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儿时的伴侣的高中作文
回头看,往事如烟,幸好有你,一直相伴我的左右。
——我的日记感言
2月28日阴
天空暗了。星光淡了。仰望那一片墨色,不过是黑色的天空,连星星都看不见的天空。台灯的微光静静洒下,像夜晚叶子上的那片氤氲,弥漫开来,铺满了整个书桌。举笔落笔间,不过咫尺,叹出的那口气,却走了很远。
抬头看钟表,7:35。记得2个小时以前,在那个曾经常去的公园,我,见到了他。
那个儿时的伴侣,曾也被人戏虐为青梅竹马的我们,在上初中之后的'第一次见面,却是那么生硬,生硬到,让人无法可想,亦无法可念。
那时,我在车站边散步,接着夕阳的余辉,我看见他在站台等公交的身影。霎那间,我有种呼之欲出的冲动。但,那话,到了嘴边,却又很生硬地被咽了回去。他回头,也见到了我,我想,我从他脸上看到了自己刚才的诧异。旋即,我慢慢地走到他身边。
“嗨,好久不见。”
“嗨,好久不见。”
从地面上,我看到两个低着的头,尴尬的距离。
这么近,那么远。
就这么低着,很久吧。
庞大的公交载着满车人的落寞,缓缓驰来,带着一阵沙土交融的混乱,在我们身边停下。
“那个……我,该上车了。”他终于打破沉默。
“哦,拜拜。”我转身,头却仍低着。
随着脚步的迈开,渐渐抬头,不自觉地叹气。呵,曾经那么活泼的他,居然也会手足无措。我又何尝不是呢?
身后却响起熟悉的呼唤:“喂。再见。祝你快乐!”一个字的人称,在这句话里,带着颤抖,那么突兀。
微笑,转身,已然不见人影,只有缓缓开动的公交,带着即将闭幕的霞光,开去,踏碎一路夕阳。
默默注视,那么远,却又这么近。
转身离开,有话说不出来。夕阳,拉长了一个人的身影。
现在,我在这里默默地写下那一幕。不知,他会在干什么呢?
真的是敌不过时间的距离吗?曾经以为可以永远当好朋友,这样看来,友谊也许不变,距离,即使再近,始终无法走在一起。
我知道,我们都变了。变得陌生了,变得沉默了,变得自以为成熟了。可是,这样真的快乐吗?我们自己比谁都清楚。
我还会记得,在别人欺负我的时候,他会来帮我,即使自己没有办法。
我还会记得,在我上课出神被老师叫到的时候,他会偷偷告诉我答案。
我还会记得,在我害怕的时候,他会装作幼稚,递给我棒棒糖,让我笑。
我也还会记得,他在我日记本上悄悄画下一株柠檬草,淡淡的。
曾经试过多次把自己的心情刻画成诺言,然后一个个去兑现,因为无知的我总认为时间是缓慢的,只是在我每一次的回顾时,才惊诧那些被我荒废的瞬间已堆积无数。原来生命中要走的路并不繁复,只是诸多错失的瞬间让我一生都无法去后悔。
月光透过枝蔓追溯那些记忆的面容,而我却等候在梦里感怀那些心事。
我该明白,一切都有尽头,相聚离开,都有时候,没有什么能永垂不朽。
只是,不甘心罢了。
我们都长大了。不是吗?
