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不认识的陌生人依然具备相当程度的地缘乃至血缘关系,这大概是我读了《乡土中国》血缘和地缘一篇最为直观的感受了。
在理解这篇的时候,我们依旧要从历史的纵向角度来看,在以前缺乏变动相对稳定的社会里,人和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亲属关系来决定,由此形成血缘社会。简单理解就是血缘关系越为亲近的,获得的权利越多,承担的义务也越多。
血缘社会就是想用生物上的新陈代谢去维持社会结构的稳定。父死子继;农人之子恒为农,商人之子恒为商——那是职业的血缘继替;贵人之子依旧贵——那是身分的血缘继替;富人之子依旧富——那是财富的血缘继替。
血缘所决定的社会地位不容个人选择,人们的许多角色都是由血缘关系决定的,因而是先赋的,如职业角色、阶级角色等就属于先赋角色。世界上最用不上意志,同时在生活上又是影响最大的决定,就是谁是你的父母。血缘是稳定的力量,这与乡土社会的经济基础——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密不可分。
然而,这种亲密的血缘关系限制着若干社会活动,亲属是自己人,从一个根上长出来的枝条,原则上是应当痛痒相关,有无相通。因此社会关系的负担也就加重了。
金钱上的往来最好不要牵涉亲戚,这句话注解了在亲密的血缘社会中商业是不能存在的。故而,商业是在血缘之外发展的。而地缘又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
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却是契约社会的基础,于此我们可以洞悉身份社会与契约社会的比较意义。第一,在身份社会,出身是人们获取特权的主要途径;而在契约社会,契约是设定人们权利义务的常规手段,契约的本质是当事人自治,在身份社会,只要出身好即使不作任何努力也能获得种种特权,而契约社会主要依靠的是当事人自身的努力,它能激发和维持人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在身份社会,人分三六九等,这其实就是在人与人之间自设藩篱,使社会分崩离析;而契约社会,是一个平等社会,正是因为是一个平等社会,因而又是一个交往的社会,契约社会作为一个平等交往的社会具有封闭的身份社会无可比拟的优越性。
第三,身份社会是一个人治社会。身份社会处处讲究身份,其目的是拔高少数有身份的人,而贬低绝大多数无身份的人,身份就是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表现,也是维护人与人之间不平等最有力的工具;契约社会是一个法治社会。社会关系契约化是步入法治社会的必由之路。第四,在身份社会,人们奉行的是一种宿命论哲学;认为一切都是命中注定,无可改变,只有听天由命。在契约社会,人们推崇的是一种竞争论哲学。不讲身份,人人平等,自由发展,通过自由订约去设定自己的权利义务,去谋求自己的发展,去主宰自己的命运和前途。
总之,上述身份社会与契约社会的比较意义表明,从社会发展进步的角度看,身份社会是一个落后的社会,契约社会是一个进步的社会,身份社会进化到契约社会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
看过费孝通老人家的这篇文章之后,感觉世界变得很小了,因为所有的一切都具有血缘或地缘的关系。正所谓“一切事物都是处在普遍联系之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