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从严管理干部精神,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根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全省组织部长会议、干部监督工作会议和全省、全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会议要求,扎实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坚决整治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确保本所干部人事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切实维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干部工作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二、审核范围
全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档案。
三、审核内容
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审核干部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民族、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尤其要注意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
四、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审核时间为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
五、方法步骤
(一)制定方案。所办公室结合实际,制定本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审核范围、时间安排、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等,并将报市委组织部(档案室)备案。
(二)动员部署。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审核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三)审核登记。按照审核内容和要求,逐卷逐页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如实登记。每卷档案必须经过初审和复审,初审人和复审人务必签字确认。
(四)汇总分析。对审核登记的问题及时汇总、认真分析,准确掌握各类问题的具体情况,研究提出初步处理。
(五)调查核实。对干部重要信息真实性存疑的,干部本人要作出说明,由组织进行调查核实。
(六)组织认定。根据审核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对干部信息进行认定。组织对干部信息已有认定且符合政策规定的,以组织已有认定结果为准。
根据认定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档案存在涂改或材料涉嫌造假的,必须同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见附件),交干部本人核对并签字确认。干部本人意见与组织认定意见不一致、拒不签字的,以组织认定意见为准。
(七)问题处理。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理。
1.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制、重新制作、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补充和规范。所有补充和规范的材料,注明经办人、办理时间并加盖党支部或部门公章。
2.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根据有关政策审核确认。对经过调查没有原始依据材料的、按照现有政策难以认定的,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结合档案记载情况综合研判确认。
3.档案造假的,责令干部本人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4.档案涉嫌造假、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的,记录在案,未查清前不予提拔或重用。
(八)材料归档。对审核过程中的补充收集材料、个人说明材料、组织认定和处理材料等,认真鉴别、及时归档。
(九)。专项审核工作完成后,全面汇总有关数据,深入总结经验做法,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意见措施,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及时上报市委组织部。
六、保障措施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序推进,特成立毕节市卫生监督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周建礼
副组长:侯尚军彭佑文吴凌
成员:黄朝俊徐琴陈劲王传礼陈秋萍黄亚军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本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总体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所办公室。黄朝俊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孙丘、李理、王飞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各项工作。
七、有关要求
参与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同志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坚持原则、从严把关,切实维护专项审核工作的严肃性。要强化保密意识,对审核工作情况和数据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严禁对外公布。对在审核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弄虚作假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河南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豫组通〔20xx〕43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从严管理干部精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等有关规定,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经局党组研究,我局集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根据省委组织部有关要求,为加强我局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河南省旅游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寇武江
副组长:周保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主任由人事教育处处长周耀霞担任,办公室成员:杨光、刘凯、高翔、赵淑徽。
二、审核范围和内容
(一)审核范围
此次专项审核的范围是:公务员和参照管理人员的档案;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档案。
(二)审核内容
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审核干部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尤其要注重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4月1日-4月10日)
召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会议,局领导作动员讲话,传达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对专项审核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对参加审核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熟悉政策、明确标准、规范操作。
(二)审核登记阶段(20xx年4月11日-6月30日)
按照审核内容和要求,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逐卷逐页审核档案,认真填写有关表格,发现问题如实登记。每卷档案必须经过初审和复审,初审人和复审人要签字确认。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谁管理、谁把关,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审核登记工作。
(三)调查核实阶段(20xx年7月1日-7月31日)
对审核登记的问题及时汇总分析,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对干部重要信息真实性存疑的,干部本人要做出书面说明,由组织进行调查核实。
(四)组织认定阶段(20xx年8月1日-8月31日)
根据审核情况,由组织对干部信息进行认定。组织对干部信息已有认定且符合政策规定的,以组织已有认定结果为准。