我的一生伴侣作文
我喜欢读书,因为它给我许多快乐,我喜欢读书,因为它给我许多知识;我喜欢读书,因为它让我觉得希望无限;我喜欢读书,因为有了它,我确信我会成功。
当我依偎在妈妈的怀抱,总是喜欢听妈妈讲那迷人的故事:格林童话、阿凡提故事,这些都让我沉醉,它带给我了许多幻想,幻想有一天魔法棒把我变成漂亮的白雪公主,可以把我变成聪明的阿凡提,这些都让我整天沉浸在幻想之中。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进入了幼儿园,不再听妈妈讲故事,而是抱着自己的.童话书,因为听妈妈讲故事已满足不了我的需求,尽管我囫囵吞枣,但也觉得比听别人讲有趣多了,我常常沉浸在这些小人书里,世界各地的童话让我流连忘返。
慢慢地,我长大了,上小学的我,仅读童话故事已满足不了我的求知欲望,我抱上《十万个为什么》,每天上学、下学路上抱着它,它让我的脑子里出现了一个新词:“科学”,让我懂得了许多科学知识,也让我掌握了一定的学习方法——多问。
书迷的我并不讨妈妈喜欢,因为读书饭糊了好几次,妈妈总说:“读书应该有个度。”,可我依然这样,依然坚持着,坚信多读书,就能多懂知识。进一步来说,就是进一步为成功打下基础。
每读完一本,我都会紧接着抱上另一本,如饥似渴地望着它,好像要一下吞进去,占为己有,好像有书就会有了全部。
因为有书与我相伴,才让我觉得希望无限。
时间飞逝,我已漫步在初中的校园,我又交了几位书朋友——四大名著,里面的语言让我烦躁。但我对知识的渴求,还是催促着我一遍又一遍地读它们,直到读懂为止,还有史书,我很烦学历史,历史经常使我头痛,可我相信,有什么能难倒我这个书呆子呢!
尽管读书带给我许多烦恼,让我有了“书呆子”的称号,但我还会坚持,因为它带给我许多知识、教会我怎样做人,成为我的精神食粮,因为它一直陪伴着我,陪我哭,陪我笑,陪我忧郁,因为它真诚无私地把它的一切献给了我,成为我的终生伴侣,我怎么会不爱它?
朋友们,成功始于今日,你虽不能预知明日,但你可以把握今日,多读书吧!它带给我们这么多东西,我们何乐而不为呢。
我的伴侣——书作文
曾经有位不知名的作家说:“书是人类最忠实,有益的伙伴”,我对此深有体会。
五岁时,我开始看一些绘本,简单的字词和生动精美的插图留给我的,是对“书”美好的印象,只不过是大面积使用画而不是文字表达,是对小小的我启蒙罢了。
七岁时,有了拼音的帮忙,我开始看注音小说,因为对书在以前就印象很好,我捧起就看,主要看好听精彩的故事,如《蓝鲸的眼睛》,看到蓝鲸被长矛刺瞎时,我心疼之极且悲愤难平,一行清泪从脸颊流下,流进嘴里,心里一片苦涩;又如《流浪狗和流浪猫》,看到黑骑士成功救出西施,最终皆大欢喜,英雄抱得美人归时,我才含笑满足的睡去。那时看的,都是十分浅显的。
八、九岁时,我开始痴迷于动物小说,尤其钟爱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这才从中学习了一些写景技巧和美文佳句,以及描写环境烘托气氛,动作拆分等等,从故事中走出来,看真正的小说。在看了不下几十本动物小说后,按捺不住才趁军训时因病留家的时间匆匆创作了《狼啊狼》、《雪豹的秘密》,也没想到妈妈投稿后能发表,我甚至赚到了第一笔稿费:50元,我也因此获了奖。我也开始控制自己的情感,在心中默默咀嚼。
十、十一岁时,奖得的不算少了,写作风格也渐渐稳定,我开始接触半散文或者唯美风格的书籍,如曹文轩的'《根鸟》、《灵龟》、《山羊不吃天堂草》,也看外国名著《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它们文字深奥优美,《灵龟》甚至半文言:当雁影横空南飞时,李家主人却乘鹤西归了……又如冰心奖的一本散文集,形容舞姿优美、脸蛋清丽的戏院女孩儿锦薇时,引用韦庄的诗句:“一枝春雪冻梅花,满身香雾簇朝霞。”我对它们一知半解,似懂非懂。但它们是美的,我抄下来,再去请教国学老师。再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主角保尔·柯察金处在大屠杀的风暴里,但他小小年级就在饭馆当仆人,又当了木工。在社会最底层里,他深知人性的黑暗与丑恶。战争带来的生存压迫激起了他内心的正义,一腔报国热血得以施展。。我的风格虽稚嫩却想象丰富,我只用构思,字词的编排全靠平日的积累。后来我接触了国学,对这些经历历史见证的文化瑰宝,不能不说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书是人类思想的宝库,它汇聚了所有美丽的灵魂,读一本好书,你就走进另一个人的心灵,倾听他的心声,进行心的交流,时间唯有对书是无可奈何的,无论隔了多少年,无论哪个人都可以用自己的方式阅读它,知识是永恒的。
我所喜欢的每一本书都是我的朋友、家人。朋友们,真希望你们也真心地拥有它们!
