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逃债的法律后果是债权人可通过诉讼追讨债款,法院可采取拍卖债务人财产的方式清偿债务。债务人可申请宣告失踪,由代管人支付借款。企业恶意逃债可导致清算和股东连带责任。债权人可要求股东赔偿因未清算导致的损失。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权利逃避债务的股东也需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企业破产法,破产申请人需提供职工安置预案和支付工资及社保费用情况。企业逃债应对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恶意逃债的法律后果如下:
(一)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二)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典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企业恶意逃债怎么办
1、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进行清算:公司出现解散事由的,应自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自行进行清算。
2、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1)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的,债权人可以主张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主张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8条规定:要求破产申请人提供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企业逃债有哪些法律责任
一般来说,公司是独立法人,如果出现公司恶意逃债的情况,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但是,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主张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结语
恶意逃债的法律后果严重。债权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即使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可拍卖其财产来清偿债务。债务人也可申请宣告自己为失踪人,由代管人支付借款。企业恶意逃债可被法院清算,债权人可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应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三条【出资人滥用权利的责任承担】