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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的规划范例6篇

2024-09-28 来源:伴沃教育

土地利用的规划范文1

关键词:土地储备;城市规划;良性互动

将土地进行有效的规划不仅有助于我国的土地资源能够更加合理的利用,还能促进城市的发展与建设,因此,相关的土地资源部门应该更加严格的对土地资源进行审批,充分掌握土地的使用情况,这样才能为城市的进一步发展做出贡献。但是当前土地的相关管理部门存在一些问题,影响着土地的合理使用,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在这种情况下,长期发展下去将会对市场经济的繁荣与稳定产生不利的后果,因此有必要在第一时间将这些问题加以解决,实现二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1 土地储备与城市规划两者间的互动关系

1.1 研究城市规划对土地储备的引导机制

城市的发展离不开对土地的开发,当前城市中如雨后春笋般崛起的高楼大厦都是占用着宝贵的土地资源,只有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才能改善城市的整体环境,实现各种基础设施的规划,最终促进城市的繁荣发展,使人们的生活更加美好。在这一过程中,土地资源受到价格波动的影响较大,土地的价格越高并不代表其价值越大,反而过高的价格是一种扰乱市场秩序的表现,在这种情况下,要想有效的改善这一问题,必须要从对土地的合理开发入手,严格控制资源的使用,这样才能避免不利后果的产生。

另外,城市中对于区域的划分较为明显,不同的区域所具有的功能也不相同,因此,对于区域中的土地也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在对区域进行规划的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到这一问题,加强城市空间的布局建设,完善各区域的基本设施的建设,这样才能有效的控制土地资源的使用,提高土地的储备效率。随着时代的发展,城市的发展建设一定会朝着更加美好的方向发展,而土地资源的使用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只有适当的使用土地资源,才有助于未来的发展建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

除此之外,在发展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的过程中,土地价格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波动,这一波动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城市的发展建设受到众多因素的影响,投资者会根据土地的不同价值而进行投资,因此,所获得的收益也具有一定的差异性,为了为土地资源的合理分配创造更加良性的环境,就应该以市场经济的发展为前提,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进行投资,这样才能为城市的发展建设创造更加优惠的条件。

1.2 分析土地储备对城市规划的反馈机制

在发展建设的过程中,为了进一步规范土地资源的使用,国家制定了关于土地储备的相关管理政策,以起到约束性的作用。加强对土地的储备,可以使城市的发展建设变得更加稳定与和谐。这一过程中,主要包含两部分。其一是对城市的空间布局进行重新的分配与构造,其二是对于新城市而言,这是一项重要的举措,能够提高城市扩张的效率。土地的合理使用不仅能够达到上述的要求,同时还可以使城市的发展水平朝着更高、更好的方向发展。

当前的城市规划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城市规划,而是需要在城市空间的合理利用的基础上实现对土地资源的配置以及储备。相信通过对土地资源的大力发展,能够使城市的整体形象得到进一步的提高,达到另一个崭新的层次。在这一发展前提下,市场经济的发展一定会更加具有可行性。

2 土地储备和城市规划互动存在的问题

通常情况下,要对市场经济进行事先的考察,找出其中存在的不合理的因素,主要的问题在于规划与实施应该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前者虽然具有可行性,但是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以及精力,在此种情况下,土地资源的合理使用应该以市场为主要的向导,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进一步加强对市场的规划。体制的不完善也是影响城市发展与建设的重要因素之一,这与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极为不想符,一些不属于土地资源规划师的工作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造成分工的不明确,以至于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土地资源缺少必要的价值,严重阻碍了土地的储备。

3 构建两者良性互动机制

3.1 土地储备计划

3.1.1 土地和规划部门互动反馈的直接源头。土地储备计划为两部门反馈机制的形成,提供了渠道。

3.1.2 促进城市建设资金实现良性循环。土地储备制度建立后,城市建设逐步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就是经营性用地前期整理开发并出让的土地储备过程。前者是政府巨量资金的投入,后者是土地资产变现后政府收益的回笼。政府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必将改善设施延伸区域的环境,带来土地升值,将这些即将升值的土地预先纳入政府储备,由土地储备机构制定储备计划,进行整理、养地,再适时出让,是实现城市建设资金良性循环的关键。

