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任务:
监督并检查各团支部的团会召开情况
二、工作时间:
(1)每周二下午5:30分(高中部)
(2)每周四下午5:30分(初中部)
注:团检部检查人员必须在5:20分在宿管科集合开会,每次与各班团会召开的时间不得低于15分钟
三、工作态度
认真、负责、积极、公正、严明、不循私舞弊
四、工作要求
(1)公平、公正、公开。本条是整个检查工作的灵魂,是对检查人员最基本的要求。只有做到了这一点,我们的检查工作才能得到各团支部的承认和校领导的肯定,才能发挥团检部的作用。
(2)按时准时。各班团会在5:30分召开,检查人员切记按时准时参加各团支部会议,如有违规者,将作严肃处理。
(3)记录内容精辟短小,充实精练。一次团会讲的内容较多,而检查表格式有限,加上时间观念,需要检查人员具有高度提炼和精简的概括能力。
(4)大胆参与并经常为团支部提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计划、建议。在听取团会召开的过程中,不断发现团支部存在的问题,对团干部提出自己的`建议和要求,以起到“监督、促进”作用。
(5)态度谦逊和善。和团支部、团员交流时,不准以学生会成员或检查人员自居,必须谨慎、谦虚、踏实,努力做到平易近人,与各团支部干部、团员友好地交流与沟通。
五、工作奖惩
(1)凡收奖励或出发的个人将在会议上予以表彰或批评,并记入档案。
(2)部长应按照主席团指示具体开展颁布工作,付部长应协助部长组织本部一切工作,起良好的带头作用,凡违反相关规定或做有损学生会形象的事,主席团将严格处理。
(3)检查人员应在部长或副部长的带领下积极完成当日的工作任务,并将检查结果立即交给部长或副部长,不得无故拖延时间。
(4)当天工作人员若有特殊情况需向部长或副部长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不得无故缺勤。
(5)工作人员若在开会时缺旷,将扣停工作卡一日;若无故缺勤,将扣停工作卡一周。
(6)各成员的工作卡必须贴上一寸彩色照片,不能贴大头照等不规范照片,否则将没收工作卡。
一、团内规章:
1、艺术团所有成员,必须准时参加艺术团的各种会议和各项活动,无故缺席或经常迟到者,视具体情况给予批评,严重者将解除其团内职务。如有特殊情况者应提前请假并获得上级批准。
2、艺术团所有成员,不得参加与艺术团的各项活动安排相抵触的活动,更不允许私自以艺术团名义参加校内和校外的各项活动。
3、艺术团所有成员必须爱护艺术团的各种服装、道具和器材等,演出活动结束要及时归还。不得将艺术团内公共物品私自转让或转借他人。如因为个人原因造成损坏,应要照价赔偿。
4、艺术团所有成员都应该严格自律,规范遵守校纪校规等各项制度。
5、艺术团内所有成员都应积极完成学校领导交代、安排的各项事务。
6、艺术团成员不得在排练或者开会时吸烟等,应保持排练厅和会议室内的干净整洁。
7、艺术团各个成员之间应积极配合,团结合作,共同完成任务。
8、如因个人特殊原因需要退出艺术团,需提前申请,并办理相关合理手续。
艺术团的各项规章制度旨在督促艺术团所有成员养成良好的集体观念,培养其纪律性和责任心。对于违反各项规章制度的团员将给予批评教育,视情节的轻重给与一定得处罚,最严重者将解除团内一切职务。
二、会议制度:
1.艺术团将于每两周开一次会议,分配一周之内的工作及核查前一周任务完成情况。
2.开会需签到,各队建立考勤表,严格把关。考勤表学期期末汇总至团长。
3.艺术团组织开展的.会议,必须准时,不能无故缺席迟到。
4.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或需晚到者,必须事先向团长或其他负责人请假。
5.无故缺席者,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屡次违反则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罚或开除团内职务。无故缺席达到3次以上者(包括3次),视为退出艺术团。
6.会议须准时到场,凡是无故迟到者在台前罚站(时间为迟到时间的2倍)。
7.多次无故迟到者,给与警告。视情节严重给予一定惩罚。
8会议进行时,不能在会场内吸烟和喧哗吵闹。
9.会议进行时,手机必须调成为震动状态,不能在会场内接电话。
10.会议中途不能无故离开会议场地,也不能无故早退。如有特殊原因需告知。
三、排练制度:
1、排练如无特殊情况不得无故缺席。
2、如有事不能到场或晚到,必须向节目负责人事先请假。
3、排练无故缺席两次以上(包括两次)视为退出艺术团。
4、排练不得无故早退,有特殊情况可向节目负责人说明。
5、排练过程中须听从节目负责人安排,不得扰乱排练场秩序。
6、排练过程中不得懒散,抽烟等不良行为。
7、各队建立考勤表,严格把关,认真记录好每次排练、演出等活动的考勤情况。考勤表学期期末汇总至团长。
8、各类彩排、演出等重大活动一般不允许请假。
彩排由队内主要负责人与团负责人共同评审通过,以保证节目质量与现场效果。
四、演出制度:
1演出过程包括:演出彩排,演出前的准备,节目候场,正式表演等。
2在演出过程中必须遵守服从演出现场的秩序,不得大声喧哗打闹。
3演出过程中必须严格服从团长以及负责人安排。
4演出过程中的任何时间安排必须严格遵守,如无特别严重的状况不得迟到或缺席。
5对于演出中各成员所分配到的任务,须严格做到做好。如有任何突发状况必须及时向负责人通报。
6在演出过程中,对于因为个人因素导致的失误,将视情节轻重给与相应处罚。
校内演出:公演前一周内进行全场彩排,灯光、音响相关负责人共同讨论安排与设计;演出时,必须安排责任到人;每个节目的演出人员应在前一个节目前做好各项准备;每次演出要做好人员安排的工作,并对演出效果、演员表现进行记录,以吸取经验作为年终总结的重要根据。
其它演出:对于演出中表现突出的节目,艺术团将对其进行保留并推荐给其它演出团体或晚会。
五、奖惩制度:
有以下突出表现的队员和节目,将会获得团内奖励。同时,表现突出者年终总结评估时将予以优先考虑:
①训练认真积极,有较大进步;
②对艺术团提出了相关可行性批评与建议;
③演出时表现出色,受观众欢迎;
④后勤工作尽职尽责;
⑤代表艺术团参加其它演出,表现优秀;
⑥对宣传艺术团或原色剧场有突出贡献等;
以上情况均由队长进行文本记录,并在年终予以通报表扬。优秀节目与优秀个人,先进团员与团干,我队根据平时成绩具体奖励,先由队员提出书面申请,经队长证明后交团内相关负责老师评定。
每学期总评,考核成绩由训练、演出、考勤、纪律四方面组成,考核成绩为优、良、合格、不合格。考核细则另定。对考核优秀的队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在学校其他各类评比推优和学生操行评分中适当从优。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团处理。
演出中借用的服装道具等财物如有损坏按情节轻重照价赔偿。
六、其他:
1.艺术团团员正常情况下不允许辞退,因私人原因可申请辞退(以书面形式),经指导老师及负责人批准后生效。
2、因毕业离队者,经团委审批后,方可退队。
3、艺术团各成员之间应当互帮互助,团结友爱。严禁个人或者以小团体形式对其他成员进行诋毁,排挤。
4、对于艺术团日常工作,分配到任务的成员须按时认真完成。如因个人原因导致的不良后果将追究其责任。
5、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属艺术团。
6、本章程从通过之日起执行
一、艺术团的组成
1、大学生艺术团是我校学生的文化艺术活动团体,由学校艺术教育中心指导并负责管理。
2、学生艺术团下设管乐团、民乐团、舞蹈团、合唱团、星光剧社、演出中心。
3、艺术团的管理机构:艺术团艺术总监由学校艺术教育中心指定专门教师担任;艺术团设团长一名,副团长一名,各分团团长一名;
二、团队职责与活动内容
1、根据学校安排,参加和承担各类校级重大节庆和重要活动的文艺演出;
2、艺术团代表学校参加各类国家、省市文艺比赛、汇演的唯一团体,代表学校参加校际学生文艺交流活动,参加省市电视、广播等媒体举办的各类文艺活动;
3、举办各类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包括举办各种联欢会、舞会等活动。
三、日常管理
1、艺术团的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建设、成员使用、各团训练、日常活动和演出安排、成员的考核和奖惩。
2、艺术团实行定期例会和排练制度:
全体成员大会:每学期两次;
各分团培训排练时间:每周两次以上。
艺术团干部每月举行一次工作例会,研究工作,交流情况,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不同范围的干部会议。
3、艺术团成员要遵守艺术团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有饱满的精神风貌和奉献精神,勇于创新,不畏辛苦,认真参加艺术团的`各项活动。要按时参加排练和演出活动,不得无故缺勤。凡因违反制度造成影响极坏的将立即予以除名。
4、对于重大活动、演出需要占用成员其他课时的,由艺术团统一向成员所在院系请假。校内其他单位部门需用艺术团成员参加活动的,由活动组织单位或部门负责请假。
5、每次重大活动结束后,各团应及时总结,表扬先进,批评落后,指出努力方向并报艺术团。
四、成员的录用和退出
1、凡具有一定的艺术素质和能力,具有一定演出经验和技巧、有一定艺术特长、热心参与校园文化活动、具有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的我校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艺术团,具体办法参见《大学生艺术团成员录用办法》。
2、艺术团成员参加活动时间一般为2-3年,确因能力问题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需退出者,需经指导教师和负责干部同意,但在学期中途不得退出。
五、附则
1、本办法适用于艺术团全体成员。
2、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艺术团具体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各分团制定本团的管理办法。
3、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4、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艺术教育中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名称为湖南软件职业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由舞蹈队,合唱队,礼仪队三个队组成。
第二条: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受建筑工程学院团总支领导。
