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病媒生物防制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申报国家卫生城市十个必备条件之一.为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确保将病媒生物(鼠、蚊、蝇、蟑螂,以下简称“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 培训目标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全国爱卫会《灭鼠、蚊、蝇、蟑螂的标准》、《人民政府关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病媒生物(鼠、蚊、蝇、蟑螂,以下简称“四害")生长规律,采取以环境治理为主、化学防制与环境整治理相结合的综合防制手段,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大力宣传普及除害防病 知识,依靠和发动群众,进一步改善城市卫生环境,确保 底前“除四害"工作顺利通过省级达标评估。
二、 培训事宜
1.培训内容:病媒生物防制的基本知识和技术、具体要求、资料整理等。
2.培训专家:病媒生物防制专家。
3.参会人员: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4.培训时间:5.培训地点:会议室。
三、 培训要求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街、部门单位要—1—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组织机构,明确主管领导和落实专(兼)职人员,确保各项工作资料齐全、准确、规范.要积极加大对单位、村居室内外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等设施的配置,添加必要的消杀设备,确保防制设施、设备完好.2. 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各镇街、部门单位要广泛发动干 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结合环境卫生整治月、爱国卫生月活动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推动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3.严格要求,强化督查。市爱卫办将组织相关部门组成督导检查组,采取暗访与明查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期对各镇街、部门单位除“四害”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凡除“四害"工作不力、影响省级评估验收成绩的,将追究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责任人的责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