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监外服刑人员可以离婚。如果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对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共同到一方户口常住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可以由想离婚的一方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写好起诉状,向对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