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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学校财务管理要求

2024-09-27 来源:伴沃教育

1、每学期开学一周内编制本期收支预算计划,在开学三周内以书面形式上报教体局。预算计划经领导班子、教代会审议通过后不得变更。

2、中小学取得的各项收入(房屋租金、土地租金、小卖部、学前班收入、教师节捐款、其它捐赠收入等)全部纳入核算中心管理,取得收入20天内到核算中心办理有关手续。

3、凡是发生经济关系的费用支出,必须开具正式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收款收据,严禁白条入帐(如买方无法提供正式发票,让其到税所由税所代开)。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好经手人姓名,然后交单位报账员,最后报学校校长审批同意并签字,然后由报帐员按时到核算中心报帐。否则,会计核算中心一律拒报。

4、正式税务发票必须写清所购商品名称,不能出现办公用品、体育用品等字样,如数额较大(1000元以上),要附有购物清单。否则,中心学校校长不予签字,一律拒报。

5、强化民主理财,实行重大支出审批。凡小学2000元,中学3000元以上的单项支出必须经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班子成员5人以上,不足5人全部参与),学校领导班子的集体研究决定要形成会议纪要,原件学校存档,复印件交中心校存档,审批时需携带审批单、会议纪要复印件,然后报上级审核,实际报帐时要将支出批复附在支出发票后面报帐(发票日期必须在审批日期之后)。未经审批直接报帐的,不予入帐。

6、维修费必需到地税所开正规发票,报账时必须提供协议或,同发票一并入账。

7、学校必须有取暖降温设备。取暖用煤需开正规发票。

8、控制学校负债,每期制定还款计划,中心校、核算中心监督执行情况。

9、学校大额借支和借贷的管理。严禁学校任何人借支和借债。10、规范代收费用的管理,做到依计划收取,按时上缴。

11、实行月报账制度,每月20号-25号为报账时间,其余时间不再报账。如没到核算中心报账,隔月票据核算中心将不予受理。如有特殊情况,需写出情况说明经主管单位和会计核算中心批准后方可列支。

12、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健全固定资产台帐,每年12月对学校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做到帐物相符。

13、按教体局文件要求每学期账面预留5%预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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