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喜欢我们的王老师了。上课的时候,她总是笑咪咪的望着我们,让人一点也不害怕。从她那张好看的嘴里说出来的话总是那么亲切、动听,让我们听着听着就入神了。
王老师是我们的班主任,从来不大声批评同学。有时调皮的同学犯个小错误,她就变着法儿说服教育,让他自己去认识错误,自觉改正错误。
记着她给我们上第一堂课,说的是普通话,很好听。我因为听惯了方言土语,所以感到有点新鲜。一下课,我就捏着鼻子学起来:“同学们,你们好!”学完又加上一句:“真酸!”
“是这样吗?”我一愣,回头一看是王老师,原来她还没有离开教室。她拍着我的肩膀温和地说:“你刚才说的那句话很不错,发音挺准。普通话是我们的标准语言,好好练,我想你一定会说好的,说不定我们班还会出一名优秀的播音员呢!”我羞得满脸发烫,看着她那包含着鼓励的目光,不由自主的使劲点了点头。
还有一次,同桌拿了一本很好看的书。我非常想看,又怕他不借给我,于是我就趁同桌不注意,偷偷地把书塞进了书包。第二天,听说我同桌丢了书,老师说过我周围的几个同学,还默默地看了我一眼,说:“我想,拿书的同学肯定是位爱学习的同学。拿书是为了学知识、懂礼貌,如果我们一边学着懂礼貌,却又做了不礼貌的事,心里一定很难过。”我一听这话,涨红了脸,低下头去,不敢去看老师和同学们。过了一会,王老师和谐的说:“请同学们抬起头,我相信这位同学一定很后悔,是个知错就改的好孩子。”说完她看了看全班同学,开始讲课。
下午,我早早来到学校,把压得平平整整的书放进同桌的书包里,并写了张纸条:“对不起,我错了。”
第二天,王老师把纸条拿上去,再也没提谁写的,只是在上课前说了句:“让我们为知错就改的好同学热烈鼓掌。”
时至今日,我再也没有干过这样的傻事。
我喜欢我的王老师。
自古以来,有许多含有深刻教育意义的格言。其中,我最喜欢的一则格言是“学习并不等于刻意去听从某些东西,而是掌握技巧和方法。”这则格言对于我有着很深刻的教育意义。
这句话是前苏联的著名作家——高尔基说的。有一天周末,爸爸同事的女儿对妈妈说:“阿姨,其实李玉这样的学习方法是不对的,应该是练字和做练习题在早上,做作业在下午,放松时间在晚饭后,看书在临睡前。”结果妈妈信以为真,让我也这样做。早上练字时,字写得歪歪扭扭的,因为四肢无力;下午写作作业时,错漏百出,因为无法专心思考;晚上在床上看书时,没看够几页,就倒头大睡,因为实在是很困。后来,妈妈决定按照原来的方法学习,结果学习效率大大提高了。那个时候,我突然觉悟到:学习不能盲目的听从某些东西,而是要合理安排,找到正确的方法和掌握技巧。
还有一次,为了鸡蛋煮得熟好还是七分熟好这个问题我和爸爸吵得不可开交。平时,我喜欢吃七分熟的鸡蛋,因为蛋黄还是嫩嫩的,吃起来松软可口。后来,爸爸在电视的新闻上听到一则内容:鸡蛋一定要煮得十分熟才可以吃,因为若是没有煮熟,里面还有一些没有消灭掉的细菌,吃进去后,会对人体的健康带来一定的危害。于是,爸爸又让我吃十分熟的鸡蛋。过了一段时间后,我在查阅资料时看到:鸡蛋千万不要煮得十分熟,不然会破坏里面的营养成分。就为了两句话,我和爸爸展开了口水大战,你一言我一语地吵了起来……
其实,高尔基说的没错:“学习并不等于可以去听从某些东西,而是掌握技巧和方法。”以后,我要有自己的主见,不能人云亦云。
金老师是六年级上册来接手我们班的。虽然她只教了我不到一年,但是我却非常喜欢她。
如果我们做错了什么事,她也不会用一些大道理来讲给我们听,而是用一些真正的实实在在的事情来教育我们,让我们懂得其中的道理。
