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了报纸,我国四名被伊拉克武装分子胁持的民工被释放了,心中不禁一阵欣喜。无疑,他们是幸运的,或者说中国是幸运的,没有搅进这大是大非、无是无非中去。
当刺目的火光划过古巴比伦宁静的夜空,当和平鸽停止飞翔坠落在寂寞的风中,当美英联军在飞机导弹的掩护下长驱直入,当萨达姆钻出那象征屈辱的地洞,当伊拉克民众采取疯狂的报复,我懂了,人类,依然无法摆脱战争带来的兵荒马乱。
海湾战争打响了海湾战争打响了,几十万战士血染沙场,上百万难民背井离乡。导弹嘶鸣,战艇游曳,冲天的火光点燃了石油,映红了滚滚黄沙。灾难!深重的灾难!就这样被战争带来了……
还记得去年美英联军侵伊时的一幅画面:一个从未杀过人的美国大兵低着头。在攻击的命令下达后,他扣着扳机的食指微微颤了一下,“砰”的一声,伊拉克古老的城墙上留下了一个永远无法磨灭的弹痕,铝亮的弹壳随着一声脆响落在了地上。战争就这样又开始了。没有人注意到那个大兵,没有人注意到那个大兵眼中的希望。
其实希望就在我们人类自己的手中,和平完全是由我们人类自己创造。
人间四月芳菲尽,空留硝烟满人间。
真心的希望:孩子们快乐的童年不再被飞机的轰鸣吓跑,青年们美好的爱情不再被导弹摧毁,老人们的夕阳红不再被坦克的履带辗碎。
前些天,我投下了一只漂流瓶,瓶中装着我的、你的、世界的希望。我希望它漂过长江、漂过黄河、漂遍五大洋,漂遍七大洲,漂进世界人民的心中。
我希望某一天,世界各国人民欢聚在一起,打开了那只漂流瓶,漂流瓶中的纸带上写着:
“我们希望和平!”
希望有一天我们能够与和平成为朋友。
你有什么朋友?它或许是一座山,一条河,一座桥……当然,也可以是人。我有一个特殊的朋友,它用它的性格与内心,打动了我,它就是一只狗。我是怎样“与犬为友”的呢?请听我细细道来……
我的朋友名叫“甜甜”,它是泰迪犬与金毛犬生出来的杂交犬。也许我是从外貌开始喜欢它的吧!它长者一身洁白而柔软的毛,身材苗条,体态轻盈,飞奔起来就像一缕飘飞的雾。有时,甜甜是一只高贵的“女王狗”,一身洁白,庄严地坐在原地,乌黑的眸子闪着光,两只微微泛黄的耳朵垂在脸颊两侧。以甜甜的资质,在狗群中是绝美的。
与它做朋友,多半是因为它的“多重”性格。甜甜很活泼开朗,有时也十分傻。跟它作伴,你一定会被逗得开怀大笑。举个例子吧,它很爱追蜜蜂,看到蜜蜂的踪影,它一定会穷追不舍,直到追到才肯罢休。然而事情的结果多半是——甜甜呜咽着,顶着脑袋上的包可怜兮兮地回来了。看到它这个样子,你一定会哈哈大笑起来:无论何时何地何况,它都是那么“中二”!
这只蠢狗也有不犯傻的时候。但我宁愿它多犯点傻——因为甜甜正经时,一定会让你感动、欣慰得流下眼泪。为什么这么说呢?一天,我的数学考得很差,面对“七”字开头的数学试卷,我不禁放声大哭。而甜甜却一改往日的玩世不恭,迈着轻盈的步子悄悄来到我身旁,用头蹭着我的手,用舌头舔掉我脸上的泪水,喉咙里发出细微的声音,好似在轻声细语地安慰我。在它的安慰下,阴霾也随风飘走了。
就这样,它默默无闻地陪伴了我三年。它忠诚、可爱、耿直的性格,傻趣的模样打动了我。我将会在未来的日子中一直陪伴着它,也将会继续以犬为友,在甜甜身上学到更多珍贵的品质。
与植物为友作文600字
诶,你可能会对我的题目产生强烈的好奇心吧,什么,是与植物为友呢?那植物又不会说话,怎么能成为我的朋友呢?如果你想知道的话,就跟我来看看吧!
