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公布2018年福建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习题103
1.
合伙合同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要求入伙,关于法律是否允许的问题下列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
A.依合伙合同的约定决定是否允许
B.不允许,因为合伙合同是基于合伙人之间的信任关系而存在
C.合伙合同有约定的,依合同处理,无约定的,须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D.合同有约定的依约定处理,无约定的,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2.
人民法院审判上诉或抗诉案件时,合议庭的组成人员是( )。
A.审判员
B.陪审员
C.审判员和陪审员
D.审判员和院长
3.
甲遭遇仇敌追杀,情急之下,从一住户的窗户跳入屋内躲避,不想将睡在窗边的一小孩踩成重伤。则甲的行为性质为( )。
A.过失致人重伤罪
B.防卫过当
C.紧急避险
D.意外事件
4.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 )规定。
A.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
B.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C.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D.国务院
5.
国务院出台《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为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权提供了法律保障,这主要体现了( )。
A.我国经济实力逐步增强
B.国务院具有立法职能
C.国家机关坚持依法治国的原则
D.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 C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44条第一款规定: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据此,新合伙人入伙时,如果原合伙人在合伙合同中对入伙事项有约定的,从其规定,无约定的,须征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据此,答案为C。
2.答案: A
解析:
合议庭组成人员按照案件的审级不同而有所区别。审判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上诉和抗诉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故正确答案为A。
3.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防卫、紧急避险和意外事件的区别。
本题目中首先是“遭遇仇敌追杀”所以有了先决条件,可以排除过失伤人的A了;这里没有针对仇敌展开反抗,致使仇敌身体受伤或死亡,因此也不是防卫过当。
按照《刑法》第21条第1款的规定,紧急避险是指为了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
而意外事件是指行为人实施某一行为在客观上导致了损害的结果,但其既不是出于故意,也不存在主观上的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即行为人对损害结果主观上没有过错,故不承担责任。
紧急避险的状况,要求“甲”在选择逃入屋内时知道小孩的存在,但不得不在自己被害和损伤小孩肌体中选择,但本题中显然不是,题干中甲并不知晓小孩的存在,因此应当是意外事件。故正确答案为D。
4.答案: D
解析:
《公务员法》第十九条: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务院规定。因此,本题选择D选项。
5.答案: C
解析:
国务院出台《职工带薪休假条例》 ,通过行政法规对带薪休假制度进行规范,为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提供了法律保障。这主要体现了我国国家机关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高度关注民生,坚持依法治国的原则。 故正确答案为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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