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公务员申论热点:实名举报制度保护
2024-08-17
来源:伴沃教育
【背景链接】
2014年8月,深圳沃尔玛洪湖店使用过期原材料制作熟食,煎炸用油“一个月不换”,被内部员工通过视频举证,但这家着名超市品牌店在丑闻曝出的一个月后,以举报人的行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同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为由,解聘了4名参与举报的员工。
2014年8月19日,广州白云区委原书记谷文耀深圳受审,他的东窗事发正是由于下属的检举。之前,有媒体梳理出了近两年引起社会较大关注的29起实名举报案例的结果,其中一部分是官员举报官员。举报者的结局各异:他们有的达到目的,有的被调离岗位,有的吃了官司,甚至有人丢了性命。
【深度解析】
[内涵及重要性]
所谓实名举报是指举报人使用自己的真实姓名,通过不同形式,向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及行政监察对象违纪违法问题的行为。
实名举报有其光荣艰巨的历史使命。群众的积极举报是开展反腐工作的坚实基础,实名举报的出现是强调群众路线的必然,是群众监督政府、监督党员干部的重要手段,也是维护自身利益的重要手段。
[实名举报的好处]
对于反腐败来说,实名举报至关重要。与匿名举报相比,实名举报者通常是案件的知情人,提供的线索会更具体,信息会更准确,成案率会更高;
实名举报便于办案人员与举报者的配合支持,缩小案件查处范围,增强针对性,降低成本;
对于实名举报案件,各级反腐败机关会更加认真对待、详细登记,并优先受理、及时调查、限期办结,这样就有利于提高办案人员的责任心,办案过程也会更透明、更公正;
实名举报人以公开的身份举报他人违法违纪行为,自己作为直接责任人,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出现虚假举报、捏造事实、诬告诽谤等不良现象,有助于节约人力、物力、财力,让办案人员集中精力查处真实案件,提高反腐败成效。
[存在问题]
首先,实名举报有其明显滞后的制度缺失。现行的反腐举报制度还不够成熟,导致群众缺乏有效、快速的举报途径,是实名举报不断出现问题的根本原因。有些部门反腐力度不够,渠道不够顺畅,调查不够深入,反腐上的不作为又让举报者被“逼上梁山”。
其次,我国还没有专门的保护举报人以及约束虚假恶意举报行为的法规,对报复者只能进行事后惩罚,对恶意泄愤、虚假举报不能够有效防范。
[启示]
官员实名举报也存在着许多风险:一是打击报复,二是官场与社会的舆论。现实中有官员举报当地领导采用向媒体求助的形式,说明体系内部的举报途径不够通达,也说明举报者对制度的不完全信任。一些举报者在举报后遭到报复的情况时有发生,说明现有制度对举报者的保护远远不够。因此要建立完善有效的保护制度,免除官员举报的后顾之忧。
沃尔玛举报者受罚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社会公义缺失的表征,我们应考虑的,不仅是从制度上完善举报人保护机制,更需形成良好的社会规范,使各种举报成为企业和社会自我净化的正常途径。
[措施]
一是必须加快实名举报的立法工作。国家要在法律上保护好实名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打击、报复、伤害举报者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以立法的强有力手段,加大处罚。
二是要加强实名举报的制度建设。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实名举报人的保护制度,要对举报人身份信息严格保密,要对举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严格保护,对泄密者要加大处罚力度等。
三是要建立相应的激励和补偿制度。实名举报是一项高风险作业,但为了惩罚违法犯罪又不得不为之,这就需要国家加大奖励和激励力度,更要建立相应的补救措施,让举报者为正义而失去的能得到弥补,杜绝举报者因举报而受到不公正的对待。
总之,只有从法律、制度、经济等各方面发力,及时构筑起了实名举报的保护伞,及时保护好实名举报人的利益之后,我们才能激励更多的正义之士去举报社会上的违法犯罪行为,也才能及时扭转社会风气,从而更有效地查处和惩罚犯罪,保护更多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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