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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员工离职手续的办理流程

2024-08-17 来源:伴沃教育

律师事务所员工离职手续的办理流程

  员工离职手续是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容易被忽视的关键环节,其不仅涉及公司内部管理,更关系到劳动人事法律合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律师事务所员工离职手续的办理流程,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员工离职手续的办理流程

  一.本离职所指情形如下:

  1.聘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

  2.聘用合同未到期而员工提出辞职申请并获批准

  3.被事务所辞退

  二.员工离职应提前30天向主任/行政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主任在书面申请上签字同意后报行政办公室存档。

  三.自员工提交申请时起,行政主管应指派相关人员协助进行案卷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律师申请离职的,应向行政办公室提交案件进度情况表(列明已结、未结)。行政办公室对该律师提交的案件进度情况表进行核实。

  1.已结已归档案件:由行政主管指派人员进行核实查询。

  2.已结未归档案件:由行政主管告知律师限三日内将案件归档并指派人员协助;注意:案件是否已结,除向主办律师核实签字外,有必要向当事人进行核实(电话、邮件)。

  3.未结案件:委托人自愿由调离律师继续代理并同意调离律师将案件转到调入所的,由调出所、调入所和当事人签署三方协议,案件分配的提成不予退还;委托人不愿由调离律师继续代理的,调离律师要退还全部提成,由事务所指派其他律师继续代理,合同进行相关更改。

  五.出纳和拟离职员工进行财务清结工作,双方签署财务清结书。

  六.离职员工若在事务所上保险,人事档案存在事务所户头的,由所内负责该项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减员及办理调出工作。

  七.收回事务所大门钥匙,图书,企业邮箱,员工守则等所内财产。

  八.在财务、业务都已结清的情况下,由行政主管将情况报告主任并由主任在离所人员审批表上签字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律师事务所员工离职时,需要注意以下一些重要事项:

  1、提前通知:员工离职应提前一定时间(根据公司的规定或劳动合同)向上级主管或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离职申请,并明确离职日期及原因。这既是对公司的尊重,也便于公司提前进行人员调整和交接安排。

  2、完成工作交接:在离职前,员工应制定详细的工作交接计划,包括部门职责和工作范围的交代、需要转交的文件和资料清单,以及工作交接的时间安排等。交接过程中,应确保接任者能够充分理解和接手相关工作,并对交接内容进行认真记录和确认。

  3、财务结算:离职员工需要与财务部门配合,完成工资、奖金、福利等财务结算工作,并确认无误后领取相关证明。

  4、归还公司财产:员工应归还公司所有的财物,包括办公用品、设备、文件资料等,并与物品管理员一同核对归还的财产清单,确保无遗漏,并在清单上签字确认。

  5、保密义务:离职后,员工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

  6、离职证明和社保关系迁移:离职后,员工可以向公司申请开具离职证明,以便于后续求职或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公司也应为员工办理社保关系、组织关系等迁移手续。

  7、处理可能的纠纷:如果员工与公司之间存在任何纠纷或争议,应尝试通过友好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避免影响离职过程和双方的名誉。

  总之,律师事务所员工离职时应遵循公司的规定和流程,确保离职过程顺利、合规,并与公司保持良好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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