3.1.3 有效整合了各方面实施计划。土地储备计划是一个系统计划,它不仅结合了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各区县和各行业的城建计划、土地供应计划、土地市场和城建资金需求等方面的内容,使得计划促进城市建设和发展,而且为所涉及的每一块土地制定了详细征地、拆迁、配套、供应以及资金计划,为储备土地由“生地”转为“熟地”,“毛地”转为“净地”,制定详细步骤,实现储备土地精细化管理。

3.1.4 有效弥补现有土地出让计划的不足。在城市土地管理日益由资源向资产管理转变的背景下,土地储备计划能有效弥补当前计划的不足,符合当前城市土地利用管理的特点,并与城市相衔接,为土地精细化管理奠定基础。

3.2 土地储备规划

3.2.1 有利于建立政府土地储备库,增强政府的调控土地市场能力。土地储备规划从政府专项规划层面出发,明确了在储备规划范围内的储备土地全部由土地储备机构来组织实施土地的前期工作,促进了土地储备库的建立,有利于形成统一储备的局面,增强了政府调控土地市场的能力。

3.2.2 明确规划实施主体,促进规划实施。土地储备规划为土地储备机构明确了储备土地的范围、量及其空间分布,创造了城市规划的反馈渠道条件,是为实施土地储备而专门制定的总纲,控制了城市的非理性扩张。

结束语

。政府通过积极有效引导构建土地储备与城市规划互动的相关体制,以及合理的利用和实施有关土地使用政策,有助于实现城市建设资金实现良性的循环,促进城市的健康更加有序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尹继洁,侯守军,周丽.城市土地利用与可持续发展的城市交通[J].山东交通科技,2010(4).

土地利用的规划范文2

关键词:地理信息系统 土地利用规划 应用

土地利用规划学是一个复杂、庞大的大系统学科,它涉及经济学、土地学、社会学、生态学及数理统计等科学,通过各个学科之间的协调,在城市内部为省市各类活动安排必要的合理空间。土地利用规划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包含有大量的信息。。土地利用规划的整个工作过程,可以概括为数据整理阶段和规划编制阶段。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在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应用主要包括土地信息收集和土地信息处理两大方面的内容。地理信息系统在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应用,极大程度提高了庞大数据的处理能力和工作效率。

一、地理信息系统

1.概念

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或Geo-Informationsystem)简称GIS,有时又称为“地学信息系统”或“资源与环境信息系统”。GIS是计算机科学、地理学、测量学、地图学等多门学科综合的技术,虽然它是一门多学科综合的边缘学科,但其核心是计算机科学,基本技术是数据库、地图可视化及空间分析。因此,可以这样定义:GIS是处理地理数据的输入、输出、管理、查询、分析和辅助决策的计算机系统。

2.产生与发展

地理信息系统萌芽于20世纪60年代初,1962年Tomlinson提出利用数字计算机处理和分析大量的土地利用地图数据,到了1972年,CGIS全面投入运行与使用,成为世界上第一个运行型的地理信息系统。它的发展历程可分为如下四个阶段:第一,20世纪60年代的开拓发展阶段:从开始用于地图量算、分析和制作到针对主机和外设开发,但是算法比较粗糙,图形功能有限。第二,20世纪70年代的巩固阶段:这个时期计算机硬件和软件都得到了飞速的发展,扫描输入技术出现,但图形功能扩展不大,数据管理能力较小。第三,20世纪80年代的突破阶段:计算机软硬件发展并普及,GIS也趋见成熟。第四,20世纪90年代的社会化阶段:随着地理信息产业的建立和数字化信息产品在全世界的普及,GIS深入到各行业乃至家庭,成为人们生产、生活、学习和工作中不可缺少的工具和帮手。

二、GIS在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应用

1.土地利用规划

土地利用规划是指在土地利用的过程中,为达到一定的目标,对各类用地的结构和布局进行调整或配置的长期计划。土地利用规划的内容主要有: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与评价;土地利用潜力分析;土地供给与需求预测;土地供需平衡和土地利用结构化;城乡居民点用地规划;交通运输用地规划;水利工程用地规划;农业用地规划;生态环境建设用地规划;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论证和规划实施。

2.GIS在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应用

GIS是实现土地利用规划工作信息化、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工作的现代化的主要手段。