第三条: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的宗旨是培养艺术人才。编排和整理同学们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丰富我校师生的校园文化艺术生活,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提高建筑工程学院的声望。
第四条: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的活动以承办校内重要文艺演出以及校际演出交流活动为主,艺术团团员的活动以排练,演出和展出为主。
第二章团员
一、团员选拔制度
1、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成员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学习勤奋,有责任感,自豪感和为我校发展做贡献的荣誉感。
2、采取自主纳新、各级文艺晚会选拔、各学院学生会和社团推荐等多种方式吸纳新团员.
3、凡在校学生,愿意参加艺术团,并在其中积极学习,提高自身的演出水平,遵守艺术团规章制度,由个人提出申请,经艺术团考核合格,成为艺术团学员。
4、各队定于每学年艺术团招新之间招收一定数量的学员,如有需要各队可增加招收学员人数和次数,但必须经过艺术团团长以及领导老师有关指导老师同意。
5、各类文艺晚会:成员观看校内外各种文艺演出,学习经验,增进交流,挖掘有文艺特长的学生。
二、团员的权利
1、参加艺术团的有关会议,接受各类教育和培训。
2、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艺术团的工作提出建议
4、有权对艺术团的团员提出有根据的批评指导
三、团员的义务
1、遵守校规校纪以及艺术团的规章制度。
2、学习文化课和艺术专业知识,自觉提高业务素质,积极完成艺术团布置的各项任务。
3、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艺术团多做贡献。
4、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坚决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5、服从艺术团各级干部和指导老师的安排。
四、团员退团制度
1、团员不得擅自退团,经学校出资培训的团员,必须学年期满两年。
2、对下列成员(学习成绩严重下降者,业务素质提高缓慢者,具有其他认为应劝退者)应由本人提出申请或者由艺术团指导老师劝退。
第三章管理
一、考勤制度
1、各队建立纪律簿,各队队长负责,记录每次活动的考勤以及活动情况。
2、各项活动一般情况不准请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必须事先向各队队长请假,病假要有校医院证明,未经队长同意的.请假均视为无效。
3、每月在团内公布一次考勤情况。一学期缺勤两次以上的(不包括两次),不能参加团内评优。
4、团员应按时参加排练和会议,迟到,早退,无故不到者给予团内通报批评,全体人员有监督权。
5、每个学期初进行新团员证的发放和老团员团员证的注册由组织部负责。
6、对违反纪律的团员,艺术团管理办公室应本着惩前毖后的精神,按照错误的性质和情节的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并取消校级的各种评优资格。
二、日常工作制度
1、学期初,艺术团要制定工作计划,计划要求全体团员了解并报告校团委审核。计划包括:工作目标,发展目标,训练安排,自身建设,学习安排,重点要解决的问题,经费预算等。
2、各组根据艺术团整体工作知道思想和计划安排制定本队的工作和活动计划,活动计划要让全队队员了解,并报艺术团办公室。计划包括:工作目标和重点,月度工作安排,保证措施,组内经费预算,需要得到的支持和帮助等。
3、每次重大活动结束后,各队应及时总结,表扬先进,批评落后,指出努力方向
4、学期末,艺术团和各队要有工作总结,艺术团的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报校团委。总结的内容包括:工作表现的实现情况,具体工作的内容,方法,工作经验,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
5、艺术团每星期举行一次工作例会,研究工作,交流情况,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不同范围的干部会议。
三、物品管理制度
1、物品指各队活动室、服装以及装饰、道具、化妆品、音响设备,电脑、书籍和资料、办公用品等。
2、各队需要借用活动室应提前向校团委提出申请,并保管好活动室内物品。
3、艺术团内服装不得私自外借,其他组织或个人应向校团委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借出。
四、奖励与惩处
1、凡入团满六个月的成员,均可参加艺术团评优评奖,校团委授予“艺术团优秀团员”称号,评优比例为团员的人数的相关比例,并通知各院系团委。
2、对于表现突出的艺术团干部,经校团委批准后授予“艺术团优秀干部”称号
3、一学年内缺勤四次以上的(不包括四次),或入团不满六个月的,或违反校规校纪的或因个人原因损害丢失物品的,或损害艺术团名誉的成员不能参加团内评优。
五、艺术团纪律和要求
1、按时参加训练、排练和其它活动、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提前向各组组长请假。
2、服从团长、组长和艺术团指导老师的管理和安排。
3、加强时间和组织观念,参加演出时,按时集合、化妆、上场。
4、台风严谨,尊重观众和评委。
5、团结友爱,互相学习,互相帮助。
6、爱护公物、爱护所有演出器材。
7、个人退团申请未获得批准,仍要积极地对待训练和演出。
8、维护艺术团的荣誉。
9、本规定解释权归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会所有。
第四章附则
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全体干事会议,有权对本章程进行修订。艺术团下辖各组的队内管理办法不得与《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规章》相抵触,如有出入以《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规章》为准。
一、配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教育和引导团员青年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努力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团章》和团的基本知识。
二、落实素质教育的要求,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有针对性地组织团员青年参与各种课外学习、文体和志愿服务活动。
三、组织团员青年参与实践教育、体验教育、养成教育,注重自觉实践、自主参与,引导团员青年在学习道德知识的同时,自觉遵循道德规范。加强法制教育。
四、密切联系团员青年,促进团员青年身心健康发展。定期与团员青年谈心,了解、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和现实需求,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与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五、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工作,积极争取党组织对团的工作的支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团组织的工作安排。
六、落实好团的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召开团支部大会、团支部委员会和团小组会,组织好团员教育评议,按期进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丰富团课的..内容和形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团日活动,规范团的活动仪式。
七、做好入团积极分子培养、团员发展、团员统计、团费收缴、团员超龄离团等基础团务工作。做好团员的推优入党工作。维护团员基本权利,督促团员履行义务。评选优秀团员,批评、教育或协助处理违反团纪的团员。
八、加强团支部(总支)自身建设。坚持按期换届和民主选举。定期开展业务学习和岗位培训。
根据局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从严治团,强化团员意识,严格团内管理,严格团籍注册,抓好各支部的三会一课,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先进性、凝聚力、战斗力和辐射力。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团员的教育和管理
1、建立健全团员管理制度,各支部根据实际情况有具体的.考核措施。
2、使用团员证、转接关系,限定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组织关系,如果团员证遗失,要说明原因,及时到团委补办。
3、团员的奖励与处分载入个人档案。
4、做好推优工作,为党输送合格人才。
5、支部组织生活、团课及团的一切活动必须严格考勤,并做好记载。
6、支委对连续6个月不过组织生活,不交团费,不做分配工作的团员,要及时上报团委,及时做出处理。
7、支委对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处分的团员,要召开支委会,讨论处分方案,给予团内处分,并报团委备案。
二、团的组织生活。
1、各支部每月组织生活不少于两次,形式内容有记载,并上报团委。
2、组织生活的内容:
A、对团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
B、学习党、团基本知识。
C、讨论团的工作。
D、在团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E、开展社交、演讲、文体等系列活动。
F、支委请老师讲解具有针对性问题的团课。
三、有计划、按比例、保质保量发展新团员。
1、对积极争取进步的青年,团支委应培养和考察,并给他们提供锻炼的机会和委派专人帮助。
2、认真掌握入团条件,团支部对于进步青年的表现要定期向团委汇报,待条件成熟时就进行发展。
四、团费收缴。
1、团委规定每月5日前,各支部将当月团费交到团委。
2、组织委员负责团费存根保存备查。
一、工作制度
(一)学生会主席团及各部门应明确各自职能,作好本职工作。
