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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别是怎样的

2024-01-19 来源:伴沃教育

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是两种不同类型的合同,它们在合同主体、合同成立原则以及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差异。首先,行政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必定是行政主体,另一方是行政管理的相对人,双方的权利地位是不平等的。而民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其次,行政合同的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是行政要求前提下的自愿和对等,而民事合同则充分保护契约自由。最后,由于行政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完全平等的法律地位,行政机关享有行政优益权,可以根据国家行政管理的需要单方依法变更或解除合同,而民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一旦依法成立,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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