(1)基于GIS的土地适宜性评价。土地适宜性评价是评定土地在一定的经营管理水平下对确定利用类型适宜状况的过程。通过评价土地单元对不同利用类型的适宜程度,可以明确土地对每一种利用类型的适宜程度及适宜程度的数量、质量和结构特征,揭示出影响确定利用类型的限制性因子及其限制程度,从而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供依据。借助GIS技术,依据一定的数学模型,充分利用已有的数据资源,对土地适宜性进行单因素评价和多因素综合评价,实现评价区土地适宜性的分等定级。它具有相关的统计、分析、规划和管理功能,集数据管理、土地评价、办公自动化于一体,有力地促进了土地适宜性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和现代化。

(2)空间预测模型。土地利用规划一项重要内容是预测一段时间内的土地供需状况。科学的预测模型和方法是进行成功预测的前提。传统预测多选用经济数学模型,如回归、平滑、曲线拟合、灰色预测四大类近20种。这些模型以行政单元为基本单位,把空间实体看成点状,计算结果与实际情况有所偏离。基于GIS空间预测模型将所有模型参数空间化,预测针对每一个规划单元进行,预测结果较符合实际情况。

(3)基于GIS制定规划方案。GIS支持下的土地规划方案编制具有模型化、定量化、多元化、动态化等特点,编制出来的规划方案更科学。规划方案的确定总是涉及到不同方案的模拟、评价与比较。GIS可以根据已有信息、规划模型、上轮规划情况等自动生成不同参数条件下的规划方案,采用图形、表格等形式将不同的方案表现出来,并可模拟执行不同方案的结果。土地利用规划专家和管理、决策部门可以在GIS等技术支持下进行协同规划。在协同规划环境下,不仅规划方案可视化,而且提供研讨环境,设置修编规划方案的操作工具。

(4)编制规划图件。GIS具有强大的制图能力,可按照规划方案,输出所需要的图件。由于GIS的制图功能在图形符号、颜色分配等方面与土地利用规划图的要求不适应,因此必须按照土地利用规划图的有关规程对GIS的制图模块进行完善,或将相应的制图软件与GIS数据库相联接,从GIS中获取有关的信息进行制图,输出要求的各种规划图件。GIS提供制这些图的工具和符号库,可以方便地编制这些成果。

(5)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与监测。GIS和RS结合能更好地辅助检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审查、城镇分批次建设用地规划审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规划审查等业务中符合规划的执行情况,能生成辅助决策方案,输出相应的文档及图件。土地利用动态监测是通过对不同时相的遥感数据的组合、融合以提取出土地利用的变化信息,并利用实地调查与变更详查数据对监测变化信息进行检查,采用重点地区逐个图斑一一对照,一般地区统计比较的检查方法,对变化信息提取技术和监测结果反复修改,直至满足精度要求的遥感工作方法。在GIS支持下,将监测结果与土地利用规划结果叠加,可以提取规划执行情况。

参考文献

土地利用的规划范文3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管理;途径

中图分类号: P285.2+3 文献标识码: A

实施土地规划是要保证土地的利用能够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促进经济的增长,土地规划是依据现有的自然资源、技术水平、人力资源的合理的配置等来实现的,充分提高土地的有效利用率,减少土地资源的浪费。

1 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的重要意义

土地使用规划的整体程序主要是两个步骤:编制以及执行,两者之间相互配合,相得益彰。假如只注重规划的设计,没有按照规划落实执行,那么也可以说规划的功能并没有得到实现。经以往经验证实,规划的价值就在于执行。没有执行,再好的一张规划图纸也只是一张废纸。只有按照规划进行执行,才能使社会、经济、生态利益得到完成。

规划只有被执行了才有意义。为了确保规划能够得到执行,一定要对执行阶段开展管制。所以,在土地使用规划的执行阶段中,要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经济以及技术的措施,经过土地使用规划编写、审批建筑工程、划分耕地用地、审批土地开发项目、土地执法审查、土地使用情况监督等办法,对规划执行开展全面管制,才可以实现土地规划对于土地使用的用途,将规划落实到实处。

2 土地利用规划实施与管理的途径

2.1 建立健全土地开发整理的规划审查制度

应及时检查土地开发整理指标是否得到切实执行,重点审核其规模和布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以保障耕地占补平衡并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2.2 强化土地利用立法和监察管理