从小,我就对植物有了许多的了解,我喜欢种植物,也喜欢闻植物。我常常在后花园里欣赏着那一株株盛开的植物,感觉一整天心情的不悦,紧张,都得到了完美的治愈,让我的心舒坦,更是陶冶了情操,当然,种植物的益处还不止这些。
小时候,我还只是什么都不懂,只喜欢看那些植物那美丽的姿态,只喜欢那植物淡淡的清香。
我喜欢闻郁金香的淡淡清香;我喜欢闻茉莉那一丝丝清纯的味道;我喜欢闻,桂花的十里飘香;我喜欢看,菊花那盛开的美姿;我喜欢看,昙花那转瞬即逝的美丽……
渐渐的`,我长大了,我对植物的观点也逐渐地变了,渐渐的,我感觉,植物更像是一种精神上的一种品质、品德了。
因为我觉得:梅花在寒冷的冬天,在其他花只剩下孤零零的树枝的时候,它却含苞开放,绽放出了一朵朵似火焰般的花朵,我觉得它并不是单单的梅花了,它应该是坚强不屈、顽强的象征。还有竹子,一年四季都是枝叶苍翠,而且,它是从狭小的石缝之中,用尽了生平所有努力才成功发芽,长成了一枝枝竹子,它们在风中摇曳,它们不惧风雨,不论是暴晒还是倾盆大雨,它们都仍然屹立在岩石之中。所以,它们象征着不随波逐流。
植物,已经陪伴我十二年了,它真的就像我真正的朋友不用言语表达,心情不好时,去闻一下那茉莉的清香,我骄傲时,它也会像朋友一样,用梅花告诉我要坚强努力。所以,植物,是我最好的朋友。
古人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亡;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但我要说:“与自然为友,可以笑看人生花开花落。” 有人说:“人生如茶,意气风发时,漂浮于大海之上,不可一世;遇挫失败之后,便沉沦于谷底。”我想说:“为什么人们只看到人生的结果,而不能体味在沉浮之间的快乐呢?人生沉浮间便与自然接轨了。”
与自然为友,笑看人生风雨。滚滚红尘几人能体味其中真谛。面对人生中的风雨,他拥有“一蓑烟雨任平生”的豁达,无畏。因为他在山川边,树林中,鸟鸣里体味到了平日在尔虞我诈的官场上体会不到的一切,在自然的洗礼下,在与风雨的交流中,他的灵魂得到净化,他的心灵得到解脱。于是他大声吟咏:“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与自然为友,感悟人生得失。在茫茫人海中,她总是寻寻觅觅,但总是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于是她选择了以花为友,以梧桐为友。“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如今有谁堪摘。”是她对黄花的怜悯。但同时,更是对自己人生境遇的无奈。这时,也只有这梧桐更兼细雨,陪她度过这漫漫黄昏。失意辗转时,与自然为友,她的心灵得到慰藉,也让她更有勇气去感悟人生的得与失。也正因与自然为友,劝慰了她暗夜之后会有新的希望,转机。 与自然为友,体验人生哲理。瑰丽绚烂的日出告诉你,人生才刚刚开始,一切皆有可能;夜空中的皎月会告诉你,人生就应该贡献自己,为别人照亮;百草丛中的知了会告诉你,人生就该为别人唱歌,不觉得疲劳。
与大自然为友,赋予了我们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的慧眼;赐予我们看红了樱桃,醉了芭蕉的超然;更给了我们沧桑为饮,年华果腹,岁月为衣的乐观的心态。 与自然为友,受益无穷。
自然是最伟大的生命体,它会创造,也会毁灭。它会使你感到愉快,也会使你感到烦闷。它会极其富有韵律,也会杂乱无章……
风
风,自由而欢脱。它高兴了就会跑出来乱蹭人们的脸颊,但却极轻。它怕扰乱了人们的心情而无人陪他玩耍。他不高兴了,就把沙土树叶刮得满天,整个天空都阴沉沉的,仿佛他使劲刮完一场心里就痛快了。我喜欢风,因为风可以像知书达理的姐姐那么娴熟,也可以像个顽皮的小男孩儿到处乱窜。他是自由的,是我的朋友。
雨
雨,美妙而霸气。他可以像牛毛一样送天上慢慢悠悠的`晃到地上再跟同伴玩耍,也可以和风一块生气,像有人在天上往地上泼雨一样,溅到街道各处,把人们都赶回家里,然后尽情的宣泄自己的不开心。他让北京的人能开心,因为有了它再也不怕雾霾,却也让多雨地区的人们害怕,怕随时会发生水灾,洪涝等现象,会让许多人都失去家。她是美妙的,也是令人恐惧的。他可以还你一片蓝天,同时也可能摧毁整个世界。她是我的朋友。
雪
雪,纯洁而美好。它在天空中晃啊晃玩的不亦乐乎。等落到大地上就到处躲藏,却又像美丽的衣裳把大地好好装扮一番。树上,车上,房顶上,人们的头上,到处都有它的踪迹。随手拿起它,放在手心上,却只能看到它融化成水,大概是他太害羞了吧,不想让别人看到她的真实面目吧,真像个害羞的小姑娘。但她玩起来也是很疯的,她会蹦蹦跳跳的和他的同伴抱成一个个小球互相取暖。这时候人们就会用他们来打雪仗,他们开心的散开又重新组团来继续打,不打到筋疲力尽决不罢休。如果感到实在太冷,它们就会抱成两个一大一小的,小的放在上面,再任凭人的安放装饰,这样就成了堆雪人了!她欢乐而安静是我的朋友。
大自然是很神奇的,他会成为人们的好朋友。当然,我已经陷入大自然温馨的怀抱中与它成为好朋友啦!
