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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性采访的伦理道德透析

2024-09-28 来源:伴沃教育

摘要:在当今的新闻报道中越来越重要,在社会上引起的反响越来越大,同时也是受众最需求的。从市场争夺和媒体长远发展来看,隐性采访的地位显得更为重要。如何处理隐性采访的问题是我们必须面对和探讨的问题。公共利益为上原则、守法原则、客观记录原则、公正原则、善意原则、真实原则、适度原则。

关键词:隐性采访道德困惑道德规范欺骗客观记录

在当前的媒介环境下,隐性采访被广泛的运用。隐性采访能够最大限度地逼近事实真相,突破显性采访环境的封闭性和事实本身的隐蔽性,一针见血的抓住问题的实质,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可视性,可听性,能够吸引受众的注意,使之有身临其境的感觉,特别体现了新闻的真实性。通过隐性采访可以获取其它采访手段难于获取的新闻事实,从而更好的实行舆论监督。然而随着隐性采访使用的频率不断增加,由其引发的质疑也在不断产生。就记者的身份和采访意图的隐瞒来看,无论出于何种目的,隐性采访都是一种欺骗,而这种欺骗不同于一般:其一,媒介与采访对象的地位不对等,前者出于强势地位;其二,它是一种主动欺骗,采访者是有预谋的;其三,经常在采访对象不知情或不同意的情况下公开采访内容。一些新闻记者因为运用秘密采访手段进行采访而受到诸多非议,甚至因此坐上了被告席上。社会对记者和媒体职业道德素质的评判也成为隐性采访不得不面对得尴尬。

一、中西方国家记者在隐性采访的实施过程中面临的道德困惑

(一)在我国欺骗手法的普遍采用

在隐性采访的实施过程中,新闻记者为了完成既定的采访任务,往往会经常采用欺骗手法,从而采获得相应的新闻素材。这些欺骗手法主要有:

第一,采访主体的欺骗。新闻记者出现在隐性采访现场时,一定是隐瞒了自己身份的。中央电视台记者何昊在采访伪劣化肥问题时,就把自己的身份设定为“化肥客商”。

第二,采访工具的欺骗。既然是隐性采访,采访工具的欺骗几乎是不可避免的。隐性采访必须借助微型采访机、摄象机、录音机等采访设备才能顺利完成。随着科技技术的不断进步,采访工具的小型化、智能化、隐蔽化程度不断提高,使采访工具的欺骗变得越来越方便,其应用也就越来越普遍。

第三,方法的欺骗。记者要完成隐性采访任务,除了必不可少的观察之外,还必须想方设法通过提问等丰富采访的内容。提问是记者开展新闻采访的一个基本程序,但是,在隐性采访中,提问也是必须“隐陛”进行。提问不能引起采访对象的怀疑,也就是说,提问的内容必须与自己设计成的身份相吻合,否则,极易暴露记者身份而使采访难以进行下去。

在隐性采访中,欺骗手法的运用可以说是不可或缺的,但是,这种“不可或缺”就会“不可避免”地带来道德的困惑。

(二)西方国家记者面对同样的困惑

在西方国家,欺骗带来的困惑令新闻界业内外人士苦恼不已。据美国佛罗城达中心大学新闻学教授罗恩。史密斯介绍,在美国,欺骗有三种形式,他们面对着不同的道德困惑;

第一,主动的欺骗。记者策划某些事件以揭露别的错误行为。美国CBS(60分钟》节目的制片人有一次听说诊所老板接受进行医学测试的实验室的非法回扣。这种行为导致医疗保险和补助系统每年损失近百万美元。

第二,被动的欺骗。记者假装只是公众中的一员,这样他们就可以在其他人不知道有记者在场的情况下收集信息。《华盛顿邮报》记者厄尔·亨利为了报道华盛顿失业人员和无家可归者受到剥削的新闻,假份成无业者在华盛顿各施舍处游荡。

一天一个招聘人员问他是否想找份工作时,他便诚实地回答了该招聘人员的所有问题——他用的是真名和真的社会保险号——并说出自己愿意工作。但他没有主动说出自己是一名记者。他成功地采访到了他想要的新闻。

第三,化装采访。《费城问询报》的一位记者在医院采访时顺手拿了一个听诊器,若无其事地走进了警察正在查问一位嫌疑犯的急诊室,获得了大量有用内容……尽管一些记者在理直气壮地欺骗,但大部分记者认为告诉人们你是谁很重要。因为“我们不想同任何对我们的身份有误解的人交谈”。70%的被调查记者认为假扮其他人是不对的。尽管由于欺骗手法的不同,人们所受到的道德责难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但这种差异并不能改变隐性采访所必须面对的道德困境。

