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学论文范文1
1.1研究对象。
选取2009年12月在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六人民医院眩晕门诊就诊的BPPV患者30例及2015年1月就诊的BPPV患者30例,分别纳入2009年患者组及2015年患者组。纳入本研究的标准:①短暂的眩晕病史;②Dix-Hallpike试验及滚转试验可以观察到典型的位置性眼震。③排除其他原因继发的BPPV。排除标准:①患有其他前庭疾病如梅尼埃病、突发性聋、前庭神经炎;②理解能力欠佳或不能配合者;③有严重颈椎病、心功能不全和运动障碍者。
1.2治疗方法。
诊断明确的患者初次就诊时给予手法 复位或复位椅复位。连续复位3次,具体方法参见2006年贵阳会议提出的BPPV诊治指南。
1.3疗效评价及随访。
患者初诊时记录其基本信息,初诊时填写调查问卷,内容包括:性别、年龄、侧别、发病诱因、病程、首次治疗后好转时间、残留症状、复位次数、有无复发、眩晕持续时间、伴随症状、有无基础疾病(糖尿病、高血压)、首次就诊的医院、首次就诊的科室、所做检查、就诊次数、治疗方法(口服药物、静脉输液、手法复位、物理治疗)、既往治疗费用等。。疗效评价:①眩晕和位置性眼震完全消失为痊愈;②有效:眩晕和(或)位置性眼震减轻,但未消失;③无效:眩晕和位置性眼震无变化,加剧或转为其他类型的BPPV。
1.4统计学方法。
应用SPSS19.0统计软件包进行分析,组间两两比较采用独立样本t检验;计数资料比较采用行列表资料χ2检验;疗效评价为等级资料,采用列表资料χ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治疗效果评估。
2009年患者组手法复位后首次治疗的总有效率为83.3%,2015年患者组手法复位后首次治疗的有效率为90.0%。2009年患者组BPPV确诊的平均就诊次数为(7.8±2.5)次,平均治疗花费5041.8元;2015年患者组BPPV确诊的平均就诊次数为(2.2±1.1)次,平均治疗花费419.5元;患者就诊科室为骨科、神经内科、急诊科、中医科、耳鼻咽喉科;所做检查多为头颅CT、头部MRI、颈椎CT、颈椎MRI和颈部血管超声等。
2.2治疗相关费用。
复位费用2009年患者组平均为(220.5±27.2)元,2015年患者组平均(180.4±17.1)元;药品费用2009年患者组(1380.5±48.3)元,明显高于2015年患者组(43.2±3.3)元,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15.677,P<0.05);检查费用2009年患者组(3162.3±489.6)元,明显高于2015年患者组(162.4±22.5)元,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6.987,P<0.05);检验费用2009年患者组为(278.5±77.9)元,高于2015年患者组(33.5±9.4)元,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5.342,P<0.05)。就诊次数2009年患者组为(7.8±2.5)次,明显高于2015年患者组(2.2±1.1)次,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6.371,P<0.05)。
3讨论
卫生法学论文范文2
关键词: “发表式”作文教学 基本过程 角色反应
传统中学语文作文教学的一般过程是:教师布置作文题,提出写作要求,并从方法上略作指导――学生独立作文――教师批改打分,然后略作评讲。传统作文教学模式中,学生的作文过程是被动完成教师任务的应付式活动,直接目的就是把教师所讲的一套写作方法复现出来,因而常常是枯燥乏味的。机械式的训练使得学生的写作兴趣普遍较低,很大一部分学生的写作能力得不到提高。长此以往,学生的写作兴趣被扼杀,创造天性被禁锢,更不必谈学生写作的主动性、创造性了。面对中学作文教学的尴尬现状,想方设法激活学生的思维是作文教学所不可忽视的。满足青少年学生心理需求,激发学生的作文热情,是激活学生思维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而“发表式”作文教学所要追求的境界正是顺应、满足学生的心理需求,给他们创造发表的机会以保护和激发他们的创作热情,并让他们把这种热情高涨起来。因而,“发表式”作文教学必将是未来“创新写作教学研究与实验”教育改革中的“有力支柱”。
一、“发表式”作文教学的基本过程是:
教师根据教材单元训练要求制定教学目标。
