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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2024-01-19 来源:伴沃教育

在我国,刑事拘留是一种常见的司法行为,只有在出现比较严重的刑事犯罪的时候才能够采取这种措施。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并且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这些紧急情形包括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等等。

刑事拘留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必要时可以使用警械和武器。在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对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况包括其他共同犯罪嫌疑人闻讯后有可能逃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可能互相串通,订立攻守同盟的等等。对没有在四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无法通知的情况包括被拘留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和被拘留人无家属或工作单位的等等。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果您对此类问题存在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相关专业人士,以便于更好的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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