增强土地使用过程中能够依靠的法律规范是贯彻落实土地规划的依据。应制定详细具体的土地使用规划管制条例,同时把它归属于法律制裁中。并且,应该创建按时的规划监视机制,对于违法占用土地的活动要使用法律手段进行制裁,确保土地使用规划的顺畅执行。

2.3 健全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应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区用途管制制度、占用基本农田严格审批与占补平衡制度、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制度和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制度等。

2.4 加强城市和村镇规划审核

应加强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用地布局及近期建设占用耕地面积等方面的审核,切实保证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

2.5 强化现代高新技术的应用

实时、确切的了解土地使用活动行为,特别是监督城郊地区的农田用地的更改以及建筑用地的扩张行为,进而使规划的执行以及管制供应措施保证。应该充分使用规划阶段中以及活动行为中检测到的属性和空间数据,创建土地使用规划管制资料体系,按时检测、解析规划执行动态,提升规划管制的工作效率。

2.6 制定有利于规划实施的经济政策

为了能够尽早的把规划付诸于行动,还应该拟定相关的有助于执行规划的经济对策,例如土地整治、开发以及复垦都进行优待,对开发者在拥有权、融资、建造材料这些方面开展协助,抑或是制定相关的相应时间内减免税措施。这些措施由相关政府带领相关机构一起进行探讨,成立政府规章。全面推广土地有偿运用机制,在土地使用中充分利用经济手段,调整土地在供应以及需求方面的矛盾。并且,针对损坏土地、损坏生态平衡、造成水土流失以及污染的企业以及个人,要根据国家颁发的相关文件进行责罚。

3 土地利用计划编制的步骤

土地使用规划就是国家对土地如何使用制定了相关的计划。它是土地使用整体规划的详细执行规划。编制土地使用规划的根本,是按照土地使用整体规划所拟定的各个级别的政府对土地使用宏观掌控目标机制。

3.1 上报计划建议数

首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和计划控制指标,根据本行政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的实际状况,参考基期(本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提出本行政区域计划期(下一年度)的土地利用计划建议数(预报数),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查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3.2 下达计划指标

国土资源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产业政策、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建设用地利用的实际情况,在各地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议的基础上,综合平衡,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报国务院批准。

3.3 上报计划修正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上级下达的计划指标后,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进行研究,组织所属基层土地管理部门和计划部门对原上报建议进行修正,将上级下达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和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逐级分解,拟订实施方案。各地在拟订实施方案时,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增加若干控制指标。实施方案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下达。

4 土地利用计划的实施和管理措施

4.1 建立严格的用地审批制度

各级土地管理部门要完善土地审批程序,严格土地审批手续。在建设项目立项时,要充分考虑土地的供应量,在用地选址时,考虑土地用途管制的限制,在审批用地项目时,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净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

4.2 完善土地开发整理政策措施

为了能够顺利的对土地使用进行规划以及执行,应该成立专门的土地使用资金。土地开发整治工程,尽量做到用最少的钱,达到最佳的状态。并且创建服务机制,对土地开发整治供应资本、物料、工艺等,确保土地开发整治活动能够根据规划顺利开展。

4.3 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需严格按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有使用费用。这样一方面用地单位会从实际经济效益出发,主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4.4 土地利用计划检查

土地使用规划下发之后,还一定要对土地规划实施情况开展常理性、整体性的审核。第一,要监测其规划执行状况。规划实施企业是不是将土地使用规划制定的宗旨以及工作当做自身将要完成的宗旨,是不是拟定了实施规划的有关方法,确保规划能够完成。第二,审核规划执行状况,在最早的时间内察觉规划实施过程中具有的问题,进而运用方法增加管制,并且还要发现以及整理实施规划的经验,并进行普及,推动规划的实现。第三,增加对规划的监管,但凡发现违法用地违法征地的行为,要立即进行改正以及阻止,情况严重的要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置,确保土地使用规划的顺利开展。

5 结束语

执行土地规划最终目标就是为了能够确保土地的开发使用能够满足广大民众的需要。规划是按照现在所拥有的自然、措施、人力资源的散布以及配置情况,充分的使用每一寸土地,不会因为人为原因对土地使用形成浪费现象。

参考文献

[1]姜志法,刘双良.构建土地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体系的思考[J].中国房地产,2009(10).

