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另有发展规划,愿将处于县镇村的四川省通顺达石材有限责任公司整体转让(出售)给乙方。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出售)内容
甲方在县村村的租用土地9田(实际使用13亩)、厂房、机器设备、供电供水排水系统和在铁厂镇黑观音水库下的矿山、库存荒料、初、精加工石材以及原料供应、产品销售渠道等,全部转让(出售)给乙方(以上统称“标的物”)。详见附清单。
二、转让(出售)价格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公司整体转让(出售)给乙方(内容见上条),作价 仟 佰 万元(小写: 万元)。
三、转让(出售)价款的支付方式
1、转让(出售)价款,一律以人民币现金(或银行划转)的方式支付。
2、乙方向甲方支付现金壹佰万元,作为购买甲方产权的定金。定金抵扣价款。定金应于日支付。
3、其余价款在年月底付50%;余下的在日一次付清。
四、凭证、单证的移交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定金后,三日内将标的物的所有凭证、单证资料移交给乙方。(本协议书签订后,提供以下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矿山开采证、矿山钻探评估资料、环评报告书、项目备案通知书)
五、标的物的监管
甲方向乙方移交标的物单证、凭证后,乙方即日派员进驻甲方场地,对标的物的使用情况予以监管,除正常生产需要外,甲方不得将标的物转卖调换或移动保管地点。甲方正常的生产销售活动可照常进行。
六、正式签订企业产权转让合同
甲、乙双方将标的物正式予以清点移交、接收。乙方确认所有标的物并未损毁,损毁调换后,双方正式签定企业产权转让合同。
七、甲方停止经营时间
起,甲方应停止企业的供销经营活动。债权债务的清点收支也应在了解有关情况后,方能进行。
八、工人安置
甲方移交所有标的物后,所有管理人员、生产工人,甲方均可接收,安排其坚守原岗位。工资待遇只增不减。
九、交接地点和付款地点
交接地点和付款地点,均在X县旭阳镇石碓窝村公司本部。
十、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办法
违约责任按《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在移交接收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无须诉请法律。
十一、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