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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矿山建设方案范文

2024-09-28 来源:伴沃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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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创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矿山企业为主体,以生态市为目标,以改善矿山生态环境为重点,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努力实现矿产资源利用集约化、开采方式科学化、生产工艺环保化、企业管理规范化、闭坑矿区生态化,促进矿业经济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

二、绿色矿山的基本条件

(一)矿山企业证照齐全,具有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涉及林业的,具有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征(占)用林地手续。

(二)具有经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水土保持方案。

(三)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三年内没有受到与矿业生产相关的行政处罚。

(四)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缴纳排污费。

三、绿色矿山创建标准

(一)资源利用集约化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要求。矿山开采加工布局合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科学规范。

2、产品结构优化,吨耗资源消耗达标。

3、废弃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露天矿山90%以上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置,地下矿山85%以上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置。

(二)开采方式科学化

1、严格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开采设计方案,露天矿山实行自上而下分水平台阶式开采,爆破方案符合爆破安全规程。

2、使用先进的开采作业方式、合理的生产加工工艺、先进的加工设备。

3、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方案科学,并严格实施,实现边开采边治理,对局部闭坑区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复垦、复绿,采矿权登记范围内可绿化区域绿化覆盖率达80%以上。

(三)生产工艺环保化

1、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2、矿石加工机组设置在矿区,主要加工设备采用吸风除尘或湿法加工,加工产生的粉尘能采取有效措施并实现达标排放。

3、矿区运输主要道路防尘措施到位,矿石运输车辆驶离矿区时采取有效的防尘保洁措施。

4、已采用水冲工艺的矿山企业,建有规范完备的废水处理设施,废水经处理后能循环使用,基本实现零排放,矿区建有雨水截(排)水沟,地面径流水经沉淀处理后达标排放。

5、矿山剥离物能合理堆放,废渣、尾矿等各类固体废弃物有专用堆放或存储场地,并得到最大限度的综合利用。

(四)企业管理规范化

1、建立矿山生态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组织健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整个创建工作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

2、制定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方案,重点突出,目标明确,措施有力。

3、矿产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完善并责任落实,各类报表齐全,上报及时、准确,各类台帐、档案资料完整。

4、矿容矿貌整洁,生产秩序井然。

5、依法纳税、缴费,足额交纳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

(五)闭坑矿区生态化

1、实施矿山生态环境边开采边治理,有完备的局部闭坑矿区和矿山闭矿生态环境治理方案,并认真实施。

2、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无地质灾害隐患。

3、负责闭坑矿区的复垦复绿工作,承担复垦复绿经费和义务,闭坑矿区达到复垦复绿验收标准。

四、工作程序

(一)申报。1、申请。拟申报创建绿色矿山的企业,须填写申报表,并附相关资料,正式行文上报国土资源及环境保护部门批准;绿色矿山的申报时间从每年的3月1日至3月31日。2、编制、评审创建方案。申请批准后,矿山企业委托具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资质的单位编制绿色矿山创建方案,并报国土资源部门组织评审。矿山企业按评审通过的方案实施创建工作。

绿色矿山按采矿许可证的发证权限逐级申报。省级发证的,直接申报省级绿色矿山;*市级发证的,申报*市级绿色矿山;本市级发证的,申报本市级绿色矿山。申报上级绿色矿山的,需经下级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部门初审。在获得本市级绿色矿山满一年后,可申报*市级绿色矿山;获得*市级绿色矿山满一年后,可申报省级绿色矿山。

(二)验收、命名。1、申请。矿山企业通过创建,经自查达到创建目标和考核指标后,向国土资源部门提出绿色矿山验收申请,申请资料包括验收申请报告、创建方案、创建工作总结、相关附图及照片等。2、验收。接到申请报告后,由国土资源部门会同环境保护部门组织专家组到矿山企业进行实地核查,由专家组评分,得分80分以上的由专家组形成核查意见报以上两部门批准。3、命名。经批准的绿色矿山,在大众媒体公示一周,无异议的,由以上两部门命名,并颁发证书和标志牌。

(三)复查。绿色矿山有效期限为三年,三年期满前6个月,矿山企业向国土资源部门提出复查申请,申请资料包括复查申报报告、有效期内绿色矿山保持工作情况汇报。三年期满后,国土资源部门会同环境保护部门对矿山企业进行复查,复查通过的,再延三年;不合格的,给予半年的整改期,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绿色矿山称号。

五、实施步骤

绿色矿山创建工作要在全市稳步推进。对现拟建、在建及今后新设的矿山一律按绿色矿山标准设计、建设。对开采矿山分批实施绿色矿山创建工作,2009年底前完成2家以上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并通过验收。对列入创建绿色矿山且达不到创建标准的矿山企业实行限期整改,经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砖瓦矿山企业暂不列入绿色矿山创建,但应按要求抓好矿区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

六、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建绿色矿山,实现资源综合利用最大化、环境负面影响最小化,是全面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实现矿业经济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生态市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推进矿山自然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意义,按照生态市建设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切实抓好绿色矿山创建工作。

(二)加强配合,落实责任。要协同各方力量搞好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市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共同负责绿色矿山创建工作管理。国土资源局负责绿色矿山创建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环保局负责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财政、水利、林业、公安、安监等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做好工作。

(三)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创建绿色矿山的企业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意见制定创建方案,开展创建工作;专家组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方案评审和验收核查评分;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标准,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工作程序;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每年要对绿色矿山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复查,督促矿山企业及时抓好整改,确保创建工作质量。

(四)政策扶持,加强引导。建立绿色矿山创建激励机制。。

1、在矿区矿产资源储量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允许且符合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的情况下,开采规模可适当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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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绿色矿山建设;问题;路径;政策建议

一、绿色矿山的建设背景

矿产资源从来都是自然环境的一部分,其本身的开发过程就是环境的破坏过程。在当前的技术经济条件下,矿产的开采、选冶和加工过程始终伴随着废弃物的排放和环境污染问题,矿产资源开发从来就是要付出环境代价的经济行为。进入21世纪以来,一方面是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持续增强;另一方面是人们的环境意识和权利意识口渐觉醒,邻避运动一浪接着一浪。在这种“前拉后拽”的形势逼迫下,矿产资源开发必须积极做出调整,切实转变矿业发展方式,才能保证矿业健康持续发展。

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2010年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 。根据《意见》要求,力争1-3年开展试点规范,然后整体推进,到2020年基本形成绿色矿山格局。截至目前,国土资源部已先后公布了220家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

二、绿色矿山的含义

“绿色矿山”是指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既要严格实施科学有序的开采,又要对矿区及周边环境的扰动控制在环境可控制的范围内;对于必须破坏扰动的部分,应当通过科学设计、先进合理的有效措施,确保矿山的存在、发展直至终结,始终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融合于社会可持续发展轨道中的一种崭新的矿山形象。

绿色矿山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代表了一个地区矿山开发利用总体水平和可持续发展潜力,以及维护生态环境平衡的能力,它着力于科学、有序、合理的开发利用矿山资源的过程,对其必然产生的污染、矿山地质灾害、生态破坏失衡,最大限度的予以恢复治理或转化创新。

三、绿色矿山的标准

建设绿色矿山应达到如下标准与需求:

1)矿山资源开发利用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应制定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并作到不在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及其附近采矿,且矿山开采不能造成对主要交通干线和旅游公路两侧直观可视范围内的地貌景观造成不良影响和破坏。

2)矿山建设项口应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地质灾害评估,制定相应的保护方案。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应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有利于生态保护的生产方式。

4)矿山开采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有一定的处理措施,确保达到国家和省的有关标准。

5)闭坑矿山应实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

四、开展绿色矿山建设的对策建议

1.绿色矿山建设应以管理变革为突破口

开展绿色矿山建设不可能一蹦而就,这就要求必须从长计议,而不能暂时应付。从长远来看,绿色矿山建设应从管理变革入手。在绿色矿山建设中,矿山企业首先需要比对标准找出差距。差距所在就是问题所在,也是需要变革的地方。开展管理变革,不只是要撤设管理机构,甚至要对生产系统进行改造,彻底变革生产方式。单纯设立管理机构是远远不够的,变革必须从生产过程入手。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对资源环境问题具有决定性的影响,进行生产系统的变革对绿色矿山建设具有更为深远的意义。因此,不能把绿色矿山建设表面化、简单化,要抓住创建机遇,大力开展管理变革,实现生产工艺与技术优胜劣汰,才能从根本上转变矿业发展方绿色矿山建设。

