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问答 一 、为什么要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答:我们党已经拥有6800多万党员。当前,我们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所处的环境、党所肩负的任务、党员队伍的状况都发生了重大变化。
新的形势和任务,对保持党员先进性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保持党的先进性,关系党执政能力的提高和执政地位的巩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但是,我们的党员队伍中存在着与保持先进性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
二、目前党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哪些? 答:正如意见中指出的,一些党员理想信念动摇,党员意识和执政意识淡薄,带领群众前进的能力不强,难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一些党员干部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思想作风不端正,工作作风不扎实,脱离群众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思想理论水平不高,解决复杂矛盾的能力不强,有的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一些党的基层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不强,有的甚至软弱涣散、不起作用。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党的先进性,损害党和人民的事业。
三、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目标要求是什么? 答: 一,提高党员素质、二,加强基层组织、三,服务人民群众、四,促进各项工作。
四、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指导原则是什么? ;二是坚持正面教育,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坚持发扬党内民主,走群众路线;四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发挥表率作用;五是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
五、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总体安排是什么? 答:按照中央的要求,全党的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分三批进行,每批半年左右时间。 第一批:县及县以上党政机关和部分企事业单位,2005年1月开始到2005年6月基本结束。
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政协机关,各级法院、检察院和人民团体机关、金融机构等。 第二批:城市基层和乡镇机关,2005年7月开始到2005年12月基本结束。
包括街道社区和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中央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和市、县分支机构及其营业网点,部属和地方所属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城市中小学校,还有未参加第一批集中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中央企业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县(市区)派驻乡镇的基层单位。 第三批:农村和部分党政机关,从2006年1月开始,2006年6月基本结束。
包括村,党的组织关系在乡镇、村的企事业单位,农村中小学校等,承担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和指导工作的中央和地方有关机关、部门。
六、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对集中学习有什么具体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