(二)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各部向主席团提交本部学期工作计划书;第二星期主席团、学生会主席根据学生会工作和各部计划布置本学期总的工作重点和方向,并做出本学期学生会总体工作计划。整个学期分团委副书记负责活动监督。
(三)每次大型活动之前由活动主办部门上缴一份活动计划,包括活动主题、时间、地点、方式、范围、规模、经费预算及各部门配合(必要时附有节目单、比赛流程、评分标准等)等。计划需呈报分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经审批允许后方可执行。
审批原则:
1、围绕工作方针方向。
2、符合各部职能,防止互相争夺。
3、考虑各部工作量适当。
(四)工作情况及时汇报。
(五)学期末,主席团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结合本学期工作对各部门及成员进行考核并将加分记入个人档案。
(六)学院各大型活动由分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协助上级各主办部门并监督执行。
二、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
1、学生会资金由学校老师统一管理。
2、账簿设置:办公室主任设置总账;各部所用经费及时记账。
3、票据报销:学生会各部购买活动所需物品须先向办公室报告预算,由办公室向学校申请,经学校领导允许并签字后方可购买。物品购回后,凭国家统一发票及签字后的预算单报销,缺一不可。
(二)物品管理
1、宣传物品由宣传部派专人管理。外部人员借用向宣传部申请。
2、学生会办公用品统一由学生会主席购置、管理。
3、学生会办公室实行卫生值日制度,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附值日表)
4、学生会全体成员必须注意节约珍惜使用学生会办公用品。
三、档案管理制度
学生会档案由学生会主席统一管理:
1、人事档案管理,包括各届学生会成员基本资料和工作成绩。
2、工作档案管理,包括学生会学期计划总结及学生会重大活动记录。
3、学生会章程制度管理,包括学生会章程制度及各项办法的存档。
四、考核制度
(一)考核标准
1、对主席考核:
(1)能否掌握工作重点,把握大局,调整方向,引导各部到位。
(2)对各部工作是否公平、公正、合理。
(3)能否与学生会各部门及成员进行协作,不脱众。
(4)能否适时、及时的开会,会上内容是否讲实效。
(5)是否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良好的.形象、作风。
注:学生会全体成员拥有该项考核权。
2、对各部门考核:
(1)工作成绩、效率。
(2)内部团结与否,成员素质情况。
(3)与学生会各部门协调、支持、配合程度。
(4)全体形象、作风、民意反映。
(5)创新能力。
3、对部长考核:
(1)与部门考核挂钩。
(2)与学生会主席其他部门及内部干事的配合情况。
(3)对内部成员是否公正、合理,处理问题是否从大局出发。
(4)本人形象、作风、是否民主,有无专横、摆架子现象。
(5)能否负责及时的完成各项工作。
(6)能否作到负责地及时向学生会主席如实反馈内部信息、工作情况。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我院团组织建设,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带领我院广大团员青年在医院建设发展中做出贡献,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_、_重要思想、__、___为行动指南。以提高团组织服务能力为核心,以团的基层组织有效覆盖为基础,以切实加强团员团干部队伍建设为关键,以基层团组织制度建设为保障,进一步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三条团组织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坚持党建带团建,把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团的建设之中,使团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规划;坚持把帮助青年确立正确的理想、坚定的信念作为首要任务;坚持以服务青年为工作生命线,以服务促建设,以服务求活跃;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共青团根本的组织原则;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不断提高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坚持从严治团、依规治团,加强和规范团内政治生活。
第四条团组织应围绕医院党政中心工作,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拓展青年工作领域,切实加强团的基础建设,加大团员素质培养,深化青年文明号建设活动,推进医院共青团工作的新发展。
第二章组织设置
第五条我院基层团组织的设置原则为,团支部一般按同级党组织所辖范围设置。凡是有团员3人以上的,应当成立团支部。团支部团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特殊情况下,经院团委批准,团支部团员人数可以适当放宽。团员人数较少的科室,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其他科室联合成立团支部。学生团组织因人数多,成立教育团总支和团支部。
第六条各级团组织的选举工作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进行。教育团总支和学生团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1年;职工团总支和团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2年或3年;院团委由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至5年。
第七条有团员7人以上的团支部,应当设立团支部委员会。团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团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可以设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若干委员。团员人数不足7人的团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副书记。
第八条建立院团委委员与团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团委委员带头开展调查研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团委书记应当落实密切联系青年机制。
第三章基本任务
第九条院团委受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抓好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三个根本性问题,切实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主要职能有:
(一)根据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医院实际和青年特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组织和召开团委委员会和团支部书记会,研究制定、部署落实团的中心工作。
(三)制定、审批和呈报团内工作计划和总结,团内文件请示、报告及对外报道等工作。
(四)加强思想教育和政治引领,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广大团员青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弘扬“公、慈、勤、和”院训精神,培养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
(五)根据医院党政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组织号召团员青年投身医院发展建设。
(六)指导团支部工作,负责全院团干部的考评、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团干部素质。
(七)及时了解团员青年、团干部的思想动态。关心团员青年正当权益,及时反映青年需求。以服务青年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八)申报组织团内各级各类评优评先,总结推广先进典型。
(九)定期向院团委的主管院领导汇报团委工作;每年向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汇报阶段工作。
(十)做好团委换届改选工作。负责团支部换届改选计划的审批及工作指导。
(十一)做好推优入党工作。充实党的新生力量,激发团员青年政治热情。
(十二)按要求向上级团委上缴团费,结余部分用于共青团工作的活动经费,做到合理使用。
(十三)重视团委班子建设,围绕医院中心任务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主题活动的策划、组织工作。
(十四)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
第十条各团总支、团支部受同级党组织和院团委领导,团支部是团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担负直接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的职责。团支部的基本任务是:
(一)组织团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_、_重要思想、__、_,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学习团章和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等。
