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务员网:法律专题(22)
2024-08-17
来源:伴沃教育
常识判断为历年河南省考必考题型,主要测查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常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重点测查对国情、省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综合管理基本素质等,主要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地理、环境、自然、科技等方面。
而法律部分由于范围比较广,专业性较强,对于非法律专业的考生来说也一直比较头疼。如果单单是看法律常识部分的内容,难免会觉得枯燥,也抓不住重点,所以福建公务员考试网()建议考生通过做题来强化理解法律知识。 考生可结合了解更多福建省考题型。
1.关于查封、扣押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损坏,但可以合理使用
B.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
C.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
D.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2.某甲故意在某乙家的狗旁边鸣笛,致使拴在门边的狗受惊后挣脱锁链,冲出去咬伤了行人某丙,则( )。
A.某丙只能要求某甲承担赔偿责任
B.某丙既可以要求某甲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某乙承担赔偿责任
C.某甲只能要求某乙承担赔偿责任
D.某甲、某乙对某丙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张某犯抢劫罪和强奸罪,法院判处其抢劫罪14年有期徒刑,强奸罪12年有期徒刑,对张某实行数罪并罚,则其有期徒刑最高刑期不得超过( )年。
A.20年 B.25年 C.26年 D.30年
4.关于缓刑的说法,错误的是( )。
A.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B.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C.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D.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5.张家有甲、乙、丙三兄弟,甲幼年时被送给赵某作养子。甲结婚时,赵某为其盖了新房,后因失火导致该房屋被烧毁。甲的生母就将其住房腾出一间让甲夫妇及赵某居住。不久,甲的生母病故,对于甲的生母的遗产,有继承权的是( )。
A.乙和丙 B.甲、乙和丙
C.乙、丙和赵某 D.甲、乙、丙和赵某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答案及解析
1.【解析】B。《行政强制法》第26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故AD错误。第23条规定,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B项说法正确。第25条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C项错误。
2.【解析】B。《侵权责任法》第83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3.【解析】A。《刑法》第69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题中张某总和刑期为26年,没有超过35年,故对其数罪并罚最高不得超过20年。
4.【解析】D。《刑法》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注意,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必须还有情节严重的条件。故D项错误。
5.【解析】A。根据我国收养法,在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对生父母没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生父母对养子女没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相互之间也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利,所以本题中甲没有权利继承生母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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