土地利用的规划范文4

关键词: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发展建议

中图分类号:Tu文献标识码:A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发展与推进,我国城市土地规划也根据《城市规划法》等相关内容做出了极大的调整,在进行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时,更加贴近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但我国城市土地规划发展还不够完善,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受传统发展理念以及规划思想的影响,我国城市规划在土里利用与发展当中还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需要不断地加以调整和改进。为此本文针对如何有效促进我国城市土地利用与发展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

1发达国家城市土地规划发展的基本情况

通过对发达国家的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的与发展的继承来看,发达国家城市化的发展进程先后经历了两个不同的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为“单向型城镇化”,在城市规划发展过程中农业与畜牧业做出了极大的牺牲。在这一发展阶段,土地利用主要以集聚为主。当城市规划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发达国家的城市规划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即逆城市化阶段,城市化发展逐步向农村进行扩散与推移。此时城市土地发展规划主要倾向于扩散政策,在这一发展阶段城市土地城市更进一步的促进了城市与农村的和谐发展,实现了城市土地规划利用的科学化与合理化发展。

从国外发达国家的城市化发展进程来看,城市化发展与工业化发展时同步进行的,在城市工业化发展的过程中,加大的推进了城市化发展的进程。在城市化发展进程当中,通过科学合理的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发展的二元结构逐渐被打破,城市的工业文明也极大地带动了乡村的发展,城乡发展间的差距被进一步缩小,最终促进了发达过程经济发展总体水平的全面提高。

我外发达国家已经伴随着工业化与信息化的发展进程,实现了国家的城市化,而城市化发展水平高的国家,其农业发展水平也非常高,由此可见发达国家在进行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充分的体现了城市与农村的协调发展,城市土地的利用与发展充分的考虑了对农业发展的影响,发达国家的城市化道路逐步实现了农村、城市之间的复合型发展,土地的利用与发展也实现了集聚与扩散的协调发展。

2西方发达国家土地规划对我国城市土地利用与发展的启示

西方发达国家城市化发展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冲的体现了城市化进程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巨大的促进作用,通过城市化进程的合理发展预计城市规划中对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极大地促进了城乡的和谐统一发展,我国城市规划土地利用与发展过程中要不断地吸收国外的成功经验,并充分的结合我国城市规划发展的实际情况,促进我国城市规划土地利用的合理化发展。

2.1城市规划土地利用与发展要强调区域观念

城市土地利用与发展要具有长远眼光,并立足于我国城市发展的整体考虑,在城市规划发展过程中城市土地利用与发展不能仅从促进城市这一单一的主体进行考虑,需要从促进城市区域间的协调发展以及城乡不同区域之间的相互协调发展的角度进行考虑,促进城市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利用。;对城市各个区域发展建设所具有的相对发展优势以及个各种制约性因素进行分析,对城市内部各个区域之间的优势条件进行组合,提高城市发展的整体实力;根据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与未来发展的具体目标提出相应的土地利用空间结构重整策略。

2.2土地利用与发展要与社会、政治、经济的紧密结合

城市发展的内在动力是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必须进行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研究,才能保证其科学性。我国城市发展建设要紧密结合宏观区域经济竞争的要求,对城市经济发展与城市发展战略选择关系的历史、现状与未来进行分析和展望,从社会、政治、经济等各个方面对城市的土地利用进行分析,提出构造适应知识经济的未来发展的土地利用规划新理念,以求在区域合作、中心城市建设、居住适宜性、历史传统保护等方面及相应的土地利用空间重整策略的编制上注重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紧密结合。

2.3生态优先的发展策略

针对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下降的状况,应进行城市的合理容量和城镇建设的生态适宜性研究,在建设和保护的地区之间,建立起土地要素合理流动的市场化配置资源的机制,从而达到控制环境容量小的城市,发展环境容量大的城市的战略目的;同时应将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区范围内的用地划分为城市化发展促进地区、城市化发展控制地区及非城市化发展地区,通过生态限制因素的分析,确定不可建设区及控制发展区的范围。在编制土地利用规划中,必须分析各种土地利用结构对环境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改善措施,以求将土地利用对环境的破环减少到最低限度。

2.4城市规划中的土地利用要重视实施策略的研究

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应对其实施策略进行研究。针对城市的发展和区域大型基础设施的调整,根据现行的一系列城市土地利用的空间发展、相关组织机构、资金筹措等的政策,将以往孤立的部门计划,整合为一个相互配套互为前提的战略组合,分别从空间结构、产业发展、交通系统调整等方面提出相应的土地利用政策措施,增加了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可操作性。