(二)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带领青年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三)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宣传教育,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民主法治教育,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革命前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团员和青年抵制不文明行为,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弘扬网上主旋律,正确对待、理性使用网络。
(四)对团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定期开展主题团日,及时更新团员信息,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加强和改进流动团员管理;做好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及时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关怀帮扶困难团员;维护和执行团的纪律,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团员。
(五)对要求入团的青年进行培养教育,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表彰表扬先进;做好“推优入党”工作;发现、培养和推荐团员、青年中的优秀人才。
(六)密切联系、服务青年,向青年有效传播党的主张,凝聚广大青年的智慧和力量,了解、反映团员和青年的思想、要求,关心团员和青年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开展文体活动。
(七)实事求是对团的建设、团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同级党组织和院团委报告情况。按照规定,向团员青年通报团的工作情况,公开团内有关事务。
(八)围绕医院中心工作,促进事业发展,帮助青年提高理论修养、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推动团员、团干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深入基层、改进工作。
第四章工作机制
第十一条团委委员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研究制定团委中心工作,讨论重大问题,做出团委决议。
第十二条团支部书记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以布置工作、传达精神、交流情况、听取团支部工作汇报为主,适时组织专题研讨,理论学习等。
第十三条团支部团员大会是团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是团支部的最高领导机构,在团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开。一般情况下,参加会议团员应超过支部团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时,本支部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表决。表决赞成票数超过到会有表决权团员数的二分之一即为通过。
第十四条团支部委员会是团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团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团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到会委员超过支部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方可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进行表决时,参加表决的委员超过应到会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表决。表决赞成票数超过到会委员数的二分之一即为通过。
第十五条团员人数较多或者涵盖多个科室的团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的.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团小组,并设立团小组组长。团小组主要落实团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团支部安排的任务。团小组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团小组组长由团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团小组团员推荐产生。
第十六条每年至少集中进行团干部培训1次,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团基本知识,不断提高团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自身素质。
第五章组织生活
第十七条应当严格执行团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和规范团内政治生活,不断推进组织生活内容和方式创新。团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__,__一般以团支部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团小组会形式召开。
第十八条团支部应当组织团员按期参加团员大会、团小组会和上团课,按期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定期召开团支部委员会会议。“三会两制一课”应当突出思想政治要求,切实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注重创新方式方法,做到形式多样、严肃活泼。
第十九条团课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的主要形式,团委书记每年至少要为团员青年讲1次团课。团支部结合重点工作一般每月开展1次主题团日,每个季度应安排上一次团课。为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团干部每季度、团员每年参加以政治理论为主要内容的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
第二十条团员教育评议是提高团员素质、增强团员意识、加强团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贯彻以教育为基础,注重工作实效、讲求严肃认真的指导思想。应当结合个人总结和团支部意见,根据团员的实际工作和参与团组织活动及履行团员义务的情况,开展民主评议。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应当与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相结合,一般每年进行1次。
第二十一条团员年度团籍注册一般应当在每年1月份,以团支部为单位开展。学生团支部一般应在秋季开学1个月内完成。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应当根据团员评议结果,给予注册、暂缓注册或不予注册。
第二十二条团组织内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主管院团委的院领导与团委委员之间、团委委员之间、团委委员同定点联系的团支部书记之间、团支部委员之间、团支部委员和团员之间、团员和团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
第二十三条各级团组织应当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发挥专业优势,每年组织志愿服务应当不少于2次。发生突发应急事件时,组织青年医务人员参加院内外相关志愿服务活动。每名团员每年志愿服务时间应不少于16小时。
第六章推优入党
第二十四条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开展我院推优入党工作。
第二十五条“推优”工作要在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注重培养教育,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各级团组织要主动协助党组织做好对“推优”对象的培养和考察工作,经常向同级党组织汇报培养和考察情况,提出“推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六条团组织对经考察已基本具备发展条件的优秀团员,以团支部为单位,按照“推优”工作程序,有计划的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一般一年进行一次。
第二十七条凡团的关系在医院的共青团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积极参加团内组织活动,完成团组织分配任务,并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完成党课学习要求的团员,经过培养教育,基本具备或接近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均可作为“推优”对象。
第二十八条获得局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在特殊时期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模范,提出过入党申请,团组织可优先向党组织推荐。
第二十九条业绩突出的团干部可视其工作表现,可由院团委在征求团干部所在团支部、党支部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院党委推荐。
第三十条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必须严格按照推荐程序办理。
第三十一条推荐有效期限为两年,在有效期限内若出现违纪等不良行为,经院团委研究,可予以取消资格。
第七章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
第三十二条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根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开展具体工作。
