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的“自觉”
思考艺术的,既要追踪艺术起源与本质的问题,又要关注艺术与社会制度以及其他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关于艺术的起源问题,可以说是一个既古老又新颖的话题,不同时代的人们都有对艺术起源进行过相关思考。上古时期,人们习惯于将某种艺术形式的创造归功于某位英雄或神人,比如中国古代的“仓颉造字”“伏羲创画八卦”“女娲抟土造人”(远古制陶业的反应)等神话传说即是如此。后来,人们逐渐本能地认识到,艺术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是源于某种情感表达或情绪释放的需要。中国古代对其最经典的一段叙述是汉代《毛诗序》里面的一段话:“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①古代中国的书画家也常讲:“写者,泻也”,“书者,抒也”,认为中国古代的书画是借以抒情达意的,尤其是写意画,明显带有画家的主观情感色彩。即使以今天的观点看来,艺术区分于其他学科门类的一个重要特点依然在于它对情感的依赖性,不管这种情感是社会性的还是个体性的,是宗教性的还是政治性的。中国古代关于艺术本质的思考,相对缺乏系统性和逻辑性,因为在佛教传入中国之前,中国人不太习惯过于形而上的思考。而西方在这方面却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传统,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模仿说。古希腊唯物主义哲学家赫拉克利特最早提出了“自然是由联合对立物造成最初的和谐,而不是由联合同样的东西。艺术也是这样造成和谐的,显然是由于模仿自然。绘画在画面上混合着白色和黑色、黄色和红色的部分,从而造成和原物相似的形象。音乐混合着不同音调的高音和低音、长音和短音,从而造成一个和谐的曲调”的论点。②这种模仿说是从人们对动物行为的模仿上立论的,因而具有朴素色彩。紧接着,德谟克利特将社会的“人”加入了“自然”这一模仿对象中,他说:“在很多重要的事情上,我们是模仿禽兽,做禽兽的小学生的。我们从蜘蛛学会了织布和缝补;从燕子学会了造房子;从天鹅和黄莺等歌唱的鸟学会了唱歌。”③苏格拉底则认为艺术不仅要模仿人的外形,更要描绘出人的精神方面的特质。再后来,人们主要在人对事物形象的模拟上来立论,认为艺术源于人对“自然”(世界)的模仿。如柏拉图就认为“艺术是对自然的模仿”,而“自然是对理式的模仿”。“理式”是第一性的,“自然”是第二性的,“艺术”由此就变成了“第三性”。它就像影子的影子,和理式的“真实世界”之间隔着三层,因此它只能模仿事物的“外形”和“影像”,而不能表现事物的“本质”。因此,柏拉图认为艺术是不真实的。他还试图用政治的标准来抹杀艺术的独立价值,主张将诗人逐出他的“理想国”。模仿说始终把艺术放在第二性甚至第三性的角色中,艺术的自足性始终没有建立起来。只有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文明进步到一定程度之后,人的情感价值才逐渐得到重视,艺术才会慢慢获得独立的社会地位。在西方社会,艺术走向自足要等到神学笼罩的漫长中世纪结束之后。随着人文意识的觉醒,艺术的主体价值在文艺复兴时期才得到灿烂释放。中国文化由于具有早熟性,艺术的独立也要提前一些,如学界一般认为中国的绘画艺术(文学亦是如此)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开始走向独立。陆机在《文赋》中提出“诗缘情而绮靡,赋体物而浏亮”④,即是将文学的语言美提到一个很高的层面上来,这与老子曾经讲的“信言不美,美言不信”正好相反。中国书法艺术的成熟也是这一时期,以王羲之、王献之为代表的书法家为后世书法树立了高山仰止的艺术标杆。艺术从他律走向自律的过程,似乎带有某种进化论的意义。但有的学者选择更为直观的方式来描述艺术的这一过程。如中国近代绘画史学家郑午昌在《中国画学全史》中将中国古代的绘画发展分为四个时期,即实用时期、礼教时期、宗教化时期,以及文学化时期,这一看似并列的四个阶段划分,其实勾勒出了中国古代绘画从不自由到自由的线性发展过程,其间绘画所扮演的社会角色在不同历史时期各有侧重,并在整体上呈现出越来越自由的发展趋势。
二、艺术的“觉他”
从历史来看,自在、自足、自由、自律的精神和意志,应该是艺术生命中最为核心最为基础的部分,虽然它得到社会全面承认的时间相对较晚,但一些先知先觉的古人,还是在很早以前就已经意识到它的重要性。如孔子曾经说过:“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⑤,间接地道出艺术的主要价值在于使人获得精神上的自由,艺术活动应该表现为一种“游”的状态,也就是不受种种外在的约束,自由自在、活泼生动的理想状态。南朝画家王微在《叙画》中所说的“望秋云,神飞扬,临春风,思浩荡”⑥亦是如此,后人称之为“畅神论”,即它特别突出艺术给人精神上带来畅快感与自由感。西方也有类似的理解,正如黑格尔所说:“审美带有某种令人解放的性质”⑦,这里的解放即可以理解为一种精神上的自由。艺术越往后发展,它的这种主体性价值就会越加凸显出来。20世纪初,中国近代教育家、北大校长蔡元培先生在北京神州学会演讲时,曾经提出“以美育代宗教”的著名观点,他说:“宗教是靠着自然美而维持着它们的实力存在。现在要以纯粹的美来唤醒人心,就是以艺术来代宗教”,“使以后的人都转移其迷信的心为爱美的心,借以真正完成人们的生活”⑧。简单来讲,蔡元培就是提倡以艺术教育(美育)来破除对宗教的迷信。