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课任教师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职责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杜绝学校重大安全职责事故的发生,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公共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结合学校安全制度,特制定本职责书。
一、职责目标
课任教师对本堂课教学中学生安全直接负责。
1.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用心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个性是要认真落实体育课、电脑课、劳技课、自然常识课等强实践性课的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贯彻《中小学生命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上海市中小学生指导纲要》,挖掘本学科教材中有关安全教育的资料,进行有针对性的教学,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潜力,普及和培养学生抵御自然灾害的知识和潜力。
3.要随时留心课堂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现象(如对体弱学生),出现异常要及时报告教导处,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好各种异常偶发事件,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教育,并与班主任(或学生家长)沟通。
4.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不得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5.对务必外出进行校外教学的课,要事先报告学校,经批准后,方可外出;未经允许,不得外出。
6.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班级工作的安全规定。
7.万一出现事故,务必及时报告并进行有效的救护。
8.如需到专用教室上课须将学生整队后带至专用教室,在前往途中要注意学生安全,持续队伍的安静有序,下课后可让学生自行回教室,叮嘱学生注意安全。
9.在校园内一旦发生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立即启动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切操作程序按照《第一实验小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操作流程实施,以维护学生安全为己任。二、奖惩规定
本职责书由学校纳入每学期工作考核资料。
三、签订本职责书第一职责人如工作岗位有变动,本职责书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四、本职责书一式两份,学校一份,签约人一份。
五、本职责书有效期为一学年。
六、本职责书解释权在学校。
学校分管负责人签名_______ 签约人____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