学生阅读课本上“引写”部分的内容,归纳本次写作要求,明确写作目标。
。
全班口头交流写作材料,围绕教学目标集体讨论,提出修改意见。
学生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修改提纲,完成作文。
学生分小组轮流阅读作文,每小组推选两篇佳作,全班诵读,集体评价(以上两次交流讨论称之为一级发表)。
教师及时通览全班作文,集合小组推荐,选出8篇左右的佳作,组织学生自办手抄报,张贴于班级或学校橱窗(这个过程为二级发表)。
。
教师及教研室将学生的优秀作文向正式出版读物推荐,争取更高级别的发表(即四级发表)。
上述过程可以看出,从对写作目标及要求的把握,到写作材料的选择、写作思路的确定,再到整个文章的修改和评价,以及筛选佳作、创办手抄报,每一环节都体现了学生的主体参与和协作,突出体现了学生的“主体性”。
二、角色定位
(一)“发表式”作文教学中的教师角色。
1.发表过程的情感支持引导者。
在“发表式”作文教学实验的过程中,江苏省实验班的师生就曾经历了一段复杂而又令人兴奋、难忘的教学历程。“发表式”作文课堂上,学生起初多不想发言,即使有个别自愿发言的也说得“结结巴巴,吞吞吐吐”,实际课堂效果与“发表式”作文所追求的效果相距甚远。面对如此尴尬的局面,教师用自己富于情感的语言、丰富的肢体语言不断地引导启发学生。一有闪光点出现,教师便给予诚恳的鼓励,直至学生饶有发言的兴致,说得流畅且富有情感的流变。在此过程中,正是教师情感上的积极引导使得教学效果实现了质的飞跃,使得师生共同体验了畅所欲言的兴奋和喜悦。
2.学习过程的指导者。
“发表式”作文教学以学生为主体,教师应当“放手”,然而放手并不意味着放任自流、没有原则,而是在宏观的更高意义上的更严格要求。事实上,教师作为学生学习的参与者、组织者,在学生学习过程中,教师仍然有组织、调控的责任和义务,绝不能任由学生“脚踩西瓜皮,滑到哪里算哪里”。强调教师引导者的身份,绝不意味着教师就只能袖手旁观;提倡学生的自主学习,绝不是意味着教师变成了一个“可有可无”的角色,不点拨、不提问、不讲解。毋庸置疑,没有教师的主导,学生的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极易因流于形式而毫无实效。教师应在学生疑惑不解、争论不休时发挥作用。因而,在把握作文评定活动的目的、启发学生积极思考、帮助学生总结成败得失等方面无一不需要教师的指导。
;良好的信息意识;过硬的专业功底。
3.平等的参与者。
“发表式”作文教学采用“自主式”作文批改模式,把同学互评、学生自评、教师再评、口头评、书面评的多层级、多形式的评价体系贯彻于整个教学活动过程。教师以参与者的身份参与学生的认知、评判作文、探究修改、赏析过程,角色由传授者转换为参与者,这就打破了传统教学中教师对教学活动的垄断。教师作为平等参与者,便于了解学生的学习探究情况,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指导,利于培养学生的自主意识,使学生逐渐形成主动学习的心理趋向。教师在参与的过程中也利于发现学生的优点、缺点,为发展、完善作文教学提供确凿的感性材料。同时,在参与过程中,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平等民主意识不断增强,师生相互促进,学习兴趣得以不断提高。
4.推荐发表过程的组织者。
教师的组织作用体现在许多方面:推荐小组的分组安排,即在对学生基础能力进行充分分析的基础上,本着自愿为主,基础不同的学生适当搭配的原则,进行动态分组,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在一级发表时,教师还必须精心安排,组织学生朗读、品析佳作,并组织学生动手动脑、群策群力、搞好手抄报的设计。。
要成为合格的参与者及组织者,教师应具备:协调师生关系的能力;以“人人都会成功”为基本理念。
(二)“发表式”作文教学中学生角色。
1.主动的探究者。
“发表式”作文教学真正还给学生课堂主体的地位:写作目标由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制定;师生共同分组讨论、推荐上报优秀作品;作文指导借师生双向的讨论活动完成;佳作赏析、病作修改等由小组学生合作进行。“发表式”作文教学的各个环节都活跃着学生的身影,学生可通过主动的参与、探究,加深了对写作目标的理解。那么,如何才能在发表式作文中,充分地发挥学生的主动探究者的地位呢?发表实际上也是学生一种厚积薄发的体现,没有一定的积累,即使提供给他们一个舞台,他们也无从表演起。。
2.教师的客观促进者