根据认定结果,由组织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档案存在涂改或材料涉嫌造假的,要同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交干部本人核对并签字确认。本人意见与组织认定意见不一致的,以组织认定意见为准。
(五)问题处理阶段(20xx年9月1日一9月20日)
对审核发现的问题,要区别不同情况妥善处理。
1、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要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制、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补充和规范。所有补充和规范的材料,要注明经办人、办理时间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2、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要根据有关政策审核确认。对经过调查没有原始依据材料、按照现有政策难以认定的,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结合档案记载情况综合研判确认。
3、档案造假的,要责令干部本人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4、档案涉嫌造假、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的,要记录在案,未查清前不得提拔或重用。
(六)总结报告阶段(20xx年9月21日-9月30日)
专项审核工作完成后,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汇总有关数据,总结经验做法,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意见措施,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及时上报省委组织部。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要增强审核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其作为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和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抓好,确保取得实效。
(二)严肃工作纪律。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坚持原则、从严把关,切实维护专项审核工作的严肃性。要强化保密意识,对审核工作情况和数据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严禁对外公布。对在审核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弄虚作假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人才市场:
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通知》(晋组通字【20xx】95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吕梁市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严格按照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省委组织部的新标准和要求,对现职干部档案进行一次重新审核整理,突出准确核实干部档案信息,全面收集整理干部档案所缺材料,对所有干部身份进行审核认定,在达到中组部一级标准的基础上,档案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实施范围
这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实施范围为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人才市场管理的现职干部人事档案。
三、审核内容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通知》(晋组通字【20xx】47号)要求,这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的主要内容:一是审核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手续是否完备,填写是否规范,档案内容是否客观、真实。对干部档案材料短缺的,要按照《关于补充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相关问题的几点说明》(晋组明电【20xx】39号)要求限时补充完善。还要注重把那些体现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果,反映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材料及时收集归档。二是对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未认定的干部,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对全省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晋组通【20xx】12号)进行审核认定,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三个时间”审核认定表》。同时按照省委组织部、吕梁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规定对“干部身份”进行审核认定,填写《“干部身份”审核认定表》,连同批准单位的文件或有关依据,一并归入本人档案。三是按照中组部新的标准对各单位所属干部档案进行一次规范化整理。
四、审核要求
1、对每卷干部档案都要逐项逐页认真核对,做到档案材料齐全真实,填写规范,分类准确。
2、缺少的干部档案材料应全部收集归档,确实难以收集补充又没有材料可以替代并且不能重新制作的,需由材料形成单位书面说明情况并加盖公章后归入本人干部档案。
3、整理装订必须严格标准,统一使用中组部推荐的档案卷夹(具体按晋组通字【20xx】2号文件执行)。
4、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干部人事案工作人员培训会议的要求,按照新标准重新进行审核整理。
5、档案目录统一用EXCEL表格打印。
五、时间安排
20xx年1月至2月,制定方案并安排部署;20xx年3月至20xx年6月底,具体审核整理;20xx年7月,各单位自查总结,上报吕梁市委组织部;20xx年8月至9月,吕梁市委组织部检查;20xx年10月,省委组织部检查验收。
六、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领导。为了切实搞好此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整理工作和干部身份的认定工作,我市专门成立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领导组。
组长:乔云(市委、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杨有毅(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杨郁强(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田曜(市教育局局长)
顾永寿(市人才市场主任)
成员:董纪先(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干部科科长)
王宇平(市人事局副局长)
张晓霞(市人才市场副主任)
任建东(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各单位管档人员
各管档单位要把此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协调档案审核整理过程中的具体事项。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和上级的有关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完成好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整理工作,切实维护档案工作的严肃性、真实性和权威性。
2、坚持标准,认真审核。在审核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中组部下发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以及省委组织部对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的规定要求,对干部档案要逐项核对材料内容和有关信息,保证材料完整、齐全、真实,保证信息准确无误。对审核出的问题,要逐一进行登记,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并研究提出解决的措施和意见;对档案中缺少的主要材料要逐一登记,并补充收集归档;对档案中涉及的干部出生时间、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和学历学位等信息前后记载不一致或有涂改现象的,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确认,确保档案中的信息真实可靠。
