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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人合同范例6篇

2024-09-29 来源:伴沃教育

艺人合同范文1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就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委托拍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广告活动,甲方为乙方的经纪人。。有关合约内容如下:

一、合同内容

乙方聘请甲方为经纪人,在合同期间由甲方全权乙方涉及到出版、演出、广播、电视、广告、电影、录音、录象等与演艺有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以及与乙方公众形象有关的活动。乙方为此支付甲方经纪费用。

二、合同期限

三、合同期内,甲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甲方应努力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其他方式宣传乙方,尽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运作获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众艺员形象。

2、甲方独家拥有乙方之名称、肖像及声音的商业和非商业的公众活动权,并拥有乙方录制演唱之音乐制品(含录音带、CD、VCD、LD、MP3及其他由于科技发展而使用的新型载体之音像制品)出版、发行等相关事项的权。

3、甲方有权安排乙方的所有演艺工作并作为乙方的委托人签署有关演艺合同,但合同内容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合同期间,甲方对乙方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活动相关之活动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由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但是必须充分考虑到乙方的身心状况和劳动强度,在乙方可以胜任的情况下,乙方应参加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

4、乙方从事商业性演艺或非商业性演艺活动的有关工作酬劳,如果第三方拖欠、欠款或拒付时,甲方应尽力协助追讨,并承担相应的损失比例,但不负责赔偿。

5、甲方安排乙方在重要场合演出或参加其他活动时,甲方有义务派出宣传人员陪同前往,以保障宣传效果。

四、合同期内,乙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根据甲方的安排进行演艺活动。

。如双方无异议,经甲乙双方商定确认,乙方必须遵守,按照甲方提出的方案安排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宣传等内容积极参与工作,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为商业目的为甲方指定范围以外的个人或机构录制任何歌曲,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擅自参加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演出、形象展示有关的照片,不得擅自实施整形手术(包括面部、身体、发型等)。

4、在甲方安排的演出、录音、录象、拍摄专辑、制作MTV等活动中,资金应由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

5、乙方在其非演出事业等情况下发生的收入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如乙方的受赠、继承、买卖有价证券、个人投资等。

7、乙方有权在涉及公民的基本权力和义务的领域内享有权力、承担义务,对此甲方不得干涉。

8、乙方有权按照《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劳动的权力、义务以及休息。如果因为演艺事业的特殊要求需要加班加点的,乙方有权进行合理的休息。

9、乙方应自尊、自重、自爱,在甲方的协助下慎重对待自己的言行,以使自身的公众形象得到尽可能的维护和提高。。

10、在合同期间,乙方不得聘请任何除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担任其演艺事业的经纪人。

11、乙方有权对自身的企划、定位、外型等事宜提出建议并与甲方协商解决。

12、乙方将承担保密义务,确保任何与甲方合作的内部事务不以任何形式、渠道对外公布。

五、酬金、税费:

乙方从事商业或非商业演出活动及有关工作之酬劳(限于货币、实物等),应由甲方代为收取并支付相关个人所得税。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私自收取活动酬金。如遇乙方自行收取酬劳之情况时,乙方必须在收取酬金后一周内主动支付甲方总收入的60%作为违约赔偿款,也包括乙方演艺事业运作费用和甲方的经纪人费。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不能继续为乙方提供经纪服务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乙方的演艺事业受到不应有的负面影响时,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解除本合同。

3、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时应采取书面形式。

4、如因乙方原因使得其不再适合从事演艺事业(身体、名誉等遭受损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合同期内,乙方如因意外使身体或外型受到伤害并影响其外在形象时,甲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合同。

七、违约责任

1、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不能诚实履行合同及违反合同条款时,视违约情节,按照下列条款单独或并处:

1)延迟或停止违约方一切或者部分演艺、宣传等运作活动;将部分演出收入全部缴付守约方;

3)终止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人民币50万元整。

八、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之间的任何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以诉讼方式予以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效力溯及至2013年11月30日。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艺人合同范文2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地址:塘南新村北区120幢401室内的一间单间。用于普通住房。

二、租赁期限及约定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一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元。按月付款,每月提前五天付款。另付押金_____元,共计______元.

(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房屋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普通住房使用。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四、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五、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 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七、其他说明:水电数字由甲乙双方与其他承租方平均分配

(入住时的水电数字:电________,水________,)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艺人合同范文3

[关键词]第三人利益合同 立法现状 完善建议

一、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概述

第三人利益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约定他方向第三人给付,第三人因之取得直接请求给付权利之契约。例如,张三和李四约定,为王五的利益而由张三向王五为一定给付。这是一个典型的第三人利益合同,其中,王五即为受益第三人;张三即为债务人或称之为允诺人;李四则是债权人或称受允诺人。其实,第三人利益只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而产生的,第三人因约定而取得对债务人请求给付的权利,从而,在第三人合同中取得债权人的地位,而其本身并不是一种固有的合同类型。

合同相对性原则被视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在英国法中,合同相对性原则一直作为合同法的一条根本性原则来加以彻底的坚持,但是,第三人利益合同却冲破了这种传统的法理观念。合同相对性是指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拘束力,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基于合同向对方提出请求或提讼,而不能向与其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也不能擅自为第三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合同债权也主要受合同法的保护。

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贸易的繁荣,现实生活中对于第三人利益合同的需要越来越强,而且,第三人利益合同也越来越多的出现在人们的生活和经济交往中。同时,社会交往的复杂性增加了利益平衡的难度,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已经不能完全满足现代经济生活对于合同的需要。英国的达顿诉普尔“为受益人而设立合同”的案件和美国《合同法重述》确定的“设立受益人”规则以及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的1121条的规定都体现了对相对性的突破。