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民主平等的。学生的发表实际上也为教师提供了一个完善教师文化知识结构的机会,在与学生共同交流的过程中,教师同样获得提高。在“发表”的过程中,学生所表现出来的敏锐洞察力、探究能力、思考问题的新颖方式可能如火花般闪现,对教师而言,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压力。但是,放弃教师知识权威的地位并不意味着教师可以成为学生“思想的尾巴”,如果这样,发表式作文教学也便散失了它应有的作用和意义。所谓的“师道尊严”不能靠传统的方式来维持,面对兴趣广泛、思维活跃的学生,教师只有坦诚面对自己思维或知识上的“盲区”,不断地充实自己,才是获得学生尊敬的最佳方法。从某种意义上说,“发表式”作文教学中,学生正是教师不断学习的客观促进者。
3.活动的参与者
在“发表式”作文教学中,学生不是孤立的学习个体,而是整个过程的参与者:推选佳作,由学生分组进行,按照制定的标准,围绕教学目标,针对不同的学生,进行客观评价;评后修改,互改、互读与自改、自读紧密结合。这样,既能使学生在近乎同等的水平上互相帮助、相互协作、取长补短、促进学习,又培养了学生的动脑、动手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减轻了教师的负担,可谓一举数得。
“发表式”作文教学模式作为作文教育教学改革探索的新型教学模式,极有利于教师围绕教学目标进行教学过程的控制、教学主导地位的发挥和学生进行意义自主建构的学习主体地位的发展,极为有利于创新能力与创新思维人才的培养。同时,“发表式”作文教学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如何运用“发表式”作文教学模式,全面更新教学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全面推进我国的教育教学改革,或许还有待我们进一步地深入探讨与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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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陈绪伟.从建构观看师生角色定位[J].现代教育,2004.
卫生法学论文范文3
1.1研究对象
某镇已婚妇女3000名。
1.2研究方法
由某市皮肤医院(某市性病防治中心)派出经培训的专科医生、检验人员、公共卫生医师、护士等人员组成的研究小组,分别于项目起始阶段即基线和12个月、24个月进行两次随访共3次现场横断面调查,具体方法如下:(1)问卷调查:采用一对一的问卷搜集社会人口学、性病艾滋病知识、危险行为和疾病负担情况等信息。(2)梅毒筛查和治疗:利用梅毒快速检测方法进行梅毒筛查,20分钟告知结果。对于快速检测阳性的对象,则抽血带回某市皮肤医院(某市疾病防治中心)进行确证检测。对于确证现患梅毒的病人,及时通知检测结果并及早按照国家指南提供免费规范治疗。(3)健康教育:检测前后专科医生可以提供相关的健康知识,发放性病防治知识宣传手册,回答对象提出的问题,宣传正确的知识。
1.3实验
快速血浆反应素实验(RPR)作为梅毒检测的筛查实验。梅毒螺旋体明胶凝集试验(TPPA)作为梅毒检测的确证实验1.4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11.0统计软件包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用均数±标准差(±s)表示,组间比较使用t检验。计数资料的结果采用卡方(X2)检验。以P<0.05为有显著性差异,P<0.01为有极显著性差异。
2研究结果
2.1梅毒快速检测阳性率和梅毒确证阳性率(传染报告阳性病例)
孕妇发病率为1.8%,非孕妇发病率为1.1%,两组之间的差别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2.2梅毒检查的费用和治疗费用
梅毒RPR检查10元/人,确诊20元/人。平均治疗费用,孕妇高于非孕妇(P<0.05)。
3讨论
卫生法学论文范文4
关键词:中医药院校;卫生法学专业;中医药专业;良性互动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和我国综合国力的日益提升,作为我国传统医学和文化综合载体的中医药正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重视和认同。这对中医药人才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适应这一要求,我国多数中医院校设置了法学、管理学、外语等非医学专业。在北京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等院校中,不仅设置了法学本科教育,还设置了独立的卫生法学硕士点。如何促进卫生法学专业与中医药专业的良性互动,就成为中医药院校培养复合型人才和提高校际综合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指标。