他认为宗教起源于人的三种精神性需要,即知识的需要、意志的需要和情感的需要。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知识和意志逐渐与宗教脱离走向了独立发展的道路,只有宗教与艺术还是自始至终地紧密结合在一起(表现为宗教建筑、宗教绘画、宗教雕塑、宗教音乐、宗教舞蹈等各种具体形态),并通过感性手段对人的精神世界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他还说:“在宗教的仪式中,就丢掉了智、德、体三育,剩下的只有美育,成为宗教的唯一元素。”⑨宗教之所以“不忍心”丢掉艺术,因为艺术是最为直接有效的宗教阐释和传播手段。不过,事物总是具有两面性,宗教在利用艺术为自己开路的同时,艺术也借由宗教的力量不断完善自我的发展。当艺术足够成熟之后,就不再必须依附于宗教而存在。当艺术获得独立自足之后,它的社会角色扮演也就变得非常主动了。所以,由纯粹的艺术教育(美育)所达成的对人的精神世界的建设作用,就要比宗教对人精神世界的约束与统治积极得多也健康得多。所以,蔡元培说:“应舍宗教而易以纯粹之美育。”⑩通过艺术和审美教育活动建构人的感性生命和情感世界,这一思想在今天看来仍具有实践和理论的双重指导意义。
三、当下的“艺术”问题
当代中国,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国家政策的多年导向下,市场经济的很多商业规则在各种社会意识形态领域进行全面渗透,可谓“无所不入”,“遍地开花”。本来位居人类意识形态上层的艺术也开始走下神坛、跳出象牙塔,纷纷加入市场经济的各种游戏规则中来。由此,当前的中国艺术领域中便出现了种种看似非常热闹却非常堪忧的局面。严重点讲,其实是一种违背艺术发展一般规律的不良局面。虽然艺术史意义上的“艺术的自觉”早已完成,不过在当下社会环境中,艺术似乎并没有很好地继续完成“美育代宗教”的历史任务,而是在很大程度上沦为私人沽名钓誉或企业偷税漏税的工具,甚至成为政界、商界、学界中进行“雅贿”的牺牲品。对于今日中国艺术所应该扮演的社会角色,我们应该从专业和大众两个角度来加以审视。其一,对于一般的国民大众来说,艺术的主要使命与社会责任依然体现在它的某种类似“美育代宗教”的“灵魂救赎”功能上。通俗来讲,就是培养大众人群的审美能力,提升其审美境界,陶冶其灵魂和性情。这些尤其对于未成年人心智模式的完善与发展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然而,受“为人生而艺术”的功利主义的近现代思潮影响,尤其是在中国现行高考制度的影响下,艺术对于提升国民审美水平的作用在现实语境中一直没有得到真正意义上的实现。蔡元培在20世纪初所提出的“美育代宗教”的理想在现实中也出现了严重偏差:宗教在某种程度上的确是退隐了,然而取而代之的并不是美育,而是种种功利主义的价值观。如在当今中国很多中小学的课程体系中,艺术课程依然是被忽视的,尤其是在一些农村地区,艺术课程甚至被完全取消。相反,中国高校的艺术教育反而持续出现热潮。尤其是在1999—2012年间持续14年的中国高考扩招大潮的冲击下,艺术教育构成了高等教育系统中一道独特的风景。这一风景中有好看的一面,但更多恐怕是不好看的一面。众所周知,高校艺考为很多文化课成绩不好的学生实现大学梦提供了相对容易的旁门。虽然我们不能否认一部分学生选择艺术专业是出于对艺术的热爱,但事实上有大半学生是被动选择艺术专业的,这样就为他们以后的学习就业乃至人生规划埋下了不良的伏笔。其背后的功利主义动机和对艺术的偏见,一方面损害了艺术在国民心中的良好形象;另一方面也造成国民审美教育的普遍错位,使得艺术发挥不了应有的社会作用。因此,我们急切需要转变对艺术的偏见和功利主义的态度,将艺术与现实人生联系起来,发掘艺术对人生和社会积极的价值和意义,以实现国民的艺术化生存作为终极目标。其二,对于少数专业艺术人群来说,艺术在当今中国依然呈现出严重的功利化趋势。许多画家将主要精力花在如何炒作画价、提高知名度等方面,忽视对自身文化底蕴的修养,致使画作的艺术水准和格调不高,难登大雅之堂,这几乎成为当前中国画坛的普遍现象。更有甚者不惜使用各种手段弄虚作假,哄抬画价,雇托儿购买以掩人耳目,实在是对艺术的莫大玷污。中国古代画家常说:“功夫在画外”,!又云:“人品高于画品”,“人品既已高矣,气韵不得不高;气韵既已高矣,生动不得不至”。@即说,真正决定了艺术作品格调高下的,往往并不是艺术技法层面的东西,而是艺术家的人格、修为,以及人生经验等综合性素质。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有了深厚的文化积淀、丰富的人生阅历,以及深刻的自我反省,才能创作出真正有水平的艺术作品来。反观人类历史上那些最优秀的艺术作品,无不如此,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因此,对以艺术为人生职业的人群来说,艺术不能成为发财牟利、沽名钓誉的工具,而应成为人生信念的支撑和终身奋斗的目标。在某种程度上说,“艺术”应该成为“艺术家们”的“宗教”,是需要他们为之奋斗终生的崇高事业,这在齐白石、黄宾虹、徐悲鸿等中国老一辈的艺术家那里都得到了很好的实践,至今仍是艺术家们应该效仿的榜样。
总之,艺术在当代社会中的责任与使命在于它对人的精神方面来说正确而积极的价值与意义。对大众而言,它要完善其人格发展,提升其审美趣味,丰富其精神生活;对专业人士来说,艺术应引导他们不断向艺术的精神高地攀登,为人类的艺术事业做出贡献。
作者:华侨大学 徐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