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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澳农产品自由贸易对策研究论文

2024-09-29 来源:伴沃教育

摘要:自由贸易协定即将签署,本文借鉴其他发展中国家贸易自由化对农业及农民产生的影响,分析了中澳贸易自由化可能产生的问题,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提出了我国农业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区;农产品竞争力;贸易障碍

2005年4月18日,中国和澳大利亚签署了关于正式启动中澳双边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的谅解备忘录,这标志着中澳两国建立双边自由贸易区的进程已进入实质阶段。2006年9月,中澳启动了第6轮谈判,农产品贸易问题成为谈判的焦点。中国与澳大利亚都是亚太地区的重要经济体,在农产品贸易中有较强的互补性,澳大利亚主要向中国出口土地密集型的农产品:畜产品及粮食;中国主要出口劳动密集型的农产品:水产品、蔬菜、坚果及其他农产品。自1995年以来,两国的农产品贸易额以每年8.8%的速度增长。中国是澳大利亚的第9大进口国,澳大利亚是中国农产品的第3大进口国。

一、中澳农产品自由贸易的障碍

(一)中澳农产品贸易逆差不断扩大。从2000—2005年中澳两国的农产品贸易状况来看,中国从澳大利亚进口农产品金额在波动中上升,中国向澳大利亚出口农产品金额稳步增长,但中澳两国的农产品贸易逆差在不断扩大。中澳农产品贸易逆差的扩大,引起了两国政府及农业问题研究者的关注,同时也会引起对中国农业及农产品生产者的担忧,给中澳两国的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带来较大压力。

(二)中澳两国存在农产品关税壁垒。中国对大部分农产品都征收水平不等的关税,加权平均税率达13.5%,零关税的农产品只占所有农产品总数的8.3%,最高税率达65%。而澳大利亚对大部分农产品都实行零关税,仅对小部分产品征收水平较低的关税,加权平均税率只有4.O%,零关税的农产品占所有农产品总数的77.6%,最高税率也只有5%。中澳建立自由贸易区后,两国将逐渐削减关税及非关税壁垒。如果关税削减为0,那么中国农产品平均削减13.5%,而澳大利亚农产品平均削减4.0%,显然,中国的削减率大于澳大利亚的削减率。

二、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对发展中国家农业的影响

(一)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对墨西哥农业的影响。北美自由贸易区对墨西哥经济的推动作用毋庸置疑,但同时也给墨经济带来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在加入北美自由贸易区后,墨农牧业遭受了沉重的打击,而且随着农产品关税的进一步解除,这一状况还将继续恶化。美国卡耐基国际和平慈善基金会公布的报告指出,正当自由贸易倡导者为墨西哥北部出口加工区10年间创造75万就业机会而欢呼的时候,享受高额补贴的美国农产品如潮水般涌入墨西哥,并在过去10年中导致130万墨西哥农民破产,墨西哥农牧业占GDP的比重已由6.3%降至5.5%。墨西哥国立自治大学的一项研究表明,自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生效至今,墨西哥农作物种植面积缩减了400万公顷,同期农业提供的就业机会减少了10%;1500万农业人口,其中多数是年轻人,迁至城市或移民美国;农民人均收入也已下降至城市最低收入的30%,而且这一状况正在随着农产品关税的进一步降低而恶化。另外,大量外资工厂的涌入对墨西哥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据美国TUFTS大学一项研究显示,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生效后,墨西哥制造业产生的空气污染程度比协定签署前增加了两倍,而政府并没有按照原来的承诺提供足够的环保基建投资。

(二)菲律宾农业贸易自由化的影响。菲律宾是发展中国家,农业占GDP总量达40%,农业就业占一半以上,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1995年,菲律宾加入WTO,政府承诺一系列农业自由化改革,包括降低关税,消除数量配额,并规定了最低市场准入量。此外,政府还将通过促进花椰菜、切花等高附加值农产品生产,转变生产结构。按照设想,通过农业自由化改革,每年将使农业附加值增加10.7亿美元,新增农业就业机会50万个,增加农业出口值6000万美元,农业贸易收支平衡问题将由此得到改善。然而,随后的农业自由化改革却使菲律宾农业遭受了沉重的打击。农业就业从1994年的1129万人下降到2001年的1085万人;农业出口并未实现大幅增长,而是徘徊不前,农产品进口额激增,农产品贸易从1993年的2.92亿美元顺差转变为2002年的7.64亿美元逆差,成为农产品净进口国。受廉价进口产品的冲击,玉米主产区的玉米种植受到重创;由于取消了最低市场准入量的限制,冻牛肉进口量在1993~1998年间增长了5倍,猪肉价格明显下降,2002年较1995年每千克价格下降了30美分;实行鸡肉进口许可证自由发放制度后,1999年鸡肉进口量增长了20倍,国内相关产业遭受毁灭性打击。菲律宾承诺蔬菜关税为40%,实施税率仅为7%,1999年进口鲜菜量为1万千克,2002年激增到200万千克。农业贸易自由化将菲律宾农业置于崩溃的边缘。

