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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粮食生产与气候波动

2024-07-16 来源:伴沃教育

近代中国粮食生产与气候波动

——兼评学术界关于中国近代农业生产力水平问题的争论

 

夏明方

有关近代中国农业生产力发展的水平、状况及其趋的问题,一直是海内外中国经济史学界争论不休的焦点之一。然而细绎各家意见,则不能发现,其中的绝大多数都是围绕着人类的经济再生产过程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的生产关系展开的,而相对忽视了农业生产的另一基本特性,结果也就很难对上述问题作出令人满意的回答。此一特性为何?马克思的解释是,“经济的再生产过程,不论它的独特社会性质如何,总会在这个范围(农业)之内,同一个自然的再生产过程密切联系在一起”(注:马克思:《资本论》,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二卷第387 页,第三卷第1000页。)。也就是说,农业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再生产过程,同时还是一个受自然环境制约和影响的自然再生产过程。因此,“在农业上面……我们不仅要考察劳动的社会生产率,而且要考察劳动的自然生产率,即依存于劳动自然条件的生产率”(注:马克思:《资本论》,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二卷第387页,第三卷第1000页。)。 本文不揣冒昧,即拟从这样的自然条件特别是气候条件出发,对有关的争论作出一番检讨,并借此探寻近代中国以粮食生产为核心的农业生产力水平升降起伏的动因。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一)

简而言之,学术界关于中国近代农业生产力问题的争论,是在“停滞论”和“发展论”两派之间展开的。在国内学术界,长期以来占主导地位的意见是:清代前期中国的农业生产无论是耕地面积、作物指数、作物新品种的引进和传播等等,都比明代有所发展,并达到历史的顶峰。此后,随着中国一步步沦为半封建半殖民的国家,便出现了停滞和衰退的趋势,耕地面积逐渐缩减,亩产量逐步降低,人均粮食占有量逐渐减少,到20世纪30年代,农村经济终于全面破产,彻底崩溃。据吴慧先生的估计,本世纪30年代中期粮食亩产量比清中叶下降了20%,因此他认为这是“生产的逆转”,而不是“上升”(注:吴慧:《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1985年版,第212页、199页。)。以美国人珀金斯为代表的海外学者则持相反的立场,认为人均粮食消费量基本上是一个常数,其弹性有限,而近代中国的人口又不断增长,但耕地面积显然并未同等规模地扩大,近代粮食进口又始终有限,因此要养活日益庞大的人口,亩产量不可能长期减退(珀氏假设人均粮食占有量为570斤), 实际上是不断上升。日本学者尾上悦三则将人均粮食占有量定为600斤,结果认为太平天国时期粮食亩产下降,到1895 年又恢复到战前水平,近代末期均呈上升趋势(注:吴慧:《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1985年版,第212页、199页。)。1983年问世的《剑桥中华民国史》基调与此相同,认为1949年以前农业部门的“基本情况还是不错的”,“在1937—1949年这个毁灭性的年代之前,并未发生持续不断的农业衰退”,日益增长的农业产量,足以“养活缓慢增长的中国人口”(注:〔美〕费正清主编:《剑桥中华国史》第一部,上海人发出版社1991年中译本,第76、77、84页。)。

