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民法典规定申请离婚都要经过30天冷静期吗

2024-06-29 来源:伴沃教育

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需经过30天冷静期,离婚协议需双方签署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已备案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不得反悔;未备案的协议可反悔。如一年内反悔需重新处理财产分割,但需排除欺诈、胁迫等情形。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规定申请离婚都要经过30天冷静期吗

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时有30天的离婚冷静期,这是协议离婚增加的内容,申请离婚30天后,要双方共同申请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反悔怎么办

离婚财产协议的反悔法律后果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第一种,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经民政局离婚备案后,即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对双方均有法律的拘束力,任何一方都不得反悔。就双方虽已签署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但并未至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备案手续,则该协议并不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均可以反悔,不予履行。

如果已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则该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在一年内进行反悔,则可以要求向人民法院对财产分割进行重新处理。但若法院查明,在订立离婚协议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则会对该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予以相应的驳回。

拓展延伸

民法典离婚程序:30天冷静期的法定要求

根据我对民法典的了解,离婚程序确实规定了一个30天的冷静期。在申请离婚后,双方需要等待30天的时间来重新考虑他们的决定。这个冷静期的目的是为了给夫妻双方提供一个缓冲期,让他们有足够的时间来重新思考离婚的后果,以及可能解决问题的方式。在冷静期内,双方有机会进行咨询、调解或寻求专业意见,以便做出明智的决定。这个法定要求旨在保护夫妻关系的稳定性,并为他们提供足够的机会来重新评估他们的婚姻。因此,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申请离婚的确需要经过30天的冷静期。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申请离婚需要经过30天的冷静期。这一冷静期的目的是为夫妻双方提供足够的时间来重新思考离婚的决定,并寻求解决问题的方式。在这段时间内,夫妻双方可以进行咨询、调解或寻求专业意见,以便做出明智的决定。这一法定要求旨在保护夫妻关系的稳定性,为他们提供重新评估婚姻的机会。因此,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申请离婚确实需要经过30天的冷静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