有人说,书是横渡人生大海的航船,书是助人渡过困难的桥梁,书是为我们指引希望航线的指南针。我却说:书——我的最爱;书——我的人生伴侣。
呵护梦乡
你知道我每天最期待的是什么吗?就是当我钻入温暖的被窝,然后露着半个小脑袋,忽闪着一对亮晶晶的大眼睛,看着妈妈半斜着身子,坐在我的身边,用他那抑扬顿挫的声调,为我讲述着一个个神奇的故事:英勇的狼牙山五壮士,坚强的保尔。柯察金,调皮的汤姆。索亚……一个个鲜明的人物形象,生动的故事情节,勾起了我无尽的遐想,逗引着我对书的痴迷欲罢不能,甚至萦绕在我的梦中。
陶醉假期
放假了!这个振奋人心的消息足以让每一个莘莘学子欢呼雀跃。我更是一蹦三尺高,可以尽情畅游书海了!我和时间赛跑,迅速完成作业后就一头扎进了书中,或者斜靠在沙发上,或者手托着腮趴在床上,总之端端正正坐在书桌前的机会很少。为此,总是招来妈妈的呵斥,可我还是“恶习”不改,总是骄傲地一歪头,理直气壮的说:“我在书。”妈妈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假期就这样不知不觉溜走了。
收获硕果
小朋友一写作文就是谈虎色变,绞尽脑汁也只是抓耳挠腮,无从下笔,可是我却不以为然,胸有成竹地坐在课桌前,奋笔疾书。你一定会问,这是为什么呢?当然是我平时多阅读,胸中有丘壑了!我的作文时常被当成范文展览,我自然引以为傲。
书是良药,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可以医愚。”书是益友,臧克家说:“读过一本书,像交了一位益友。”书是窗户,高尔基说:“每一本书都在我面前打开了一扇窗户。”书籍好像是一把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殿堂。书籍犹如一把钥匙,它能帮助我们开启心灵之窗,让我们投身于读书的洪荒中。插上书籍这个有力的翅膀,飞向彼岸吧!
在暑假里我结实了一位忠实的好友“书”,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觉得这句名言对我,对其它的小书虫,感到特别的亲切,在这个快乐的暑假里,“书”带我去周游世界,书带我去认识了多少位好老师:冰心、高尔基、莎士比亚、安徒生、朱自清、、、、、、带我去了美丽的好词句段王国,带我探险海底两万里,和小虎队一起去古埃及探究金字塔,还带我到了作文王国,品尝各种作文点心。
我非常感谢书,给予我许多知识,有一次老妈带我去书店看书,老妈让我慢慢看书,自己要去买衣服,我挑了一本《童年》津津有味的看着,仿佛我就是这本书里的谢廖莎,编织出了他的卑鄙人生,到了感人的时候,我会想起他的悲惨身世,过了一个多钟头,妈妈买完了衣服,我正在看《父与子》惹得我哈哈大笑,妈妈连叫我几声我也没听到,还在那嘻嘻的笑着,老妈不想在外人面前骂我只好慢慢等着我看完那本书,我看完那本书又转过身有去换另一本书,老妈像抓犯人似的一把把我抓到车上,说:“兔崽子以后不带你来看书了,你看几点了,我还没煮饭呢!”你下午还要去学英语。
还有一次,妈妈出去买菜,出门时叮嘱我作业快点写完我回来回还要让她检查,妈妈一关门,我暗喜的自言自语说:
“可以看书了!”可又回想起妈妈叮嘱的话,心想:等老妈回来,再装着写作业吧!我拿起《一分钟巧破案》来看,我和探长一起到一位女士家,因为她家很突然的就起了火,原来是有个叫何连的男子要杀害她,抢她的钱财。因为看得太入神了忘了妈妈回来了,结果又挨了一顿竹笋抄肉丝。
书让我遨游到了知识的海洋,让我回到三国时期,去探索《中华上下五千年》,世界未解之迷,观看古时代朱自清散文集。
我爱书,书让我增长了许许多多的`丰富知识,熏陶书籍哦给我们的新鲜氧气。
粮食让我长个子,书让人类张见识。
孔子说非读书不明理让我记忆留心。
书是一个哑巴老师,他传授给人类无数知识。
书,它拥有一般神秘的力量,将我拉进一个神秘而又殉丽多彩的世界。有人说:“书中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认为,只要你细细品味书,才知书中是一个幽静、美丽而又不平凡的地方。