80年代以来,随着近代经济史研究的不深入,国内不少学者对衰退论也提出异议。文洁、高山早在1981年即撰文指出,20世纪上半叶中国粮食总产量, 在总的上升趋势在有两个较大的下落点:一个是1937 —1945年的抗日战争时期,另一个是1947—1949年的第三次国内战争时期,但“并不是由于经济原因所致,而是由于战争的摧残”。他们还进一步指出,从1916年到1951年,粮食总产量的平均增长速度(0.67%,其中1916—1936年为1.04%,1936—1946年递减0.15%)与人口的平均年增长速度(0.74%)“基本持平”,人均粮食占有量稍高于生理最低限度标准(每人每年用粮450斤,2100大卡),居世界中游水平(注: 文洁、高山:《二十世纪上半叶中国的粮食生产效率与水平》,载中国农村发展问题研究组编:《农村.经济.社会》第一卷,知识出版社1985年版,第326—332页。)。吴承明先生亦撰写《中国近代农业生产力的考察》一文(注:《中国经济史研究》1989年第2期、1991年第1期。),倾向于采纳珀金斯等人的主张,认为近代中国农业在19世纪的最后的三十年已恢复到太平天国前的水平,“至20世纪以来,粮食的总产量仍是增长的,于1936年达于高峰,其增长速度大体可与人口的增长率相当”。徐秀丽详尽研究了近代华北平原冀鲁豫三省的粮食生产状况,撰文支持吴承明先生的观点(注:徐秀丽:《中国近代粮食亩产的估计——以华北平原为例》,载《近代史研究》1996年第1期。)。

先前持停滞论的学者对以往的结论也有所修正。如章有义先生在《在近代中国人口和耕地面积的再估计》一文中,即肯定“到了清末民初农业生产基本上已恢复到太平天国前夕的水平,并有所超过”,不过他同时强调“不能无条件地把耕地面积的扩大归结为农业生产力的增长,只有结合耕地的实际有效地利用率和单位面积产量,才能正确估量农业生产力的水平。有时耕地面积未减少,甚至有所增加,而农业生产力实际在下降,这在中国是屡见不鲜的。”(注:《中国经济史研究》1989年第2期、1991年第1期。)赵冈、吴慧等人合著的《清代粮食亩产量研究》一书,也认为19世纪末20世纪初亩产量上升应该是很可能的,但脸支持中国“各地区的粮食亩产量清中叶以后以不同程度下降,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注: 赵冈、 吴慧:《清代粮食亩产量研究》, 中国农业出版社1995年版,第3、第127、128页。)。

(二)

究竟如何看待上述两种似乎截然不同的观点呢?

我们以为,双方学者在他们的早期研究过程中,都有意无意地存在着一个以假设代替事实的失误。例如珀金斯等人的结论,便是从人均粮食占有量是个常数的假定推导出来的。事实上,粮食消费弹性有限论,只是在温饱大体解决的情况下才是正确的,但对于收入极低的阶层来说,如果谷物的年消费量仅仅能够维持生命活动的需要,也就是还不够“吃饱”的标准,其粮食消费弹性还是相当大的(注:参见厉为民、黎淑英:《世界粮食安全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尤其是在旧中国,人口众多又极度贫穷,灾害发生频率极高,灾年大幅度节食,丰年则尽可能饱食,似乎已是中国农民粮食消费的常态。近代家陈炽,在其论“仓储”一文中,即曾提出此种情况“北人愚惰,不识盖藏,乐乐岁丰收,粒米狼戾,及偶逢饥馑,则束手待毙,或流离转徙,散之四方。”(注:陈炽:《庸书》内篇卷下“仓储”,第49页。)湖北一些地区甚至流行这样的民谚:“湖北沔阳州,十所九不收。倘有一年收,狗子不吃糯米粥。”(注: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馆长要东梁教授提供,谨此致谢。)珀金斯对卜凯提供的20世纪30年代中国粮食消费量的数据表示不可理解,即每个成年男子每日的粮食消费量低至1340卡、高达5357卡(以每公斤产热量3400卡计算约合粮食0.394公斤和1.576公斤)(注:卜凯:《中国土地利用》(统计分册)第13页,转引自〔美〕珀金斯:《中国农业的发展(1368—1968)》,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第400—402页。)。其实卜恺的数据在很大程度反映了不同地区因丰歉差别而产生的粮食消费的实际情况。据金陵大学农学院农业经济系对1931年湖南、湖北、江西、皖南、苏南、皖北131 个水灾县份的调查,各地农民“常时食粮,亦仅足维持最低限度之生存而已”,灾后的11月份,灾民食粮更较常时“减少三分之一”,而此时的灾荒尚未达紧张程度”(注:《中华民国二十年水灾区域之经济调查》,载《金陵学报》第二卷第1期。)。况且粮食品种结构也会对消费量有所影响。据 20世纪30年代粮食品种结构调查,约为米28%,小麦16%,玉米、高粱等其他杂粮约56%(注:朱斯煌编:《民国经济史》,银行学会1948年印行,第397页。)。 事实上,许多地区消费连杂粮也难得一饱,而免不了“糠菜半年粮”的命运。