第三十三条团员应每月按时向团组织缴纳足额团费。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团费者按自行脱团处理。
第三十四条各团支部于每年11月30前将团支部的团费足额交到财务处会计室,并将缴费收据及名单交至院团委。院团委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本年度的团费总额的40%由会计室通过转帐的方式上缴至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团委,并提交银行进账回单复印件。
第三十五条团费的使用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只能用于团的事业和团的活动的必要开支,不得变相或超范围使用团费。
第三十六条团费的具体使用范围包括:
(1)培训团员、团干部;
(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团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音像制品;
(3)购买团旗、团徽等团务用品;
(4)表彰先进基层团组织、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
(5)补助生活困难的团员;
(6)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团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团组织设施;
(7)基层团组织开展活动。
第三十七条各级团组织使用团费,需制定活动计划(含活动预算)。团支部使用团费,需向院团委提出下拨申请。活动计划和申请经团委委员会讨论后,根据医院经费预算额度和使用要求,填写《请示报告申请单》向医院主管领导请示,经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适用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各级团组织。须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由共青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其他有关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照本制度执行。
一、团支部工作的主要任务
1、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_,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指示。
2、宣传、执行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知识和决议,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积极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
3、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教育和管理,认真做好各项团务工作。
团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是在大量的、经常性的团务工作中逐步形成的。这些工作包括:
(1)定期召开团员大会;
(2)发展新团员;
(3)做好团籍日常管理;
(4)收缴团费;
(5)建立、健全、落实团的组织生活制度;
(6)做好团内的奖惩工作;
(7)积极你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
(8)发现、培养优秀青年人才,积极、负责地向有关部门推荐;
4、关心青年,密切联系青年。
团支部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经常开展各种适合青年特点的独立活动,关心团员青年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指导青年进行友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体育等业余活动。
要关心青年的特殊利益,维护青年的正当权益,与危害青年利益的不正当的人和事进行坚决的斗争。为青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
要努力为团员青年服务。根据团员青年学习、就业、工作、生活等多方面实际需求,尽心竭力为青年办实事。把为团员青年服务作为加强团的建设的突破口,以服务促建设,以服务求活跃,不断增加团组织的吸引力、影响力。
二、团支部工作应遵循那些基本原则
团支部工作的基本原则是指团支部开展理论学习、政策宣传、团员教育、文化体育活动及团支部日常工作所应把握的准则。团支部在工作中应始终坚持以下五个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
2、坚持建功和育人的有机结合。
3、坚持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利益。
4、坚持务实创新的原则。
5、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团支部的基本组织原则。团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三、团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
团支部书记是团支部和团支部委员会的领导核心,全面主持团支部的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
2、认真了解党支部、上级团委(总支)的工作指示和决议,团结带领支部团员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组织好“_”即团员大会和支委会,传达贯彻党支部和上级团委(总支)的指示和决议,研究和计划团支部的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团员大会讨论决定,必要时要果断决策。
4、监督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组织实施支部的各项活动,出现问题及时向支委会、团员大会报告。
5、了解、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要求和呼声,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服务青年的成长和进步。
6、经常向党支部和上级团组织反映情况,请示工作,加强和行政部门的密切联系,努力为团支部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团支部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
团支部组织委员具体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职责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全面掌握团支部的组织状况,做好组织统计工作。支部组织状况包括:团小组划分情况;各小组负责人情况;团员数量及构成(男女比例,年龄状况,学习状况,工作岗位等);团员的流动情况等。
2、团员团籍的管理。包括:团员证的颁发;建立《团员花名册》;团员组织关系接转;团员团籍的注册、注销等。
3、做好团员发展工作和“推优”工作。向团支部提交团员发展计划,抓好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工作。发展对象成熟并达到入团标准时,向支委会提出发展建议,并做好接受新团员的组织工作,组织委员还要引导优秀团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认真、负责地向党支部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
4、组织支部过好组织生活。团的组织生活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教育和团员进行自我教育的基本形式。通过团的组织生活,可以提高团员的思想觉悟,密切团员与团组织的联系,从而保证团组织政治上的先进性和组织上的严密性,提高团组织的战斗力。
5、做好团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团员的管理包括:团员证的日常管理;团员的奖励和处分;落实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团费的收缴工作等。
6、指导团小组中的组织工作。指导所属团小组做好基础团务工作。
五、团支部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
团支部宣传委员具体负责支部的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和要求,结合新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团委的要求,提出宣传工作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
2、根据党支部和上级团委(总支)的指示和决议,配合党支部和上级团委(总支)的工作重心。开展宣传工作。
3、组织团员青年进行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团的基础知识、现代科学技术等知识的学习。
4、针对团员青年的思想情况,组织各种教育活动,如组织团课学习、办板报、组织参观和报告会等,及时化解、排除团员青年中的消极情绪。
5、协助支委会组织团员青年参加上级团组织举办的各种宣传、教育和其他社会性活动。
6、指导团小组的宣传工作。
六、团支部制度建设的基本内容
团支部工作制度的建立与团支部的建立是同时进行的。团支部的工作制度要严谨、实用,具有实际可行性,既要弄清团章的基本精神,领会党支部和上级团委对团支部工作的要求,又要照顾到本单位的生产、学习和工作的实际情况。团支部的工作制度由团员大会共同讨论决定,制度形成后有全体团员互相督促,自觉遵守。
团支部的工作制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支部团员大会制度。即团支部的一些重大问题,都要经过支部团员大会共同讨论的制度;
2、支部委员会制度。即团支部的日常工作由支部委员会领导制度。