当我读了《水浒传》这本书之后,我万分感慨,它让我明白了“忠”。宋江在逼迫与引诱下,却依然对自己的国家忠心耿耿,这就是赤胆忠心,这就是“忠”。当我又读了《雷锋》这本书时,它使我知道了“乐于助人”。雷锋对他人的关怀是无微不至的,他使我学习到了两个至关重要的字:“关爱”。被关爱的人会得到快乐,同时,把关爱献给他人的人也会得到快乐。
书,它就像一盏明灯,照亮了我前进的道路;书,它就像一位导师,教我无穷无尽的知识;书,它更像一位益友,给予我无穷的欢乐。“智慧是穿不破的衣裳,书是取不尽的宝藏。”我非常赞同这句话的观点。每当我被那一些华丽的衣裳吸引住时,是书给予我忠告:“用珠宝装扮自己,不如用知识充实自己。”
漫步书中,朴洁的纸张散发出笔墨的幽香,是那么惬意。!在书中,我知道了许多爱国英雄,他们的牺牲使我感到伤心,他们的精神使我这个中国女孩感到自豪;在书中我为母子亲情所感动;在书中,我明白了几分时间的保贵。我敬佩那些作家,他们无不文才斐然,文章是那么余韵悠悠。但是我相信只要我坚持漫步在书香之下,我会用笔描绘出一个更美的世界。
因为书,我沉醉;因为书,我留恋往返,这就是书香之乐吧!书籍是人类巨大的财富,是经验教训的结晶,是走向未来的基石,所以在人生的旅途中我愿与书同行。就让书香伴随着我的一生,让我踏上成功的阶梯吧!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也爱读书,从书里也获得了不少的知识。因为爱读书,所有发生了不少的读书故事。
经常一放学,我就跑回家抓紧时间做作业。做完作业,吃完晚饭,我就冲出家门,直奔家附近的图书馆。经常到了图书馆,工作人员回家吃饭还没有来,我就拿出随身的书,坐在图书馆门口边看,边等门开。
门一开,我就迅速进去找个安静的位置,然后,急忙去找我喜欢看的书,像《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等等,这都是我的最爱。找到了好看的书,我便坐在那里,静静地看起来,直到管理员要关门了,我才念念不舍地离开。有时,每看到精彩的地方,还磨磨蹭蹭地不想走。
走在回家的路上,我还会想,今天看到第几页了,接下来会有什么样的内容呢?故事里的人将会做什么呢?一边走一边想,不知不觉就到家了。有时回到家,因为还想着书里的故事内容,一会儿哈哈大笑,一会儿唉声叹气,搞得家里人都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
就是因为对读书情有独钟,还犯了错误……
有一次,我在图书馆里看书,不知不觉就又到了关门的时间,可我实在不愿意放下手中的书。因为这一本书实在太好看了,我也正看到了精彩的部分,可晚上又不能借书,这可怎么办?看了看走过去的管理员,我顿时有了主意。趁着管理员阿姨没注意,我把书偷偷地塞进怀里,拉上衣服,然后迅速地走出图书馆。我想着把书先偷回家,等看完后,第二天再还回去。可不怎么的,被妈妈发现了。妈妈狠狠地批评了我一顿,还罚我站了一个小时,最后还让我跟图书馆阿姨道歉,弄得我一阵难受和难堪。
我非常喜欢看书,看书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我爱看书、也爱读书。
从小,我就爱书,从我还有些懵懂时,便交上了这个好朋友。
小时候,妈妈总抱着我,轻轻地在我脑海里输送着童话,那些像精灵一样梦幻可爱的故事在我的脑子里挥之不去,而傻里傻气的我经常会提出一些让人始料不及的问题,逗得别人一个劲地搂着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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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认字了,我装模作样地看起了书,经常拿倒的书体现了我是个文盲,可我不甘势弱,很快便学会了很多字,能看书了。为此,我还闹了许多笑话呢!
