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期到期以后,承包人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申请继续承包该土地,经过法定程序,依法签订承包合同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去有关部门领取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
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