2.5把握发展机遇

在对我国城市发展情况进行规划时,虽然对城市土地规划利用不进行时间限制,但无论是城市化发展建设还是土地利用与发展都不能忽视各自的时间效率。城市土地资源利用与发展建设仍然需要把握住发展契机,只有抓住发展机会,才能提高城市土地利用与发展建设的速度,提高城市土地利用与规划发展建设的质量,对土地资源的利用作出适合城市土地发展利用的合理化安排。

3结束语

我国城市土地利用与发展要充分的吸收借鉴国外城市土地利用发展的成功经验,同时还要对我国城市发展建设的总体进行进行充分的了解与掌握,在城市土地利用与发展过程中编制出适合我国城市规划发展的正确方案,通过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方案,对城市土地利用进行科学的指导,在发展过程中还要把握住我国城市化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的有利契机,树立长远的发展眼光,提高城市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发展能力,提高我国城市规划发展建设的全面性、系统性与优越性,使我国城市发展战略的选择更具理性与说服力。

参考文献:

[1] 孙田,陈龙乾.浅谈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的衔接[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1,(01).

土地利用的规划范文5

【关键词】土地利用;城市规划;关系

。当前,两者之间在法律法规、技术体系和方法等各个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异,造成一些衔接问题,限制了我国城市建设的发展。在当前形势下,对此问题进行讨论,具有重要实践指导意义。

一、土地利用与城市规划之间的关系

1、土地规划概述

土地规划是指以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为目标的,采取经济、技术、工程管理等各种措施。通过长期的土地资源布局的配置和组织,对土地资源的利用进行管理。我国的土地规划主要由各级政府进行编制,主要包含有总体规划和各级专项规划两类。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是指国家政府从长远利益出发,对耕地、城市建设用地等土地利用进行协调和布局,安排各类土地利用的规模,最终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校、合理开发和利用,保证耕地和城市建设等各个方面的可持续发展。

2、城市规划概述

城市规划,是指城市管理者为了实现城市的发展目标,根据城市发展的规模、方向和开发性质等,对城市土地进行合理的规划和布局,协调城市内部各类土地利用需求之间的关系。我国当前处于城市建筑的快速发展时期,城市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很大,是主要的土地利用形式之一。城市规划的根本目的是通过对城市规划建设时期各种商业、居住等城市功能和合理划分和计划,实现城市土地的高效利用和城市各行业的健康发展,最终促进城市的健康发展。城市规划的主要内容包含有:根据国家对本地区或者城市的整体规划目的和发展方向,对城市的发展进行规划;根据本区域经济和技术发展情况,对城市的发展方向进行规划;根据城市的自然条件、人口结构、历史基础和发展现状等确定城市的分布体系;根据城市性质和布局等,对城市各功能区域进行规划和布局,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对城市内部经济、文化、基础设施等各个建设项目的规模和布局进行合理的划分,促进城市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各个方面的发展。

3、两者之间的关系

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是面与点,全局与局部的关系。城市规划是土地利用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城市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不断发展,城市建设规划对土地资源的需求也越来越大,成为土地利用规划之中的重点。土地规划包含城市规划,需要协调城市用地与耕地用地等土地利用之间的全局关系,保证整体土地的利用效率。两者相互关联,需要做好协调发展。

二、土地利用与城市规划之间存在的主要问题

1、规划思路不同

土地利用规划一般是由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的,具有一定的刚性要求的,对耕地保有量、新增建设用地面积、耕地基本保护面积、新增建设暂用耕地面积的控制指标等各个方面进行规划,只要解决耕地需求和城市建设需求两者之间的协调和控制问题,重点在于对土地基本指标的控制。城市规划编制,没有自上而下的控制指标,是从城市的实际需求和综合城市历史和发展现状和发展规划等各种因素,按照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对城市进行规划,以城市发展为主要目标,对耕地没有保护措施。在我国城市建设的热潮中,城市管理者好大喜功,城市规划部门迎合政府意图,将城市规划过多的占用城市周边耕地资源,导致耕地减少。两者之间一个属于控制规划,一个属于无控制规划,存在着必然的衔接问题。