2.应注重培育企业社会责任意识

随着绿色矿山建设的管理标准、制度和办法基本完善,试点规范工作已进入尾声,转而将进入整体推进阶段。从建设目标来看,到2020年大中型矿山建设基本达到绿色矿山标准。这一目标如果按照试点阶段的推进速度来测算,显然是无法实现的。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绿色矿山建设的艰巨性。在全面推进阶段,应在巩固试点阶段所取得建设成果的同时,把建设工作的重点放在努力培育矿山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上,引导矿山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并形成行业风气乃至行业标准,着力构建新的矿业门槛。只有矿山企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才能真正建立绿色矿山建设的长效机制。

3.应结合小型矿山的实际突破绿色矿山建设的难点

。大中型矿山企业开展绿色矿山建设的不范效应对小型矿山带动作用有限。他们既没有能力开展环境保护,也不可能开展技术创新。这将直接影响绿色矿山建设目标的实现。为此,主管部门需要针对小型矿山的实际,尽快制定具体的严格规范的标准和要求,尤其是符合绿色矿山条件的要求,以保证小型矿山开发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4.资金投入和建设进度是保障

绿色矿山建设的所有工程,包括绿化工程、道路硬化工程、环境保护工程、井巷标准化工程、文化与管理工程、厂房生活办公用房改造工程等,以及各项经济与技术指标的达标,均需要矿山企业业主真金白银的投入。没有资金的投入,就不可能完成各项工程,也不可能引进和吸收先进技术与设备以提升各项经济与技术指标。实践证明,舍得投入和敢于投入的矿山企业,一般一年内就可以达标通过验收。而少数企业,因舍不得投入,几次验收均不合格。绿色矿山建设进度是由绿色矿山建设方案所制定的,在建设过程中,各项工程的完工进度以及各项经济与技术指标的提升,均要按规定的时间完成,任何拖延工程和指标达标进度的工作,都将导致绿色矿山建设的滞后。

结束语

只有通过绿色矿山建设,才能实现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的最大化和环境负而影响的最小化,使矿产资源开发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文化修养、社企和谐得到了有机统一,更是系统提升了矿山企业的形象和矿山企业业主的品位,达到建设美丽矿山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我国矿产资源能否可持续供应而临重大挑战,经济参考报,2008

[2]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土资源部,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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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独立矿山企业(含油气企业),须持有合法有效采矿许可证。

二、申报条件

(一)依法办矿。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等法律规定,合法经营,证照齐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要求和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认真执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等,对无偿取得的采矿权已经进行了有偿处置;五年内未受到相关的行政处罚,未发生严重违法事件。

(二)规范管理。具有完善的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生态重建、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和保障措施,矿石管理科学、规范。

(三)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完成了资源综合利用规划(设计)指标,“三率”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综合利用水平达到国内同类矿山领先水平。

(四)技术创新。。

(五)节能减排。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工作,节能降耗、“三废”排放等达国家规定标准,采用无废或少废工艺,矿山选矿废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以上或实现零排放,矿山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国内同类矿山先进水平。

(六)环境保护。认真落实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编制了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水平明显高于矿产资源规划确定的本区域平均水平,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地质灾害,矿区绿化覆盖率达到可绿化区域面积的80%以上。

(七)土地复垦。认真开展土地复垦工作,落实土地复垦责任,实现“边生产、边建设、边复垦”。

(八)社区和谐。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能够及时妥善解决各类矛盾,社区关系和谐。

(九)企业文化。拥有符合企业特点的企业文化,企业职工文明建设和技术培训体系健全。

三、申报材料

(一)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申报书;

(二)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申报图册。

四、申报程序

(一)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申报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地方矿山企业向所在地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归口中央企业管理的矿山企业向归口企业提出申请;各行业协会可按照申报条件组织本行业企业的推荐工作。

(二)地方矿山企业的申报材料,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矿业联合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同时进行必要的现场核查,并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将申报材料统一汇总报送国土资源部。

归口中央企业管理的矿山企业申报材料,需经矿山所在地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审查意见,并由归口企业审核汇总后报送国土资源部。

行业协会推荐的矿山企业申报材料,需经矿山所在地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审查意见,并由行业协会审核汇总后报送国土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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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创新管理;节能减排

中图分类号:TD8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3)02-0138-03

1 概述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位于河南省义马市,目前矿井核定生产能力为220万吨/年,是一个拥有50多年开采历史的大型煤炭矿山企业。曾荣获“全国特级安全高效矿井”、“全国煤炭工业双十佳煤矿”、“全国煤炭工业节能减排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12年被国土资源部评为“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常村煤矿坚持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三率”指标均高于国家标准,“三废”排放达标,矸石及矿井水综合利用率均高于国内同类矿山水平。能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实施土地复垦,打造园林式矿山,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矿区。

2 绿色矿山的含义

绿色矿山是指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既要严格实施科学有序地开采,又要对矿区及周边环境的扰动控制在环境可控制的范围内;对于必须破坏扰动的部分,应当通过科学设计、先进合理地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矿山的存在、发展直至终结,始终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融合于社会可持续发展轨道中的一种崭新的矿业形象。绿色矿山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代表了一个地区矿业开发利用总体水平和可持续发展潜力以及维护生态环境平衡的能力。它着力于科学、有序、合理地开发利用矿山资源的过程中,对其必然产生的污染、矿山地质灾害、生态破坏失衡,最大限度地予以恢复治理或转化创新。

3 依法办矿方面

常村煤矿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节约资源和保护资源,把节约放在首位”等国家一系列方针政策;依法设置和组织生产,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做到了合法经营,证照齐全,遵纪守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要求和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 规范管理方面

常村煤矿具有完善的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生态重建、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和保障措施,矿山管理科学、规范。认真执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矿山土地复垦方案》等。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全面治理,制定了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对开采后的土地及时恢复地貌,实现了全面复垦利用,消除了地质灾害威胁。积极采用先进的工艺和设备,提高资源的回收率和利用率,尽量减少对资源储量的消耗,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5 具体管理措施及方法

5.1 加强领导,完善绿色矿山建设制度,加快绿色矿山建设步伐

为了把创建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这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绿色矿山创建领导小组和绿色矿山创建办公室,召开了绿色矿山创建会议,对依法办矿、规范管理、综合利用、节能减排、技术创新等10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节能减排和综合利用办公室,每年都组织对地表裂缝进行回填夯实,植树造林或恢复成耕地,供附近村民耕种,这些工作为建设绿色矿山打好了坚实的基础。

5.2 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做到“三废”零排放

自创建绿色矿山以来,两个污水处理厂均能正常处理污水,矿井水日排放量不超过800方,排上来的矿井水全部进行了处理。澡堂每天使用水量在700方左右,澡堂生活污水也全部处理,废水处理后得到全部利用,做到了废水零排放。进一步提高了矸石砖产量,每年可使用矸石量由12万t提高到15万t左右,每年可多使用矸石量达3万t,每年产生矸石量约10万t,矸石山堆积矸石约40万t,照此计算大约8~10年可把矸石全部利用,做到了矸石零排放。建成了电厂余热综合利用系统,利用跃进电厂余热为办公场所、职工宿舍、家属楼房供热,实现了集中供暖,供热效果良好。

5.3 加强综合利用,提高经济效益,增加职工收入

常村煤矿采取矿上和职工集资入股的方式,筹资1200万元建设了煤矸石烧结砖厂,安置职工家属115人,入股职工每年可获利股金的15%~20%,增加了职工收入。利用矸石砖厂余热,每天向矿职工澡堂提供温度不低于60℃的热水200方,满足了矿职工澡堂洗浴用热水,也使矸石砖厂余热得到了充分利用。矿井水处理后排到鱼塘养鱼,每年可产鱼虾4000多kg,既减少了污水排放,又美化了环境。澡堂生活污水经处理后供附近村民浇地使用,促进社区和谐和工农关系。