有一次,我听见邻居阿姨跟妈妈抱怨说家里的老鼠啃书啃得厉害,结果一个个变得聪明绝顶,抓也抓不住了。我想:要是我啃书的话,不就也聪明起来了,以后,我犯了错,妈妈要是打我,我躲起来了,就不用挨打了。想到这里,我傻呵呵得笑了。
回到家,我看着桌子上的书,实在舍不得,于是便照着文章抄了几段,又折起来,放在嘴里使劲咬着,这时,妈妈回来了,她看见了我的嘴巴在动,便问我吃的什么,我掏出已经烂烂的、湿湿的纸,告诉了妈妈,妈妈听了又捂着嘴笑了。
这就是我与书的趣事,现在,我上六年级了,虽然生活繁忙,酷爱读书的我仍旧会忙里偷闲地读书,书,是我最好的伴侣,是我的金钥匙,书、我爱你。
莎士比亚说过:“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名话,让我感触很深。书,不仅能增添我们的知识,还能丰富我们的课余生活。
记得在我幼儿园三年时间里,每天晚上在睡觉前,爸爸都要拿一本书给我讲故事。每一次,我都会感觉自己仿佛置身故事的情景当中。有一次,我到邻居姐姐家玩,看到她的书柜里装满了琳琅满目的图书,我心想,这些书一定很好看,里面一定有许多好听的故事。从那时起,我就对书产生了很浓的兴趣。我连跑带跳地回了家,吵着让爸爸给我买书。爸爸说:“你还小呢,还不识字,书你还看不懂,等你上学了再买。”爸爸嘴里这么说,可是过了不几天,还是给我买回来了几本看图识字的书,我如获至宝,天天抱着看,就连睡觉时也把它抱在怀里。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了,我记着爸爸的话。我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到了我上一年级,爸爸真的给我买了一些注有拼音的书。有《趣味故事》、《安徒生童话故事》《格林童话故事》等。我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就这样,我只要一有时间,就会拿个小凳子在阳台上看我的故事书。
记得有一次,我不小心,书掉到发一个小水洼里,我急忙捡起来,一看书被弄湿了,我既心疼又着急,赶紧把书搂进怀里,试图用衣服把它擦干,可是,不管我怎么擦,还是擦不干。我很委曲地对爸爸说。最后还是妈妈用熨斗,把它熨干了。
我爱看书,书就像一把钥匙,为我打开知识宝库的大门;书就像一架飞机载我从宽阔的地面飞向高高的蓝天;书就像一们知心朋友,陪我度过一天又一天。
提到伴侣,人们一定会想到:爱人、朋友,甚至咖啡伴侣,你可曾想过书也有它的伴侣,它就是书签。
书签有千万种:有钢制的、纸制的、竹制的、带流苏的、卡通的近几年又出新品种,驴胶制成各式各样图案的。但不管样式怎么变,它的功能却亘古不变。
书最好的伴侣是书签,我最好的伴侣是书,我和书签自然也成了最伴侣。爱书的我,每次正式阅读之前,一定要给这本书找到最适合它的伴侣。
儿时买不到书签,就自己动手做:裁剪出一张整齐的小纸条,写上喜欢的名人名言,就是我的书签;捡片树叶、花瓣也是我的书签;花花绿绿的糖纸算是比较昂贵的书签了;再后来,衣服的挂签也成了我的书签;各种卡片也挤入书签的行列。直到我在文具店发现了漂亮的书签,即一发不可收拾,每到一处,买书和书签已成了规矩。
每一个书签背后都有一个小小的不为人知的小故事,连同我的行踪成了我生活的一小部分。
虽然没达到专书专签,但总也得款式、风格相匹配。例如:专业书,书签大多是看上去较正规的,严肃的,钢制的;记实类、传记类的书,书签会稍软一些,竹子的,纸制的,但没什么装饰;散文类的,书签一定要有特色,一定是美图,配以坠饰。
工作20余载,书没有离开过我,书签也如影随形。我还是喜欢读那些我喜欢的,但在别人眼里无用的书,来充实的我业余生活;做那些我喜欢的,但很多人认为无用的事,来填补我那颗永远也长不大的心。
当心情美好时,文字也跟着舞蹈;当心情落寞时,文字成了我的心理医生,帮我排除万难。书是我的伴侣,书签就是我的挚友,有时也会因喜欢的书签而读完一整本书。
书签和我有着千丝万缕情。
我会继续读书,继续和我的伴侣结伴而行。
书——是我的伴侣,它让我一生受益,在我寂寞的时候,它陪我说话;在我害怕的时候,它会安慰我;在我不高兴的时候,它会让我开心,
因此,我感到高兴!