1卫生法学专业与中医药专业良性互动的重要意义
1.1有助于实现医学教育复合型人才培养的目标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中,对高等医学院校培养“高层次、复合型、跨学科的高级复合型医药卫生人才”提出了具体要求。该通知多处明确提出“加大各类医药卫生高技能人才培养,注重培养符合实际需求的复合型、应用型和交叉学科领域人才”、“促进新兴与交叉学科和专业的人才发展”、“大力开展高层次、创新型、复合型医药卫生人才培养与优秀创新团队建设,提升国际竞争力”。加强卫生法学专业与中医药专业的良性互动,能够培养卫生领域的复合型人才。高等中医药院校的学生毕业走上工作岗位后,大部分从事临床工作,不可避免要与患者打交道,在医患关系越来越紧张的今天,他们要学会妥善处理与患者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发生医患纠纷时懂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好自己的权利,这要求学生在毕业前的学校培养中就需要掌握足够的法律知识并且具有付诸实践的法律意识和能力。
1.2有助于培养卫生法律特色人才
由于卫生法制建设的大力推进、日渐紧张的医患关系、复杂的卫生监督执法、现代医疗技术的法律风险等因素的影响,社会急需“懂医通法”的专业特色人才。普通综合性院校和法学院校的卫生法学专业,由于没有医学专业的知识作为依托,很难培养出适应社会需要的高层次卫生法律特色人才。而中医药院校的法学教育,以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针灸推拿、公共卫生等医学类专业为依托和背景,能够针对医药卫生领域的具体问题,有针对性地培养既具备一定医学知识和医学技能,又掌握扎实法律知识、熟悉卫生领域法律法规的“懂医而不行医,行法但不离医”[1]的特色人才,有助于实现卫生法律人才培养的多元化与特色化[2]。
1.3有助于促进医学院校人文环境的发展
提高学生的人文素质,提升学校的人文环境,已经成为国际医学教育的共识。2001年国际医学教育专门委员会(InstituteforInternationalMedicalEduca-tion,IIME)了《全球医学教育最低基本要求》,在第一项“医生的职业价值、态度、行为和伦理”中指出,医学职业的基本要素包括基本道德规范、伦理原则和法律责任[3]。2009年我国颁布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也明确要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重视医务人员人文素养培养和职业素质教育,大力弘扬救死扶伤精神。作为人文素质的重要内容,学校法律素质教育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卫生法学专业与中医药专业的良性互动,能够对学校原有的医学校园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培育人文环境和法制精神[4],促进中医药院校“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等主干学科的健康有序发展,提升中医药院校的综合竞争力,增强其在中医药教育和中医药服务中的影响力。
1.4有助于推动教学科研创新团队建设
中医药院校卫生法学专业与中医药专业的良性互动,有助于学校教师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的中医药法律法规,明确国家相应的立法精神和政策依据;有助于学校教师了解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途径与方式,进一步从专利、道地药材、商标、物质文化遗产等多角度有效保护中医药;有助于学校教师应对临床教学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有效地解决医疗纠纷,增进医患沟通;有助于学校教师了解和配合医药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保证医药卫生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因此,通过医学教师与法学教师的相互合作、相互指导、相互交流、相互促进,能够提高教师团队的综合实力,形成多支优秀教学科研创新团队,推动学校学科建设的综合发展和学术水平的全面提高。