二、我国关于第三人利益合同的立法现状

在我国的立法实践中,并未明确规定合同的相对性原则,但是,在民法通则条文中却蕴含了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理念,例如,我国《民法通则》的第八十四条:“债市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第八十五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个、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因此,我国民法以及司法实践中是包含了合同相对性的原则的。

我国的《合同法》继承了合同相对性这一原则,但是,对合同相对性的适用又不尽完全,例如,《合同法》第64条:“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对此,学界有不同反应,有的认为我国的第三人合同并未冲破合同相对性的局限;有的学者则认为,我国我国立法已经具备了关于第三人利益合同的一般性规则。

笔者认为,我国《合同法》第64条对第三人合同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作为合同当事人的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为一定给付行为,第三人并不是合同的当事人,不必为合同签订行为,直接以合同当事人的约定而享有权利,这是第三人合同的第一个特征。其次,第三人不承担合同义务,只享受权利。对于第三人利益合同而言,合同当事人只能向第三人设定履行利益,而不能为定三人设定义务。因为,根据合同的一般原理,未经他人同意不得为其设定义务,违反此原则的合同均归于无效。最后,第三人依据合同对债务人享有独立于债权人的请求权。即当债务人不履行给付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时,该第三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约定履行义务。

所有的第三人利益合同都应当满足以上三项特征,而我国的《合同法》第64条只是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本条规定仅仅改变了合同债务人的履行对象,即第三人不是合同的订立人以及第三人仅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满足了第三人利益合同的前两个特征,然而,并未就第三人对债务人享有独立的请求权做出明确规定。而且,就债务人违约的情形,则规定的是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不难看出这种规定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体现。而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最主要特征则在于第三人对债务人享有独立的请求权,如果失去了这一点,很难称得上是第三人利益合同。因此,《合同法》第64条所规定的并不是第三人利益合同。

三、对我国立法关于第三人利益合同的完善建议

法律的根基在于社会生活,社会的发展变化以及经济交往的复杂化使得合同相对性原则越发不能完全满足现实的需要,因此,我们对于合同相对性的理解不能过于僵硬和绝对。我国应当对第三人利益合同予以明确,确立第三人利益合同。

艺人合同范文4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要及时调整充实“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担任,并设立“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办公室,抽调公安、工商、建设、安监等部门人员,且不少于5人。各乡镇每年度要安排一笔专项经费,配备专用执法车辆,用于保障“三合一”整治办工作顺利开展,。

二、摸清底数。“三合一”场所整治排查摸底要以乡镇为单位,由乡镇行政主官为第一责任人,乡镇包片领导、乡镇下村干部、村(居)分管领导、派出所责任民警为责任人,层层负责,一级抓一级,责任到人,切实摸清辖区内“三合一”场所底数。对排查出的“三合一”场所,要按照要求统一登记造册,一个场所一张表格,建立健全“三合一”场所基础台账,并明确整改时间、指导人员、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

三、强化整治。对排查摸底中发现的“三合一”场所,必须立即清理住宿人员。区、乡镇整治办要派出人员进行指导,限期整改。对限期不整改的,给予停产、停业(含停水、断电),并给予警告或罚款。对拒不整改的,给予查封并行政拘留。

四、深入宣传。区“三合一”整治办要在年内对辖区登记造册的“三合一”场所的企业主分期分批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使企业员工做到“三懂三会”,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同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发放图文并茂的宣传单、小册子等方式,积极开展“三合一”消防知识宣传,使“三合一”场所必须做到四有:有消防宣传警示牌、有逃生示意图、有灭火器、有应急照明标志。

艺人合同范文5

1.医疗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

(1)因被保险人或其工作人员的医疗失误造成病人人身伤亡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包括受人已经治疗和正在治疗的医疗费用、受害为此而延长病期的误工工资、营补助及死亡、残废赔偿金等。注意:只有那些在保险单上提到了的医疗手段才属于医疗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

(2)因被保险人供应的药物、医疗器械或仪器有问题并造成患者的伤害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但只限于与医疗服务有直接关系的,并且只是使患者受到伤害。

(3)因赔偿引起纠纷的诉讼、律师费用及其它事先经保险人同意支付的费用。

2.除外责任。

责任保险及职业责任保险的共同除外责任之外,还有:

(1)被保险人任何犯罪、违法及触犯法律与法令的行为。

(2)被保险人在醉酒或麻醉情况下施行的医疗手段。

(3)被保险人采用的不是为治疗所必须的医疗措施与手段,如整容手术。

(4)当病人处于全麻情况下采取的医疗措施所造成的损害,但在指定的医院所做的手术不在此条之列。

(5)在发生意外时为紧急救护所支付的费用,因为紧急救护是医疗机构理所当然的义务,保险人不负责偿付该项费用。

(6)被保险人及工作人员所受到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不在保险人负担人列。

3.保险费率及保险费计算。

保险人在厘定医疗责任保险费率时应考虑的因素:

(1)投保单位(医疗机构)的性质是盈利性的还是大量盈利性的。

(2)投保医疗单位规模大小,包括门诊病人数量;医疗机构的种类;医院的平均病床数量;医务人员、医疗设备性能等情况。

(3)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责任心。

(4)投保单位的管理水平,以往医疗事故次数及处理情况。

(5)赔偿限额及共它条件。

保险费的计算方法有:

(1)按投保单位为治疗病人而雇佣的医务人员的数字而定。

(2)按投保单位的的医生数字而起。

(3)按专家的单独保险费而定。

(4)按病床数而定。

艺人合同范文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号的房屋___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类型___,结构等级___,完损等级___,主要装修设备___,出租给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分租、转让、转借、、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个月或空置__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___方承担(

);

所有权属___方(

)。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___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宜

1.……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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