值得注意的是,水灾也好,旱灾也罢,抑或其他自然灾害,固然每每造成稻麦杂粮等减产或绝收,却往往促进了能够适应此类变化了的气候、生态条件的野生动植物的生长和繁殖,从而为大灾重压下的农民留下了一片可回旋的余地。清宣统二年石印的《湖南乡土地理参考书》对两湖湖区水灾和渔业的关系曾有过这样的的总结:“滨湖水溢稼败,而鱼虾聚焉;若水旱不侵,年谷顺成,则鱼稀至”(注:转引自梅莉、张国雄等:《两湖平原开发探源》,江西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203 页。)。因此大水灾之后,农民“或采茭、芦、菱、藕以谋生”,“或收鱼、虾、鳖、介以给食”(注:武同举:《再续行水金鉴》第8, 道光十三年江陵知县姜国祺《申覆疏宣水道奏》。)。同治元年夏五月,陕西大旱,“渭水涸,人可徒涉”,可第二年春三月,“沿渭一带蔓菁遍野,难民全活无算”(注:民国《续修陕西通志稿》,卷199“样异”,第5页。)。诸如此类环境变迁、利害转化,也会使大量人口得以延续生存的现象,无论如何也不是农业生产力提高的结果。

当然,这地粮食消费弹性有限论的怀疑,并不是要否认近代后期粮食总产、甚至亩产有所上升的结论,而是要说明在中国历史研究中应用某种经济学原理进应该小心谨慎,任何无根据的一般推论往往会被事实所推翻。实际上当争论的双方都进行实证分析时,他们所得出的结论并不象人们想象中的有那么大的分歧,或者说在许多方面正达成共识:

其一是对近代中国人口数和耕地数的估计日趋接近;

其二是对太平天国以后和抗战爆发至解放前夕的农业衰退看法基本相同;

其三是近代后期随着人口和耕地的增长而出现的粮食总量的恢复和增长的事实,也得到双方的认可(尽管起始时间有先有后);

其四是对近代人均粮食产量和农业生产率的下降没有异议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在近代中国粮食亩产量及其变动趋势这一核心问题上,也没有太大的差距(注:参见吴承明前引文,赵冈、吴慧前揭书。另见章有义《近代徽州租佃关系案例研究》一书中有关约定租额与农田生产率关系的论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98~99页。)。

这样,经过双方艰苦的探索和辩驳,其观点渐趋一致。由此得出以下结论,或许比较符合实际:近代中国的粮食生产(单位面积产量)确实是处在下降的过程中,尤其是19世纪50 年代以后更是急剧地低落。19世纪末叶以后一度有所回升,局部地区在个别年份粮食亩产量甚至超过清中叶的水平,但总的来说还有一定的差距,许多地区甚至持续衰退,因而在时空分布上呈现出发展与迟滞交替并存的局面。

(三)

长期的社会大动荡,无疑是中国粮食亩产量大幅度下降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甲午战败,巨额的战争赔款,亦使人们不堪重负。民国以来,特别是1916年袁世凯复辟帝制失败以后,中国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内战频发期。频繁的兵差徭役,多如牛毛的苛捐杂税,以及通货膨胀、高利贷等等,都倾压到全国农民身上。据卜凯对全国19省115个县的调查,1927年农民每公顷土地所纳税额与1911年相比,冬麦小米区提高的幅度为25%,冬麦高粱区为39%,扬子江水稻小麦区为17%,水稻茶区29%,四川水稻区为118%(注:卜凯:《中国土地利用》,金陵大学1941年初版,第642页。)。1920年后,南北各地军阀还普遍实行预征, 四川省有的地区预征最远年度为1980年(注:吕平登:《四川农村经济》,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478—479页。)。这样沉重的经济负担,势必极大地限制了农民对农业生产应有的投资,必然会抑制粮食亩产量的上升势头。