2卫生法学专业与中医药专业互动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尽管许多高等中医药院校都开设了卫生法学专业,或者在医学教育中开设了卫生法学的课程,但据有关数据显示,卫生法学专业与中医药专业的互动存在明显不足,不仅医学专业的法学教育相对滞后,而且卫生法学专业也存在诸多问题。
2.1医学专业中法律课程简单化、形式化
许多中医药院校在医学专业中开设的卫生法学课程过于简单,流于形式,使得医学生对卫生法学课程的学习不够重视,只是为了获得相应的学分。。而开设的卫生法学课程,是对所有现行卫生法律的介绍,笼统而概括,缺乏针对性,学生对各个法律均是一知半解,没有真正理解其立法精神和适用依据。在医事法律知识的学习中,学生没有真正理解告知义务和谨慎义务,缺乏证据意识和责任意识,医患关系定位不准确,学生通常从自己的角度出发处理利益关系,很少甚至根本没有考虑患者的诉求,遇到医患纠纷不懂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专业法律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开设的民法、刑法、宪法、知识产权法等法学辅修课,由于课时少、内容多,教师只能对相应的部门法知识作大概的讲解,无法针对医学生的特殊需求进行讲授,从而导致学生只是泛泛地了解相关内容,但在遇到实际问题时无从下手。
2.2法学专业课程无法体现专业特色
[5]在卫生法学专业的教学中,专业定位不够明晰,学制不足、特色不明显。卫生法学课程体系包括医学课程、法学课程与专业课程三个部分:医学课程包括中医基础概论、现代医学概论、临床医学概论等;法学课程包括法学专业的十六门核心课程以及选修课;卫生法学专业特色课程仅包括三门:卫生法学、医事法学、卫生法律实务。从课时来看,法学类课时总计1000学时左右,医学类课时总计700学时左右。这种设置比例是目前大多数院校采用的模式,应当说还是合理的。但从卫生法学专业特色教学的目标来讲,目前的课程设置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四年的学制明显不足。医学专业本科生为五年制,而卫生法学专业的学生却要在四年的学制里既学习完全部法学知识还要掌握相应的医学知识,这导致课程开设过多,课时明显不足,课程内容过于空泛,教师讲课缺乏兴趣,学生学习动力不足,压力过大。二是医学知识的讲授不具有针对性。学生常常抱怨医学课程讲授多而泛,难以深入理解;所使用的教材是医学教材的删减版、节选版,且没有根据医学的发展及时丰富完善,具有明显的滞后性;教师只是根据指定教材按部就班地讲授,教学方法单一,使得学生丧失了主动学习的兴趣。三是专业特色课程不足。卫生法学特色课程只设置了3门课,每门课程涉及的内容过多,但课时过少,如70左右学时的卫生法学课程涉及了近18类医事部门法。这导致教师抱怨学时太少,内容太多,为了赶教学进度,只能泛泛而论,而学生则抱怨教师讲得不够深入,难以在短时间内学好全部卫生法律法规制度[6]。四是实践课程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卫生法学专业的实践课程主要包括临床见习和毕业实习。由于临床见习是让学生进入医院各个临床科室实践,但卫生法学学生缺乏相应的临床医学知识,无法有效理解临床中的医学问题和医学技术,再加上带教教师以单一的指导医学生的模式指导卫生法学专业的学生,缺乏针对性,影响了见习效果。。
3促进卫生法学专业与中医药专业良性互动的对策建议
3.1保持中医药特色,加强卫生法学专业建设
中医药院校的基础和特色是中医药学,其人才培养、学科发展、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重心在医药卫生事业等相关领域。因此,以服务医药卫生事业良好发展为己任,保持中医药学特色,不断加强符合医学领域需求的传统学科方向建设,是中医药院校的生存之本[7]。同时还应积极培育有助于提升中医药院校综合竞争力的新兴学科与交叉学科,形成新的特色[8]。卫生法学是医学和法学的交叉学科,其研究领域不仅涉及医药卫生领域的法学理论问题,还要解决医药卫生领域的实践问题。相对于传统法学研究而言,有其自身的特点:一是要运用法学的基础理论,从法学的视角出发,分析、研究医药卫生领域中的实际问题;二是随着卫生法律制度的演进、变化,不断进行自我调整和完善。以中医药专业为依托和基础,促进卫生法学专业的发展,有助于提升中医药院校的人文综合环境,真正实现其培养卫生领域复合型高级人才的办学目标。
