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倒闭,法定代表人在一般情形下不需要担责。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一、执行董事与法人代表谁比较大?
法定代表人的权利更大。法定代表人是指法律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行政正职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法人,其以公司名义对外做出民事行为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与此同时,法定代表人也是公司的负责人,在一定的情况下要承担公司行为的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的法定权利有代表公司从事民事活动的权利及代表公司诉讼的权利。并且这两项权利是伴随法定代表人身份而存在的。除非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否则这两项权利不会消失。而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是不设董事会的公司负责人。只有小型公司或没有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方可设立执行董事,他代表公司对外从事活动,并负责公司的决策和主持日常工作。《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二、法定代表人名词解释是什么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我国法律实行单一的法定代表人制度,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是其唯一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和公司法人在内部关系中往往是劳动合同关系,因此法定代表人属于员工范畴。但在外部关系中,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时,与法人的关系不是代理关系,而是代表关系,其代表权来自法律的明确授权,因此不需要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任包括了哪些
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任:
《民法典》第六十二条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六十一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