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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公布后,省教育考试院将继续接受考生成绩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主要为答卷(答题卡)漏评,卷面总分、统分有无误差等。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考生答卷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以上内容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专人进行核查,不对考生查卷。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于复查范围。
对本人高考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应于6月25日17:00点前(含)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报名所在地的教育考试机构填写《湖北省2017年普通高考成绩复核申请表》,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每名考生只能申请一次成绩复核,申请科目数不限(最多4科)。6月26-27日,省教育考试院将组织专人,在省公证处的见证下,对申请复核的考生成绩进行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