早晨!好清爽!
如纱质般的雾缠绕着连绵起伏的山顶,鸟儿从睡梦中醒来,惊动了沉睡的树叶,沙沙作响。天边渐渐织上耀眼的太阳,金灿灿的光芒散漫天空,照亮世界万物,不如说它为闹钟,轻轻的唤醒一草一木一花一叶。鸟儿与天空为伴,畅游在无边无际的乐园里。
中午!好炎热!
太阳已经当空,无尽地释放着他的热情,灿烂的笑容经久不衰。鸟儿们感受到了太阳的威力,不得不飞快去树枝上休息。这期间也是不忘与蝉、树叶唱和。吱吱喳喳的音符组成一曲欢快的乐曲,真是与酷暑对映。
下午!好舒服!
太阳藏进了云里。一阵微风袭来,惊了树叶,惊了鸟儿。树叶摇曳,鸟儿成群飞到了电线杆上,似乎那才是它真正的居所。风儿像是无形的手,抚摸着小鸟儿的身体,叫得小鸟儿直扇翅膀。
傍晚!好绚丽!
余晖洒满天空,只看得见山头边露出一点儿红色,整个世界都被照的金灿灿。鸟儿们起身,谁也不知道它们去哪里,像点点繁星在空中盘旋。
夜晚!好安静!
夜晚渐渐的拉下帷幕。星星月亮爬上天空,寂寞的夜空多了些温暖,一切都是那么平静,花儿睡了,草也睡了,鸟儿也合上了眼睛,唯有蝉在鸣叫。嘘!
我也进入了梦乡。
记得我七岁时,上了二年级,我刚到学校时,周围的一切对我来讲都很陌生,只有妈妈那甜甜的笑,让我感到熟悉。
妈妈拉着我的手走进二年级的教室,我害羞地坐在我的位置上,妈妈对老师说,好好照顾我女儿,让她好好学习。老师点了点头,笑着说:好的,我一定会叫他好好学习的。
妈妈把我送到座位上之后就走了,我看着我周围的人害羞地低下了头。老师走进教室讲课,她教我们读书,教我们写字,很快我就认识了老师,不再感到陌生。
有一次上体育课,我们班里的男生飞奔到体育室,抱起各种体育用品,如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顿时体育室里的物品一扫而空。来到操场后,他们有的进行比赛,有的一起玩游戏,十分热闹。
老师对我们女生说:你们组成四个组来观看比赛,我们班上的一部分同学是看乒乓球的那一组。比赛开始了,我们围在乒乓球桌前看比赛,男生拿着乒乓球、乒乓球拍。他们用乒乓球拍打球,乒乓球拍把乒乓球一会儿打到这边,一会儿大到那边。有趣极了,我们在旁边还喊起了加油。
有位男选手和另一位男选手他们的实力不分上下,局面一直僵持着。这位男选手要放大招了。他高声呐喊:我要出招了,保证让你们输得心服口服。对方也不示弱,说道:放马过来吧!果然对方一把绝招使出,对方就撑不住了。这场比赛就这样结束了,体育课也结束了。
放学啦,老师牵着我的手把我送到了家,因为我和老师家住同一条街,所以我经常和老师一起去学校,一起玩耍,就这样我们成了好朋友。
老师,我们学生最尊敬的一个人;老师和我们只是师生之间的关系吗?不,不是只有师生关系,还有一种密切的关系——朋友关系!今天,就让我们与老师交个朋友——马老师为友!