5.4 加大投入,积极保护矿区生态环境

在储煤场四周建成了墙高18~20m、周长757m、墙体总面积13276m2的新型挡风抑尘墙工程,彻底解决了储煤场煤尘污染问题,使矿区环境得到了有效治理,避免了工农关系纠纷,保持了矿区和谐稳定;在矸石山建成了自动喷淋降尘系统,有效地抑制了矸石山扬尘和煤矸石自燃问题,减少了大气污染,改善了矿区环境;在矸石山北面建成了一道高6m、长120m的矸石山拦矸坝,用于防止矸石流失;在储煤场建成了储煤场喷淋降尘工程,用于治理高架皮带落煤、装载机装煤产生的煤尘,这些工程有效地保护了生态环境。

5.5 加强地表塌陷、裂缝治理,增大耕地面积

由工联办牵头,地测科、调度室、运销科配合,每周对地表塌陷裂缝排查一次,发现塌陷裂缝,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处理。据工联办记录,自2005年以来,累计投资300多万元回填地表塌陷裂缝31次,共计回填土方6万余方,投资500多万元搬迁村庄2个,搬迁后的村庄废墟都进行了平整,恢复成耕地,供村民耕种。自建矿以来共计恢复耕地面积达2万亩。据不完全统计,这些耕地每年可增加农民收入200万元以上。

5.6 加强技术创新力度,提升人才素质,重奖科技项目

常村煤矿注重技术创新工作,每年申报的科技项目达80项左右,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在集团公司召开的“第四届科技大会”上,被集团公司授予“科技工作先进单位”,获得义煤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1项,获得技术革新成果一等奖10项、二等奖21项、三等奖43项。2008年以来,获得河南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奖3项、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成果奖2项、中国煤炭工业科学技术奖1项、国家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1项,获得国家实用新型技术专利17项,另有1项国家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技术专利正在受理中,在省部级刊物上发表科技论文38篇。同时,完善科技奖励机制,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和创新的积极性。近几年来,先后拿出300多万元资金,表彰奖励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项目300多项,获奖人员达500多人次。

5.7 和谐发展,共建文明,提升绿色矿山形象

一个文明和谐的企业,一定是一个生机盎然的企业。为建设文明型、和谐型、生态型的绿色矿山,我矿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办法,取得了理想的效果。一是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矿区。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了职工素质。积极推行精细化管理和准军事化管理等现代化管理方法和矿井专业达标规划。三是积极为职工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对职工宿舍进行了整体装修,统一配备了空调、电视,实现了宾馆化管理;职工食堂、公寓楼、职工生活区供暖等矿重点工程都已相继完成整修并投入使用,使职工真切地感受到了企业发展带来的实惠。

5.8 大力培育“感恩”文化,提升职工的幸福指数

常村煤矿以“真诚、同心、感恩你我他”企业精神为引领,精心培育广大职工知恩、感恩、报恩情怀,在矿区形成了弘扬感恩文化的良好氛围,有力地提升了职工的幸福指数,在矿区营造了浓厚的感恩氛围,凝聚了发展合力。举办了“千人感恩签名”、“孝心补贴发放”暨感恩教育启动仪式,为在职职工80岁以上的父母发放孝心补贴。同时,坚持开展春节社火活动、大型焰火晚会、广场文化、消夏文化、节日文化等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年年举办职工运动会、“颂歌献给党”红歌会和“国庆文艺晚会”,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促进了职工全面发展。

6 常村煤矿未来三年创建绿色矿山的重点项目

(1)对碴堆棚户区搬迁后的房屋废墟进行改造,修建成一个供职工散步的公园,主要以植树种草为主,同时修筑一个高位水池,用于浇灌

树草。

(2)对南山棚户区搬迁后的房屋废墟进行改造,植树造林绿化环境,同时在山顶修建一个高位水池,用于浇灌树草。

(3)对涧河两岸进行治理、修筑堤坝,同时对河道进行清理,并在涧河两岸堤坝种植柳树1万棵,改善生态环境。

(4)对矿区范围内难以行人的荒山进行平整,植树造林、种草绿化环境。

(5)对地表村庄定期进行排查,发现房屋裂缝达到搬迁级别的,全村进行搬迁,搬迁后对村庄平整恢复成耕地,供附近村民耕种。

(6)将矿区所有路灯改造使用太阳能,逐步把职工宿舍楼走廊照明灯也改造成使用太阳能。

7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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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矿山 地质 环境 治理

矿山开采使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条件发生一系列改变,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提高到非常重要的程度。。

一、立足于地质条件,分析客观环境

1. 收集矿区气象、水文、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新构造运动及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条件资料,调查、阐明矿体赋存特征,土地、植被资源占用和破坏,地下水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景观和地质遗迹破坏,以及矿山地质灾害等问题。

2. 分析矿区存在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发育程度、表现特征和成因。各种环境问题对人员、财产、环境、资源及重要建设工程、设施的危害与影响程度;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状况及效果;矿山环境问题的防治难度进行分析。

二、评估论证,提出综合治理内容、技术方法和措施

1. 结合评估区域地质环境条件,预测矿业活动可能产生、加剧的环境问题和矿山建设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并对其发展趋势、危害对象、影响程度和防治难度进行分析论证和评估。

2.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综合评估结果,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并提出相应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内容、技术方法和措施。

三、明确治理目标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防治的总体目标是: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绿色矿业。通过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综合治理,最大限度的减少可能引发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最有力的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地表景观。

四、确定治理任务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的主要任务是对矿山开发建设的生态实施地质环境保护,恢复矿山植被、区域水资源、水环境的保护及矿山次生地质灾害监测与防治。

1. 原废旧竖井治理区

矿山规划在采矿阶段可利用于水位、水循环、水动态观测点,但应分期分类进行治理,采用回填平整,在采矿闭坑后达到稳定原始地貌,恢复植被,回归生态地质环境,达到可持续再利用程度。

2. 预测地面塌陷区

在上部,对以往开采遗留的露采坑,要就利用废石堆铲高填低进行回填、后期覆土并恢复植被。

在下部要密切观察采空区与引发地面塌陷的隐患,如发生地面塌陷(沉陷)要利用干选废石进行以回填为主的综合治理。

3. 采矿废石场治理区

采矿废石要集中堆放,预期存量较少,这些废石将分期回填到废旧坑井内。采矿结束后,应将废石纳入全矿区整体治理的规划中,达到恢复自然生态的程度。

4. 综合治理

封堵矿井拆除临建、平整土地,统筹规划地貌可利用景观。恢复全矿区范围地形地貌,统筹规划地质环境。

五、治理方法具体

1. 方案重在落实,切实改善采矿活动所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审批后的方案由矿山企业组织实施,并受当地和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1)矿山企业应健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组织领导体系,成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项目领导小组,负责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项目的领导、管理和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同时组织学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矿山管理人员和采矿人员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意识。

(2)矿山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治理措施、进度安排、技术标准等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各项措施;当地国土部门定期对方案进度、质量、资金落实等情况进行实地监检查。在监督方法上采用矿山企业定期汇报与实施检查相结合,必要时采取行政、经济、司法等多种手段促使方案的完全落实。

2. 技术保障措施

。治理方案所应用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技术和植被恢复等各项技术在我国属于比较成熟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技术,在我国许多矿山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中都有应用,并且取得良好的效果。

此外,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广泛吸取各地先进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面的经验,广泛吸收国内外先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技术,在崩塌、滑坡灾害治理、挖损区治理、压占区治理、植物物种的选择、种植管护技术等方面提出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方案措施,为本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实施奠定技术基础。

3. 管理保障措施

在本方案实施过程中,矿山企业要自觉接受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要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的后期管护工作,确保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的实效。

同时,还要加强宣传,深入开展我国矿山环境现状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政策、法规教育,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在保护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的认识。

参考文献:

[1] 内蒙古土默特左旗台阁牧乡富兴砂石料场建筑用石料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2010.4,p52-53.