二、值得我们参考的一些原则

(一)公共利益为上原则

隐性采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应该定为于维护公众的利益。维护公众利益是记者和媒体基本的价值取向,也是确定是否有必要用隐性采访手段和把握新闻事实的标准。如果选择的题材“与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相关,而除此之外又无他法获取信息,则可为;反之,如该事件与公共利益无关,或影响甚小,则不可为。”在对“广西南丹矿难事故”的报道中,我们能强烈地感受到地方官员有意隐瞒事态真相和编织的地方保护网,这给记者的采访带来很大的困难。在这样的背景下,隐性采访是新闻记者采制揭露和批评性报道,维护公共利益的重要方法。在这里需要十分注意区分公众利益与公众兴趣的区别,后者是一种公众的心理需求,隐性采访只能在不违反法纪的情况下,让公众对国家事务、社会变化和与其利益有关的信息进行了解,而不可为迎合公众的好奇心暴露无关公共利益的个人隐私等不宜报道的内容。

(二)守法原则

守法是现代社会一切活动的最根本要求。隐性采访当然也不能例外。从根本上讲,合法性是合乎道德要求的基本前提,只有合法的行为,才是道德的行为。

从公众的角度看不管其手段是否合法,由于其目的良好,所以往往会受到好评。但是,从法律的角度看,如果记者在采访过程中有违法行为,从本质上讲就必然是一种非道德的,马克思说:“要求的手段既是不正当的,目的也就是不正当的。”

(三)客观记录原则

在宏观的社会背景之中,新闻记者应该担当什么样的社会角色?对此问题,中西方的学者有过诸多描述。笔者始终认为,无论是社会角色期待博学,还是记者理想追求,记录者就应该是新闻记者最为适宜的社会角色。我们都习惯于讲这样一句话:今天的新闻就是明天的历史。这句话至少包含了两层意思:新闻必须是真实的;新闻记者应该是历史的记录者。在微观的新闻采访活动中,新闻记者更应该是新闻事件的记录者,这一点,对于隐性采访而言显得很重要。

(四)公正原则

记者在选材和立意时应全面客观地看待社会事件,揭露社会生活中的不公正、不平等、违法乱纪和消极腐败现象,并从法理和道义角度加以批判,促进社会公正。同时要公正的对待采访对象,不能对采访对象妄下判断;要尊重被采访者的正当要求和权利,不能侵害其合法权益;对涉及的当事各方要平等视之,即使对批评对象也要注意把握分寸,留有余地。

(五)善意原则

隐性采访的直接结果往往是曝光社会的阴暗面,但是暴露社会的阴暗面并不是隐性采访的最终目的。隐性采访的出发点应该是善意的,是为了支持正当的言行、合法的权益,纠正人们的某些错误意识和看法,既要告诉人们事实是怎样,又要告诉人们应该做什么,符合社会主义的伦理规范和道德原则。

(六)真实原则

相对显性采访而言,隐性采访涉猎的多是违法乱纪的社会弊病,在采访的过程中常常遇到意想不到的阻挠和困难,对事实加以深度了解和接触的难度会更大。在隐I生采访的两种方式介入式和观察式采访中,记者因为处于新闻事件的发生过程中又极容易影响新闻事件的进程,因此避免新闻失真显得更加重要。隐性采访一旦失真,不仅削弱了报道针砭时弊的力度,对公众造成误导,而且极容易伤害采访对象的合法权利,新闻媒体的公信力也会受到严重质疑,因此记者在隐性采访中要尤其注意新闻的真实性。

(七)适度原则

适度原则首先是指隐性采访的使用频率不宜过多。能用显性采访的尽量不用隐性手段。其次是指使用范围,在选题上必须是影响公众利益的事件,从对象上说必须是不配合,不支持记者采访,而记者又无他法接近新闻源。三是指对具体事件采访的适度,记者应紧扣事件的性质、报道的主题,而对那些与主题无关或关系不大的问题不使用为宜。

隐性采访多是揭露社会的阴暗面暴力,色情,贪污腐败等,无论是对青少年的成长还是对于整个社会的风气都有太大的负面影响,所以,新闻报道要以正面报道为主,隐性采访使用的频率不宜过多。

隐性采访在当今的新闻报道中越来越重要,在社会上引起的反响越来越大,同时也是受众最需求的。从市场争夺和媒体长远发展来看,隐性采访的地位显得更为重要。如何处理隐性采访的伦理道德问题是我们必须面对和探讨的问题。

在我国对隐性采访的研究已经有了十几年的历史,研究的学者有一大批,为隐性采访的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我参考了很多前人的研究成果,但是发现随着时间的推移,研究的角度和起步点有着很大的差异,而我也是站在最近的时间里观察、探讨和研究。这样做的目的只是希望能够发掘一些新的有价值的东西。时间在推移,隐性采访的伦理道德问题将会一直是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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