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行政处罚法》和《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相关条文来看,立案的条件包括发现违法行为和执法机关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可以来源于检查中发现、群众举报、控告、上级交办、下级报办、其它部门移交及违法嫌疑人主动交代等。同时,违法行为必须属于本行政机关的管辖范围,包括地域管辖范围、职权管辖范围、级别管辖范围。如果一旦查证属实,应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及制裁后果。总结起来,立案的具体可操作的条件有:1、有明确的违法嫌疑人;2、有确定的违法事实(包括初步证据和可能违反的法律条款);3、属于本行政机关的管辖范围。以上三个条件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