[2] 武川县凯拓金矿前湾兔采区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2009,7,p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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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绿色;绿色开采;绿色矿山;矿产资源

一、绿色开采与绿色矿山的涵义

绿色开采其真正精髓在于“绿色”,究其何为“绿色”?根据中央提出的循环经济――在遵循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规律重新构建经济系统,将经济开采矿山活动高效有序地组织成一个“资源利用――绿色工业――资源再生”的封闭型物质能量循环的反馈式流程,保持经济开采的低消耗、高质量、低废弃、少污染,从而将经济开采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破坏减少到最低程度,最终形成绿色矿山。因此,“绿色”就是实行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在满足经济开采活动的需要又保证自然环境得到有力保护。相对于粗放型的传统矿山经济开采――高开采、低利用、高排放,绿色开采是形成“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的开采技术。不可否认,我们国家现在的矿山开采的确距离绿色开采还有一段路程。我们提倡绿色开采并不是对现有的开采理论、方法以及技术的否定,而是在现有的基础上发展与创新,努力寻求一套具有更加丰富技术内涵与经济原则的绿色开采方案。鉴于此,近几年来我国很多学者提出了绿色开采理念及其技术,他们根据我国矿产开采的现状指出绿色开采是一种以资源利用最大化,环境损坏最小化为最重要的目的,并且安全、高效利用可持续发展的矿产开采技术体系,这对建设绿色矿山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绿色矿山与环境保护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以来,人们都是以扩大开发自然资源和无偿利用环境做为经济发展的主要方式,这一方面创造了人类空前巨大的物质财富和前所未有的社会文明,另一方面也造成了全球性的资源短缺、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等重大问题,因此资源的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尖锐化。。由此可见,建设绿色矿山的目标之一就是保护环境,使得矿山的开采逐渐与环境保护接轨最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矿产资源开发开发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对矿区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如果不及时减少这种环境的负面影响,那么它的影响范围会不断扩大到矿区周围,造成大面积的环境污染和生态蜕变。因此加强矿区的环境保护,不只是关系到矿山本身能否持续发展的问题,而且是关系到全局或全社会能否持续发展的问题。一方面,应该合理选择生产技术工艺,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减轻矿区环境负荷;另一方面,切实加强矿区环境保护工作,使因矿产资源开发而导致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和恢复。

建设绿色矿山的主体是矿山企业,无庸置疑矿山开采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重任是落在矿山企业的身上。矿山企业是我国矿业的核心组成部分,但我国12万多家矿山企业的情况却令人不甚乐观,在12万家矿山企业里虽然有大型企业,但占大流的却是那些中小型企业。虽然有国有企业但也不乏各种体制下的非公有企业,但不管是大型矿山企业还是中小型矿山企业,不管是国有还是非国有,他们的技术水平大都落后于世界先进水平,而且都面临着管理上、资源上等各方面的问题。据统计,我国现拥有三百多座矿业城市,但由于资源的不合理开采与利用造成对矿山及其周围环境严重的破坏与污染,这不仅违背了我国经济发展的原则,更危害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危,也严重制约了我国各方面经济的发展。由此可见环境的保护有赖于对矿山企业的监督与考验。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来自人口、资源、环境等各方面矛盾的压力,矿业面临着时代赋予的机遇与挑战,这一切综合起来都对我国矿业提出更高更远的要求与期待,因此走绿色矿山道路迫在眉睫,也只有建设绿色矿山,才能最终促进我国绿色矿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实现绿色矿山,发展绿色矿业,必将成为人类科学永不停步的坚强后盾,成为社会经济高度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保证,对国家的发展、人民子孙后代的繁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三、绿色矿山的经济效益分析

我国矿产资源的特点是资源总量大,矿种比较齐全,但人均资源量少,部分资源供需失衡,而且优劣并存。据统计,我国有关矿山类企业不少于12万家,而单矿业城镇就达到300多座,矿业为我国解决的就业人口至少2100万人次,其中涉及开发的矿产包括10多种能源矿产、54种金属矿产、91种非金属矿产、3种水气矿产等158种,而这个数字也在不断增长。就经济发展需要来看,目前我国92%以上的一次性能源、80%以上的工业生产资料、70%以上的农业生产资料、30%的工业总产值和33%的工业增加值都来自矿产资源,可见矿业对促进我国的经济的迅速发展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日前我国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率却令人担忧。据估算,全国矿产资源的总回收率仅有30%~40%,低于国际水平10~20个百分点。随着矿业全球的一体化,矿产资源市场竞争激烈,我们应该抓住机遇,创造矿产资源的最大效益。绿色矿山以保护环境为基础,与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相协调,以改善和提高生活质量为目标,与社会进步相适应,注重矿产的可持续发展。建设绿色矿山首先以合理的开发方式开采矿产资源,由于矿产资源为国家所有,因此必须坚持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有偿开采,这不仅可以增加我国的财政收入,也可以根据国民经济需要对矿产资源的限量定量的开采,使矿产资源的开采更加灵活也使得矿产资源在创造财富的同时得到一定的保护;建设绿色矿山必须拥有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方法,从资源的开采、运输再到综合利用水平的整个矿业生产流程都坚持科学的、绿色环保和节能的理念,从通过合理的生产工艺、调整生产格局、研究开发和投入运用新技术,提高矿产资源的利用率避免造成浪费,统筹全局,使资源实现的效能达到最大化,而在整个过程中对人类的生存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不产生负面的影响。绿色矿山要求我们遵循“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再发展”的原则,无论是在经济上还是在生活上都要努力实现从“废物排除”到“环境净化”再到“废物利用”的绿色矿山发展方向,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

四、绿色矿山的可持续发展

(1)保持矿产资源的持续利用。矿山最重要的就是矿产资源,矿山的可持续发展必须以矿产资源的持续利用为基础。而矿产资源是一种非再生性的自然资源,而其总量是有限的,所以保持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只是一个相对概念,即尽可能延长其耗竭的时间。这完全依赖于矿产开采行为的合理性。(2)矿产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绿色矿山的可持续发展要以经济效益为效益为核心,无论从维持简单生产、提高装备水平、进行工艺改造的角度,还是从矿区环保、污染物的控制与处理的角度来看,都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只有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才能为持续、稳定的生产积累必要的资金。(3)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绿色矿山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注重发展的协调性。矿山发展虽然强调以本身经济发展为核心,即在资源开发过程中,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但同时又必须充分发挥资源效益和客观评价生态环境效益,使综合效益达到最佳,只有这样矿山的发展才是可持续的。

总之,坚持绿色开采,建设绿色矿山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程,需要国家多个部门的参与与相互协调,只有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才能使这项工程逐渐推进并扩大。

参考文献

[1]刘军,刘丽涵,吴海娟.关于建设绿色矿山实现资源可持续发展的论述[J].黑龙江环境通报.2006,30(2):9~10

[2]黄敬军,倪嘉曾,赵永忠等.绿色矿山创建标准及考评指标研究[J].中国矿业.2008,(7):3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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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一规划,科学部署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

为统筹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我们开展了地质环境问题调查,摸清了全市地质环境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用近三年的时间先后修编完成了《焦作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06~2015年)》、《焦作市资源枯竭型城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工程三年实施方案(2010~2012年)》、《绿色生态焦作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规划(2012~2014年)》、《焦作市矿山复绿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5年)》等规划文件。文件规划了近期和远期治理目标,提出了地质环境整治与城市功能完善、旅游发展、矿业开发、土地综合利用相结合的“一体化”综合整治的全新理念。我市通过建设游园、主题公园、经济林、高产田等方式,赋予地质环境治理区不同的功能与价值。

(二)落实资金,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提供保障

一是积极争取全国资源枯竭型城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资金。自2010年以来,我市共争取资金2.9亿元。二是积极争取全省两权价款地质环境项目治理资金。近年来,我市共争取省财政支持资金8000余万元。三是认真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使用制度,积极督促矿山企业缴存并及时使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

(三)创新治理机制,发挥治理资金综合效能

一是坚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完善城市功能相结合,因地制宜实施项目。二是坚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整治、解决耕地灌溉条件、改善耕地质量、增加农民收入相结合。三是坚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旅游发展、恢复生态和改善环境相结合。四是坚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相结合。

(四)精心组织,打造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

一是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每年年初对当年度拟实施的地质环境项目进行详细安排部署,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完成时限。二是健全组织领导机制。焦作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主管市长任组长,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纪检委、市国土资源局等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焦作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政府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组织协调项目实施工作。三是组建市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抽调专人负责。发现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协调处理,确保各项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着力打造精品工程、样板工程、放心工程。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措施到位