2、土地总体规划滞后于城市总体规划

我国的土地总体规划工作开始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展较晚,在规划的理论和方法方面存在着不足,规划的可操作性差,实践指导意义较低,总体规划水平有待提高。土地总体规划以协调城市发展和耕地资源的关系为主要任务,且特别注重对耕地资源的保护和城市占用耕地资源的控制。土地利用编制是自上而下进行的,用地指标的分解也是自上而下,存在着对城市建设用地过于保守,没有满足实际的城市规划土地需求等,造成对城市规划的限制,与城市规划不统一。

3、规划编制的行政主管部门不同

在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建设由建设部门负责。国土部和建设部属于同级的部门,在实际的工作中存在着很多业务和职能的交叉,两个部门为了实现各自部门的利益和任务,在用地规模、土地功能布局等基础性的原则问题上就会产生差异,缺乏交流和互相理解。这就导致了城市简述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之间的不协调甚至是直接的冲突,两个规划的实施都受到对方的限制,职能划分不明确对实际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4、规划用地指标和分类的不同

我国当前的城市规划是按照《城市用地分类和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进行的,把人均建设用地的规划分为四个等级,根据当前城市人均建设面积的现状,在标准允许的调整幅度和规划指标内进行人均建设用地标准的制定。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则是按照《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的要求进行,在保证人均耕地指标的前提下进行。

在土地分类方面,城市规划是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进行分类的,将城市建设用地分为10大类、46中类和73小类。而土地利用规划在对土地进行中类划分时,是按照《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进行的,将土地分为3个一级类、15个二级和71个三级。两个分类体系在城镇用地、特殊工地和工矿用地等部分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导致两者统计数据的不统一和缺乏可比性。土地利用和城市规划在土地用地指标和分类标准执行的不统一,直接导致两者之间的矛盾关系。

三、加强两者之间协调的的几点建议

1、以可持续发展的理论指导规划编制

既要保证环境和资源的利用和保护,又要实现城市发展的目标,在城市规划的同时加强对环境和耕地保护的重视,以可持续的眼光对城市发展与潜在的土地资源承载力之间的关系进行考虑,在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下拓宽城市规划的新思路,实现与土地总体规划控制思想的矛盾缓和。

2、建立完善的规划体系

土地利用的规划,应该加强对区域经济和城市建设需求和现状的考虑,在进行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时加强对区域内土地资源利用的规划,为城市建设规划进行有效的指导,和解决其实际的用地需求。加强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之间的协调作用,,在区域层次上加强两者之间的协调,实现土地利用与城市建设用地、工业用地等之间的协调关系,实现土地利用和经济的同步发展。

3、统一用地分类标准和统计参数

工作方法的不同是导致两者之间存在差异的重要因素。可以在城市规划区采取城市用地标准分类,在城市规划区为按照全国土地利用标准进行分类,减少两者之间的重合和冲突。对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的统计标准进行统一,以城镇户籍调查数据为准,对城市土地进行定级,在城市规划编制时考虑用地分类和建筑密度等因素。

总结:

我国当前的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由于在工作目标、工作方法和职能划分等方面的问题,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和冲突。随着城市建设对土地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大,这种矛盾越发突出,成为制约我国土地和城市规划的重要问题。本文对两者之间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可行性的建议,以期促进两者之间的有效协调,实现城市经济发展和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的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土地利用的规划范文6

关键词: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 实施评价 建议

中图分类号:F301.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前言

土地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长期以来,许多地方不重视土地资源的合理划分和利用,缺乏长远眼光,导致各种用地堆积,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增加,用地紧张,在不同地区,呈现出不同景象,为此,需要我们加强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评估,以提高土地利用的科学性,提高经济效益。影响土地利用的原因主要是由于规划自身不合理、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以及制度等多方面因素导致。我国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的发展还不是比较成熟,时间比较短,自上世纪中叶,随着经济学、系统论的兴起和发展,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评估提供了有力工具。

评价的标准和方法概述

现在集中需要讨论的问题是,如何选择一套完整系统的评价手段和评价指标,科学的进行评估土地利用。笔者结合了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和经验认为,应当可以采用经济学中的分析方法和系统论的思想,加强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评价。对于指标权重的划分,需要根据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比如就城市规划来讲,城市的类型决定城市土地规划的重点,因此也决定着评价指标的重点,应结合结果、效益和效力三个方面的指标综合考量。将土地规划影响因子量化评估,严格法纪,加强3S等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监测和评估,并用科学的方法,建立评估模型,对未来用地状况进行前期预测等。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考虑