3.2优化课程体系
中医药院校的首要任务是培养合格的医务人员,因此,在医学本科生的教育中,要兼顾大学的通识教育和医学的职业教育。在职业教育方面,除了掌握相关的医学知识和医学技术外,还需要具备一定的职业素质。卫生法学课程的开设有助于医学生职业素质的形成。在具体的课程设置中,应根据医学生日后临床的实际需要,整合课程内容,将其集中在医疗机构及医疗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健康保健法律制度、疾病预防与控制法律制度、医疗纠纷处理法律制度四个大的模块[9],让学生在了解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外,参与实际案例的讨论与解决问题的过程,形成法律思维,巩固职业精神[10]。。一是增加学制。改四年的学制为五年,学生在前两年主要学习医学课程,随同临床专业的学生一起学习实践,后三年系统地学习法学课程,培养专业特色人才。二是增加医学课程。在保持医学课程开设比例低于法学课程的总原则下,增加能够突出医学特色的课程,根据卫生法学专业学生基础不同、文理有异、接受课程快慢不同等因素和实际情况[11],制定有针对性的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增强学生对医学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为将来从事医学法学相关工作奠定基础。三是增加卫生法学特色课程。卫生法学的课程应包括医疗服务和卫生行政两个领域的内容。。因此,在增加医疗服务领域法律内容的同时,也需要增加卫生监督执法内容的课程,如开设《卫生监督学》,使学生掌握卫生监督的理论知识、执法标准和监督技术,从而培养合格的卫生监督执法专业人员[12]。
3.3促进实践教学和职业教育
加强实践教学和职业教育是推动中医药专业和卫生法学专业良性互动的重要途径。相对于一般政法院校而言,中医药院校卫生法学专业的学生人数较少,因此,学校可以结合中医药专业和法学专业的优势与特色,构建优质的、具有针对性的实习基地,并形成切实可行的评价与考核机制。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上,卫生法学的教师应在教学计划的设置中,提前指导学生进行职业规划,结合学生的职业规划,选择合适的实习基地、明确具体的实习内容,并配备相应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可采用双导师的模式,即每个学生配备两个导师,一个是实习基地的指导教师,一个是学校的专业教师,两位导师各有分工、相互配合。实习基地的指导教师负责安排适合的岗位,筛选合适的案件,以及指导学生掌握工作岗位的具体要求及工作技能。。在考核机制方面,学生要接受三重考核,一是实习基地的考核,考核学生对实际案例的解决能力和职业技能的掌握程度;二是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的考核,考核学生的实习纪律、实习态度和实习进度;三是专业教师的考核,考核学生实际工作中所涉及到的理论知识的掌握与理解程度。
3.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
中医药专业和法学专业教师的沟通与合作,培养精通医学及法学知识的复合型师资队伍,从而有效地促进两个专业的良性互动。医学教师和法学教师可以联合备课,通过互相学习和交流,法学教师可以更准确地判断基本的医疗问题,能够更准确地鉴定医疗事故,能够全面掌握与卫生法学密切相关的医学知识;医学教师则能够进一步明确如何确定医生的权利义务、如何保护医疗处方的知识产权、如何进行医患沟通、如何解决医疗纠纷、如何保存医疗证据等与医学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学校可以多举办学术研讨会和教学经验交流会,使中医药专业的教师和卫生法学专业的教师能够针对中医药领域的法律问题、教学成果和教学经验进行及时有效地沟通交流。另外,要鼓励中医药专业的教师和卫生法学专业的教师针对共同感兴趣的问题进行课题申报及论文撰写,从而提高教师的整体科研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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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学论文范文5
论文关键词:学生,危机,关键,防范措施