一是高度重视隐患的排查工作。每年于汛前和汛期多次组织各县(市、区)对全市范围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点制定应急预案和防治方案,并按照地质灾害点的基本特征、威胁对象,明确防范责任单位,实行目标责任管理。二是对全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人员网络系统定期进行更新完善,健全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队伍。三是每年都与市气象局、省地质环境监测院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在主汛期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四是在全市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工作,提高地质灾害隐患点广大群众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能力。

三、地质遗迹保护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强化地质遗迹资源保护工作。我们组织专家对辖区内重要地质遗迹进行调查和安全评估,对地质遗迹的危险地段实施了工程保护。二是积极推进地质遗迹保护项目实施。2010年批复的1160万元中国云台山世界地质公园典型地质遗迹保护项目基本完工。三是注重培训与信息交流。对各园区300余名管理者及导游员进行科普,通过课堂讲解和野外实地讲解培训,导游员对地质旅游讲解水平有了大幅提高,更好地发挥了科普宣传员的作用。四是加强地质公园建设管理,实现统一宣传、信息共享、互惠互利,促进各园区协调发展。

四、地质环境监测工作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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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 矿山治理整顿出新彩

鄂尔多斯市是内蒙古重要的能源基地,现有煤矿329座,各类非煤矿山采矿权662座。近年来,鄂尔多斯市政府积极开展矿山治理整顿督查排查工作,整改排查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业开发秩序,在完善相应制度、大力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促进矿业开发结构转型、保护环境和保障民生等方面成效明显。

赤峰市 发展绿色矿业为社会添和谐

赤峰市在推动矿业经济加快发展的同时,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理念,不断加大矿业开发秩序整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矿产资源整合力度。截至目前,全市已排查厂矿企业1806家,其中矿山企业629家,走访矿区农牧民137户,立案查处矿山企业违法违规案件138件,关闭违法违规矿山企业16家,责令停产整顿162家,限期整改284家,形成了日采选能力1万吨以上的矿区2个,3000吨以上的矿区5个,1000吨以上的矿区8个。

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

建生态观光型矿山

“生态是社会的资源,绿色是社会的财富。”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在开发建设胜利东二号露天煤矿过程中提出“建设生态、旅游、观光型矿山”的设想,并付诸行动。

锡林郭勒盟 停产整顿149座矿山

锡林郭勒盟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矿业生产管理、依法保护环境、保障民生的紧急通知》和锡林郭勒盟行署《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深入833个勘查项目和矿山企业进行了逐个排查。

通过此次排查共发现无证开采26起,越界开采22起,以采代探9起;查出矿山违法用地5814公顷。共计违法违规总数94起,现场取缔6起,立案查处20起,关闭矿山19个。停产整顿矿山149个,注销探矿权14个,注销采矿权20个。对于因证照不全、破坏生态环境、存在安全隐患、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149个勘查项目和矿山进行停产整顿。

乌海市

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取得五项成果

成果一:坚决关闭了储量规模小、生产工艺落后、技术水平低、安全生产无保障、破坏环境、浪费资源的矿山企业。

成果二:综合利用成效显著。全市煤炭开采企业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取得了质的飞跃,煤矿全部实现了正规采掘作业,机械化水平大幅度提高。

成果三: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成果四:圆满完成了进一步推进资源开发整合的各项工作任务。

成果五:积极调整矿业权布局,不断扩大整治成果。

鄂尔多斯市矿山治理整顿出新彩

鄂尔多斯市是内蒙古重要的能源基地,现有煤矿329座,各类非煤矿山采矿权662座。近年来,鄂尔多斯市政府积极开展矿山治理整顿督查排查工作,整改排查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业开发秩序,在完善相应制度、大力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促进矿业开发结构转型、保护环境和保障民生等方面成效明显。

严厉打击违法开采行为

鄂尔多斯市按照露天开采和综合机械化开采的分类办法,出台矿山征地搬迁管理办法,并根据当地物价和居民生活水平,结合煤炭销售价格,按地域分年度适时调整煤矿征地搬迁补偿标准,由煤矿企业出资,旗(区)政府组织,开展煤矿征地搬迁工作;煤矿矿区农牧民搬迁,实行征地现金补偿和搬迁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安置就业相结合,避免一补了事、一搬不管,真正实现搬得出、稳得住、就得业、致得富。

对无证开采的砂石粘土矿坚决予以关闭。由旗区政府根据地方实际抓紧组织编制砂石粘土开发规划,对于申办采矿许可证的砂石粘土矿,符合规划的予以办理,不符合规划的不予办理。对持证开采的各砂厂定期进行排查,如发现有越界开采、非法转让采矿点、一证多开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进行整改。

继续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以资源整合为切入点,全面优化矿山企业结构布局。切实解决矿山数量多、产业集中度低、回采率低等结构性矛盾,采取收购、兼并、联合、重组、股份制改造等形式进行矿山整合。

绿色开采,减少资源开发造成的生态、地质环境破坏。第一,鄂尔多斯市、旗(区)两级政府给予一定的资金和政策支持,鼓励和引导一些有条件的煤矿企业与有关煤炭科研机构开展专项合作,开发适合采矿地质条件并与环境相协调的,诸如保水采煤技术、煤水共采技术以及煤与瓦斯共采技术等绿色开采技术科技攻关,条件成熟后予以组织推广,从而进一步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和循环利用水平,加强煤炭矿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第二,组织开展矿山地质灾害调查,要求开采矿山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立地质灾害预防机制和地表生态补偿恢复办法,将地质灾害和生态环境破坏程度尽可能降到最低程度。第三,矿山企业限时进行进、出矿道路和矿物堆放场地硬化、绿化和建设防风抑尘设施;运输车辆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车厢要全封闭,全面减少生产、运输过程中的粉尘污染。

大力促进煤炭开发结构转型

鄂尔多斯市是矿产资源大市,加强矿产资源管理,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促进矿产开发结构调整是实现鄂尔多斯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2005年以来,鄂尔多斯市认真组织实施了煤炭资源整合、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工作,2005年年初,鄂尔多斯市地方煤矿有552座,至2006年底,全市地方煤矿已减少到276座,关闭276座,关井数量达到50%。在地方煤矿数量大幅度减少的同时,煤炭生产集中度却有了极大提高。2005年初,全市552座地方煤矿总的生产能力为4880万吨/年,平均单井能力不足10万吨/年,三年攻坚战结束后,全市地方煤矿数量减少为到276座,总生产能力达到23250万吨,平均单井生产能力达到84万吨/年,目前全市24户重点煤炭企业的煤炭产量占到全市产量的70%左右。三年攻坚战结束后,地方煤矿的采区回采率达到75%以上,露天开采矿井达到90%以上,矿井平均服务 年限较过去延长一倍以上。同时,产量稳定增长,效益稳步提升。2000年,全市地方煤矿产量仅为1008万吨,2010年增长到31000万吨,年平均增长率为46%;10年间吨煤坑口售价由 30元左右增长到250元以上,煤炭企业效益大幅提高。

通过近几年的努力鄂尔多斯市煤炭资源整合已走在了全区乃至全国前列,受到了国家有关部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肯定。

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规划先行。2007年,鄂尔多斯市编制了《鄂尔多斯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规划》和《鄂尔多斯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作为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依据。目前,根据新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地质环境现状,已委托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对《鄂尔多斯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规划》进行重新修编。

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加大对重点老矿区、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尤其是采煤塌陷区的治理。根据国家、自治区加大矿山地质环境

治理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市、旗(区)两级地方政府以地方匹配一定资金的形式申报重点老矿区、遗留矿山的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争取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截至目前,鄂尔多斯市共申报获批准地质环境治理项目15个(包括续作项目),共争取地质环境治专项资金13550万元,己完成治理项目4个,治理面积约4.84平方公里。其中就包括鄂托克旗白云乌素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等矿山(区)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工程。今年,根据《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地质遗迹保护项目的通知》及 《鄂尔多斯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07-2015年)》,又争取到了鄂托克旗白云乌素矿区棋盘井地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续作)等2个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继续加大地质环境治理工作。

