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
(协议书编号:第**村民组第**号)
甲方: 村委
法人代表:
乙方:(户主)
身份证号:
家庭其他成员:
姓名:
姓名:
为了促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顺利进行,彻底改变目前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建设和谐幸福的新型农村社区,甲、乙双方通过充分酝酿,对等协商,在一致同意的基础上,以公平、公正、自愿为原则,就拆建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补偿标准
(1) 宅基地补偿:6万元/亩
(2) 宅基地上建筑物补偿:
2015年元月1日到今的砖混结构的楼房:500元/㎡ 2015年元月1日到今的砖混结构的平房:400元/㎡ 2015年元月1日前的砖混结构的楼房:350元/㎡ 2015年元月1日到今的砖混结构的平房:300元/㎡ 2015年元月1日到今的砖混结构的起脊房:260元/㎡
(3) 无宅基地使用权的违法建筑物不予补偿。
第二条: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 乙方选甲方提供的符合国家标准的房屋后,清除老宅基地上附属物。
(2) 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清除宅基地上所有的附属物,并
负责复耕,将于甲方
第三条: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 甲方在2015年底前按成本价第平方米750元为乙方提供住房的
同时,有权利要求乙方限期拆除宅基地内所有附属物,乙方在22015年底前认购的新社区内住房甲方按成本均价750元/㎡售给乙方。 (2)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开具发票或收据并加盖公章。 (3)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完善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 第四条:农户补偿情况 (1) 房屋补偿
(2)宅基地补偿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建设新农村拆迁协议 [篇2]
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意向书
甲方:垫江县太平镇
乙方:重庆贵华建设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 市政府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精神,根据县委、县府、镇党委、镇政府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坚持统筹协调,科学规划,精心组织,政策引导、坚持严格管理,节约利用土地的资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改善村容村貌,提高农房防灾、抗灾能力,切实为村民办好事,办实事,使农村过上和谐、安康、幸福生活,为把我村新农村建设工作做的更好,经村两委、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决定,将牡丹源中心广场和牡丹湖原县水电局用地一并纳入新农村建设 ,双方为了明确其责,特订协议如下:
1、为改善美化我村面貌,提升我村形象,造福村民,一切从村民利益着想,经村两委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决定,依照本村工作步骤,将牡丹源中心广场和牡丹湖原县水电局用地一并纳入新农村建设,按当地土地政策为基数,规划部门为标准,由重庆贵华建设有限公司负责运作。
2、政策引导,该公司在运作中遇到政策性问题,由村两委和村民代表大会负责解决处理,若拆迁、赔偿,按相关政策协调处理,有关经费使用由该公司负责,与村无关。
3、牡丹源中心广场和牡丹湖原县水电局用地的新农村开发建设,所需的开发建设资金,严格按照谁建设、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
4、在建设期间,要按照新农村开发建设的要求,严格加强环境保护,减少建设垃圾的污染,保护绿地和水源。
5、公司在建设中要遵纪守法,一切按国家标准要求和有关部门相关规定,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科学管理按章操作,把村民利益视为高于一切,重于一切为己任,努力减轻村民负担,善待民意,体贴民心,铸造顶尖一流品牌,把我村建设成和谐、安康、美满幸福花园式新农村。
此意向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日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