我曾经读过一本书,这本小说叫做《草房子》,是作家曹文轩写的,里面的情形非常吸引人,我已经看了两三遍,下面我为你们讲述一下里面的内容。
小说的的主人公是桑桑,桑桑的爸爸乔是桑桑那所学校里的校长,其次是桑桑妈妈,桑桑的同学秃鹤,(其实名叫陆鹤)等同学,因为陆鹤的头是秃的,所以大家喊他秃鹤,因为这事陆鹤鹤桑桑闹了很大别扭,桑桑闹别扭以后,就像一只孤单的鸽子一样,无依无靠似的`,在学校也没精神上课。陆鹤的爸爸听说这事后,上集市去买一些生姜,他听人说给他一个秘方:只要用生姜擦头七七四十九天,就能生出头发了。于是陆鹤的爸爸就给陆鹤用生姜擦头,来回的擦直到把头擦的红红的,像喝了酒一样的颜色,后来还是没长出来头发。
不能因为一点小事就闹别扭,这是小说《草房子》带给我的启示,我会让它成为我的目标,做一个会宽容人的孩子。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生活的方向,书是浩瀚的大海,我们走进去,就像飞入浩瀚的天空,去看那红红的太阳,蓝蓝的天空,去感受书带给你的无穷快乐!
一旦有人开始与书恋爱,那么,他会迷恋书香的味道。在那语句中,去想象摸索,去徘徊品味。感受书散发出的迷人魅力。
我和她初次约会时,大约为五六岁。当我走进图书馆,她悄悄走进我的世界,如同春雨润物无声。
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对书,我就是一见钟情。她隐隐约约吸引着我,我希望她与我在一起多一些,再多一些。
人是个奇怪的动物,一旦与什么东西对上眼,就会发疯似的爱上她,爱得废寝忘食,爱得神魂颠倒。
“她”让我领悟生活本真——《小王子》。她带我认识了一位孤独但却善良的王子,温暖了我的灵魂,使我能在沉重的世俗欲望中发现生活的真谛,告别从前那个迷茫的自我,重新领悟生活的本真和乐趣。
“她”让我看到了团结的力量——《狼图腾》。从小我认为凶残贪婪是狼的代言词,但她说:因为狼的精神,我们中华民族才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她”让我学会勇敢面对困难——《鲁滨逊漂流记》。她向我反映当时社会的价值观——凭借自己的双手人们也能创造出自己理想中的人间乐园。这使我明白在人生中遇到小小的巨浪不能退缩,要勇敢面对。
人间最美好的事,是我遇见了她;人间最美好的事,是我约她一起遨游;人间最美好的事,是我与她一起热恋。一生不能没有她,因为她已深入我的心灵,融入我的脉搏。
读书,不仅可以丰富人生,还能使我们感受到生活的另一种美好。如果我们常浸润在书中,久而久之会成为一个对事物有通达理解的人,成为一个健康开朗、情感充沛、志趣高尚的人。我要与书相生相伴,携手度光阴,不离不弃。
书,我喜欢你!我愿做你一生的伴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