那么,如何说明衰退之后有上升呢?有的学者试图从农民加大投入来回答问题,但资料表明并非如此。以投入劳动力论,据李伯重对江南人口最密集的地区所作的研究,稻田每亩(折合市亩)投入的人工数,明末为12.1个,清中期10.5个,1936年为13.75个,1941年为11.25个,并没有多大的增加(注:李伯重:《明清江南水稻集约程度的提高》,载《中国农史》1984年第1期。)。以投入资本、肥料、种子而论, 本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中国天灾人祸频仍,农民赋税、徭役负担明显高出此前任何一个历史时期。因此就全国范围而言,农民增加土地投入的程度很难作过高的估计。在东北吉林,直至1922—1931年间,农民们“仍然每年一次地用一种生铁的犁头翻地,深度不过三、四英寸……对于土壤的施肥,不论是化学肥料或厩肥都是极少的。……由于习惯在春天要把这一年作物的根挖去作燃料,因此土壤里甚至连天然的腐植土都没有”(注:《海关十年报告》(第五回),1922—1931年,卷1,第236页。)。在华北,每当田间收获之后,即会出现大批的拾禾者,以致“作物根杆,搜括净尽,一次不足,且有继续数次者”,“有几处地方甚而至于收割小麦,不用刀割,而用手拔,罄其所有而去,所送还于土壤中的不过一点草木灰而已”(注:卜凯:《中国农家经济》,商务印书馆1937年再版,第242页、319页。)。尽管国民政府成立后推行这较大规模的农产改良活动,但毕竟为时太晚,只能在局部地区产生显著的增产效应,对全局来说则收效甚微。

当代经济学者对解放后的中国农业发展趋势的研究表明: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条件下,当农业基本建设投资波动指数增加1个百分点, 引起粮食产量波动的指数只增加0.07个百分点,而当粮食作物受灾面积比率波动指数增加1个百分点,引起粮食产量波动指数竟减少0.19 个百分点,后者波幅远大于前者;而且从1950年至1990年,粮食产量的波动和农田受害面积比率的波动存在着显著的负相关关系,也就是说粮食产量的波峰值通常对应着受害面积比率的波谷值,粮食产量的波谷值通常对应着受害面积的波峰值(注:参见厉以宁等:《中国经济增长与波动》,中国计划出版社1993年版,第184页、187页、193页。 另见刘树成:《中国经济周期波动》,中国经济出版社1989年版,第90—94页。)。在农业生产技术已经取得巨大发展的今天,自然变化仍是影响我国粮食生产乃至农业波动的基本因素之一,遑论旧中国的农业了。因此要明了近代中国粮食生产低落又回升的真谛,也只能从制约家业的自然再生产过程的环境变迁和气候变化等中性因素中,才能找到答案。

(四)

应该承认,在灾害、环境与社会发展已经成为全世界共同关注的社会问题的今天,中国历史上的环境问题也走出了气象、水文、地质、地理、生态等自然科学的圈子,而在社会科学领域受到越来越广泛的重视。

