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我县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开展了专项检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明确职能职责,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我局切实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安排专人开展工作,进一步认识到开展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将此项工作与农牧区“五小场所整治”和“秋季学校食堂检查”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了,进一步摸清了我县儿童食品经营者底数。
二、大力宣传,加大监管力度
我局充分利用手机报、站、电视等媒介,及时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和整顿工作的情况,与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及时报道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广大食品经营者自觉落实食品安全自律制度,增强广大消费者维权意识,保障广大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三、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以校园及其周边200米范围为重点区域,以主要面向学生经营食品的食品(杂)店、餐饮服务单位等儿童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场所,对儿童经营主体资格、食品经营者是否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是否销售劣质食品等情况为重点检查内容。检查中发现1家食品销售商户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总价值达240元,我局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立案调查。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人,检查相关食品流通经营单位15家,立案1起,结案1起。
我局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继续加强监管,一是督促各相关经营单位做到诚信经营,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二是继续提高日常监督频次,严格落实责任。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三是与相关部门进一步密切协作,加强信息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