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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是否犯罪

2023-09-15 来源:伴沃教育

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犯罪构成为:

1、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

2、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4、主观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

一、本罪与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公文、证件、印章罪的界限

二者的共同点在于:它们都是故意犯罪、犯罪对象都是内容有一定意义的证明文件,但是,两者的区别还是十分明显的。主要表现在:

(1)犯罪客体不同,妨害公文、证件、印章罪侵犯的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及其信誉。其犯罪对象为公文、证件、印章。本罪侵犯的是国家对工商企业的管理活动。其侵犯的对象为有关公司成立或生产经营的证明文件。

(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后者表现为伪造、变造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所谓伪造,是指无权制作者制作不真实的公文、证件、印章。本罪表现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审计职责的人员或单位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行为,它是有权制作者出具了不真实的证明文件。

(3)犯罪主体不同。后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能构成,其主体为自然人,不包括单位。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行为人必须具备一定的身份才能构成。具体说,其主体为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或单位。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二、买卖武装部队公文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买卖武装部队公文罪立案标准是存在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证件,是其在社会的一定领域、一定方面实行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任何伪造、变造国家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会影响其正常管理活动,损害其名誉。

该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该罪。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所谓伪造,是指制作机关以外的人在无权限的情况下冒用制作机关的名义制造假的公文、证件、印章。

三、构成盗窃国家机关印章罪的条件有哪些?

构成盗窃国家机关印章罪的条件有:

1、行为人实施了盗窃国家机关的印章的行为;

2、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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