3、工作报告制度。即支部委员会定期向支部团员大会报告工作情况,并受支部团员大会委托向上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汇报请示的工作制度;
4、组织生活制度。即支部定期进行团员思想教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民主生活制度;
5、团费收缴制度。团支部按期收缴团费,并按规定,按时向上级团组织上交团费的制度。
6、团员证制度。即支部以团员证为媒介进行团员管理的组织工作制度;
7、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即团组织进行年度团籍注册,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的工作制度;
8、民主选举制度。即支部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一级团代表大会代表的制度;
9、做好发展新团员和超龄团员离团工作制度;
10、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制度;
11、支部工作定期检查、考核制度。即通过支部团员大会或其他形式,让全体团员对团支部的.工作进行自我评价和考核制度。这些制度建立有利于形成支部工作的自我监督机制;
12、团支部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即支部根据工作任务确定工作目标,然后对工作目标逐项落实,完成工作任务的制度。这项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支部工作科学化、程序化。
13、支部系列活动制度。即支部按照工作的整体安排,有序地开展一系列活动的制度。这项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支部活动正规化,避免随意性;
14、团支部财物管理制度。即团支部对财产、设备、器械的管理和使用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的制度。
此外,还有团支部信息反馈制度、团支部书记工作交接制度等。
为使团支部的各项工作制度能够落在实处,团的支部委员会成员应以身作则,带头模范执行并接受全体团员的监督。团员执行支部工作制度的情况要作为评选优秀团员的一项主要标准,模范执行的要予以表扬,违反制度的要予以批评、教育。
七、“推优”工作的基本概念和内容
“推优”工作即共青团组织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这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团章规定:基层团组织有“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任务”。“推优”工作是新时期团组织发挥党的助手与后备军作用在政治上的最高体现,是共青团组织发挥育人作用的体现。
1、提高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工作任务,加强与党组织的沟通,争取党组织的支持,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
2、加强团员队伍建设,增强团员的团员意识,在团员及青年中广泛开展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积极帮助、教育和引导那些认真履行团员义务、自觉发挥团员作用、具有政治进步要求的团员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不断壮大青年入党积极分子的队伍,做到有“优”可推;
3、重点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工作,团组织要热情关心提出入党申请的团员,帮助他们不断坚定共产主义理想,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纯洁入党动机,积极协助党支部切实做好他们的培养与考察工作;
4、在所在单位党支部的指导下,确保“推优”质量,严格“推优”程序,完成“推优”工作;
5、认真了解党组织对“推优”对象的反馈意见,和党组织一起共同加强对“推优”对象的教育和帮助。
八、团员管理包括的内容
团员管理工作包括团籍管理、团费收缴与管理、超龄离团与自动退团的办理、团员的奖励与处分、团组织关系的接转、团员团籍年度注册、团员证的管理、团员档案的建立和管理等内容。
1、发展新团员要把思想教育作为前提,贯彻“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新团员”的方针,重点抓好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通过经常性的组织发展工作,更好地把广大青年团结在团组织周围。
2、每学期初,各支部制定发展计划,有步骤地对发展对象进行教育培养,学校团委定期组织要求进步的青年学生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参加团的有关活动。
3、青年学生要求入团,应首先由本人向团组织提交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包括:本人对团组织的认识;思想状况;本人的基本情况及表现等。
4、申请入团的学生必须有两名团员介绍,介绍人可由申请人自己选定,也可由团支部指定。介绍人应根据平时接触、谈话、观察、了解,以及团外青年反映的情况,认真负责地向团组织反映介绍人的表现及培养考察情况,并在支部大会作出汇报,团支部在听取班主任老师、任课老师、团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入团鉴定会。
5、鉴定会前,申请人、介绍人需认真填写入团志愿书。
6、鉴定会主要议程为:本人宣读申请书;介绍人介绍情况;到会团员青年发表意见;到会团员举手表决;宣布支部鉴定会决议;申请人表态。
7、申请入团的学生从公示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从上级团委批准之月起,交纳团费。团委批准后,应及时组织新团员参加宣誓仪式,在宣誓仪式上颁发团徽、团证及团章。
8、团委在六个月内未批准的发展对象,须重新履行入团手续。
团员民主评议活动是团组织借鉴民主评议党员的经验,结合共青团的特点和团员成长进步的内在规律要求,在实践中摸索形成的团员教育形式。其目的是要提高团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增强团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同时,为了严肃团的纪律,对极少数不合格团员做出必要的组织处理。
一、团员民主评议活动的方法和步骤
团员民主评议活动以团支部为单位,一般应按学习教育、个人总结、民主评议、团籍注册、表彰先进与组织处理等步骤进行。
1.学习教育
组织团员学习上级团委规定的有关文件及资料,结合我校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创业教育,以及国情教育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提高团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学习教育可采取集中讲授和个人自学、宣传教育等形式进行。
2.个人总结
个人总结即自我评估,要求团员要认真总结自己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和在团的生活中的表现情况,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填写团员
教育评议表格。自我评估办法可按各支部既定的方式进行,不作统一规定。
3.民主评议
在团员进行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大会或团小组会,由团员个人宣读个人总结,其他团员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开展评语与自我批评;团支委会根据团员的一贯表现和民主评议意见,对团员做出综合评价,交团支委审核,最后将评议结果报镇团委。
4.团籍注册
团籍注册是团组织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可。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结束以后,团支部要为民主评议的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员、合格团员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中填写注册时间和评议结果,加盖注册专用印章;经教育可合格的团员,其注册时间暂缓三个月,极少数不合格团员,除不能注册外,还要接受组织处理。年度团籍注册情况记录在团员登记表上。
5.表彰先进与组织处理
团员评议结果可分为四种类型:优秀团员、合格团员、经教育可合格团员、不合格团员。对评议活动中评选出来的优秀团员各团支部应予以表彰,积极宣传先进事迹,在团员中树立榜样;对不合格团员,要进行严肃的组织处理,处理和处分团员均应按正常组织程序进行,填写由镇团委印发的团员组织处理审批表,并存入该团员档案。
二、各类型团员标准
1.合格团员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积极贯彻党在新时期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按时参加各项政治学习活动。
(2)热爱祖国,热爱党的教育事业,专业思想牢固。
(3)遵守法规院规,爱护公物,无故意破坏公物行为。
(4)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努力完成党、团交给的各项任务。
(5)积极参加组织的各类科技、学术、文艺、体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加强专业基本技能的训练。
(6)自觉增强团员意识,履行团员义务,按时交纳团费,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团内活动,没有无故缺席现象。
(7)一年内无受过校或团内处分。
2.优秀团员
优秀团员在符合合格团员标准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努力向党组织靠拢,主动参加政治学习和党章学习小组、马列学习小组的学习。
(2)积极参加各种义务劳动与公益活动,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3)思想觉悟高,集体观念强,积极支持与帮助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中享有较高威信。
