.2各车间的普查工作,由各车间设备副主任负责组织有设备技术员、工段长、班组长、维修工人参加的车间普查小组查清设备存在的问题和使用情况。由设备技术员填写“设备技术状况普查表”,提出下年度需要修理的.设备申请项目,同普查表一起报设备科。

  5.2.3设备科由主管科长负责组织成立设备普查鉴定小组,由预修计划员、设备管理员、技术人员及修理工,会同各车间设备技术人员和维修工人对设备普查提出大中修的设备逐台进行技术鉴定。初步确定大、中修项目,并由设备科普查鉴定小组技术人员填写普查表内的有关部分。

  5.3计划的编制

  5.3.1为了保证修前生产技术准备工作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年度检修计划最迟应于年前两个月编制完成。

  5.3.2年度检修计划应包括:年度大修计划(包括精、大、稀设备的局部大修)、中修、三级保养预防性试验计划等部分。

  5.3.3设备科计划预修组、设备普查鉴定小组根据全厂设备的普查资料对各车间提出申请大、中修设备技术鉴定意见,以上述各项编制为依据,统筹兼顾、全面安排,提出下一年度的设备大、中修计划草案。二级保养计划草案由车间自行编制,报设备科归口。

  5.3.4年度大、中修和二级保养计划草案编订后,分发各车间征求意见。各车间应根据下年度的生产任务以及各方面情况对草案提出修改意见。

  5.3.5设备科根据各车间的意见和要求、机修车间生产能力、各车间自己维修能力以及技术准备情况,进行综合平?,编制正式的年度设备大修、中修、二级保养计划,并分车间、分季度编制计划明细项目和各季度的检修台数和修理复杂系数的考核指标。

  5.4检修计划的审批及下达

  5.4.1年度设备大、中修计划编制后,中修报设备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审批,大修需转报总经理批准。计划批准后,由设备科发送各有关部门(生产、计划、财务等)和设备各职能组以及各有关车间和单位执行。

  5.4.2车间维修有能力承担中修及二级保养的,则计划下达到车间;如车间维修只能承担二级保养而无能力承担中修的,则中修任务由机修车间承担;生产车间和机修车间合作完成的中修项目,计划分别下达到生产车间和机修车间。

  5.4.3预防性试验计划由设备科下达到动力车间执行。

  5.5建立设备检修文件资料设备检修必须建立修理卡片,修理卡片是编制修理工作和编制修理计划的主要资料,由设备科计划员填写(承担车间存一份)。其内容包括设备修理周期、周期结构、历次修理时间、实耗工时、停歇天数及设备每次的开动台时。

  6.设备检修前生产技术准备

  6.1修理图册来源

  6.1.1设备大、中修所需图纸由设备科主管技术员提供。

  6.1.2设备二级保养一般由车间设备技术员提供,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图纸,经设备科同意后,可由设备科提供。

  6.2对修理图册图纸的要求

  6.2.1图纸要有统一的编号。

  6.2.2图纸的大小、绘制方法及符号、标记等要符合国家标准。

  6.2.3图纸要清晰,一律标注公称尺寸。

  6.2.4图纸上的公差、热处理等技术条件要标注齐全。

  6.2.5型号相同的设备,因制造厂和出厂年份不同,零件尺寸可能不同,应与实物校对。

  6.2.6设备改进或改装后,图册应及时修改。

  6.3修理图册的管理

  6.3.1设备修理图册和未成册的图纸(包括底图),由厂资料室保管,生产车间和设备科可保存一份复制的图纸和图册。

  6.3.2图纸如有变更或修改应在底图上同时修改或注明。

  6.3.3凡设备制造厂的图纸,一律用原制造厂的图号。

  6.3.4自制设备、老旧设备和无制造厂图纸的设备应按厂里统一编号。

  6.3.5严禁将图册中的图纸拆下作为加工、外协等用。

  6.4设备修理的技术准备

  6.4.1预检:在大修前三个月左右进行,也可结合大修前一次的二级保养同时进行,由设备科编人计划。主修技术员、大修人员及车间设备技术员预检,内容有:

  a.设备主要精度及性能的检查。

  b.查清设备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便确定修理项目。

  c.电气部分检查。

  d.根据设备磨损情况和资料分析,拆卸分解必要的部件,了解内部情况,确定更换或修复零件,以便编制缺损明细表。

  e.测绘必要的图纸,核对已有修理图册和有关资料。

  f.研究关键零件部件的修理方案和制造工艺。

  6.4.2复检:在大修拆机时进行,由主修技术员、修理车间工艺员、维修人员及使用车间设备技术员参加,对预检作核对和补充。

  6.4.3编制修理技术准备书在预检测绘后,由主修技术人员编制“修理技术准备书”,其主要依据是设备的历史情况(指历次大、中修、事故损坏和改装情况等)、修前的设备技术状况和送修车间提出的意见和要求、预检记录等,主要内容是:

  a.编制缺损件明细表,绘制修换零件图纸。

  b.编制修理方案,包括改装方案和重要零部件修复方案。

  c.编订修理后验收精度标准和技术要求。

  d.其他有关的技术文件和资料。修理技术准备书一式三份,经会签后分别交使用车间、承修车间和设备科设备管理员存档。

  7.设检修后的验收及移交备

  7.1设备二级保养后的检查验收

  7.1.1二级保养后的检查验收由生产车间组织设备技术员、维修工人和操作工人执行,填写检修记录,交车间设备管理员存档。

  7.1.2二级保养后应对所修部位进行检查、空运转试验、负荷试验。

  7.1.3精密设备进行二级保养后,对修理后的有关精度必须进行测量并记录,交车间设备管理员存档。

  7.2设备中修后的检查验收

  7.2.1设备中修后由设备科组织设备主修技术员、车间设备负责人、设备技术员、检验员、主修工人、操作工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设备主修技术员填写设备修理完工验收单,一式四份,送设备科、设备使用车间、财务科和生产计划科各一份。

  7.2.2进行外部质量检查和空运转试验、负荷试验、技术性能试验。

  7.2.3检修部位应按技术准备书中所规定的内容和项目进行检查,检查部位的主要精度应能达到最低工艺要求。

  7.3设备大修后的检查验收

  7.3.1设备大修后由设备科组织设备主修技术人员、车间设备负责人、设备技术人员、检验员、主修工人、操作工人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修理完工验收通知单”一式四份,送设备科、使用车间、财务科和生产计划科各一份。

  7.3.2设备大修后,应全面恢复原设计能力,技术性能及精度应达到大修质量标准,配齐安全装置和必要的附件。

  7.3.3对老旧设备和原制造质量较差设备,在保证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精度标准。

  7.3.4长期用于单一工序的设备与加工工序无关的精度项目,也可适当降低精度标准。

  7.3.5大修后,应进行外部检查、空运转试验、负荷试验,对动力设备应进行耐温、耐压等必要的技术性能试验。

  7.3.6验收后由计划员将有关的修理资料(包括设备送修移交单、大修技术准备书、缺损件明细表、精度检验记录、技术性能试验记录、设备修理完工验收通知单等),收集整理交设备管理员存档。

  7.3.7验收投产三个月内,由于修理质量造成故障,由原承修人员负责返修。

  7.3.8验收中交接双方意见不统一时,应由设备动力科长组织研究并作出决定,任何一方不得拖延。

  7.4设备修理的移交安排机修车间大修的设备验收结束后,由送修车间设备员填定“设备移交单”(一式三份),设备科、机修车间、送修车间各存一份。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