建立并逐步完善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有效监管矿山企业边开发边保护、边开发边治理。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法,鄂尔多斯市于2008年8月起开始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和 “企业所有、政府监管、专款专用”的原则,督促矿山企业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并签订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责任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存储额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存储标准确定,存储额度不得低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所需费用。如果采矿权人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要求履行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经签订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责任书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按义务履行情况返还相应额度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及利息。采矿权人未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或者未达到矿 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要求,经验收不合格的,由签订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责任书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截至目前,全市已有797家矿山企业存储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共存储保证金额4.044亿元。

赤峰市发展绿色矿业为社会添和谐

赤峰市地跨大兴安岭中南段有色金属成矿带和华北地台北缘成矿单元,成矿条件优越,矿产资源富集。全市已发现煤炭、铁、铅、锌、锡、铜、钥、石灰石、萤石等70余种矿产资源、1200多处矿产地。近年来,赤峰市加大了有色金属为重点的矿产资源开发力度,大力发展矿业经济和资源型产业,取得了明显成效。到目前,中国有色、中钢集团、中铝集团、铜陵有色、山东黄金、湖南有色及紫金矿业等十几家行业领军企业进驻赤峰。截至2010年底,赤峰市规模以上采选企业达到182家,完成增加值176.1亿元,占全部工业的37.6%实现利税67.4亿元,占全部工业的48.5%。规模以上冶金工业企业176户,实现工业增加值220.4亿元,增长22.5%,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47%。

赤峰市国土资源局矿管科科长付国立介绍,在推动矿业经济加快发展的同时,树立科学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理念,不断加大矿业开发秩序整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矿产资源整合力度,始终狠抓矿山安全生产不放松,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已排查厂矿企业1806家,其中矿山企业629家,走访矿区农牧民137户,立案查处矿山企业违法违规案件138件,关闭违法违规矿山企业16家,责令停产整顿162家,限期整改284家,形成了日采选能力1万吨以上的矿区2个,3000吨以上的矿区5个,1000吨以上的矿区8个。

近年来,赤峰市按照国家、自治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要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针对全市矿产资源开发中的不同问题、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坚决治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无证

勘查和开采行为。全市共查处无证勘查65起、无证开采151起、以采代探83起。查处超层越界开采95起、非法转让采矿权18起,吊销采矿许可证5个,注销勘查许可证10个、采矿许可证81个,查处取得勘查许可证但未按期施工21起、未依法完成最低勘查投入18起。坚决关闭不合格矿山企业。2006年以来,先后关闭了412家非法开采、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开展了含铁砂石矿开发专项整治。今年4月,针对含铁砂石矿开发破坏生态环境严重、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赤峰市政府下发《加强含铁砂石矿管理的紧急通知》,对违法开采含铁砂石矿行为进行了集中清理,重点查处了宁城县中天矿业公司破坏矿山环境案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并暂停审批新的含铁砂石矿开发项目。同时,开展了以煤炭矿山回呆率和安全生产大检查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煤炭矿山企业逐一检查,对不合格的矿山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2006年以来,赤峰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要求,该市及时进行战略调整,成立矿产资源整合组织机构,制定了《赤峰市矿产资源整合总体工作方案》,将巴林左旗白音诺尔矿区、阿鲁科尔沁旗敖仑花矿区、松山区鸡冠山矿区、敖汉旗金厂沟梁矿区等25个重点矿区列为整合规划区,按照"大矿兼并小矿,小矿联合做大,矿产品下游企业整合上游企业"的原则,通过政策引导、市场运作、法律护航、多措并举的方式,推动探矿权、采矿权向周边资金雄厚、扶术实力强的优势企业流转,促进矿产资源向开采扶术先进、开发利用水平高、安全生产装备条件好和矿区生态环境保护完善的优势企业聚集。通过整合,全市矿山企业总数减少了362个,采矿权数在2006年年初的基数上减少41%;探矿权人减少了180个,在2006年年初的基数上减少35.5%。

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全面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证金制度,要求采矿权人在申请采矿权延续、变更、转让和新立登记时必须按规定缴存地质环境保证金,并签订《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责任书》。截至今年7月末,全市1067家矿山,已有831家缴存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2.2亿元。对未缴纳保证金的矿山企业,正在加紧征伙。二是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列为采矿权延续、变更、转让和新立登记的必备要件之一,严格把关,督促企业编制治理方案并经评审备案。截至目前,全市已有860家矿山企业编制了治理方案,占矿山总数的81%。三是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加强国有老矿山环境治理工作。目前,全市已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24个,投入治理资金2.5亿元,治理面积达12.1平方公里。其中已有10个项目通过自治区验收。从已完成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末看,防灾减灾效益、生态与环境效益、经济和社会效益均非常显著。

赤峰市通过开展矿山企业与农牧民群众矛盾纠纷专项整治。经过各旗县区和有关部门深入细致的工作,全市共排查出矿山企业与农牧民群众发生的矛盾纠纷102件,其中,污染环境的34件,占地补偿不到位的34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3件,涉及劳资及债务纠纷的31件。对于这些矛盾和问题,市县两级立即落实包案领导,提出解决方案,跟踪督查化解。8月12日,市政府专门组织召开了全市矿山企业与农牧民群众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题工作会议,调度了解全市矿山企业与农牧民群众矛盾纠纷情况以及近段时间矿山企业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深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限期化解。到目前,已解决备类矛盾纠纷85件,还有17件正在处理,力争尽快得到妥善解决。

锡林郭勒盟

停产整顿149座矿山

5月20日至6月15日,锡林郭勒盟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矿业生产管理、依法保护环境、保障民生的紧急通知》和锡林郭勒盟行署《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配合自治区、盟、旗县市(区)的48个工作组,624名干部职工,深入833个勘查项目和矿山企业进行了逐个排查。

通过此次排查共发现无证开采26起,越界开采22起,以采代探9起;查出矿山违法用地5814公顷。共计违法违规总数94起,现场取缔6起,立案查处20起,关闭矿山19个。停产整顿矿山149个,注销探矿权14个,注销采矿权20个。对于因证照不全、破坏生态环境、存在安全隐患、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149个勘查项目和矿山进行停产整顿。要求不解决问题的不准复工。把完善手续、排除隐患、补偿到位、解决牧民人畜饮水、矿区连接道路开工等作为复工验收的条件,矿山整改后申请验收,经验收组确认符合条件的方可恢复生产。

据悉,本次治理工作,共计解决用地纠纷32起,补偿金额677.9万元;矿山车辆碾压草场18起,补偿金额534万元;矿区至公路干线连接道路开工28处,总里程177.6公里,总投资1.4亿元;噪音污染14起,计划投入治理资金196万元,现已投入109万元;粉尘污染42起,补偿金额249万元,计划投入治理资金1.58亿元,现已投入3932.5万元;涉及移民迁移299户,计划投入资金5194万元,现已投入292万元;水位下降21起,补偿金额6.5万元,计划投入治理资金120万元,截至7月6日已打井45眼,投入资金58.6万元。共计排查矛盾181起,化解127起,共计补偿1759.4万元。

为了彻底解决矿山开采、矿产品装运过程中造成的粉尘污染、道路扬尘等为题,锡林郭勒盟动员矿山企业修建等级油路及水泥路的措施取得明显成效。全盟计划修建交通干线和矿山连接道路418.4公里,计划投资35833.38万元。到目前,已完成计划的18%,由82家启动了道路修建工程,完成投资 4516.6万元。采取的矿内洒水措施全部到位,目前,涉及矿山内洒水抑尘的矿山33家,已投资3167.16万元,配置洒水车131台,有效控制了矿山粉尘污染问题。

为了提高发展质量,控制矿区环境污染问题。锡林郭勒盟按照“谁清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构建矿山企业监管长效机制;严格规划指导机制,推进矿业集中化、规模化;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建立有效的矿业权监管机制;建立和长期实施联合监管机制。探索建立企业与群众之间的合作和补偿机制。根据企业长远发展需要,在保证农牧民伙益权不变的情况下,对受影响范围内的草牧场补偿并进行围封保护。