早在本世纪30年代,冀朝鼎先生就搜集了大量的实例,论证了我国南北各地洪水泛滥给位于冲积平原、河谷或者旧河床、旧湖床等处农田耕地带来的施肥作用,因为洪水中携带的大量泥沙具有极高的肥效价值。在河北省,永定河第一次泛滥造成的损失,一般都会由于淤沙的肥效而得到弥补,即所谓“秋禾年失,夏禾倍偿”;该省固安和霸州浑河(桑干河)泛滥留下的淤沙,被当地农民称之为“金铺地”(注:《畿辅通志》(1910年),转引自冀朝鼎:《中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与水利事业的发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0—21页。)在卫河平原,当秋洪退后,地面上都会留下一层细细的肥土,通常厚达一二寸至三四寸,只要将麦粒撒入泥缝中,“也因水分足、土质肥,次年麦收必丰,每可抵偿夏作的损失”(注:王钧衡:《卫河平原农耕与环境的相关性》,载《地理》第1卷第2期,1941年6月1日。)。据《东方杂志》的一篇文章称,“民国四年(按:此处年代当为民国五年之误,下文民国三年亦应为民国四年),广州附近水田,特别丰收,农民皆额手称庆”,而其原因就在于民国三年广东遭数百年未有之水灾,“且水浸数月,各种物质沉淀极富,土壤养分大增”,故“四年之丰收,实三年之凶年有以造成之也”(注:韩旅尘:《农民须知自然界关系论》,载《东方杂志》第15卷第7期,1918年7月15日。)。

另一方面,在同样的天气过程的控制之下,不同的地区也会因为地形地势的不同而出现得失各异,苦乐不均的沧桑之别。1933年黄河发生本世纪以来第一次特大水灾,但华北、西北许多未受灾地区却“因雨水浸润之故,田禾畅发,实已造成数年来未有之丰收景象”(注:朱其华:《中国农村经济的透视》,上海中国研究书店1936年版,第165页。)。其中天津南乡“米产较往年多收二成,平均每亩可收两石,打破历年纪录”,山西“除水灾区外,高原均有十足收成”,安徽北部的阜阳“高粱丰稔,为十余年来所仅有”,他如绥远、陕西、甘肃等省也有许多地区“依然丰收”(注: 钱俊瑞等:《一年来中国经济概况》, 申报月刊社1934年版,第81—82页。)。这是就水灾来说的,台风亦然。郑斯中根据地方志中气候灾异及农业丰歉记载,建立了广东省1400至1949年间水、旱、台风、饥荒、严寒与丰收之间的相关系数,其中台风次数竟与丰收程度呈正相关, 也就是说台风愈多, 愈能获得丰收(注:郑斯中:《1400—1949年广东省的气候振动及其对粮食丰歉的影响》,载《地理研究》1983年第1期。)。从广泛的意义上来说, 土壤流失灾害固然恶化了高地、上游的生态环境。但其产生的泥沙被流水搬运到下游,淤积在河道、海坦形成的沙洲、沙坦、沙滩,又为沿岸人民拓宽了生存空间。

当然这种灾害与环境之间的利害转换,只能解释短时间局部地区农作物收成大幅度起伏的景象,它也只能说明传统小农经济虽屡遭摧残,却仍能维持简单再生产的自然的变动因素。对于农业生产长时段的低落和回升过程,还需要寻找带有整体变迁物质的动态因素。

