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项目,实际计容面积超出规划许可计容面积的比例小于等于3%的,按以下规则处理:
(1)实际计容面积超出规划许可计容面积小于等于300㎡的,可直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合格证;
(2)实际容面积超出规划许可计容面积大于300㎡小于等于600㎡的,按超出规划许可计容面积的建设工程造价的5%处以罚款;
(3)实际计容面积超出规划许可计容面积大于600㎡小于等于900㎡的,按超出规划许可计容面积的建设工程造价的7%处以罚款;
(4)实际计容面积超出规划许可计容面积大于900㎡的,按超出规划许可计容面积的建设工程造价的10%处以罚款。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