3、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在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管理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建立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期完成审核任务的,单位和主要领导本年度不能评为优秀,分管领导、档案人员不能评为称职。对不按政策认定“三个时间”和“干部身份”,档案材料造假,内容涂改不予纠正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晋组通字【20xx】38号文件精神进行严肃查处。通过此次干部档案审核整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干部档案管理工作,健全各项制度,确保干部档案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4、加强检查,强化落实。市委组织部在加强宏观指导的同时,随时进行督促检查,定期组织研究解决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中出现的问题。对不按期完成审核任务的单位,视为干部人事档案不合格,并限期整改。各单位要在人力、物力上给予支持,保证档案审核工作如期顺利进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培养机关工作人员“崇德守正”的价值取向、“知行求为”的实干作风、“忠诚履职”的职业操守、“争创一流”的进取精神,为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四三六”工程的“八六八”举措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
二、工作目标
(一)树牢先进的学习理念。促使全体机关干部树牢“学习工作化”、“学习生活化”、“学习终身化”等现代学习理念,使学习成为提升工作品味、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的第一需要。
(二)构建立体的学习体系。通过多层次的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和社会化延伸教育相结合的立体化教育体系,使全体干部自觉读经典、明使命、担责任,坚持学理论、学业务、学管理、学法律、学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工作水平和创新能力。
(三)培育优良的学习风气。通过深入持久的创建 ,激励人人带着使命责任学习,从思想源头激发学习动力;促使人人带着本领恐慌学习,保持唯恐落后的学习心态;推动人人带着钻研精神学习,以常新的学习成果提升工作的创新水准,在机关培育
养成优良的学习风气。
(四)建立长效的考学机制。完善创建活动的制度保障和动力保障,引导党员干部做到读书学习常态化、长期化,建立健全机关党员干部述学、考学、评学制度。
三、创建内容
坚持“以人为本、着眼长远、突出重点、学以致用、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开展学习型党组、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干部队伍创建活动。
(一) 创建学习型党组。加强党组中心组学习,带头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针对重大实际问题的专题研讨和调研,形成改进工作的思路和举措。加强针对党和国家重大政策出台、重大活动进展、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的主体宣讲和形势政策教育。
(二)创建学习型机关。组织引导机关干部全员、全程、全面地学习,既要学业务也要学理论,既要领导干部带头学也要普通干部一齐学,既要抓好短期学习也要抓好长期学习。通过创建活动不断增强机关干部整体素质,提高机关效能,优化机关作风,推进形成先进的机关文化。
(三)培养学习型干部。积极引导机关干部参加创建活动,自觉提升自身素质。培养强化学习意识,积极组织学习活动,主动开展自学。巩固和扩大学习成果,将学习成果转化和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来,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
四、创建措施
1、成立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李蕙兰任组长;党组成员谭馥莲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学习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2、积极参加区委、区政府组织的中心组学习活动。
3、组织开展“周五课堂”活动。每月第一个星期五下午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参加集中学习活动。
4、开展班子成员讲党课活动。每名班子成员要讲一堂党课,要求要备课有讲稿,将讲课内容汇编成册。
5、积极参加“学党报、用党报”知识竞赛。引导机关干部认真阅读党报,认真学习《人民日报》、《湖南日报》、《岳阳日报》等主要党报所刊载的时政新闻、理论知识等内容。
6、“廉政文化”进机关。组织集中学习,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教育、腐败风险意识教育等。
7、年底组织开展述学活动,评选学习型干部,积极申报学习党组和学习型机关评选。
一、范围和方法步骤
范围:全体工作人员。
方法步骤:共分为学习动员、自查自纠、建章立制、总结提高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阶段。本阶段主要任务是:召开档案局开展“机关效能三治”活动动员大会,对开展“机关效能三治”活动进行总体安排部署。重点通过学习《新发[20xx]1号文件》等有关文件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合力,为开展“机关效能”活动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结合档案工作实际,通过自身找、群众提、认真查找问题。要坚持存在什么问题就查找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重点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解决“办事难”问题。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高以公众的服务能力;优化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服务措施。
二是解决“行为不规范”问题,进一步明确范围,做到岗位职责明确、过程控制严密;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从而使公务人员的从政行为得到有效约束;加强诚信建设,使诚信成为公务人员共同价值取向和得为规范。
三是解决“素质不高”问题。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教育,打牢求真务实思想基础;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着力解决目前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知识储备不足,创新意识欠缺、执行能力不强等问题;鼓励干部通过多种途径自学,提高知识层次,增强工作能力。
四是解决“作风不实”的问题。制定严格的机关干部日常行为规范,严肃工作纪律,并强化检查落实;制定可操作性强的绩效考核标准,定期对机关干部进行全面考核;结果公开。
五是解决“效率低下”问题。
六是解决“执法不严”问题。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懂法、用法培训力度,善于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能够依法妥善处理各种活动。七是解决“迎来送往”问题。严格遵守领导干部下基层的有关规定,做到轻车简从。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阶段。本阶段主要任务是:按照查、纠、建相结合的要求,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重点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制、AB岗工作制等内部管理方面的制度和规定,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服务方面的制度和规定,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失职追究制等制度和规定。同时进一步完善学习、会议、纪律等基础性工作制度。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找出好的经验和做法,找出差距和不足,为下一年度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积累经验。
二、组织领导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机关效能建设联系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组织本局“机关效能三治”活动的开展,安排部署各阶段的工作任务;研究解决全市“机关效能”活动中遇到的问题;总结推广开展“机关效能三治”活动的好经验和好做法。
(二)强化督导检查。通过组织问卷调查、开展听证质询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注意发现和解决活动中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并加以整改落实
(三)严肃工作纪律。要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和工作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要依据《河北省影响机关效能行为责任追究(试行)》进行责任追究;对影响“机关效能”的案件,要严格按照“一次查实下岗”的要求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对于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用让基层和群众看得见、感觉得到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树立档案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