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经甲方与乙方充分协商,本着公平、合理、公证的原则,甲方将所属位于庄河市吴炉镇小房身村产权明细的房屋、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附属设施等资产转让给乙方。具体转让协议如下:
一、房屋
甲方将下列房屋转让给乙方:
1、位于庄河市吴炉镇小房身村1#1-3层,产权证号庄单字第20xx03275号,建筑面积:2103.30㎡办公楼;
2、位于庄河市吴炉镇小房身村2#1-3层,产权证号庄单字第20xx03277号,建筑面积:2035.38㎡办公楼;
3、位于庄河市吴炉镇小房身村3#1-2层,产权证号庄单字第20xx03278号,建筑面积:4630.41㎡生产车间;
4、位于庄河市吴炉镇小房身村4#1-2层,产权证号庄单字第20xx03279号,建筑面积:1373.56㎡仓库;
5、位于庄河市吴炉镇小房身村5#1-2层,产权证号庄单字第20xx03276号,建筑面积:899.44㎡宿舍;
五幢楼房屋面积共计:11042.09㎡。
二、土地及四周围墙
1、甲方将位于庄河市吴炉镇小房身村的土地转让给乙方,土地使用证为庄国用(20xx)第0705号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26700.01㎡。土地约合40亩。
2、与土地相连的四周围墙、大门随同土地一起转让给乙方。
三、附属设施
甲方将房屋、土地转让给乙方的同时,其辖区内的地上附着物包括电力设施、供暖设施、供水设施等随同房屋、土地一并交付给乙方,其价款包含在转让总价款之内。
四、转让期限及价款
1、转让总价款为贰仟万元。
2、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字之日生效时,甲方将房屋、土地等产权证及所需办理过户的全部手续交给乙方,同时,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贰仟万元。
五、责任保证
1、甲方必须在两个月内协助乙方办理房屋、土地等设施过户手续,办理相关的过户税费全部由甲方承担。若甲方逾期没有办理完过户,每月须向乙方按转让资金总额贰仟万元以人民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利息。
2、甲方保证:转让给乙方的资产保证产权明晰,没有纠纷。如发生纠纷,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全部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乙方概不负责。同时,甲方需退还乙方全额转让金,并按全额转让资金承担的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
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未果,由庄河市人民法院判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