初一新生,走进中学,似乎一切都是新的:新的学校,新的老师,新的同学。面对新的环境,新的老师,新的同学,大部分学生可能会感到陌生、孤单和不适应。如何使学生尽快适应新的变化,学生在初一阶段有哪些发展的危机和关键问题,应如何应对,就摆在了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面前。
按照埃里克森的理论,中学生发展的关键是自我概念的整合问题,是自我意识的统一还是分裂的问题。
第一,初一入学以后学习适应性的问题。小学阶段学科少、老师少,学生对老师很熟悉。初中以后,学科多了,教师多了,教师的个性差异也很大,学生每一堂课都要面对一个独特的面孔,学生会感到茫然不知所措,以至于整个学期的学业失败。作为教师,我们应该积极帮助学生了解初中学习的特点,帮助孩子们跟我们的学科教师进行沟通教育论文,让学科教师把自己介绍给自己的学生,让学生们在师生之间的互动之中去了解老师。让学生在开学之前就知道自己面临的是什么样的学习生活,对各科的特点和方法有一个基本概括和了解,让学生走好第一步。
第二,学生自我意识的空前高涨论文格式范文。自我意识为什么会在初中一年级空前高涨?这是和学生的生理发育直接相关的。初一学生多数都进入了青春发育期,由于性的成熟,带来个体的自我感受的突变。学生不会再愿意把自己处在一个权威控制下的什么事情都不能做主的位置上。他们的自我感觉会空前良好,觉得自己已看清了世间万物,自己长大了,这就是初中一年级学生由于生理发育带来的自我意识的突变。所以,初中一年级学生,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这个阶段人际矛盾特别多。女孩子之间传闲话,使本来很简单的同学关系变得异常复杂。男孩子则个个觉得是天下第一,一点小事就大打出手而互不相让。这个时期学生的行为问题违纪问题特别多,其根源就在于他们不能够正确看待自己,不能够正确处理自己和他人的关系。。
总之,我们做教师的应该积极帮助学生尽快适应初中的学习生活,运用科学的方法解决因生理问题带来的成长中的烦恼,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悦纳自我,进而发展自我,成就自我。让我们的学生健康成长和顺利发展。
卫生法学论文范文6
1.法律诊所与法律赋能的有机结合:法律赋能诊所
2.《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5条产品责任法律适用的法律思考
3.法律实务法律顾问在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中的作用
4.以法律视角审视法律逻辑在法律应用中的作用
5.法律文书写作课中学生法律思维和法律实践能力培养方法之我见
6.浅析《法律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对正义的探索
7.“基本法律”与“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划分之反思
8.试论法律继承与法律移植在法律演进中的作用
9.法律解释:服从法律还是创造法律
10.以案说法: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冲突时的法律适用
11.论法律的融合、地区法律的趋同与法律全球化
12.从“法律”\“习惯”和“法理”看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
13.法律原生态的杀手:道德泛法律化和法律泛道德化
14.探究卫生法律法规课程对医学生医事法律素质的促进作用
15.从法律英语的文体特征看法律英语中的修辞翻译
16.“法律解释”与“法律诠释”之术语辨析
17.法律教育中法律思维的养成
18.浅谈民商事法律谈判对于法律人的要求
19.浅析制定“民商法律总纲”完善民商法律体系
20.中职法律教育与中职生法律素质的提高途径研究
21.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22.浅析实名火车票的法律性质及遗失车票的法律后果
23.本科法学教育中法律思维与法律职业技能的培养方法探微
24.俄语法律词典在俄语法律术语研究中的作用
26.诊所法律教育的目标定位与法律人的职业伦理培养
27.论法律诊所教育在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中的作用
28.探讨高校法律教育对培养学生法律意识的影响
29.如何正确处理法律文书的格式要素与法律逻辑要素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