数学老师是一名大学,他刚刚毕业就到这儿来教学,他教两个班而其中一个就是我们“初一二班”。难道这不是缘份吗?所以我想与您做个朋友。
数学老师注重“因材施教”,上课时,他像一位严师,用那严厉的目光“扫射”,但下课之后,他却和我们一样,好像他也没有比我们大一样,和我们一起玩耍,不知不觉成为了我们其中的一员。
数学老师,让我们来作朋友吧!上课时,你是老师,我是学生;下课后,你我如“同龄”兄弟,情同手足,好吗?
我不仅想和数学老师成为朋友,还想和语文老师成为朋友!
我们班可真有福气呀!不仅有一位通情达理的数学老师,而且,还有一位和蔼可亲的语文老师呢!
我们的语文老师姓王为丽,她和蔼可亲,管理班级就好像管理家事一样,一丝不苟。
上课时,老师讲题时非常有耐心,好像在为自己的孩子讲一样,直到你会了为止。
下课后,老师就静静的在那里批作业,有时我们去问题,她都会抽出时间,为我们一一解答,有谁不希望有这样一位朋友呢?突然,我也希望有这样一位朋友,而且,我不只想和一位老师交朋友,还想和全校的老师,在师生桥梁的基础上修建友谊之桥。
老师像一根蜡烛,照亮了别人,牺牲了自己;老师像一位辛勤的园丁,用汗水养育祖国的花朵。有谁不愿与这蜡烛,与这辛勤的园丁为友呢?又有谁不愿意与老师为友呢?
相信大家都过个朋友吧,不过你们交的朋友都是些什么人呀?是小孩儿还是大人,我想大家交的朋友应该都是小孩儿吧,而我却和一位老师交了朋友,你们想不想知道是为什么呢?想的话就接着往下看吧。
我交朋友的那位老师是在我二年级的时候的老师,你喜欢穿裙子吗?我的老师非常喜欢穿裙子,她是长头发,她为人非常和善,我最喜欢上他的课了,因为她讲得生动有趣,还喜欢和我们开玩笑,上课的时候他是我们的老师,下课的时候她就是我们的朋友。我们还在一起做游戏,比如跳绳,踢毽子,有时我们还……有不会的题去问他,他都会非常耐心的.给我们讲。
那一次上课的时候,我忽然有点头晕,于是我不敢对老师说。当老师看到我的时候,看我好像有点不舒服,于是就走来对我说:你怎么了?是不是有哪儿不舒服?我说我头有点晕,于是老师把我送到了校医务室,医生说没事,只是轻微的感冒而已,没有太大的问题。当老师听到这个消息时,立刻把那提着的心放了下来,通过这件事,我对老师的印象更好了。
还有一次我在上课的时候,不小心用刀子把手划了一下,本以为没事,谁知道血从伤口里哗啦啦的流了出来,我当时害怕极了,老师下课后立刻带我去校外的医院包扎了一下,还问我疼不疼,我说不疼,老师还天天为我换药,天天为我的手担心,当我的家长要给老师钱的时候,老师不要。老师说他是我的学生,我自然要给他负责,可我们还是硬把钱塞给老老师。
你们说我到底应不应该和一个对我这么好的老师交朋友呢?