根据涉及征用草场的农牧民意愿,企业负责进行搬迁。鼓励和组织被占地农牧民参加备类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被占地农牧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提高对农牧民生活的可持续保障能力。严格执行自治区即将出台的大型矿产品运输车辆对草原破坏的补偿机制、矿业生产粉尘和噪音污染对周边居民补偿机制等政策。责成矿山企业主动为被征地及矿区周边农牧户解决缺水、缺电等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优先安排被征地及周边农牧民及其子女就业,努力探索建立和谐共赢的企群关系,科学发展,共同富裕。

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

建生态观光型矿山

“生态是社会的资源,绿色是社会的财富。”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在开发建设胜利东二号露天煤矿过程中提出“建设生态、旅游、观光型矿山”的设想,并付诸行动。

胜利东二号露天煤矿位于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胜利煤田的东部,其露天采区储量达53亿吨,单个煤田储量创国内之首,该矿褐煤资源丰富,是优质的动力和化工用煤,煤层最厚达 320.65米,是世界煤炭开发史上发现的最厚煤层;开采深度最深达623米,创露天煤矿开采深度之最。其资源条件具备多项世界之最。一期工程每年1千万吨生产规模是国家煤炭工业“十一五”规划的十个千万吨级露天煤矿之一。2011年2月露天矿二期工程获得核准。远期建设规模每年可达6千万吨,届时将成为世界最大的露天煤矿。

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在建设胜利东二号露天煤矿过程中,努力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环保效益的良性循环。据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建设生态文明,必须深化绿色理念,从某种意义上讲,开发是一种生产力,保护也是一种生产力。该公司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把节约资源、节能降耗和治污减排放在突出位置。

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控制能源消耗,倡导日常生活节水,在规划设计中体现节水:建立疏干水处理与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实现水低质低用、高质高用,复用于矿区绿化、洒水降尘等,从而节约了宝贵的水资源。

自项目筹建伊始,就开始大胆探索,提出了“建设生态、旅游、观光型矿山”的设想,围绕矿区的生态恢复治理问题,与各大专业院校、科研机构合作课题研究,开展科学研究工作,重点进行了植物样方与土壤性状调查、网席法生态恢复技术研究、无覆土生态恢复技术实验、腐殖酸有机肥技术、营养钵苗技术、局部改土技术、节水扶术,稀织草帘覆盖技术研究等。

在一期工程建设期间,公司创造性地采用《筑坝式》排土工艺,使排土场最终边坡提前到界,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有效地控制了施工期间的水土流失和扬尘;为生态治理打造坚实的种源基地,建成了占地面积 86亩的实验性苗圃。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工业场区绿化面积 1.7平方公里,完成外排土场复垦面积0.7平方公里。其中本年度完成排土场复垦面积0.15平方公里,二期工程临占区域绿化整治完成0.15平方公里,排土场及表土堆存区铺设防尘网70000平方米,到界排土场复垦效果不明显区域铺设草帘70000平方米。生态治理资金投入目前达5000万元。

在粉尘治理方面,主要通过对运输胶带及储煤仓进行全封闭式处理和洒水降尘。公司现已投入自营洒水设备6台,其中10到40吨的洒水车;充分调动平路机,及时清理道路及排土场浮土;通过招标委托2家道路维护标段,对采掘、排土作业区及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道路维护。

环保设施建设方面,累计投入资金 8500万元,完成了铁路粉尘治理装置、污水处理厂、油水分离间、疏干水处理问、储煤场球形网架封闭、胶带运输系统封闭、10万立方米蓄水池、地下水监测井等工程。锅炉除尘系统除尘效率达 90%,脱硫效率达 70%以上。各类环保设施运转合格率达100%,工业废水综合利用率达100%。

运输道路硬化方面,对煤炭运输道路进行了硬化处理。目前,已修筑运煤专用道路3.1公里,修筑混凝土运输主干道1.2公里,北排土场修筑运输道路2.5公里,矿区东门修筑泥结碎石运输道路1.8公里,有效地减少了运煤道路粉尘的污染。投资1400万元。

迄今为止,共投入环保治理资金逾1.3亿元,其中生态治理5000万元,环保设施8500万元。公司工业场区绿化总面积达171.43公顷,栽植乔木25000余株、灌木709717株,建植草坪113公顷;完成外排土场复垦面积73.77公顷,土围埂修建1400米,平台网格土围埂378立方米;绿化复垦苗木整体成活率达85%以上,努力保障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与草原和谐共处。

内蒙古乌海市矿产资源

开发整合工作取得五项成果

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乌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乌海市实际情况,通过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突出重点、规范实施,圆满地完成了既定的总体目标,取得了五项成果。

成果一:坚决关闭了储量规模小、生产工艺落后、技术水平低、安全生产无保障、破坏环境、浪费资源的矿山企业。。其中:关闭小型洗选煤厂131家,耐火砖厂31家,腐殖酸钠厂21家,白灰窑47家,煤场15家,水泥厂1家,铁选厂5家,石膏粉厂18家,其他类型加工企业56家。全市小型煤矿由2005年的126家整合为53家,非煤矿山由316家减少到148家。整合后,全市矿业权数量减少54.5 %。

成果二:综合利用成效显著。全市煤炭开采企业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取得了质的飞跃,煤矿全部实现了正规采掘作业,机械化水平大幅度提高。全市地方煤炭地下开采矿山回采率由整合前的不足35%提高到65%,煤炭资源就地转化率由原来的20%提高到80%,煤炭综合利用率由原来的不足10%提高到60%,煤炭开采、洗选加工形成的煤矸石利用率达到了80%,其中煤利用率达到了100%;石灰石综合利用率由原来的80%提高到95%以上。

成果三: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通过整治规范,全市矿业开发秩序明显好转,“小、散、乱”的局面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变,“治本”工作有了实质性的进展,有力的扭转了布局混乱、遍地开花,产能落后、无序竞争的局面,实现了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安全生产事故明显下降的良好局面。五年来,全市地方矿山企业未发生矿产开发重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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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合理开发、有效保护原则,以建设“安全矿业、绿色矿业、和谐矿业”为目标,在全市山石开采企业中深入开展综合整治活动,切实提升山石开采企业整体办矿水平,促进山石开采业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综合整治,建设管理科学、开采规范、绿色环保、安全和谐、技术先进、规模大型的新型矿山,形成科学管理、规范开采的长效机制,逐步解决山石开采与安全、环境、社会、经济等方面的突出矛盾,促进山石开采企业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服务。进一步提高办矿门槛,严格执行管理标准,压减矿山数量,力争到“十二五”末,使全市山石开采矿山企业达到30家左右。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1、坚决关停取缔禁采区内的山石开采企业。将三区一线(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城市规划区,重要交通沿线可视范围)设为禁采区,坚决关停并取缔禁采区内的山石开采企业。重点防范双山办事处境内、圣井办事处鸡山、曹范镇龙埠、官庄靶场等区域内的非法山石开采现象死灰复燃。对关停后的山石开采企业或重点防范区域,明确市、乡、村三级盯防责任人,采取“人防、技防、物防”(即动态巡查、录像监控、设置路障)等手段进行全方位监督,坚决杜绝非法开采行为。有关乡镇(街道)要负责做好已关停矿山的善后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2、限期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根据开采实际,对部分符合相关规划,但不具备长期开采条件的山石开采企业,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合评估结果,以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和恢复地质环境为目标,逐矿制定综合治理方案,完善综合治理目标平面图、剖面图、效果图等各类图纸,矿山企业与主管部门签订治理承诺书,主管部门根据治理恢复所需时间,适当延续相关证照,治理完毕经验收合格后,立即予以关停取缔。

3、进一步规范提高办矿水平。为满足全市工业生产和社会建设需要,对部分符合相关规划、资源条件好、各项管理到位、达到安全标准的山石开采企业,验收合格后予以保留,并进一步提高办矿标准要求,实行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开采。

一要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规范化开采;

二要聘请专家定期对企业开采情况进行会诊和规划,提出针对性建议,实现科学开采、合理开采;

三要推行采掘计划审批制度,每矿要逐采区制定开采方案,上一采区按开采方案开采、治理完毕,并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予以批准开采下一采区;矿山企业要对山石开采治理进行承诺,对不按设计方案进行开采治理的实行警告否决制,警告2次仍不改正的采取关停措施;