4.1土地利用结构

土地利用和规划应优先安排国家以及省部级的重点建设项目,对居民点和工业用地以及新增的建设用地应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布局和指标进行审批;对于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应采取定量和定序的方法进行确定;针对于不同的城市类型,应遵循优先安排主要用地,统筹安排其他各项用地的原则,比如工业程度高的城市,应重点安排工业用地;对于农业性质城市,应优先安排农田用地。除此之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评估还要考虑其自身的整体性、协调性、导向性和动态性的特点。即规划的目的就是对用地使用起到导向作用,是对未来不确定因素的一个整体把握;总体规划又是动态协调的,因为城市或地区是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因此需要有一定的灵活性。

以城市用地总体布局为例,城市的整体布局应遵循城乡结合,统筹安排的原则;功能协调,结构清晰的原则;依托旧城,紧凑发展的原则;分期建设,留有余地的原则等。城市用地一般包括城市工业区的建设、居民区的建设、城市绿化用地、城市交通用地等,除此之外,城市总体布局应满足一定的艺术性,这是城市用地规划的最高要求。因此,在评估时,可以按照城市用地的几个公用区进行逐一评价,综合考虑多方因素。

4.2用地适用性评价

用地的适用性评价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一项重要工作,主要内容是在调查研究各项自然环境条件的基础上,按照规划与建设要求,对用地在工程技术与经济合理性方面进行综合质量评价,确定用地的适用性程度。对于城市用地的评定,一般应分为三大类,即适宜修建用地;基本适用用地;不宜修建用地。对于城市的适用性评价要抓住对用地影响突出的环境要素,重点分析和评价。应结合地区的具体实际情况,逐渐形成用地评定体系。

4.3用地平衡表的编制

应当充分使用3S技术实现对土地资源的动态管理和监控,利用3S技术对土地历年使用情况进行计算机分析和预测,为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提供客观依据。根据城市目前用地的整体情况和政策布局,一般来讲,城市用地平衡表的内容包括总体规划用地,城市建设用地和水域其他用地汇总,在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中又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交通用地、绿化用地等。

评估指标

5.1环境容量

环境容量是指环境对于土地以及人类活动提出的限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评价体系中必须考虑到环境容量这一指标,近年来,我国城市污染情况严重,部分城市为了提高所谓GDP过分投入建筑用地和工业用地,导致城市拥挤,污染严重,因此环境容量的指标必须考虑在用地评价体系之内。具体包括:地区人口容量、地区大气环境容量、地区水环境容量三个方面。要将环境容量在评价权重相应的提高,具体的流程和具体权重比,应由多部门协调商定。

5.2城市规模

城市规模是城市用地限制的重要指标。城市用地规模=城市人口规模×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根据该公式,我国早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对不同的城市人均用地规模进行了等级划分,具体可参见国家标准。其中对人均单项建设用地指标中明确规定,其中居住用地为18~28平方米每人;工业用地为10~25平方米每人;绿化用地为大于九平方米每人。在建设用地结构上,规划建设用地结构,国家给出的标准时居住用地控制在20~32%,工业用地控制在15~25,绿地控制在8~15%。对于不同城市的实际情况,标准可以适当调整。因此,城市规模的定位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价的一项硬性指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都应建立在此基础上进行。

大致评价体系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评价指标主要课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效果指标,另一类是执行指标。前者是指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将产生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后者是对实施过程中的落实完成情况,以及违规事件的频率等。效果指标主要从投入产出率、社会公众认知度等方面进行评估;执行标准按照完成性指标中土地开发、整理、退耕还林等面积指标;限制性指标则包括上限指标,如建设用地使用面积、城镇扩展规模等,下限是基本农田保护率、面积等。

七、总结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对土地资源科学利用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重点介绍了环境容量、城市规模、土地利用结构的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的影响,强调评价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强调3S技术在土地资源管理中的应用,强调评价指标的权重设定和量化,对于如何量化、如何确定权重比等问题,建议引入经济学中的因素分析和评估方法,运用系统工程的思想完善评价过程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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