从我懂事的那一刻,就与小动物们结下了不解之缘。我对小动物的喜爱,就想鱼儿渴望可口的水源,幼苗渴望雨水的滋养。
在我成长的小路上,有小狗、小猫与我一同欢歌,有小兔子领我向前,有小蚕带我识遍各种植物,更有路边小溪里的蝌蚪、小鱼与我同行。
我每次游玩旅游胜地的小溪流,都会带回不一样的小蝌蚪,和它们一起长大,就像一家人一样。它们喜爱腐烂的叶子,我为它们放了一株吊兰,又放了一些小石头。就这样,他们在这人工的生态瓶里,彼此关心、成长。
小蝌蚪们摆动着尾巴,慢悠悠的游着。有的享用着自己的美餐,只见她张着小嘴巴,先吮吸着叶子的汁水,在这同时,它的尾巴还会一摆一摆的,很像一条漂亮的百褶裙,是那样的高贵。虽然它们一身乌黑,但它那小黑豆似的眼睛还是清晰可见,像缩小的巧克力豆似的。眼睛是鼓鼓的,在阳光下,闪出一点晶莹的亮光,漂亮极了,让我们不由驻足痴望。
后来,小蝌蚪慢慢长大了,露出了两条后脚,快要变成青蛙了,我们趁着散步的时候把它放生到了小河里。虽然有些不舍,但那是它的自由,每个人都渴望自由,动物也是如此。看它活泼的背影,慢慢游到了河内,又想到了与它们相处的那些快乐日子,有显出了不舍,但又仿佛听见了狗狗——小保的欢快叫声,好像在说“还有我呢!”我仿佛得到了安慰,又不由快乐起来。
我愿拉着小动物们的小手,一起走向美好的未来。
我家有许多书,其中有许多是动物书,这些动物书,是我在暇余时随手一翻的读物,我不是把看这种书当成消磨时间,而是想了解动物,虽然书上写的不可能面面俱到,但我可以了解一小部分的知识,虽然收效甚微,但我认为这种书对学习一定会有帮助。
有一次上科学课,老师问我们蚯蚓是一种什么动物,很多同学都在交头接耳,不知道该如何应对老师,老师叫了一个同学,他的回答是爬行动物,老师说他只讲对了一部分,同学们又开始互相讨论,可是半天没有结果,最后只好埋下头等老师讲,这时,在一堆黑头发的.脑袋上方,举起了一只手,那就是我的手。老师叫了我,我信心满满的回答了四个字——环节动物。老师又让我来介绍一下环节动物,我就把从书上学来的东西都说了出来,“环节动物就是指把动物本身分开来还可以死而复生的动物,不过海绵并不是环节动物,尽管海绵被分成很多块后也可以像蚯蚓一样,但是它属于棘皮动物。环节动物,一般都是昆虫。”
这是我第一次在全班出风头,虽然他们都对我投来惊讶的目光,可是没过几天,就没有了。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小会儿,但我还是觉得挺不错的,有关动物知识的考试已经过了第一关,第二关考试,是在五年级的暑假。
这个暑假,有一个写研究报告的作业,我在上一次写的是有关恐龙的研究报告,这一次总的来点新鲜的吧,我就开始冥思苦想。最后,我下定了决心,写一篇关于珍稀动物的研究报告。这回,我的内容写得十分丰富,把四种动物的名称都写了出来。还一一进行了介绍。老师很满意,我也很高兴,首先是因为自己的作文受到了老师的好评,其次就是高兴自己通过了第二关的考试。第三关的考试迟迟没有进行,不过在学习生物多样性的时候,可能会进行考试,我希望自己能够通过第三关的考试。
我想深入的了解动物,但现在还没能实现我的愿望;我想成为一名动物学专家,这也许要有丰富的知识;我想和动物生活在一起,和大自然这巧夺天工的物品成为亲密的朋友。我希望你们和我一样,与动物为友。
读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有许多名人说过很多名言,比如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这些读书名言时刻提醒着人们读书,书就是人类的好朋友。
当然,我也是一个小书迷。我非常喜欢读书,因为我知道读书可以开阔视野,增加知识,还可以学到什么课本上没有的知识,中国著名的四大名著我就已经看了两本,一本是人人皆知的《西游记》,立马是著名的《三国演义》,其它的两本书我还没有读,但我想那一定很精彩吧!
