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合同的担保方式有:
1、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合同等法律规定的合同中,债权人按照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保留财产,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格优先受偿;
2、保证,担保是合同双方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人保证合同关系中债务人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
3、抵押,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协议,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4、质押,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某项财产转让给债权人,后者将该财产作为前者履行某项支付金钱或履行职责的担保;
5、定金,定金是指双方为保证债务履行,约定当事人应当先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金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金额的百分之二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