(4)见义勇为,敢于与不良现象、行为作斗争。
(5)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类科技、学术、文艺、体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有出色表现,成绩优良。
3.经帮助能够合格团员
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或其中某些方面与合格团员标准有较大差距,该年度曾受校、系或团内开除团籍以下处分,但能够积极参加本次教育评议活动,有改正和进步表现,有决心克服缺点,迎头赶上的后进团员。
4.不合格团员
放弃共产主义信仰,严重违反法规、校纪和团组织纪律的,丧失团员条件,在教育评议中拒不接受团组织批评教育,经帮助仍不改正的极少数团员。
三、具体要求
1.各班团支部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团员教育评议活动计划报校团委。
2.开展教育评议前各班团支书必须组织支委学习文件精神,详细部署团员教育评议的各项工作。
3.学生党员也要参加本次团员教育评议活动。
4.教育评议活动结束以后,各班团支部必须作好书面总结并将工作总结和团员教育评议鉴定表交校团支部。
5.注册过程中发现团员证遗失者,应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须由团员本人递交检讨及补办申请,经校团支部核实后加以证明,统一时间到镇团委进行补办,过期将不予办理。
团员教育评议活动是团组织借鉴民主评议党员的经验,结合共青团的特点和团员成长进步的内在规律要求,在实践中摸索形成的团员教育形式。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活动是帮助团员坚定信念,增强意识,提高团员的政治思想素质以及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的重要手段,也是切实加强团的基层建设,增强团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有效途径。同时,为了严肃团的纪律,对极少数不合格团员作出必要的组织处理。
一、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的方法和步骤
团员教育评议活动以团支部为单位,一般应按团员的学习教育、个人总结、民主评议、团籍注册、表彰先进与组织处理等步骤进行。
1.学习教育
组织团员学习上级团委规定的有关文件及资料,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共产主义,社会主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革命传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改革开放,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艰苦奋斗,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教育,国防教育,理想教育,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等,提高团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学习教育可采取集中讲授和个人自学、宣传教育等形式进行。
2.个人总结
个人总结即自我评估,要求每个团员认真学习《团章》,根据评议的内容和要求认真回顾、总结自己一年来的思想、学习、工作和在团内生活中的表现情况,逐一检查,肯定自己的成绩和进步,找出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实事求是地评价,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填写《团员教育评议表》。自我评估办法可按既定的方式进行,不作统一规定。
3.民主评议
在团员进行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大会,由团员个人宣读个人总结后,其他团员进行评议。团员间互评应实事求是,是非分明,勇于肯定其他团员的成绩,并指出其不足,严肃认真地开展评语与自我批评。团支委会根据团员的一贯表现和民主评议的结果,对团员作出综合性的评价,交团总支审核,最后将评议结果报镇团委。
4.团籍注册
团籍注册是团组织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可。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结束以后,基层团组织部根据团员教育评议表为由民主评议所产生的优秀团员、合格团员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中填写注册时间,加盖注册专用印章;经教育可合格的团员,其注册时间暂缓三个月至半年,基层团组织应帮助其克服缺点,改正错误,待其取得明显进步后再为其办理团籍注册手续;极少数不合格团员,不能进行团籍注册,经支部大会讨论,给予留团查看处分,一年以后,由支部大会根据其表现做出是否恢复其团员权利或开除团籍的决定。被开除团籍的同学,基层团组织应将其相关资料报镇团委。任何评议结果均应在团员证备注栏中说明。
5.表彰先进与组织处理
团员评议结果可分为五种类型:优秀团员、合格团员、经教育可合格团员、不合格团员。对评议活动中评选出来的优秀团员各团总支应择优予以表彰或报镇团委备案,积极宣传先进事迹,在团员中树立榜样;对不合格团员,要进行严肃的组织处理。
二、各类型团员标准
(一)合格团员
1.热爱祖国,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积极贯彻党在新时期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按时参加各项政治学习活动。
2.遵守法规校纪,爱护公物,无故意破坏公物行为及其它不文明行为的现象。
3.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礼貌待人,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具有集体观念。
4.自觉增强团员意识,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执行团的决议,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按时缴纳团费,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各种团内活动,没有无故缺席现象。
5.积极参加校、系、班组织的各类科技、学术、文艺、体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6.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按时完成作业,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和考试纪律,无旷课和考试作弊现象,一年内补考次数不超过三次。
7.一年内无受过校、系或团内处分。
(二)优秀团员
优秀团员在符合合格团员标准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素质高。有较好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积极拥护、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_、_重要思想及__,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处处以身作则,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社会责任心;
2.组织观念强。自觉遵守团的纪律,积极主动地参加共青团的各项活动,严格以团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在各种有益的活动中能团结同学,起到先锋带头作用,并按时缴纳团费;
3.纪律性强。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广泛团结同学,在学习、生活及工作等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无打架斗殴、舞弊、参赌等违纪违法和不文明行为,学年内未受到任何通报批评及处分;
4.道德品质优秀。关心集体,乐于助人;艰苦朴素,热爱劳动;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模范作用好。积极参加各类科技、学术、文艺、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并在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关心团支部工作,维护团支部的威信,能经常给团支部工作献计献策;
6.学习态度认真,刻苦努力,积极向上,专业知识扎实。
(三)经帮助能够合格团员
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或其中某些方面与合格团员标准有较大差距,该年度曾受校、系或团内开除团籍以下处分,但能够积极参加本次教育评议活动,有改正和进步表现,有决心克服缺点,迎头赶上的后进团员。
(四)不合格团员
放弃共产主义信仰,严重违反法规、校纪和团组织纪律的,丧失团员条件,在教育评议中拒不接受团组织批评教育,经帮助仍不改正的极少数团员。
三、具体要求
1.教育评议对象:全镇范围内的团员。
2.各基层团总支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团员教育评议活动计划。
3.开展教育评议前必须详细部署团员教育评议的各项工作,以保证“工作到支部”。
4.教育评议活动结束以后,各基层团组织必须作好工作总结上报镇团委。
5.注册过程中发现团员证遗失者,应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必须由团员本人递交检讨及补办申请,经基层团组织核实后加以证明,统一时间到学院团委进行补办,过期将不予办理。
6.对于团支部中的非团员,团支部需加强联系和培养,对于各方面表现良好的非团员,各基层团组织应加大发展力度,将其吸收到团组织中来。
7.暂缓注册对象为:年内受团内行政处分的团员;经民主评议不合格的团员;无故不参加评议注册活动的团员。
