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会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办理事务,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严格执行会计监督。
二、严格把控各类经费支出。厉行勤俭节约的原则,开源节流,量入为出,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三、因公借款时,应先到财务部填写“借款单”,经上级领导审批后,方可予以借款。公款不得私人借用。
四、报销物品采购或差旅经费等,必须经财务部门审核,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予以报销。
五、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支付或执行。
六、严格现金管理制度,负责管理现金的出纳,要及时清点库存现金的余额,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库存现实的存放额不得超出国家规定的最大金额,不得坐支和挪用现金。
七、认真填制会计凭证,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及时、准确的上报各类财务报表。
八、做好会计资料的保存,装订和立卷建档工作,保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九、财务人员要严格按照《会计法》和有关规定做好会计工作,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为全局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实的后勤保障。
现金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按照国家现金管理规定,接受银行对本单位现金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实行“钱账分管、互相监督”的原则,会计管账,出纳管钱,互相牵制,职责分明。
三、除发放职工个人的工资、福利待遇和不够支票结算起点的公用开支可以使用现金外,其它公用开支一律实行转账处理,学校发放各种补助必须按照区教委的统一规定办理。
四、严格执行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单位收取的现金,必须当日存入银行,日库存现金限额500元以下,不准坐支现金。
五、严格现金收支手续,收入现金必须使用财政规定的正式收据;付出现金的单据手续必须齐全,并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戳记。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私借或假借用途套取、换取现金,严禁携带大量现金出差、购物。
六、如实反映库存现金,现金收付及时入账,每天清点库存,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不准以白条抵顶现金,不准设立小金库,不准为单位或个人出借银行存款账户支取现金。
七、发现现金短少或长余,必须查明原因,报告相关领导按照有关审批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