(三)发展中国家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失误的启示。从理论上来看,贸易自由化有利于各国发挥其比较优势,提高经济增长率和福利水平,提高人们的收入水平。发展中国家应从贸易自由化中获取两方面的利益,一是市场范围扩大,贸易机会增加,从而促进本国的经济增长和收入水平的提高;二是通过世界市场供给,消除农产品价格的波动。但现实中,由于发达国家传统的贸易壁垒和国内支持依然存在,技术和环境壁垒等新的贸易壁垒日益强化,在农产品贸易中,发展中国家处于一种更加不利的地位。发展中国家在利用比较优势调整其农业生产结构时,往往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如,菲律宾政府曾预计,实行贸易自由化后,将有35万农民由种植粮食作物转移到种植高附加值的作物,其实际收入会由此得以提高。但调查显示,转型需要较大成本,而绝大多数小农户因不能获得资金,面临较大困难,有的只能被迫出租土地。厄瓜多尔及墨西哥的数据也证明了这第一点。据调查,人世以来我国有90%的农业及食品出口企业遭受国外技术性壁垒的影响,每年造成的损失达90亿美元。发达国家在蔬菜、水果、畜产品、水产品等劳动力密集产品的进口中设置的品质、标准等技术壁垒、环境壁垒不断加强,特殊保护措施和反倾销诉讼的运用也日益增长,使中国具有潜在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出口受阻,农业结构调整受到很大限制。三、在建立中澳自由贸易区中的对策

(一)逐渐消除两国的贸易壁垒。首先,对农产品的关税减让要分阶段、分产品进行。对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继续保持一定范围的配额,可根据中国国内市场的供求状况逐步扩大配额,削减配额外关税;对蔬菜、水果可根据其弹性大小,逐步降低甚至取消关税。其次,在新一轮农产品议题谈判中,将技术壁垒纳入谈判议程,遵循国际通用的检验、检疫标准,消除技术标准的分歧。从目前的WTO《贸易技术壁垒协议》规则来看,各国可制定不同的标准,具有高度的灵活性。在非关税壁垒中,技术贸易壁垒目前仍被WTO看作是合法的手段。在WTO的《贸易技术壁垒协议》规则中指出,该协议对国家之间有关嗜好、收入、地理和其他因素上存在的合理差别给予考虑,对成员方在国家技术法规的制定、批准与实施方面给予了高度的灵活性。在技术规定和标准方面,各国处在不同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上,显然,澳大利亚的动植物检验、检疫标准、食品与卫生标准要高于中国。目前,需要谈判协调两国执行统一的技术标准。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可能需要的技术与资金大大超过其能力,澳方应该在这一领域与中方加强合作,消除两国间的技术壁垒。

(二)发展多样化农业经营模式。从中国农业的长期发展和提高国际竞争力来看,需要转变以家庭承包为主的分散经营模式。可以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在中国农村逐渐推行产权制度改革,在土地承包到各家各户的前提下,允许经营权流通,土地适当集中经营,形成现代的农业企业。作为市场化和对外贸易的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实行企业化经营,确立应有的品牌,逐步建立符合国际水平的农产品标准化体系;作为农民自产自销的部分,可以逐步建立标准化。总之,中国农业的经营模式应该多样化,产权应该逐步集中,发展成规模经营的形式。

(三)中国可使用绿箱措施支持农业发展。一是由公共基金或财政开支所提供的一般性农业生产服务。其内容为:农业科学研究;病虫害控制;农业科技人员和生产操作培训;技术推广和咨询服务;检验服务;市场促销服务;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如电网、道路、市场、港口、供水、防洪、排水及环保项目的建设等。二是为保障粮食安全而支付的储存费用。三是粮食援助补贴。四是一般性农业收入保障补贴。五是自然灾害救济补贴。六是地区发展补贴。

(四)对农产品实施适度的贸易保护。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及贸易自由化的潮流中,中国的农业是较薄弱的环节。由于农产品易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市场价格变动频繁,因此,各国政府都对农业进行程度不同的保护。对中国这样一个农业人口占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消除贫困、解决就业、减轻城市的人口压力始终是政府的头等大事。澳大利亚是经济发达国家,也是农产品出口大国。在大宗农产品、羊毛及畜产品出口上,澳方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而这些农产品是关系中国农民生计的主要产品。由于中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较低,产业结构调整受到各种制约,因此,在这种状况下,就需要政府实施适度的农业保护政策,将农产品自由贸易的步伐分阶段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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