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级酒店顾客遗留物品处理程序
一、程序
1.在工作区域或酒店范围内拾到东西要立即交客房服务中心。
2.如有客人退房,发现遗留物品,应立即与客房服务中心联系,由其设法找到客人。
3.所有遗留物品必须有详细记录。
4.钱币与贵重物品登记后存入专门密码箱,拾到信用卡应做登记后转交财务处留存。
5.如有失主领取遗留物品,需验明来人证件,说明遗留物品情况,在遗留物品登记表上签字领取。贵重物品需留有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通知大堂副理到场监督签字,以备核查。
6.若客人电话寻找遗留物品,需问清楚情况并积极代客人查寻,若拾物与客人所述相符,要问清客人领取时间,若客人不立即来取,则应把该物品转入“待取柜”中,并在记录本上逐日交班,直至客人取走为止。
7.所有遗留物品的处理结果或转移情况均应在遗留物品登记表上予以说明。
二、遗留物品处理方法
1.一般物品三个月至六个月后无人认领返给拾获者。
2.贵重物品六个月后无人认领由上司根据情况安排处理。
3.没有开封的酒保存三个月。
4.没有开封的且不易腐烂的食品保存一周。
5.药物二周后无人认领,经请示领导核准后销毁。
6.证件文件交当地公安局或地方民政局(转交公安局和民政局)。
7.衣物交洗衣房保管,半年后交由地方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