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工作全面负责。严格遵守《会计法》、《统计法》、《玉溪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财务管理》及有关规章制度,对单位的一切经济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遵守职业道德,做到廉洁奉公、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一丝不苟,为院发展壮大奠定坚实财务基础。
1.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审核资金收支,合理使用资金。
2.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科目、审核单据、填制凭证,按时结账、对账,编制会计报表、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做到账目健全清楚、日清月结、账证账务相符;相关部门要求的报表,做到内容完整、数字清楚准确、报送及时;每月及时与出纳核对会计账与出纳账是否相符,并向院长月财务报表、核算结果、资金动态等相关。
3.及时给新入职及退休、离职人员办理参停保;按时调整职工社保基数;每月按时申报缴纳社保、税费、代缴个人所得税,5号以前把个人所得税代缴数据、社保数据交出纳扣发工资。
4.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负责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使用,健全财务档案使用制度,做好财务保密工作和清产核资工作。
5.经常清理往来账目,避免呆账,并对费用账户进行分析,提出建议。
6.负责做好财政、税务、、人社、审计、统计等相关部门业务办理。对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进行的监督,提供有关资料,不拒绝、隐匿、谎报。
7.健全院、所项目账务,做好成本核算;协助经营人员做好生产所室月成本核计。
8.及时为经营办办理投标、信用等级,办公室办理资质年检、换证、升级、年报等提供财务数据。
9.完成院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