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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什么情况需要护照加注

2024-09-27 来源:伴沃教育

在深圳什么情况需要护照加注

  护照是由公民国籍所在国发给公民的一种能在国外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是公民出人本国国境口岸和到国外旅行、居留时的必备证件。有些朋友很细心,私信小编,想了解在深圳什么情况需要护照加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在深圳什么情况需要护照加注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在深圳什么情况需要护照加注

  1、曾用名及姓名加注。户口簿上有曾用名及具有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的普通护照持有人可申请曾用名或姓名加注。

  2、曾持照加注。在申请换发、补发普通护照申请时,应当同时办理曾持照加注,加注护照号码为最新失效的普通护照;申请人在办理普通护照后,另行申请曾持照加注的,并应当在其现持普通护照上加注多本曾持护照号码(一个曾持照加注项上最多可加注3个曾持护照的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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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不满十六周岁的,须由监护人陪同前往,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网上预约后,根据预约日期、时间、办证大厅取号排队,到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并缴费;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对材料不齐全,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核:受理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2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送市局审批。

  4、审批:市局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意见。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批准通知书》。

  5、办结:市局将审批结果报送省厅,省厅3个工作日内制作、签发证件。

  6、证件送达: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递交申请的深圳市行政务大厅出入境服务厅或邮递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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