现在我给大家讲讲我最了解了《西游记》,《西游记》中有许多精彩的片段,就像大闹天宫、女儿国、火焰山等等。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善良的唐僧,神通广大的孙悟空,胖胖傻傻的猪八戒,老实的沙和尚和一只由小白龙变的白龙马。他们是无四人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真经,他们取经的目的也是为了学习,有此可见读书的重要性。
我除了看四大名著,还看了其它的书,如《窗边的小豆豆》,《绿野仙踪》《胡小闹日记》其中,《窗边的小豆豆》是我最喜欢的书,我也非常羡慕书中的孩子们,他们有电车教室,可以先上自己喜欢的课,还有个慈祥的校长,而这一切也都是真实发生的。这是日本的的一个学校,但因为一场斗争,这个美好的校园变成了废墟。这也告诉我们战争的可怕,战争把一所学校变没了。
这一切都是我通过读书学来的、懂得的、了解的。当然,远远不止这些,读书会让我知道更多,我也会越来越喜欢读书,我相信书就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会和书成为最好的伙伴。
每个人都有许多喜爱的物品,但若要你选一样为友,你会选什么呢?一本书、一个娃娃、一种植物、一种动物……而我会毫不犹豫地说——与古筝为友。古筝是一种弦类乐器,它身上的二十一根琴弦,对我来说含着不同的味道。
在古筝的琴弦上我尝到了苦。 那是一个阴天,“快点去练琴,看什么电视?”随着一声吼叫,电视机已经关了,“可是……”我还没说完,就被妈妈拉到琴前去弹琴了,一个个枯燥无味的音符,在耳边荡来荡去,似一只只嗡嗡作响的苍蝇,而我的心里却一直在抱怨,要是今天不用练该多好啊!天天练烦死了。
既然练古筝时有苦,那么就有甜。
记得那是个暑假,我们正在举行小型的琴艺比拼,下面坐着一排评委老师。到我上场了,我迈着自信的脚步走到琴前,坐下深吸了一口气,手指在琴弦上跳动着,琴声在我的指尖下悠扬地传了出来,从婉转柔肠到铿锵有力,从含蓄沉闷到气势磅礴。随着这抑扬顿挫的音乐声,我这首曲子已弹完了,听到台下掌声一片,刚走下台,老师就对我说:“你弹的真不错,声音有强有弱,到现在我还有种余音绕梁的感觉。”在评委老师的评选下,我获得了一等奖,我的心里顿时乐开了花,就像吃了蜂蜜一样甜,不,是比蜂蜜还甜。
虽然在学古筝的途中,有苦也有甜,但就在这些甜与苦中我深深地爱上了它,它不仅是一种乐器,也是我的朋友。在孤独时,它陪伴我;在我焦躁时,它使我平静;在哭泣时,它抚摸着我的心灵……古筝永远与我为友。
指导老师:徐丽红
从识字到现在,我就一直很喜欢读书。从儿时的童话故事到现在的四大名著。虽然还没有读完所有的好书,但我也算是“肚子里有点墨水”了吧。
以前在小学时,我作文写得如同流水账一般。所以自己开始到处找作文书看,以提高自己的作文水平。现在的我,虽不敢说作文很棒,但也比以前好多了。
自从五年级以来,我迷上了悬疑小说。只要一有时间就会捧着小说看。那段时间要是自己一个人回家,还会神经兮兮的,总认为后面有人跟着我。现在想想当时真是好笑啊。
在孤单时、无聊时,书都是陪伴在身边的朋友。在小学时我就被称为“书痴”了。这个称呼的由来是有好几次我在看书时别人和我说话我都没有听见。
升入初中以来,我渐渐对一些著名书籍开始感兴趣。读完这些书后,我的知识面也广了,也学到了更多的课外知识。对自己的各个方面都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一些现代作家在近两年也进入了我的视野。比如:郭敬明、饶雪漫等。虽然他们年龄尚小,但是他们的文笔很唯美。他们所写的书也很受我们这么大孩子的欢迎。
相信在我的周围有很多同学都很喜欢杨红樱所写的书。因为她的文字字里行间都透露着一种青春与活力!就比如《淘气包马小跳》,这是一本轻松搞笑的校园小说。广受大家欢迎。
其实在不知不觉中发现,书时我们最好的朋友。它永远不会抛弃我们,它会一直带给我们无穷无尽的知识。所以我们要爱惜书,珍惜这个朋友!
与动物为友?有些人会问:“动物有什么智商?可以和我们做朋友?”对于这个问题,我给出的答案是:动物为人类默默的付出,为人类做贡献,那么人类为何不能与动物为友呢?
西双版纳的象兵立下了赫赫战功,汗血宝马使大将们能够飞驰沙场。不仅如此,那默默耕地的老黄牛,奋力捕捉害虫的青蛙,都为人们做出了极大的贡献。
而人们呢?把象牙当做脖子上的项链,把虎皮做成时髦的大衣,把熊爪,蛇胆摆上餐桌。要不了多久,动物就会濒临灭绝。
动物和我们一样拥有智商,许多动物把人类当成朋友。而人类,一味的滥杀动物,把动物当成自己的享用品。
那些受伤的雏鸟,应把它放到一个安全的环境,放上食物和水,等它的父母来救援。而不是围观起哄,大吵大闹,使雏鸟受到惊吓而死亡。
人类是动物中比较高级的生物,不要因为我们与动物之间的差异而看不起动物,失去了任何一种动物,我们人类都会受到影响,如果大部分动物都死去了,那么会严重影响到人类。
把动物当做朋友,不要再滥杀动物!
