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除企业营业执照外的其他执照、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但不能够设定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公民的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之一,地方性法规不能对公民的人身权利作出限制性或者惩罚性规定。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在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对公民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