8.暂缓注册时间为3个月-半年。凡暂缓注册的团员,要在此期间纠正错误。对极少数经教育不改正的不合格团员,团组织需视情况予以处理。在暂缓注册期间犯有严重错误的,要根据团内有关规定给予团纪处分。对于极少数不合格团员,团组织要具体分析和严格区分各类不同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教育直至开除团籍。不愿意接受团的纪律约束而明确要求退团者,同意其退团。
做好团员队伍管理,是进一步巩固团的队伍,壮大团的覆盖面的基础性工作,团员管理制度要做到:
1、使用团员证和团员档案袋。团员证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管理的载体,利用团员证做好团员注册登记、团费收缴、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团员档案袋应保存团员的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思想工作书面汇报材料、奖惩情况等,团员档案袋要求每人一袋,放入团员人事档案。
2、基层团委、团总支(支部)每年做好团员注册登记工作,注册时间为每年第一季度,如个别团员有特殊情况,注册的最后截止期可延期到六月底;每年定期修订团员花名册,做好团员统计工作,掌握团员队伍的数量,分布及流向。
3、做好团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到外地(外单位)工作(含临时工、合同工)或学习的团员,地点固定,时间在半年以上的,其组织关系要转到所在的地区或单位。对流动性大、地点不稳定的团员,其组织关系可留在原支部,但要及时向支部汇报工作、学习及流向情况;也可将组织关系转入其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劳动力市场)、长期居住地团组织。
4、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
为了认真做好新团员的发展工作,根据《团章》有关规定,结合黄铺中学共青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团支部应认真贯彻“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团的大门”的团员发展方针,根据本支部实际制订年度发展计划,采取有力措施,尽可能将更多的先进青年吸收到团内来,不断壮大团员队伍。
二、具备下列条件和标准: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三、凡要求入团的青年必须向团支部提出书面入团申请,必须填写入团积极分子考察表,在经过团的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或经团委组织进行的团的基础知识测验合格的基础上,经考察已符合团员条件的方可发展入团。
四、团支部应对已经提出申请、主动靠近团组织的青年做到心中有数,并指定两名团员做其入团介绍人,对其进行经常性地帮助教育。
五、介绍人应负责地向被介绍人解释团的章程,同时要向团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个人经历、对团的认识、入团动机、思想品德和现实表现。
六、对已具备团员条件、支部准备发展的入团积极分子,应及时报校团委进行预审。团支部在上报预审名单时,须负责地将有关考察材料一并上报校团委,以便在预审时参考。在预审通过后,方可发给《入团志愿书》,在入团介绍人的指导下认真如实填写。在支委会全面审查认可之后,提交支部大会按规定程序讨论通过。
七、团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接受青年入团后,团支委会应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团志愿书》上,连同本人申请书,报送团委审批。
八、经校团委批准之后,申请入团的青年才能取得团员资格,其团籍从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之日起计算,从上级团委批准的那个月开始交纳团费。
九、申请入团的青年被批准入团后,团支部应通过团支部书记或委员就校团委的审批决定、团内组织生活制度等与新团员进行谈话,代表组织提出希望和要求,让新团员受到鼓舞和教育。
十、新团员必须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并由校团委代表或团支部书记向其颁发团员证和团徽。
为进一步加强“全团带队”工作,做好团队衔接,培养一支数量众多、质量较高的团员后备力量,不断扩大团组织在青少年中的影响,依据团章关于“少先队组织应积极推荐优秀少先队员作团的发展对象”的要求,学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少先队员中推行预备团员制度,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地、有计划地发展预备团员”的方针,把优秀少先队员吸收到团的组织中来,建设一支数量众多的预备团员队伍,为发展团员打好基础。
二、基本原则
新时期预备团员发展要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加强培养,积极发展”的原则。“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关键是要坚持预备团员的政治标准,保证预备团员的政治素质,不能盲目降低预备团员标准,造成预备团员队伍素质下降。“加强培养”,就是要注重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对要求入团的少先队员,要认真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并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未经团组织培养、考察的一般不得发展为预备团员。“积极发展”,就是要经常做好发展预备团员工作,保证团员后备队伍的健康稳定发展。
三、主要程序
(一)预备团员的申请:
1.本人申请:年龄在十二周岁以上的优秀少先队员,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活动,执行团的决议,并且政治素质、思想觉悟较高,可以向所在学校团组织提出申请。
2.确定积极分子:对于提出申请的少先队员,团组织要及时谈话,提出希望和要求,确定为积极分子。积极分子要经常向团组织汇报个人思想、表现和经历,同时,团组织还要主动了解其他优秀少先队员,及时发现那些积极要求进步、各方面表现好的少先队员,鼓励他们向团组织写出申请。
3.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对预备团员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通过确定培养联系人、团课教育等方式,帮助他们加深对团的认识,端正入团动机,提高思想素质。
4.考察期限:预备团员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期为3—6个月,未经团组织培养考察的少先队员,一般不得发展为预备团员。
(二)预备团员的吸收和考察:
1.对于提出申请并经考察合格的入团积极分子,要填写《入团志愿书》,经所在团支部讨论通过才能成为预备团员,预备团员所占比例不得超过每班少先队员人数的5%。
2.对于批准成为预备团员的少先队员,学校应在全校师生大会上宣布。对于未被批准的,学校也应将情况通知其本人,帮助其认识自己的不足,鼓励其继续努力。
3.预备团员必须在团旗下进行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严守团的纪律,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吃苦在前,享乐在后,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4.预备团员的义务同正式团员一样。预备团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团员一样。
(三)预备团员的转正:
1.预备团员要经常向团组织汇报思想和现实表现,积极主动地接受团组织的考察。联系人应负责地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的章程,联系人要定期向团的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思想、表现和经历。
2.预备团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团支部对预备团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预备团员预备期满,团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成为正式团员。认真履行团员义务,具备团员条件的应按期转为正式团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半年。预备期满后不具备预备团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团员资格。预备团员转为正式团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团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
3.预备团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团员之日算起。从上级团委批准的那个月开始交纳团费。被批准入团的少先队员,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团员之日计算团龄。
四、具体要求
1.团支部利用团课等形式,对预备团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_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知识教育、团章教育以及团的优良传统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觉悟,牢固树立共产主义信念。
2.团支部吸收预备团员参加团的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适当的工作。动员和带领预备团员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使他们在实践中受教育、起作用、长才干。
3.推行预备团员制度是发展团员工作机制的创新,各基层团组织要充分认识预备团员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发挥应有的作用,切实负起责任,做好预备团员制度的宣传实施工作,认真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