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银行资信证明
银行编号:4910-00344631
日期:20xx年10月8日 致重庆聚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应我们的客户 新义顺(河南)办公机具有限公司 的要求,特向贵方提供投标人的以下信息参考。
投标人名称:新义顺(河南)办公机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xx年2月27日
企业经营方式:生产销售
上述公司自 20xx年03月01日起在我行开立的资金账户状况 良好,信誉状况 良好,在商务结算中的记录 该企业在本所结算业务往来正常,无透支行为 。
银行名称(盖章):中国农业银行偃师市支行李村营业所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
致: 重庆聚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保函作为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于 重庆市电力公司生产用房办公家具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 CQJC-20xxG-W169 ,)的投标而提供的投标保证函。 我们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一旦在收到贵方提出的就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立即无追索地向贵方支付不超过合同总价10%的保证金(人民币)。
(1) 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书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2)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投标人未能与买方签订合同;
(3) 投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 开标后主动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的;
(5) 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6)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招标服务费的。
本保函自签发之日起生效,直到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及经你们和投标人书面肯定同意的延长期间内有效,除非经你们同意提前截止。
如果投标人中标,本保证金函将在上述期满后继续生效,直至投标人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履约保函为止。
出函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偃师市支行李村营业所
负责人签字:
签 发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