人们常说“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可真的像我们所说的这样吗?
动物园里,大型类动物都被关在了笼子里,虽然它们都有吃的,但是它们并不快乐。因为来到了这里,它们失去了自由。可能以前它们生活在辽阔的非洲大草原,可能生活在美丽的原始森林,可能生活在物产丰富的热带雨林……可是现在呢?面对它们的只有冰凉的铁笼子,它们在哭泣,这难道不是人类的所作所为吗?
狗是一种有灵性的动物,它们是人类忠诚的朋友,可狠心的人类连它们都不肯放过。
来到生产狗肉的地方,你随处可见一张张血淋淋的狗皮,这可是长在肉上而被人类活生生地扒下来的,这种痛谁又能体会到呢?
但有些人还一边吃着狗肉,一边大言不惭地说自己喜欢狗。狗和狗之间是心灵相通的,如果你把狗肉喂给一只狗吃,可能它会边流泪边躲开。
据调查,现在平均每一分钟就会有一两种生物濒临灭绝。华南虎、大熊猫已经响起了红色预警。
人类杀害动物,一部分是为了吃,还有就是为了卖钱。
大家都知道象牙是很珍贵的,用它雕刻出来的东西很值钱,所以人们就到处猎杀大象。一头大象只有两只象牙,若是要雕刻一个大工艺品,那要有多少头大象遇难啊!
如果人类就是这样去对待自己的朋友,那人类的待客之道是不是有点太残忍了?
醒悟吧!人类,不要再为了个人的利益而去危害大家了。“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与动物成为好朋友也是一件好事,总比充满血腥好,从现在起,大家一起来保护动物吧!动物把我们当做好朋友,我们也要把动物当做好朋友!
我的朋友很多:有儿时在一起玩耍的、小区里翻泥土的、挖石头的;有校园里的朋友、也有篮球场上的队友;有父母同学会里的`孩子,也有曾经在小区里一起骑自行车的伙伴,只有一个朋友,是如此的特别,它,就是我的动物朋友——莎莎。
莎莎是我家的小狗。妈妈把它带回来的时候,它才只有两个月大。那时的莎莎,还没有爸爸的一只脚大,全身几乎都是黑色的,惟有四只脚上从脚掌到腿的中部和嘴上以及眼睛的上方的两个点是黄色的。它的眼睛大而有神,且充满了对食物的渴望。本来,莎莎的耳朵总是耷拉着的,但现在,由于它一直竖起耳朵听声音,渐渐的,耳朵就竖起来了。总之,我们家的莎莎可是只很神气的小狗哟!
莎莎不仅是我的好朋友,还是一名合格的“哨兵”每到晚上,妈妈都会对莎莎说:“莎莎我们都要去睡觉了,你一定要负责把门看好哟!”于是,莎莎就会安静地走到门口,趴在窝里看门。每当早上听到我的闹钟响的时候,便会冲进我的房间跳来跳去,还“汪汪”大叫几声,显然它以为出了什么情况了。有些时候,有人走过楼梯,或是从楼下经过,他都会“汪汪”大叫。家里家外的事莎莎都用心的管着,显然是一名恪守职责的“太平洋警察”!
莎莎还是个既聪明又贪吃的小家伙。每当妈妈喊:“开饭了!”的时候,莎莎总是一马当先,把自己的碗放到妈妈的手上,然后开始跳“莎莎华尔兹”——转圈。莎莎的吃饭速度是十分的惊人的,它可以再20秒之内吃光整整一碗饭。刚吃完,就会把碗叼到我们面前,它那闪闪发光的眼睛,那急切的眼神,仿佛在说:“主人,给点吃的吧!”要是我们不给,它便会轻轻地碰一下碗,“提醒”我们一下有时,它的碗会被它踩翻,于是,它便把那碗用嘴巴顶着推下楼梯,那碗在楼梯上一路翻转弹跳的滚落下去,运气好的话,最后着地的时候是正好翻过来的。莎莎的食量之大,让人惊讶,但是他却惟独不喜欢吃黑色的食物,会不会也是一个种族歧视分子啊,哈哈……
就这样,我经常和莎莎在一起玩乐,而它,也以它的智慧令我打开眼界。并且,莎莎和它的碗的故事也在不断的“革新”着。而我们,也成为了密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