四要继续强化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收取,适当加大征收额度,有计划的开展破损山体治理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年9月15日—9月30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全市山石开采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及时传达相关文件,面向辖区内有关矿山,深入宣传本次综合整治工作的意义、要求、目标、措施等,为下步工作奠定基础。

(二)自查自纠(10月1日—10月31日)。山石开采企业对照验收标准逐条进行自查自改,整改完毕、材料齐全、现场条件达标后,形成书面整改报告,并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属村办集体企业的由村委盖章)后报乡镇(街道)。

(三)乡镇验收(11月1日—11月30日)。乡镇(街道)根据企业申请报告进行逐一验收,经验收合格的,由乡镇验收人员、分管领导及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市山石开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不符合验收达标条件的不得上报。

(四)联合验收(12月1日—12月31日)。市政府山石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验收组,对山石开采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坚决取缔关停不符合规划、验收不达标企业。对达标企业,市政府与企业及所在乡镇(街道)逐矿签订治理承诺书,严格按照治理设计方案进行开采。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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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评估级别;环境条件;保护与治理措施一;评估级别的确定

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复杂;矿山生产规模370万m3/a,为大型矿山;矿山开采占用住宅用地等,其重要程度为一般区,确定评估分级为一级。

二、矿区地质环境条件

1、地层岩性

本区出露地层主要有太古界岩浆岩、古生界寒武系中统、下统、新生界第四系。

(1)古生界寒武系

下统(∈1):分布于工作区北部、中部。下部为灰黑色泥灰岩,中部为黄绿色瘤状含石膏泥灰岩。上部为紫色页岩。该统与下伏地层呈平行整合接触。

中统(∈2):主要出露于工作区西北部。该统上部岩性为灰色中厚层鲕状微晶灰岩,含燧石条带的砾屑灰岩。中部岩性为黄绿色页岩、灰绿色中厚层含海绿石石英砂岩。下部为灰色条带状灰岩,灰色花纹状灰岩,鲜红色页岩,页岩页理发育。该统岩层总体走向近东西,倾向北东,倾角20―40度,与下伏地层平行整合接触。

(2)新生界第四系(Q4al-pl)

工作区第四系堆积物岩性为上部以砾砂为主,下部为砂卵砾石,颜色较杂,多为深黄色、棕黄,结构松散,分选、磨圆差。

(3)岩浆岩(Mr)

主要分布在汤河河谷以南,岩性为混合花岗岩。

地层岩性中等复杂。

2、地质构造条件

(1)矿区大地构造位于中朝准地台(Ⅰ)胶辽台隆(Ⅱ)太子河―浑江台陷(Ⅲ)辽阳―本溪凹陷(Ⅳ)的西南边缘。

区域范围内构造主要见褶皱构造,近东西向、北西向和北东向断裂构造。

矿区内地质构造复杂。

(2)地震

根据国家地震局出版的第四代1/400万《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区划图》,该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g,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

3、水文地质

区内地下水赋存条件分为碳酸盐类岩溶裂隙水、松散岩类孔隙潜水、基岩类裂隙水、构造裂隙及断层脉状水。

松散岩类孔隙水单井出水量在200~2000m3/d;基岩裂隙水单井出水量

矿区内水文地质条件复杂。

4、工程地质

矿区内的岩土体主要为岩体。矿区主要岩体为花岗岩、页岩、石英砂岩、灰岩,大部分岩体被第四系覆盖。花岗岩、石英砂岩、灰岩岩体较完整,结构致密,岩石坚硬程度为较硬岩,岩石抗压强度>30MPa;页岩岩体较完整,岩石坚硬程度为极软岩,岩石抗压强度

矿区内工程地质条件良好。

5、矿体地质特征

矿区内的矿产资源为地热水。地热井的主要含水层热储部位,在30-70m深度内。

经丰、枯、平多期全分析检测结果,地下水的化学成份含量稳定,受季节变化影响较小;热区中心部位水位、水温变化基本与开采量变化相吻合。水位、水温变幅由热中心向外逐渐增大,水位变幅为0.4-1.20米/年,水温变幅为3℃/年;自热区中心向外,孔隙热水水化学组分有明显变化,水化学类型由硫酸氯化重碳酸钠型逐渐转变为重碳酸硫酸钙钠型。孔隙热水化学组分随季节有变化。

矿体地质特征较复杂

6、不良地质现象

在矿区内未发现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矿山地质灾害和溶洞、土洞、河流冲刷、砂土液化以及渗透变形、水质恶化等不良地质现象。评估区为冲积阶地地貌,地势平坦。矿山热水地下开采,地表正进行厂区建筑的建设,无大的开挖、削坡工程。

现状条件下矿山地质灾害不发育。

7、人类工程活动

地热井位于城镇住宅用地范围内,在井的附近有民用房、洗浴用房、有公路,周围没有其它任何矿床的开采。由于热水矿床的特殊性,地热水开采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和破坏,同时也不会受到周围其它人类活动的影响。

评估区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一般。

三、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1、矿山地质灾害及其隐患

现状条件下区内没有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未发现崩塌、滑坡、地裂缝、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因此该地热井的现状和未来都不会产生矿山地质灾害,不会对周围的人员造成威胁,也不会对矿区内的经济造成损失。

现状及预测评估:地质灾害影响较轻。

2、地形地貌景观、地质遗迹、人文景观的影响和破坏

地热井已建设开采井房,对周围的地形地貌、地质遗迹、人文景观都没有影响和破坏,根据矿山企业未来的开发规划方案,地热井的开采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现状及预测评估:地形地貌景观、地质遗迹、人文景观的影响和破坏较轻。

3、矿区含水层的影响和破坏

由于地热井开采深度在30-70m,0-30m深度内已进行了止水,热储层的位置位于30-70m深度内,地热井的静止水位为0.5-1.80m,枯水期最大降深10.9m,因此地热井的开采不会对区域内的主要含水层造成破坏,不会产生主要含水层的疏干、地下水位下降形成降落漏斗及水质恶化等现象,对矿区内及周边地区生产和生活用水水源不会造成影响。

现状及预测评估:矿区含水层的影响和破坏较轻。

4、土地资源的影响和破坏

由于地热井的占地面积很小,现状压占土地类型为村庄,对土地资源的影响和破坏可忽略,地热井开采后不会对土地资源产生新的影响和破坏。

现状及预测评估:土地资源的影响和破坏较轻。

5、对主要交通干线、水利工程的影响与破坏

矿区内无重要交通要道、水利工程,地热井在民宅用地内,对周围村庄的影响较小,未来都安置在永久建筑物内,也不会对周边村庄造成大的影响和破坏。

对主要交通干线、水利工程无影响与破坏。

根据上述评估结果,无论是现状条件下还是未来矿业活动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为较轻,将矿山开采破坏范围划分为地质环境影响较轻区。

四、拟采取的保护与治理措施

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分区

根据地热井的开发利用方案,在地热井周围按不同半径分区设置三级防护带,三级防护带是以地热井为中心,分别以15m、50m、150m为半径的圆内为一级防护带、二级防护带、三级防护带。现把地热井的矿区范围和三级防护带全部作为该地热井的矿山地质环境评估区范围。把本次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区范围划分为矿山地质环境一般防治区。

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分区的保护措施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分区,提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保护措施。

在一般防治区内未来开采量以评审核定地热井允许开采量370万m3/a(1.015万m3/d)为限,不得超量开采;采取科学的取水方式,保证地热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同时在地热井开采的建设和运行中须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环保部门的相关规定。

3、分阶段实施的保护与治理

(1)矿山开采过程中拟采取的保护与治理措施

地热井在开采过程中,不会对矿山地质环境造成影响和破坏,只需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保护,不需进行治理工程。

(2)矿山停采或服务期限后拟采取的保护与治理措施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主要发生在地热井停采或结束服务期限后,应对地热井进行的处理。一种是把不开采的地热井作为深层地下水的长期监测孔,此项工作可在地热井停采后6个月内完成;另一种方案是把停采报废的地热井回填封堵,此项工作需要在地热井停采后12个月完成。

4、矿山开采不同阶段的监测、保护措施

(1)地热井开采期间的监测方案

矿山在开采过程中,要定期对地热井的水位、水文、水量和水质进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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