幸运的是,竺可桢在本世纪70年代初提出的我国历史上气候变迁的理论,为这一问题的解决提供了科学的锁钥。从他绘制的近五千年来中国物候温度的变动曲线来看,大约从公元1000年即北宋初年开始,我国古代的气候即结束了相对的温暖湿润期,进入一个长达900 多年的寒冷时期。尤其是从15世纪以来的近500年中, 我国进入一个被称为“明清小冰期”的最寒冷时代。在这500 年中, 出现了两个温暖期(1550 —1600,1770—1830年)、三个寒冷期(1470—1520年,1620年—1720年,1840—1890年),此后气候则逐步变暖。本世纪20年代,北京地区冬季平均温度较1875—1880年期间高0.9℃,比18世纪中期高出1.4℃,其他各地的气温也波浪式的趋向增高(注:竺可桢:《中国近五千来气候变迁的初步研究》,载《中国科学》1972年第2期。)。 就全国范围而言,20世纪20~40年代的30年是近百年来最温暖的时期,全国平均气温上升了0.6~.07℃(注: 张丕远:《中国历史气候变化》, 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1996年版,第302页、451页。)。气候趋冷或变暖,这种看起来似乎是极其狭小的变动范围,对农作物的生长和发育却有着难以想象的影响。研究表明,年平均气温提高1℃, 我国南方地区积温即增高365℃,最北的地区也能达到150℃以上。主要粮食作物每提高一个熟级(即从早熟品种到中熟品种或从中熟品种到晚熟品种),所需积温增加100~200℃, 因此气温每增高1℃,冬季作物的熟级均可相应提高一级或二级。根据我国农业生产经验,作物每提高一个熟级,产量即可提高10%(注:张家诚:《气候与人类》,河南科学技术出版社1988年版,第122—125页。)。19世纪中后期气候变冷,对我国农业生产的影响是非常明显的。长江北岸的怀宁县,道光以前,水稻“宜早晚二季,第刈早稻种晚稻,正大暑节土膏发育之时,农人争天时,一刻千金,率晨刈昼犁而夜种之,……家人不足给事,皆于外乡雇老农并力及时以事晚稻焉”;道光以后这里“地质大异,每种晚稻,收入犹不足偿耕耨之费,是以皆易早晚二季为中迟一季”(注:舒景蘅:《怀宁县志》(民国四年)卷6,第2页。)。 随着气候趋冷,以集中爆发一系列大旱、 大涝、大震、大风、大疫等自然灾害,以至形成当代中国科学工作者称之为“清末宇宙期”的自然灾害群发期(注:夏明方:《从清末灾害群发期看中国早期现代化的历史条件》,载《清史研究》1998年第1期。),其对于农业生产的打击就更为深重了。到20世纪初,我国平均气温再次回暖, 尤其是1920 年至1949年,是我国农业气候一个比较重要的界限温度,日平均气温10℃持续期最长的一个时期(注:王馥棠:《近百年来我国积温的变化与作物产量》,载《地理学报》1982年第9期。) 作物产量的回升显然也在情理之中。1934年出版的《到青海区》一书在论及西宁大呈荒地时,即认为“近年来气候已大大转变,较前温和了不少,如能乘机开垦,随时种植,其收效一定很大”(注:转引自章有义:《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3辑,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916页。)。

不过,由于以下几种因素的抑制作用,使这种对农业生产比较有利的气候条件,未能充分地发挥出来。

首先,气候变暖本身也会带来许多不利的影响,其中最严重的是导致华北、长江中下游和华南沿海地区出现干旱(注:郑斯中:《我国历史时期冷暖年代的干旱型》,载《地理研究》1983年第4期。)。民国时期就出现了几次特大旱荒,如1920 年北五省大旱、1925年川黔湘鄂赣五省大饥荒、1928~1930年华北和西北大饥荒、1934年全国大旱灾、1936~1937年川甘大旱荒、1942~1943年中原、 广东大饥荒等。 气候变暖又给病虫害的发生提供了条件,1928~1936年无年不蝗,蝗灾有六年遍及6省以上,其中1929年、1933 年更遍及11省168县和9省1市265县,范围极其广泛,进一步加重了对农业的摧残(注:吴福祯:《中国的飞蝗》,上海永祥印书馆1951年版,第 2—8页。)。

第二,一系列重大灾害过去之后, 给环境造成的恶劣后果,往往很难在短期内消除。何况,这些灾害大都与清中叶以来人口爆发式增长造成的环境退化紧密相连,其对生态环境的危害就更大。因为由人为活动导致的生态退化,一般来说都具有不可逆性、非线性、累积性和扩散性,一旦退化发生,往往会成为历史性包袱遗留给后人。赵冈等学者把生态环境之恶化,看作是清中叶以来农业明显减退的“最基本的真正长期性因素”(注:赵冈、 吴慧:《清代粮食亩产量研究》, 中国农业出版社1995年版,第3、第127、128页。),确为卓见。

以上所有这些因素,再加上交相迭至的“人祸”,必然极大的抑制了此一时期农作物产量上升的幅度,使其始终处在极度强烈而又频繁的波动状态之中。

 

【作者简介】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

【责任编辑】田禾

出处:社会科学战线199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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