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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申论热点:长江大桥之痛

2024-08-17 来源:伴沃教育
  【社会问题的背景】
  (1)2010年9月23日武汉白沙洲长江大桥近日开始为期40天的局部封闭维修。这已是这座投资11亿元的长江大桥建成通车后10年间的第24次维修,平均不到1年要修两次。
  据了解,此桥最近一次大修是2009年7月到9月间,桥面用的是美国进口环氧沥青混凝土,耗资逾亿元。当时,面对市民对此桥“屡修屡坏”的质疑,有关方面自信地说“至少要管6年”。可实际上通行不到3个月就又修了一回。现在主桥桥面已出现数十个坑洼,如同“牛皮癣”一样,所以不得不大修。
  据负责大桥上一次维修的公司解释称,花亿元动大手术,用的是进口新材料,但为了赶工期,施工用的是“土办法”:在没有等到混凝土自然干透的情况下,采取高温油炉烘干,使得沥青黏合强度、硬度都大打折扣。
  白沙洲大桥是武汉长江第三桥,与1958年建成的万里长江第一桥相距数公里,长江一桥50年才大修过一次。
  据了解,关于桥梁施工的质量责任,武汉市政府已经展开对白沙洲大桥设计、施工、监理、管理等环节的调查。
  (2)2000年9月8日建成通车的白沙洲长江大桥,与1957年10月15日建成通车的武汉长江第一桥相距数公里,而长江一桥50年才大修过一次。史料记载,长江一桥正式通车后的第二天,长江上遇到了八级狂风,江面白浪滔滔,武汉市悬起了“风大浪急轮渡停航”的公告牌。但是,长江大桥却接待了南来北往的火车、汽车和络绎不绝的人群。在历经50多年的风雨沧桑之后,它仍然肩负着每分钟60多辆汽车、每6分钟一列火车通过的荷载。经受住了无数次狂风与洪水的洗礼,更承受了70多次碰撞事故的考验,时至今日仍雄风不减、傲立于涛涛江水之上。专家最新检测得出的结论是:武汉长江一桥的桥墩、钢梁等主体结构可使用100年以上。
  真是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同处一个江面上,同在一座城市,同为当地人建造,两座大桥质量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按说,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新材料新工艺的不断应用,白沙洲长江大桥的质量应该优于一桥,强于一桥,不该出现质量问题,更不能伦为“崭新的破桥”、市民的“伤心桥”。
  (3)违背规律——突击速度、争抢工期是禁忌。桥梁是人员车辆过江的重要通道,与市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维修中,进行封闭、打围施工在所难免,也容易造成交通堵塞,怨声载道。施工方抢时间,争速度,加紧建设,争取提早使用无可厚非。但基础工程建设的铁律是:必要的时间是质量的基本保证。工程该用多少时间就要确保投入多少时间,决不能随意做减法。速成的往往是短命的,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抗拒规律必自食恶果。盲目赶工期,突击抢速度是工程建设的大忌,也是导致“豆腐渣工程”的重要因素。现在看,去年7月到9月间进行的白沙洲长江大桥大修,虽然桥面用的是美国进口环氧沥青混凝土,耗资逾亿元,但为了赶工期,施工用的是“土办法”:在没有等到混凝土自然干透的情况下,采取高温油炉烘干,使得沥青黏合强度、硬度都大打折扣。这种“牛拉火车式”的“创新”施工,难免会陷入“屡坏屡修、屡修屡坏”怪圈。白沙洲长江大桥10年间24次维修,“健康”不佳,无非是先天带病,后天添病所致。
  (4)违规发包——反复转包、层层扒皮是祸害。施工“潜规则”造就豆腐渣工程。按规定,一个项目经理只能负责一个项目,严禁中标方违法转包。但是目前一些大的施工单位根本做不到,转包是大多数建筑工程的惯例,一个项目通常要转包四次。有的甚至转包给一些技术条件不足、根本不懂技术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体户,埋下质量和安全的隐患。而最后的施工承包单位还要有利润可赚,就不得不以次充好降低成本。同时,目前建设工程存在着最低价中标的现象,一些施工单位为此动歪脑筋,千方百计压低成本甚至不惜偷工减料,质量难保。于是,经常看到有的工程还未竣工就已坍塌,还有一些工程则勉强撑到竣工,没过几天就成了豆腐渣。类似白沙洲长江大桥这样动辄上亿元的维修投入,自然难逃施工“潜规则”。究竟有多少建筑施工单位从中渔利,不能不让人产生怀疑。
  【核心对策】
  (1)各类豆腐渣工程的出炉和崩溃,不啻一场场剧情各异的人间悲剧。私利不断渗透、酝酿和膨胀,逐渐吞噬了公益的存在空间,使本可以好好建起来的公共工程异化成不堪一击的牟利躯壳。
  (2)其实,许多“豆腐渣工程”背后常见的问题便是:“层层转包”的隐患。企业中标后,又层层转包,层层剥利。下家为了省钱,偷工减料。但是,中宜教育戴斌老师认为,最大的讽刺还不是转包问题,而是不可思议的是,这样“糊弄”出来的工程,很多都能顺利通过了“监理”和“验收”。而且,在本文的背景材料中,最让人难于理解的是,“新长江大桥”竟然比不上几十年前落后技术条件下建成的“旧长江大桥”。 难道现在的我们,技术比几十年前退步了?
  (3)工程建设中每一个环节出的问题,都是对工程质量的一次重创;对有些人来说,则是利益得以扩张的难得空间。大桥大坝之类的公共工程,竟被当成了“唐僧肉”。由于利益的怂恿与蒙蔽,对于决堤的风险、百姓面临的威胁,要么心存侥幸,要么不管不顾。各类豆腐渣工程的出炉和崩溃,不啻一场场剧情各异的人间悲剧。其剧情主旨,就是在不完善、不正常的制度和执行环境中,私利不断渗透、酝酿和膨胀,逐渐吞噬了公益的存在空间,使本可以好好建起来的公共工程异化成不堪一击的牟利躯壳。
  (4)从对策的角度思考,可以考虑成立“公共工程建设中心”这样一个非行政部门,对“公共工程建设”实现“管办分离”。 “公共工程建设中心”作为政府授权的项目责任人,承担起全市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责任,在“裁判员”监督下,专心致志当好“运动员”。
  “公共工程建设中心”的成员不是“机关人员”,而是“技术人员”。在专业、技术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可更好地对公共工程建设进行科学管理。同时,这种创新也更有利于资金的监管监督,它改变了原来政府投资项目组织实施分散,纪检监察机关难以全面监督、以及同级监督乏力的局面,可让工程建设情况更透明,从而有效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贪污受贿行为的产生,减少政府投资工程领域的风险,保证公共工程建设资金“取之于民”的同时,更好地“用之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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