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办理离婚手续和离婚冷静期的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手续不一定需要在领取结婚证的地方办理,可以到双方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对于诉讼离婚,民政部冷静期不适用于,需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同时,离婚冷静期制度不适用于原则性问题,如家暴、出轨、赌博、吸毒或对家庭不负责任等行为。冷静期满后,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态度决定是否进入离婚诉讼程序。
法律分析
可以在满足双方居住满一年证明的情况下,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但需要在被告方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地方进行起诉离婚。如果双方无法协商,则可以在办理离婚手续的地方进行起诉。
一、结婚登记一定要到当地办理离婚吗
办离婚手续不需要在领取结婚证所在地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居民办理离婚手续是可以到双方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的,而不需要一定要在领取结婚证的地方进行办理,若公民在异地居住满一年以上的情况下,公民还可以异地申请诉讼离婚,具体需要咨询当地人民法院为准。
二、民政部冷静期不适用于诉讼离婚吗
民政部冷静期不适用于诉讼离婚,离婚冷静期异地是需要回到户籍所在地来处理的。离婚冷静期在外地不可以离婚。因为离婚冷静期制度要求夫妻双方都到达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如果一方在外地的话那么就不满足双方到场的条件,那么当然是不可以离婚的。换句话说,根据我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离婚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但是有的夫妻常年居住在异地生活工作,感情不和离婚时,只可以在异地办诉讼离婚。
在婚姻自由的今天,法律也不能强制的给离婚设置”障碍“,这样只会更加激化家庭矛盾,如果要设置离婚冷静期,应该在此基础上更加细化。30天的离婚冷静期可以适用于冲动离婚的,闹脾气离婚的。但对于婚姻中出现的原则性问题,比如家暴、出轨、赌博、吸毒或者对家庭不负责任、感情已经已经完全破裂的夫妻不应设置冷静期。
从立法的本意来看是避免婚姻当事人轻率离婚、冲动离婚,以维护家庭稳定。当前一些法院在离婚案件中也探索设立离婚冷静期制度,在婚姻双方当事人均同意的情况下,给予一定期限的冷静期,冷静期满后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态度决定是否进入离婚诉讼程序,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拓展延伸
起诉离婚是在原告方户籍所在地起诉还是被告方
1.起诉离婚的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在异地工作生活满一年以上(住院就医除外),向被告工作、生活所在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解决。
3.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在异地工作生活满一年以上(住院就医除外),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解决。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不需要在领取结婚证所在地办理,可以到双方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同时,民政部冷静期不适用于诉讼离婚,但针对原则性问题,如家暴、出轨、赌博、吸毒或对家庭不负责任等,不应设置冷静期。冷静期制度旨在避免婚姻当事人轻率离婚、冲动离婚,维护家庭稳定,但同时也要关注婚姻中出现的原则性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