每次上新课前,金老师都会在前一天让我们先预习课文。这样,等金老师上课了,同学们有什么地方不懂,老师只要一指点,我们就掌握了课文。而且金老师布置作业非常好。以前的老师,双休日的作业有时只有一丁点,有时却有做不完的作业,一点也不均匀;可是金老师却是什么时候做什么作业,安排的很到未,今天的作业必须今天做,而且作业也不多,做起来很轻松,但是要保证作业质量。我觉得这种方法对我们很好,金老师布置作业真是太妙了。
金老师非常关心我们的学习。那一次,我们班发生了水痘,我也是其中的一个,那时候马上就要大考了。金老师却继续让我们到学校了总复习,并给我们另外安排了一个教室每节下课,只要金老师没有课,她就会到我们这里来,教我们一些复习的方法,给我们讲评练习卷。每天中午,金老师总是叫同学抬饭过来,先给我们乘好饭,然后她自己再吃饭,这让我们非常感激。所以就是我们生水痘的同学,大考时成绩也没有落后,这都是金老师的功劳。
虽然金老师与我们相处的时间并不多,但是金老师却为我们付出了很多。这些我们都记在心里,正是这样,我们班同学才自愿捐款买蛋糕给老师过生日。
我喜欢这个为我们无私奉献而不求回报的班主任金老师。
我喜欢蓝天,喜欢那蓝的像宝石一样的天空。找到一处没有人的地方抬头静静仰望天空。蓝天之下,一切都那么安详、美好。
我喜欢风,无论是春风、夏风、秋风、冬风我都喜欢。春风吹走了寒冷的冬天,来到的是一个万物复苏的季节;夏风吹来,随之而来的是一个酷热难耐但又有趣的季节;秋风打破了炎热的夏季,凉风习习,清爽宜人的秋天到了;冬风吹来,又是一个白雪皑皑的冬……四季的迭代就这样形成。
我喜欢玩具,玩具是最映刻童年的事物。拿起每一件玩具,与它的那些曾经快乐的时光就会浮现在眼前,就会找到属于自己的童心。
我还喜欢旅行,去世界各地去欣赏各种风景名胜。旅行时会有一种因身心放松而自内而外的惬意感,增长见识、思想开阔。去旅行,你也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收获。
我喜欢读书,去一个安静的地方,没有打扰,我的神魂就飞入书中的奇异世界。我会完全被书吸引,书有写到落寞处,我会失落、伤心;写到高潮处,我会非常激动。书是人的精神食粮,没有书人就会变得无神、冷淡。
我喜欢生活,只有喜欢、热爱了生活,才是一个真正会生活的人。
我喜欢花朵,不论是洁白的百合,还是高雅的玫瑰,甚至是山谷里不知名的小野花都会令我欣喜和陶醉。
我喜欢看书,喜欢看那些人物故事的波澜起伏,喜欢看那些精美的插图,喜欢书中那样优美的句子和生动的语言,这些都是那样深深的吸引着我。看着看着就不由自主的和主人公一样高兴、伤心,时常认为自己就是那书中的人物。
我喜欢散步,喜欢吃完晚饭后和爸爸妈妈一起在院子里的大花园中散步。听着踩在树叶上的沙沙声。听着晚风从你耳旁吹过,那柔和的声音。
我喜欢做梦,喜欢梦见自己是一位宇航员,坐着宇宙飞船在太空中遨游,去看看太空中的各个星球,去看看太空中到底有没有外星人的存在。我还喜欢梦见自己是替父从军的花木兰,威风凌凌的在战场上奋勇杀敌。
我喜欢阳光,尤其是春天那柔和的阳光,喜欢一个人静静地躺在那像绿毯子一样的草地上,闭上眼睛,感受那阳柔和的。洒在我的身上。
我喜欢打羽毛球,喜欢在夏天的傍晚和爸爸在球场上打球,摆好姿势,打出一个漂亮的杀球,看着球在空中飞跃,像一只雪白的小鸟在空中飞翔。看着旁边跃跃欲试的弟弟正在做着热身运动,我更加喜欢打羽毛球了。
我喜欢同学,喜欢他们那认真的表情和欢快的笑脸。喜欢和他们在一起做游戏,喜欢和他们在一起讨论问题。
我喜欢看电视,喜欢看电视上那丰富多彩的画面,喜欢电视中曲折的情节。
我喜欢旅游,我喜欢和爸爸妈妈一起去北京看颐和园,去看故宫,长城,去上海看那东方明珠,再去迪士尼转一转。
我喜欢生活,喜欢丰富多彩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